入菩萨行(第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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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索达吉堪布 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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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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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罗汉要受宿业之功能,这是现量可见的事实,因此傲慢声闻无法否认,但是对阿罗汉已证究竟解脱,他们另有解释方法。声闻行人说:虽然有受余业功能的事实,但这也无害于阿罗汉已得究竟解脱。因为他们已远离了由我执无明烦恼所生的爱取(即十二缘中的爱取支),无有贪爱,则不会执取境,对境无执取,则决定不会有转生后世,不再受业惑牵引转生世间,这难道不是究竟解脱吗?大乘破斥云:实际并非如此,汝宗虽许阿罗汉已断尽无明我执所生的爱取,以此再无业惑牵引转生之事,然这并不是证得了最极寂灭之解脱。为什么呢?因阿罗汉虽已断尽无明我执所生之染污爱取执着,然而其相续中,仍有非染污爱的存在,这是小乘自宗也承认的。这些非染污爱(即非由无明我执所生之爱)也属于无明愚痴,既然相续中尚存无明愚痴,怎能说是已得最极寂灭之果呢?阿罗汉相续中的非染污爱,即通常所说的四不知因:时不知因、境不知因、细不知因、多不知因,这些在本论的开始时已详细讲过。时间长久、外境过远、所知法过细、过多,阿罗汉都无法了知,而且阿罗汉仍有无明习气地、无漏业、意性身、不可思议投生等等,这样的果位,怎能算是究竟寂灭呢?
根索曲扎仁波切遵循格鲁派论师的观点,将此颂中的非染污爱释为俱生我执,染污爱释为常有自在神我执,说声闻行人虽已断常有自在神我执计,但俱生我执仍未断除等。全知麦彭仁波切不承认这种解释,因为在同一补特迦罗相续中不可同时存在两种我执,因明论著中也分析过,同一相续中不可能同时存在两种分别念,所以将非染污爱释为俱生我执,与印度诸论师的注释相违,也不合论意。
因受缘生爱;彼等仍有受,
心识有所缘,彼仍住其中。
因为有受缘,即可生起爱著;而阿罗汉有感受,其心识仍有所缘执着,所以他们仍然住在爱执之中未得究竟寂灭。
此偈再从另一方面分析阿罗汉未得究竟涅槃果。在十二缘中,爱执是缘受而生起,受即感受,一般分为三种:苦、乐、平等。以这三种受为因缘,就会产生果。而声闻行人所许的究竟解脱之阿罗汉,现量成立他们相续中仍有苦乐感受,有受则有爱执,有执取外境的分别实执,如是无明愚痴之因不断,则业果也就不会断除。虽然阿罗汉相续中的实执不象凡夫人,但总的来说,象苦乐感受,执轮回为舍、爱执涅槃等这类实执仍未断尽,关于这些问题,在《辩答日光论》中讲得较详细。全知麦彭仁波切说此处是以推理方式来破斥傲慢声闻的观点:有受则有爱取执着,而阿罗汉有受,故彼果不究竟。佛经中说过:"乐受增上贪,苦受增上嗔,舍受增上痴。"《俱舍论》中也说过:"依受生三苦。"三苦即贪嗔痴三毒烦恼。依经论教证,大家应知道,阿罗汉未断无明习气地、无漏业、意性身及不可思议投生,未断微细蕴相续,仍需进一步修习大乘法。证得罗汉果的声闻行人,其心识仍有所缘执着,如执着轮回为所断,执涅槃为对治等,如是有能所执着未净,而按《六十正理论》中所云:"心具所缘者,何不生惑毒?"因此,未能修习远离诸边的空性,将一切所缘边执融入法界的声闻罗汉,其境界定非究竟寂灭无缘。
若无空性心,灭已复当生,
犹如无想定,故应修空性。
如果只修习四谛而无彻证空性的智慧,那么染污心识虽然会暂时被伏灭,但还会再度复生,就象入无想定一样,所以应修习根除一切边执的空性。
阿罗汉虽然现见了四谛十六行相,证悟了人无我,但是其证悟境界不究竟,相对大乘佛法中所讲的十六空性或二十种大空,他们所证悟的般若空慧还相差很远。佛陀曾说过:声闻所证的无我空性如虫食芥粒内空,无法与诸佛菩萨所证的如虚空一样深广空性相比。《定解宝灯论》云:"经说声缘微无我,如虫食芥粒内空。"于四边戏论中,声闻罗汉只是离开了对有边中的五蕴粗相与人我的实执,而对其它诸边戏执尚未远离。因此,声闻罗汉的证悟智慧离究竟大空还很远,他们虽然通过修习人无我,暂时息灭了轮回投生的痛苦,但未除细微所断,还有无漏业、无明习气地,以此为因,意性身仍会生起。这就象世间修无想定者,他们通过禅定力,暂时将粗大执着心念压伏了,长劫住于无想定中,然而即使是无想天的天人,当因缘聚合时,他们马上又得投生,仍然在轮回中不断地受苦。当然,此处并非说阿罗汉也得重新堕轮回受苦,其意只是在说明阿罗汉所证并非究竟寂灭。全知麦彭仁波切说过:"一旦必定需证悟,经说十千劫之后,罗汉出定入大乘。"罗汉必须入大乘才可获得究竟菩提果,这类教证有许多,如《白莲花经》云:"如此所谓诸涅槃,汝虽解脱轮回苦,然尚未得真涅槃,当寻殊胜此佛乘。"《宝性论》云:"是故未成佛之前,尚未获得真涅槃。"《菩提心释》中也说:"诸声闻未得佛之功德前,以慧身入定,经佛唤醒劝告,再以种种身相利众积累二资后,方可得到究竟菩提果。"对治二障证究竟涅槃的唯一妙道,便是般若大空性,作为修行人不论修习何种法门,当依之如同心宝也。
若语入经藏,即许为佛语,
三藏大乘教,云何汝不许?
声闻:如果教言编入或符合经藏,就可以承认为佛语。中观:那么多数大乘教典与小乘三藏相合,为何你们不承认为佛语呢?
此颂与下两颂,贾操杰大师、根索曲扎仁波切在注疏中都说不是原论中的颂文。因为这一段与前后意义不连贯,如果是原来的颂文,应接在"小诤大乘故"那一颂后面才比较合适(如石法师的译本中作了如是调整)。但这个问题的准确答案,只有问寂天菩萨老人家才知道。全知麦彭仁波切也没有断定,他说:"无论如何,凡句义即如是也。"只依文解义,而对是否原文,不予评论,在此我们依传承上师之规直解句义。
小乘声闻不承认大乘经典为佛语,他们说如果宣说戒定慧三学的教言,被编入了三藏,或其意义相合于三藏,那么此教言才可以承认为佛语。然而大乘教义与小乘三藏大不相同,故不应承认为佛语。大乘行人反问:如是,那有多数大乘经典所言的与小乘三藏相合,那么你们为何不承认为佛语呢?要检验某教言是否为佛语、是否为正法,在内道中,通常所用的方法是将其意义与三藏教义相较,若能相合,即可许为正法,这是很正确的方法。小乘行人既然提出来了,大乘行人也就顺势反击:这个原则不错,那么按原则去分析,多数大乘教典与小乘三藏是相合的,那你们又有什么理由不承认呢?
若因一不摄,一切皆有过;
则当以一同,一切成佛语。
如果因一部不摄于小乘经藏的大乘不共经典,便认为一切大乘教皆有过或非佛语;那么同理推测,应当以一部与小乘经义相同的大乘教典,成立一切大乘教典为佛语。
声闻行人反驳说:虽然说有些大乘教典与小乘三藏相同,但这并不能说明大乘教是佛语,为什么呢?因为在大乘教中,有许多教义是与自宗相违的。比如说有些无间罪不必受报、说报身常有、轮回即涅槃及一切法无自性等,有种种可怕的语言,这些很明显地与小乘经藏不同。无论你们怎么说,以这些可现见的非摄于小乘经藏之大乘教典,我们绝不会承认大乘教为佛语。声闻行人以此反驳后,大乘中观师便以同等理回击:你们这种根据与推理不能成立,如果以一部大乘教典不摄于小乘经藏的原因,就可以全盘否定大乘教非佛语,也就是以一可概全;那么同样道理,以一部大乘教典与小乘经藏完全相合的原因,也应全面承认大乘教典为佛语。比如大乘教法中的无常、无我、不净观、别解脱戒等等,这些与小乘完全相同,按你们以一概全的推理,又有什么不能成立全部大乘经藏为佛语呢?
声闻行人推理中的这种毛病,也是我们在日常中常犯的错误,特别是没有学过因明,不懂得正确逻辑推理方法的人,一开口讲话,这类错误便会犯下。这一点你们要切实注意,作为一个讲经的法师,如果不懂这一点,象如今那些诽谤密宗者那样随便说:啊!无上密宗不能修,因为某人念了几百个密咒都不灵,某人修密法成了疯子等等。这类以片面判断全面的说法,会误导很多人。
诸圣大迦叶,佛语未尽测,
谁因汝不解,废持大乘教?
大迦叶等诸大阿罗汉,尚且没有透彻了解所有的佛语,谁让你们因不理解大乘经典,就认为大乘教不应该接受奉行呢?
声闻行人说:如果你们大乘经藏是佛亲宣,那么佛陀已将一切教法交付给大迦叶尊者,可是大迦叶尊者在后来并未传授过大乘教法,以此推测,你们大乘教定非佛语。大乘行人对此回答说:这也不能作为依据,因为佛法甚深难测,佛的智慧非佛难以测度,因此大迦叶尊者也有不能全部通达佛意的可能性。实际上是你们因智慧不够而没有理解大乘教法,怎么能因此舍弃大乘教呢?根索曲扎仁波切解释此颂说:在其它经典中,也称大迦叶为菩萨,但他一直示现的是声闻阿罗汉相,所以此处以他为例训示后代声闻弟子,佛意深广难测,以大迦叶尊者之智尚不能尽解,你们怎能全部了解呢?你们猜想大迦叶尊者也不认可大乘,实际上,尊者从未有过类似言论;而且于无缘劣慧之众前,尊者又怎会轻易吐露他真正的证境呢?所以你们根本不了解大迦叶尊者的密义,又有何理由下定论,再说你们又是否了解了汝宗历代阿阇黎之密义呢?你等智浅根劣,还要做这等舍弃大乘教之罪业,实不应理。
癸二、(道为空性成立对治):
为度愚苦众,菩萨离贪惧,
悲智住轮回,此即悟空果。
为了救度愚痴苦恼的众生,已远离贪惧的菩萨,以大悲大智留在轮回中,而不堕有寂二边,这就是证悟空性的作用。
在执着有事者看来:若诸法空无自性,则证悟了空性的菩萨不应住于轮回救度众生,也不应精勤于大乘道果的修习。因为证悟空性则应安住于寂灭之中,不应再有轮回显现;再说大乘许涅槃也是空性,如是菩萨为涅槃佛果而精勤修道,又有什么意义呢?这种责难也是因有事宗行人无法正确理解空性而生起的。对大乘菩萨来说,在胜义大空之中,一切苦乐等法都不成立,如同虚空一样,但是菩萨并不会因此舍弃救度众生的事业。菩萨证悟大空智慧远离贪惧二边,不再象凡夫那样对世间有贪恋,也不会象小乘罗汉那样,对轮回充满恐惧,而堕在寂灭边。因见众生有如幻受苦之心,受着愚痴黑暗痛苦的煎熬,所以菩萨以大智大悲仍住于世间,不断精勤于救度有情的事业,虽住于世间,但绝不会受轮回烦恼痛苦染污。《华严经》中说菩萨"犹如莲花不著水,亦如日月不著空","不离于世间,亦不著世间,行世无障碍,如风游虚空"。以空性智慧力,菩萨住在轮回中,与住在涅槃中一样自在,在大悲力推动下,菩萨永远不会舍弃众生,"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众生度尽,方证菩提",菩萨恒久住于轮回而不受轮回的染污,这就是证悟空性之果。如果没有证悟有寂等性的般若空慧,象小乘行人一样执世间有过应舍,执寂灭有德应取,堕于寂灭之边,这样就不可能象菩萨一样何者也不住,显现于世间精勤度化众生。
不应妄破除,如上空性理。
切莫心生疑,如理修空性。
不应轻妄地破斥如上所述的空性教理,应该心不生任何怀疑,如理如法地修习空性。
经过如上论辩后,作者在此以规劝方式告诉有增上慢的声闻行人:你们不应随意否认如上所述的空性教理,经上述分析论辩,应该明白仅仅以了知四谛十六行相而不证空性,不可能证得小乘阿罗汉果。般若空慧是三乘菩提必须而且是唯一所依,你们要证得阿罗汉果,也离不开相应的般若空性教理。空性是本师释迦牟尼佛亲口所宣的正理,你们不应因无知而妄加怀疑:"见空性能否断烦恼"、"修持空性有无意义"等等,这类疑惑毫无意义。龙树菩萨在《菩提心释》中说过:"何人不识空,心无解脱时。"因此每一个希求解脱者,都应毫不犹疑地对空性生起信心,如理趋入对空性教理的闻思修习。"如理"两个字中,如果详细分析,包含着深广的内涵。般若空性是三乘菩提必依的妙道,然而在修习空性时,必须依止正确合理的方法才行,针对不同根基,这些方法也不尽相同。若不能做到如理修习,龙树菩萨在《中论》里说过:"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如不善咒术,不善捉毒蛇。"诸学人当自警醒,首先应如理依止善知识,如理地听闻、思维,正确理解空性后,方有真正如理修习空性的机会!
空性能对治,烦恼所知障,
欲速成佛者,何不修空性?
空性能对治障碍成佛的烦恼障与所知障,因此想要迅速成就佛果者,为什么不努力修习空性呢?
在成佛道路上,所有障碍分为烦恼障和所知障两种,按《楞伽经》中所说:由人我执所生的为烦恼障,由法我执所生的为所知障。而对治这两大类障碍最有力的武器,便是般若空慧,月称菩萨说过:证悟人无我,能对治烦恼障,证悟法无我,能对治所知障,世尊正是为了消除这两种障碍而宣说了二种无我法。般若空性是解脱轮回、证得圆满正觉果位的唯一正因,般若空性是三世一切佛的出生之处,因此若要迅速成就佛果者,为什么不去努力修习空性呢?
烦恼障和所知障的定义,内道各宗稍有不同,然而不论从何种定义看,这两种障碍生起的根源都是实执,是由执着人我、法我实有,而生起的无明习气种子。因此,要消除它们,唯一途径便是证悟实执的违品--般若空性,也就是说无漏空性智慧才是消除实执无明的近取因,只有从这个根本近取因上着手,才有迅速消除二障证取佛果的可能性。
执实能生苦,于彼应生惧;
悟空能息苦,云何畏空性?
执着诸法实有会产生轮回痛苦,所以应对它生起畏惧,而证悟空性能止息一切轮回痛苦,那为什么要害怕修习空性呢?
部分声闻行人对甚深空性法门充满了畏惧,有的甚至连空性之名也不敢听,更何况趋入修习呢?然而这种畏惧,没有任何道理。如果某法会为自他带来今生后世的痛苦,人们才应畏惧这种法,如果某种法能息苦、能带来真正的安乐,那就不存在任何畏惧它的理由。而在世间,所有轮回痛苦的唯一根源便是实执,在前面也讲过:贪执纵有芝麻许,竟引苦难无边际。轮回中大大小小的痛苦,无一不是因众生执着人法实有而起,如果象佛菩萨一样彻证空性,断尽了实执,那就不会有任何痛苦。因此一切痛苦之源的实执,才是真正值得畏惧的对象,而对能息灭轮回众苦的空性,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害怕。《大智度论》中说:"般若之威德,能动二种人,无智者恐怖,有智者欢喜。"害怕空性只不过是愚者无知表现而已。畏惧空性者应闭目细思:如果诸法本质不是空性,而是实有其自性,那么一切痛苦也都是实有,不可改变,这才是最可怕的情况。实际上,了知空性能给轮回众苦所逼迫的有情带来无比慰藉,哪怕只是了知些微人无我或法无我空性妙理,痛苦大蕴聚世间也会出现裂缝,并渐渐消融无余,因而对这息苦甘露、无死甘露的般若空性,为什么要害怕呢?
实我若稍存,于物则有惧;
既无少分我,谁复生畏惧?
实有自性的我如果存在少分,则会对外物自然生起畏惧,然而实相中无有任何真实存在的我,那么又有何种法会生畏惧呢?
般若空性不仅是不应生惧对象,从另一个方面--即补特伽罗主体去分析,也不应对其生畏惧。声闻行人云空性是让人畏惧之法,然而观察畏惧者,其本身是否实有自性呢?假如在世间,真正有一个成实我存在,那么这种实有自性的我即使只有少分,有情因其存在而对外境诸法会带来伤害产生种种畏惧,那也是应当的,因为有"我"存在,就有了感受一切苦受的根本。但是以正理观察时,所谓的补特伽罗我如同空花幻影一般,并无真实自性存在。不管以何种方法理论去观察推证,不可能成立实有自性我,既然无有任何形式的实有自性我,那么又有谁会生畏惧呢?不管是何等可怖危险之境,如果没有真实的有情主体处在其中,没有任何感受者,那又有谁会生畏惧呢?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没有感受者,所谓的畏惧境也就不值得丝毫害怕,就象有些人没有手,也就不需要害怕手会有疼痛、冷热一样。本颂是上下文的连接词,由此处先提出无有少分我的观点,而下文将接着论述无有我的理由。
辛二、(以修行持)分二:壬一、修人无我;壬二、修法无我。
壬一分二:癸一、修俱生我空;癸二、修遍计我空。
癸一、(修俱生我空):
齿发甲非我,我非骨及血,
非涎非鼻涕,非脓非胆汁;
非脂亦非汗,非肺亦非肝,
我非余内脏,亦非屎与尿;
肉与皮非我,脉气热非我,
百窍亦复然,六识皆非我。
牙齿、头发和指甲不是我,我也不是骨骼、血液、唾液、鼻涕,不是脓液,也非胆汁;我不是脂肪,也不是汗水,不是肺脏也不是肝脏,我也不是其余任何内脏,更不是大便和小便;肌肉和皮肤不是我,运行于脉络中的气、体温不是我,眼等百窍不是我,六识等也都不是我。
为了引导众生证悟般若空性,佛陀宣说了人无我与法无我两种无我空性。按一般根基的修行人,首先要修习人无我空性,以断除狭隘的自我执着,然后可以趋入大乘修习究竟法无我大空性。在修习人无我空性时,也需要对治两种不同的人我执--俱生我执与遍计我执。所谓的俱生我执有几种解释,一般说,即是有情与生俱来对自我的实执。在没有以正理观察时,众生都习以为常的依自相续之五蕴而生起我执萨迦耶见,执着有一个真实不变的主体"我"存在。这种自无始轮回以来串习而成的无明妄执,要破除它,经论中阐述过多种抉择方法,如龙树菩萨在《宝鬘论》中采用抉择地水火风空识六界非我的方法:"士夫非地水,非火风及空,非识非一切,何者是士夫。"月称菩萨在《入中论》里以"七相理论",而寂天菩萨在此处所讲的,是其中非常易懂也很殊胜的方法之一。
我们自生下来,就会自然而然地有一种自我执着,认为在自相续五蕴中,实有自性成立的主体"我"存在。既然如此,这种实有"我"必然会有其存在之处,所以作者在此引导学人观察:"我"到底是自己的哪个部位?一般人执着的自我,可以分色身、心识两大部分,而色身、心识又由许多不同部位组成。在这些组成部位中,从三十二个牙齿、二万一千根头发、二十个指(趾)甲,三百六十骨节、全身的血液、鼻涕、唾液、脓、胆汁、脂肪、汗水、肺、肝及其余内脏、大小便、肌肉、皮肤、体温、气息、身体上下的孔穴,到眼耳鼻舌身意六识,一一作观察时,没有一种是我。比如说牙齿,若它是我,那一般人有三十二个牙齿,那样岂不是每个人有三十二个"我"了,或者有些老人连一个牙也不存在,那老人岂不是没有我执了吗?这无疑是不能成立的。再逐个分析,也莫不如是,因为色身部位是零碎有分之法,是由众多微尘组成的法,而且是无常之法;同样,六识也是众多无常之法,不是众生所执着的恒常、实有一体的"我";《经观庄严论》中总结说过,这些法"卑劣非处不同法相故",不能成立是"我"。
从字面上看,这几颂很好懂,然而这不是仅仅了解字句意思就可以的事。作者此处所作的分析,不是很细,因凡夫所执着的俱生我,是一种粗大概念,是将五蕴执着为一整体,再在这个蕴聚上假立一个"我"。这是一种忽然的迷乱分别执着,就如同人们在黄昏时,将地上的花绳误认为毒蛇一样。当人们将花绳执为毒蛇时,恐惧痛苦肯定少不了;后来听人说,这不是蛇而是绳,当事者虽然会放心一些,但恐惧感仍无法消失,因他眼前模糊影像依然存在,无法辨清;只有当他拿来明灯,现量看清无有毒蛇后,这种恐惧才会消尽。修持人无我的过程也大致相同,人们在五蕴聚集上现起了人我幻觉,并因之而生起俱生我执,感受种种虚枉痛苦;然后在善知识教导下,听到了实际中无我的道理,但人我执并不能因此而顿然消释;只有通过反复观察思维,细细地寻伺,最终会发现"我"不可得。当然不可得有两种,一种如同针丢进灰堆,虽寻找不到,却不能成立灰堆中无针,另一种如明眼找空中花园不可得一样,是因实际上无有而不可得。人我不可得属第二种,当修习者通过闻思修习,以种种理论反复伺察分析,从根本上了知所谓的"我"只不过是依五蕴假立的法而已,因此而渐渐淡薄我执,最后真实证得无我慧时,如同明灯之下现见无蛇一般,假我执着也会消尽无遗。
在中观诸论里,对破俱生我执讲得很详细,从五蕴非我、我为假立法等各方面都作了分析,如《入中论》云:"佛说依于地水火,风识空等六种界,及依眼等六触处,假名安立以为我。"我们依理对自相续五蕴反复详察,找找自己与生俱来所执着的"我"到底在哪儿?如是观察思维一次,对无我道理就会增加一分明了,观修两次,无我善习就会增加两分,而我执所生的烦恼痛苦也会相应减弱直至消尽。此处所讲的既是分析人无我的理论,也是实际修持人无我的方法,每一个希望解脱轮回痛苦者,当,自强自勉、致力修习!
癸二、(修遍计我空)分三:子一、破我许为意识;子二、破我许为无情;子三、辩驳无我之义。
子一、(破我许为意识):
许我为意识的宗派,主要以数论外道为主,因此本论中这一段,以破斥数论外道的主张而展开。在我们各自心识中,虽然没有象数论外道那样,有系统的遍计我观念,但是各人反观自心,大多数人多多少少也有类似数论外道那种许我为意识的遍计我执。数论派建立的宗义,在安忍品已有过简介,较详的介绍在《澄清宝珠论》中有,大家应对照阅看。数论外道建立了自性、神我等二十五谛,并许神我为意识并常有,能享受一切现象,神我所享之一切现象从常有自性产生等等。针对他们许我为意识并常有的观点,以下开始破斥。
声识若是常,一切时应闻;
若无所知声,何理谓识声?
无识若能知,则树亦应知;
是故定应解:无境则无知。
如果了别声音的识是常恒,那么任何时刻都应该听到声音。如果没有所了知的声音,那么凭什么道理说有识闻知声音?如果没有了知而可安立为能知,那么树木也应成为闻声等能知,所以应该理解:如果没有所知外境,则没有相应的能知。
所谓的遍计我,是依一些邪见理论遍计妄执而成的我。这种人我,历史上有许多外道创造过,他们假立了种种理论,建立神我、大我等等,其实比一般凡夫所执的俱生我更为虚妄可笑。
数论外道许神我是能遍享一切现象的常有意识,比如说享受声音之识便是常有我的一种本性。既然如是,中观师问:按汝宗所许,执声之识常恒不变,那么在一切时分,都应听到同一声音,亘古不会发生变化。这种观点当然谁也不敢承认,数论外道解释说:我们不许这种推论,因为声识虽然为常,但是有声境时,才有听闻了知,没有声境时,也就没有闻声,并不会因声识为常而恒时有闻声。中观师反诘:如果没有所知声境,那么你们所谓的声识凭什么道理说能认识闻知声音呢?因为此时无有任何闻与不闻声的分别意念,所谓的声识又从何而有,怎么能安立呢?按安立名言道理,若有所知外境,方可名为能知,如果没有外境,比如说没有某种声音、色像,那了知这种声音、色像的耳识、眼识,是无法成立的。你们在没认知声境的情况下,如果可以安立能知之声识,那么树木石头等也应成闻声之能知,石头、树木也成了你们所许的神我。因你们许声识不管有无所知声境都存在,也就是不论有无了知闻声都可成立声识,那么树木、石头等法不管它是不是有了知闻声,也可以安立为能知声识之名称,这样的安立方法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应当了知,能知内识与所知外境,是相观待而成立之法,若无所知境,也就无有能知之识,能知之识不可能单独安立,也不可能无观待地成立为常有之识。这就象东边的山与西边的山相待才可成立,若不观待东边的山,那人们不可能说这座山是西边的山,但是有许多愚痴无知者不懂这些道理,随分别念而转,往往会弄出种种如声识无观待而常有的谬误。
若谓彼知色,彼时何不闻?
若谓声不近,则知识亦无。
如果说前时闻声之识,后时虽不闻声,但能了别色等余法,故彼识是常有。既然闻声之识常有,那么在它知色之时为何不闻声音?如果说因声音不在附近故不闻,那就应知无境则了知其境之识也无有。
外道为了成立其观点,又提出:虽然声识不会恒时闻声,但这并不能因此而证明它不是常有。前时闻声之识,也即常有自在之我,现在虽不闻声音,但可了知色等余法,以此意识其实恒常存在,不存在你们所说的"无境则无知"。这种辩驳当然是漏洞百出的,中观师反驳云:既然汝宗许闻声之识是恒常之法,那么在它了知色等余法之时,为什么不闻声音呢?如果前时可听闻声音而后时不闻声,这种识岂不是成了无常吗?外道回答说:我们不会有这种过失,其识在执色之时不闻声,是声音不在附近故不闻,而声识本身依然不变地存在,不成立无常。中观师继续破斥云:若声音不在附近,则声识也就不存,在前面不是已论述过嘛,若无所取境,能取也就无法成立。所以应当知道,在无有声境的时候,执声之识也不会存在,因此声识不可能是常有不变的独存法,如果你们还要固执己见,那么你等也应承认石头、树木等也是汝宗所许的神我意识。如果山羊的叫声没了,难道自己听闻山羊叫声的声识还会恒常存在?这是村夫牧童也不会承认的观点。再说,汝宗许神我意识遍于一切法,能享用一切法,那么声音等无论近远,皆应听闻,所以你们所说声不近故无闻之理由,与汝自宗相违。
闻声自性者,云何成眼识?
一人成父子,假名非真实。
中观:再说,自性成立的闻声之识,怎么会变成取色的眼识呢?数论外道:如同一人,既可为父,也可为子,如是一识,既可闻声,也可取色。中观:比喻不成。一人安立父子二者,是不同观待之假名,不能在胜义中真实成立。
中观师接上偈继续破斥:再从另一个方面说,汝宗许实有自性的闻声之识,怎么会变成持取色境的眼识呢?因为声识与眼识并非同体之法,而是两种不同的识,《释量论》中说过:"一者非知二,根识即定故。"如果声识是常有成实之法,那它怎么会变成眼识呢?要知常有成实之法,即不可有任何变动,若有变动,则属无常之法。在此处,大家应注意,同一相续中,并不是知声之时不能知色等。在内道因明中,承认几种无分别识在同一相续中可以同时生起,比如说耳识闻声时,眼识可见色,鼻识可嗅香等,但是这些都是不同类的根识,不属一体常法,这一点与外道所许完全不同。
数论外道反驳说:闻声之识又为什么不能安立为眼识呢?如同一人,既可作父亲,又可作儿子,而其自性不变,同样执声色等境识,名虽有别,而实际是自性一体之法。所以闻声之识又为眼识,却不改变其常恒自性,这很合理嘛!中观师驳斥云:比喻不能成立。一个人安立父子二种名称,只是观待不同而安立的假名而已,是虚幻的世俗名言,在胜义自性中不可成立。一个人如果在真实中成立为父,则他必定不能成为儿子,任何时处都应为父;儿子也如是。而汝宗许神我意识为自性成立之常有法,那么声识即自性成实之声识,任何时处都是声识,任何时处都不会有改变,这样的法怎么会象世俗名言观待假立法一样,安立不同名称呢?你们所举的一人成父子之比喻,是世俗名言中观待假立的无常现象,与你们所要证成的真实中有常有成实之法刚好相夺,所以比喻无法成立。
忧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
彼无闻声性,不见彼性故。
汝宗所许的忧喜暗三德平衡之自性,既非为子亦非为父(因诸现象即彼性);同样眼识也不具闻声自性,因为不可找到其中的闻声自性。
再从数论外道自宗所许观点,分析他们所谓的耳识、眼识等如同一人成父子,同一识可以有执色、执声现象。假如说在真实中有既为父又为子的例子,则必须在三德上成立,因为汝宗许除三德外无有真实,而喜忧暗三德平衡时名为自性,自性是其余二十三种现象(五唯、五大、五业根、共同意根、大、慢)之因。然而在这种自性真实中,无法安立父子等观待法,因为诸现象即自性,如是观待何法而安立父,或安立子呢?在如是笼统一体的真实自性中,找不到任何可观待的对象,也就无法建立父、子等任何法。因此汝宗所举的一人成父子之喻,按汝宗所许观点,也无法在真实中成立。再从喻义说,如果汝宗许真实义三德自性在执色之时亦有执声,则应成一切时分中都在执着一切现象,或者说意识神我在闻声之时,亦不成闻声,因为按汝宗所许一切现象即一体。既是一体法,就不应有时执着,有时不执着。在神我意识执色时,如果又在闻声,则应该可以显现它的闻声现象,然而在实际中,眼识在取色时,并不能见到它同时有闻声现象,声识在闻声时,也不能现见它同时有见色现象。所以汝宗许神我意识恒常存在,遍于一切现象的观点,无论怎么观察,都无法成立。
如伎异状见。是识即非常。
谓异样一体,彼一未曾有。
外道:就象艺伎,闻声之识也可以显现其他状况而见之。中观:如果是这样,则彼识应成非常有。外道:表现不同而自性却为同一,所以是常。中观:但这种所谓的表现不同自性为一之常法,从来不曾有过。
外道辩驳说:同一自性之法,显现出不同形态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比如说一位艺伎(演员),上午扮演罗刹、凶神,下午又可扮演天人等,其实这些不同形象,只是同一个人的显现;意识也是如此,它执声、执色等时,其相状虽不同,然而其内识却是同一自性之常法,并无变化,所以我们的观点完全可以成立。
中观师回答:果真如此,那么声识即为无常,因为你们承认声识、眼识等为不同形态,就象罗刹、天人不同一样,那就是说声识改变了前时的形态而成为另一种形态。人们在没有观察时,往往执着不同形象后为同一演员,然而深入分析,上午之演员与下午之演员,能否真实成立为常恒不变的同一人呢?如果是相同一体之人,那么他上午为罗刹之形状,下午也应如此,所以执不同形态之法为常恒相同,无疑是混淆是非的诡辩而已。数论外道执着形象上虽不同,然本体上为一体,这种所谓的一体之常有法,实在是希奇,也是从来未曾有过的。分析他们所谓的"异样一体",这种一体究竟是何物呢?如果说这种本体不是形象,与它的形象无关,那么也就无法成立不同形相为同一本体,因形象与本体无关;如果说本体即形象,那么形象不同,本体又怎么会相同呢?除了异体、同体外,形象与本体再也不可能存在第三种关系。在是一体还是异体的理论抉择之下,你们这种显现不同自性为一的常有意识,绝对无法成立。
异样若非真,自性复为何?
若谓即是识,众生将成一。
如果异样的显现不真实,那么异样之中的真实自性又是什么呢?如果说即是神识本身,那么所有众生也将成为一体。
数论外道又分辩说:意识加上声色等差别境成为现象识,这些现象识虽显现各异,然而都只是暂时的观待显现,不是真实法,这就象一块白色水晶,在不同外缘相遇时,显出种种异色,然这些异色都不是水晶真实自性。现象识也只是声色等现象与识相遇而暂时的显现,并非真实之神我自性,所以不能以它们暂有暂无而说神我非常有也。中观师问:你等既然不许现象识非汝真实神我自性,那么你们认为在这些异样的现象识后,什么才是真实一体的自性呢?数论外道回答:真实一体的自性无有境象差别,而仅是意识,执声时有此意识,持色时也是此识,不管它如何显现为不同现象识,然而其中抛开差别境之意识是相同的。它存在于所有现象识中,是恒常不变的自性法,因所有现象识中有此相同之识,故可执为一体。中观师破: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应成所有众生为一体,因为所有众生皆有心相续,皆有不同执声持色之现象识,而按你们所许的观点,不同现象识中皆有同一自性意识,那么所有众生的现象识后之意识也应相同,如是众生应成一体之有情,这何其荒谬也!
心无心亦一,同为常有故。
差殊成妄时,何为共同依?
此外,汝宗所许的有心之神我与无心之自性等二十五谛,也应成为一体,因为它们同为常有之法。各种差殊不同之法成立非真实,此时怎么能成立有共同所依或唯一总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