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入菩萨行(第九品)

  • 作者: 索达吉堪布 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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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论外道许不同现象识中存在相同之识,以此而可成立为一体,这种观点还会引出另一个过失:即他们所建立的有心神我与无心自性等二十五谛,也应成为一体法。因为他们承认这二十五种法都是实有法,其中都遍有神我存在,按其上述观点,有一共同所依,那也应承认为一体。如是他们自宗所建立宗义也就不成立了,因二十五谛同为一体,那还有什么自性生起二十三种现象,神我享受一切现象等等观点的成立理由呢?

此处推理辩论中,要求学者懂一点因明中的总相、别相概念,才能彻底明了。所谓总相,是在一切所知之中,除不同类后的相同类所知。数论外道认为声识、眼识等现象识,各有其不同别相,并认为这些都是非真实之虚妄法,既然如是承认,那么在这些不同虚妄别相法之中,怎么能成立有与所有别体相同的唯一自性呢?在声识、眼识等这一大堆虚妄法中,除了它们各自体相外,什么是它们的共同所依或唯一总相呢?不论怎么推测,也不可能成立常有自在之神我,为这些各有别相的虚妄现象识之总相。这就象把一群盲人一个个辨析,发现都是盲人,如果此时说他们的总相为明视者,这无疑是令人笑掉大牙的谬论。同样,数论派说声识等别相皆为虚妄,却说这些虚妄之别相存在共同所依或说有其总相--即恒常实有非虚妄的自在神我,这真希奇啊!

在古印度,学数论等外道的人比较多,因而种种遍计我思想较普遍。但现代社会中所流传的唯物、唯心等各种哲学流派,在这方面似乎未作详细分析与建立,然而在各种思想体系中,他们也都有各自模模糊糊的遍计我妄执。只要是未入佛法正途者,这种自性"我"的邪执无疑少不了,因此,我们应当对自相续中的这类邪见深入反省,反复与邪见辩论,只要能拿起佛法正理之慧剑,就定能得到胜利,将我执萨迦耶见彻底扫清。

子二、(破我许为无情):

无心亦非我,无心则如瓶。

谓合有心故,知成无知灭。

无有情识也就不是我,因为没有心,就会象瓶子等物一样;如果说"我"本身虽然无知,但与识会合时即会有心识了知,那么由无知成为知,无知也就坏灭了。

许我为无情法的主要是胜论外道,他们认为一切所知可归纳为实质、功德、业、总体、别体、会合六种,而实质又分为我、时、尘、方、空五种常有质,与地水火风四种无常质,其中我常有遍于一切法,非意识性,为诸业作者及苦乐功德之所依等等。有关他们的宗派,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有过较广的介绍,在《澄清宝珠论》中也有介绍,在此我们不作广述,只略要介绍他们所许的"我"。

胜论外道所许的我,其最突出的特点,便是许我为常有之无情法,既然是常有之无情法,那中观师就此作为突破点,开始破斥云:如果是无情法,那么也不能作为我。(此处的"也"字,有承接上文之意,间接说明不仅数论外道所许的意识非我,你们胜论派所许的无情之我,也无法成立为我,寂天菩萨的金刚语中,只要细加观察,便可发现每一字句中,其密义甚为深广。)因无情法即无心之物,如果我是无心之物,那岂不是如同瓶子、木桶等物一样?这样的"我"也就不会有我执、苦乐感受、造作诸业的功能等等有许多过失,所以你们所建立的"我",绝无合理存在的可能。外道辩驳说:虽然"我"本身无有心识,但与心识会合或说与心相联,可以使"我"具足心,由心识加持,那时"我"就可以了知外境、感受苦乐等,所以我虽是无情法,却不存在你们所说的过失。

胜论外道的这些理论,讲解起来挺麻烦,要理解也更是有点别扭。但他们毕竟是当年最大的外道宗派之一,在许多众生的相续中,也多少有点类似其宗的观点,因而作者以大悲心作了破斥,希望各人细心思维其中义理,不负菩萨的恩德。

中观师破斥:既然你们如是承认,那么我岂不是变成了有了知之心的有情。你们说"我"无有心识,但后来以会合之作用又具足心识,既然成为有了知之心的有知法,那么原来的无知也就不能成立,已被你们自己的承认所坏灭。从无知变为有知,"我"也就无法成立为常有之法,汝宗所许的无情常有之我,已被你们的回答所坏灭了。

若我无变异,心于彼何用?

无知复无用,虚空亦成我。

如果我是常恒不变之物,那么心对它又有什么作用呢?如果我无知也无作用,虚空也应该可以成为我。

胜论外道承认"我"是常有不变之物,如果是常有不变,那么任何法对它都不会有作用,心识也同样,不论依何种方法,也不可能对常有无变之我产生作用。因为你们许"我"为无情常有不变之物,如是则如同虚空一样,那么心识再多、会合的作用再大,对它又有什么用呢?常有无变异的法,又怎么会有它法改变其性质呢?这就象涂料再多,也无法涂抹虚空使其变色一样。如果你们坚持这种论调,认为我既无知,也无有任何变动作用,那么虚空等也应成为"我",这是何其荒谬可笑的邪见。将这种在名言中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当成为"我",胜论外道的计执诚然是迷乱而颠倒,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注疏中至此不由十分感叹地说:呜呼当瞧!吠陀宗(胜论派)之劣智矣!

子三、(辩驳无我之义)分三:丑一、辩驳无我不应理因果;丑二、辩驳无我不应理大悲;丑三、不破假立之我。

丑一、(辩驳无我不应理因果):

若我非实有,业果系非理;

已作我既灭,谁复受业报?

如果没有真实不变的我存在,那么业果之间联系就不合理,因业在完成的下一刹那,我若无实即会消失,那么应由谁承受业报呢?

前面内容中,已抉择了人无我空性,打破了一切俱生我与遍计我妄执。有事宗行人对此仍有疑惧:如果没有常有成实之我,那么业果也就不存在,一个人现在造业,将来业果又成熟在谁身上呢?按你们所许,造业的补特伽罗无有常有成实之自性,那么造业者与受果者不能成立为一人,如是则因业与果报之间没有了联系。一个人造业,另一个有情受果,这不是混淆了因果吗?在内道中如何建立因果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为此正量部许有蕴聚我为业果所依,有部经部许有内识相续我为业果所依,而唯识宗亦安立了阿赖耶我为业果所依等等。有事宗认为:必须要有一实有常存的所依补特伽罗,业与果才可能建立;否则如中观宗所言,补特伽罗我是无常假立之法,刹那刹那变灭,如是有情在造业后的第二刹那,即已灭尽,那么他也就无需承受果报,这样的宗派,实是坏灭因果之宗,极不合理也。

许多初学者,也许有类似疑惑,若一切法无我,那又怎么成立因果呢?怎么成立轮回呢?这些都是没有分清世俗名言现相与胜义实相而造成的疑惑。要知无我空性是在胜义层次而言,不是相对众生迷乱分别心层次而言,在以下的内容中,我们将会对此作详析。

作者受者异,报时作者亡。

汝我若共许,诤此有何义?

今生造业者和后世受报者是不同的,果报显现时造业者早已坏灭,如果这是你我两宗共许的观点,那么诤论这个问题又有何意义呢?

中观宗先以同等理破斥有事宗:先时造业者与后时受报者,其五蕴并非同一,受报之时造业者的五蕴已灭坏,这些道理是你们也承认的。在内道诸宗中,都毫无例外地许一切有为法(即色法、心法、心不相应行)皆无常,因造业者与受报者,是先后不同存在的有情,既有先后时间不同,其五蕴绝不会是同一体。比如说某人昨天造业,今日受报,如果造业者与受报者是同一体,那么这个人应与昨日毫无变化,昨日的他如何,今日也应如何……,这无疑是任何人都不会承认的。受果之时,作者之五蕴已坏灭,而且刹那刹那之间五蕴都在发生变化,这是你们也共许的;而除五蕴聚之外,所谓的常我即是无心我或恒常我,在以上也分析过:若无心或恒常,即离一切作用,不能成为因果所依。这也是内道诸宗共同承认的。所以不但是中观宗,有事宗也同样是如此认为:作者、受者非同一体。那你们又为何只说,我们中观宗因此而不成立因果呢?这种诤论事实上毫无意义。而且我们可以圆满合理地除去这种过失,可你们许实有常存之我,既是实有常存,那又如何建立因果呢?

因时见有果,此见不可能。

依一相续故,佛说作者受。

如果有造业者受果,那就是在因位时即可见果,这种见是不可能的。佛陀说造业者受报,是依世俗名言假立的同一五蕴相续而言。

再分析有事宗所许,如果在真实中成立作者受果,那么必须建立在作者未灭之无间刹那,也就是说一个人在造作因业同时就应受果,或说在因位时即可见到果产生。这就象父子同时出生,种子在其成立之无间时,即可出生果实,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在因具足未灭之时,即同时有果,那还能成立什么因果关系呢?按道理果应从因生,果出生时,必定已灭其因,如同种子长出苗芽的过程一样,因此绝无作者受果报的真实存在。但佛经中多处说因果不虚,造业者纵历百千劫,其果也一定会如影随形般地成熟于补特伽罗相续中,这又是如何建立的呢?对博学广闻者来说,这当然不算难题,因为佛在经中已清楚地解释了其密义。从实相层次言,人我、法我、因果等等皆无自性,皆为离戏寂灭之大空,而在世俗层次观待众生的迷乱习气,轮回、因果等确确实实地显现不灭,不虚地存在着。佛随顺众生而说造业者定受果报,是建立在众生不断的五蕴相续假相上而言。在世俗中,一切众生皆执着自我五蕴相续不断,从过去到现在,从现生到来世,这种相续如同长河连续不绝,众生执着这种如珠串一样的相续为同一相续,并许这种五蕴相续为我,随顺这种世俗名言,佛陀才说作业者必定受果。这是世俗中的一种无欺缘起,也是在有二取分别者面前,必然存有的因果规律。

因果的问题,对于个人来说非常非常重要。如果不能懂得佛以二谛说法的道理,很容易生起疑惑:经论中这儿说一切无自性,那儿又说因果不虚、轮回具足众多苦患等等,这是怎么回事呢?如万法皆空无自性,那还有什么因果存在不虚,如因果昭昭不灭,那万法还空不空啊?……。有些学佛者对行善可生天趣之类的观点,觉得很对机,但对深奥了义教法,却觉得无法理解,这都是对佛法缺乏全面了解,也是佛教教育未能普及的缘故。

造业者和受者、因和果等,在实相中不可能成立,只是世人分别心前所幻现的假相,虽然是幻相、假相,对处于其中的迷乱者而言,却是有利有害,能引生种种如幻苦乐。因此,对我们凡夫而言,一切因果都是不可逾越的规律,并不能因实相中不存在因果而可以任意妄为。如果你认为因果都是虚幻的,自己可以不遵守,那么务必请你先试试,不吃任何食物可不可以饱?如果你认为自己造业不会受果,那请试试,吃上两大桶饭能否不觉得饱?……所以,对初学者言,实相中纵任何法也不成立,在二取分别尚未彻底融入法界前,因果仍是不可逾越的森严规律也。再者,因果规律是非常微妙的法,唯有佛智才可完全测度,佛于《三昧王经》中说:"微妙难证佛行境。"因此对因果规律我们不可轻易测度,曲智仁波切说过:我们对世间一般珠宝等物品尚无法估测了知,更何况是奥妙的因果,又怎能随便通晓呢?

过去未来心,俱无故非我。

今心若是我,彼灭则我亡。

犹如芭蕉树,剥析无所有;

如是以慧观,觅我见非实。

过去心、未来心俱不可得故不是我;而现在心如果是我,那么当它消逝时,我岂不是也会消亡吗?譬如将芭蕉树干一层层剥开,会发现里面无有任何实质,同样以智慧观察寻找,就会发现我也非实有。

佛陀依众生所执的一相续而言因果,这种一相续中,并无实有不变的我存在。所谓相续也是如同珠串,将众多不同珠粒执为一珠串而已,实则并不存在,众生所执的我相续也是如此。当然,从色蕴形象而言,一般人都容易明白自己的少年、老年或前世后世之色身,显然不是相同不变的。然而就心识而言,许多人都会觉得这个心识或阿赖耶识是相续不变的,可以成立为前后相续中不变的我,成立为因果所依之处,所以作者接着又分析这种执心为我的执着。所谓的心相续,从时间上可以分为过去心、未来心和现在心,详加观察之下,过去的心已灭,未来的心尚未生,现在的心刹那即会变灭,一刹那也不会停留。佛在《金刚经》中说过:"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既然三心都不可得,那又如何成立为我呢?过去、未来心不可得,一般人都不太会执着为我,而当下之心呢,若执它为我,那么当它刹那消逝时,那我岂不是也消亡无余?(若执过去、现在、未来之心有同一成实总体,可如破数论派时,用总相、别相破。)无论人们怎样建立一相续我,在观察下,所谓的一相续我可分为众多刹那,每一刹那都有其不同自相,而《入中论》里说过:"如依慈氏近密(二人名)法,由是他故非一续,所有自相各异法,是一相续不应理。"将不同自相之法执为一相续,是不合乎道理的。世人未观察下所建立的相续我,在实相中如同石女儿一样,绝不会有存在。

由此,平常所言的因果所依之一相续我,未经观察时似乎存在,而以中观正理观察,所谓的一相续我并不存在任何实质,只是世人迷乱心识中的一种假象。这就如同高大挺拔的芭蕉树一样,乍看之下似乎有着硕大坚实的树干,而一层层剥开之时,就会发现它毫无坚实之分,唯是一片片皮壳而已。以中观正理剥去我们一层层名言概念之虚壳,最终也会发现所谓的我相续等轮回诸法,无有任何实质存在。《三昧王经》云:"如湿芭蕉树,人析求其坚,内外不得实,诸法亦复然。"《大智度论》中说:"诸法如芭蕉,一切由心造,若知法无实,知心亦是空。"若先抉择外境为空,最后也可了知自心为空,内外诸法皆空,也就没有任何法可安立为因果所依的我。有关观察世俗诸法非实有的理论,在中观诸论中阐述得很详细,尤其是在总述二转般若法轮密意的《入中论》里,有着窍诀性地论述。月称菩萨在论中说过"痴障性故名世俗",世人由于无明愚痴障蔽,故妄见有世俗种种现相,而实际上这一切皆如空花幻影,唯是错觉。如果我们能掌握中观正理,深入细致地思维观察,最后定能趋入真实无缘之境。

丑二、(辩驳无我者不应理大悲):

有情若非有,于谁起悲愍?

立誓成佛者,因痴虚设有。

如果有情不是真实存在,那么菩萨对谁起悲愍呢?为度化众生而立誓成佛之事,也是基于愚痴虚假设施而有。

不能正确区分胜义实相与世俗现相者,对大乘教法中所说的无我不能正确理解,他们说:若我等有情不是实有存在,那么菩萨对谁生悲心呢?因为你们许有情无有丝毫自性,本体犹如虚空一样,那么菩萨无有任何所缘对象;而且若一切法皆空,痛苦也是空无实存,轮回也无实存,这样菩萨不应再有生悲愍的对境,所以,如果按汝宗所许之无我理,则菩萨生大悲心不应理。

中观师答曰:在胜义中,无有任何生大悲的对境,也不存生悲心的菩萨。因法界实相中,清净离戏,不存在任何可缘执之相状,众生、轮回等都不存在,下文也将阐述"此等诸众生,毕竟无生灭"的胜义理。胜义实相中虽是如此,但在执着假立蕴聚等为我的众生迷乱心识前,以现相而言,轮回苦乐等诸法无欺地存在。众生处于迷乱之中,感受着种种如梦一般的虚幻痛苦,却不能自知醒悟。因此胜义中虽无苦乐轮回,但在世俗现相中相对于迷乱心识,无欺地存在着一切轮回痛苦,众生如进入佛教修道,也会无欺地灭除痛苦,获得安乐果。所以为了这些众生远离一切妄执苦境,获得正觉果,菩萨立下誓言:为利众生愿取证佛果。这种取证佛果的誓言,从胜义层次抉择,当然也是一种愚痴,是以一种痴心而虚设假立的法,仍属所知障,是一种细微无明执着。但这种细微的无明痴心,在未得佛果前,不能舍弃,因它是对治轮回诸苦的一种善执,如同渡越江河大海的舟船一样,是必需工具,然过河后,如同舟船一样也应舍弃。或者说这种痴心好比梦中梦到痛苦境时断除痛苦的方法一样,虽然同样是迷梦执着,然而也是必需的,否则就会一直处于迷梦痛苦中。月称论师说"不察共承愚痴事",在未观察下共许的愚痴执着,在世俗层次而言,也需要承认。修悲心的对境也是如此,基于世俗迷乱众生,因为无欺存在着苦乐感受,故修大悲极其重要。

丑三、(不破假立之我):

无人谁得果?许由痴心得。

为息众生苦,不应除此痴。

若无有真实的自性我,谁能证悟佛果呢?在名言中观待痴心可许有证果之幻事存在。为了息除如幻众生的痛苦,这种痴心虽属无明分别,暂时也不应消除。

有事宗问:按汝中观宗所许,一切有情皆无自性成立之我,若无有补特伽罗自我,那么又有谁能发心修行证悟佛果呢?又有谁会得佛果呢?修行者本身即不存主体,那也就不会存有任何证果修行等事,所以汝宗所许,实际中无法成立。中观师答:于胜义中,一切有情皆空无自性,轮回等一切法也无自性,涅槃与轮回无有丝毫差别。然而针对尚未证悟胜义的众生,轮回与涅槃仍有差别,轮回要出离,安乐果位也要取证。所谓涅槃,就是消尽错觉分别心,《经观庄严论》中说过:"故尽错觉即解脱。"因此在有愚痴二我执着的时候,轮回错觉现象无欺存在着,而与之相观待的涅槃也就无欺存在。《澄清宝珠论》中以比喻说:这就象一个中魔发狂者,对别人看来很清净的外境,他会常常见到魔相,感受恐怖痛苦,因此针对他而言,有苦、有自我、有出离并有安住无苦之境的存在;我们修习佛法取证正觉果的过程也同样,在无明二取痴心未尽之前,实相中本来无有的轮回、众生、修道、果位等等现相,皆应承认存在。

有事宗又问:本来无有任何果位可得,却还要去希求取证,这样岂不是如同求石女儿一样愚痴,而对愚痴无明,任何时处皆应断除,所以你们的观点还是无法成立。中观宗答:希求佛果的发心纵然是愚痴,但是为了息灭自他众生的如幻痛苦,暂时不应断除。因实相中虽无有任何所得,然现相中三界轮回众生有种种如幻痛苦感受,有着深厚的烦恼障和所知障,为了断除它们必须修习佛道证取正觉果。此过程如同自他于恶梦中饱受苦痛,理应精勤于醒梦之方便,梦中方便纵然也是梦中的妄执,然在恶梦未醒之前,这些方便不应舍弃,只有从睡梦中完全苏醒,这一切才可彻底弃舍。同样,希求如来果位,虽是所知障所摄的一种细微痴心,但在轮回现象未彻底融入清净法界实相之前,绝不应舍弃。有些无知者认为,求佛果也是一种执着,因此现在应什么都不想。这种人是真正的愚痴者,你尚未从迷梦中苏醒,怎么能当即放弃醒梦之方便呢?这实际上与渡河者未抵彼岸,即于激流中舍弃舟船一样,其结果实可悲愍。所以如果只知其一,对学道中的求果之痴心,不能圆融理解者,当致力闻思观察,以免自困疑惑之中而不能自拔。

我慢痛苦因,惑我得增长。

谓慢不能除,修无我最胜。

执着实有自我的我慢,是一切轮回痛苦之因,也会使迷惑我执得以增长。如果说我慢不能根除,那么修习无我是最殊胜的根治方法。

有事宗反驳:既然修道求果之痴心不能舍弃,那么执着自我的愚痴,也应不能舍弃。中观师答:虽然我执亦是痴心,却与修道求果之痴心有很大差别。因修大悲求佛果之心,其本性虽属无明愚痴,但它能断除众生的幻苦;而执五蕴假相为我的我慢,只会增上烦恼痛苦。执有自性成立之我的我慢,实际上是三界轮回痛苦的根源,我们在轮回中感受痛苦的大小,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我慢执着程度,我执有多少,痛苦就会有多少。这一点真正有过实修者,定会有不同程度感受。我执傲慢不除,只会使迷惑痛苦越来越增长,使自己陷入轮回深渊不得解脱。"若于内外法,断除我我所,则灭近取因,彼尽不转世。"断除了我与我所执,则灭除了轮回的近取因,不会再转生于痛苦世间。所以,应当了知,我慢与修道求果的所知障差别很大,求果的痴心正是对治我慢疴疾的良药,二者不可同一而论。

对方又说:所谓的我慢实执,恐怕很难断除吧,因为它自无始以来就存在,与我的自性成为一体。中观师答:实际上并不难,因我执只是暂时的迷垢而已,无我修习是对治它的最殊胜方便。如果实相中真正有自我,那我们就会对我执束手无策,然而实际中所谓的我如同水上聚沫,也如空中浮云,根本无有实质,《释量论》中说过:"心性即光明,诸垢是客尘。"只要以教证、理证加以抉择,定能破除有我的错觉,进一步随顺实相修习无我,则可现见无我,如日除暗,我执根本不可能再存在。

壬二、(修法无我)分四:癸一、身念处;癸二、受念处;癸三、心念处;癸四、法念处。

癸一分三:子一、总观察身体;子二、分观察分支;子三、故除贪身。

子一、(总观察身体):

身非足小腿,腿臀亦非身,

腹背及胸肩,彼等复非身;

侧肋手非身,腋窝肩非身,

内脏头与颈,彼等皆非身;

此中孰为身?鬘鬘鬘鬘鬘鬘

身体不是足、小腿,大腿、臀部亦非身,腹背与胸、肩膀这些部位也不是身体;两侧的肋骨与手臂不是身体,腋窝、肩头不是身体,内脏与头、颈这些部位都不是身体,在各个部位中,到底哪儿是身体呢?

无我分两大部分,即人无我与法无我,人我是五蕴聚上假立而起的虚妄分别,在前面已作了破析。此处开始对法我进行破析,法我是在五蕴诸法上妄计诸法皆有成实自性,由此而生法我执,生起所知障,导致种种虚枉的痛苦现象。我们平时除了自性成实之我的妄执外,最为接近而且是最顽固难消的法执便是身执,执着四大假合之相上有自性成立的身体,因此本论先从身念处开始修习。

身念处即是正念身体实相的修法。平时我们凡夫总会有一种身体概念,认为自他实有自性成立的身体。这种身体,在没有观察时,人们都会认为是天经地义实有不虚地存在着,然而在深入观察时,这种所谓的自性成立之身体,如同空花幻影,实际上并不存在。不察似有,若察非实,那如何观察呢?方法与前面观察无我一样,首先观察平时所执着的身体,究竟存在何处,也就是说它究竟在什么部位成立?我们的色身,实际上有许多不同支分,这些支分中,究竟哪儿是身体呢?从下而上,足、小腿、大腿、臀部等,这些都不是身体,平常人都知道:足腿等不是身体的总体,而是身体上的一部分。如果说足是身体,那么正常人有两只足,他是不是有两个身体呢?而有些人没有足,那是否成立他们没有身体呢?这显然是荒谬可笑的。"腿臀亦非身"一句,在众多讲义中也译为"腰臀亦非身"。然后再看腹背、胸肩、侧肋、手臂、腋窝、肩膀、内脏、头颈等等,一一都不是身体。因为这些部位与我们平时所执的身体,其形相、名称、用处等各方面都有差异,不可能成立是身体,这一点大家都可以清楚了知。既然一一部位都不是身体,各有其别体,那人们平时所执的身体总体,又在哪儿呢?如果是根机较利的人,稍加思维,便会明白:所谓的身体,只不过是人们在心识中假立的一种总相而已,除了名言分别概念外,实际中并不存在一个有自性的身体。但是有些人仍然不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们的思维还会往另一方向发展,建立他们所谓的"身体"。

若身遍散住,一切诸支分,

分复住自分,身应住何处?

如果说身体遍及散住于四肢百骸之中,可是每一支分各住于自分,那么身体的自分到底住于何处呢?

有些人认为:身体不是各个支分,它实际为一总体,遍及于色身每一个部分,就象一张大毛毯,普覆于一大堆东西上一样。这种遍计身执是经不起观察的,因为色身每一个支分,皆住于自分,比如说手臂,成立于手臂分上,在手臂分上,除了手臂外,并没有脚等其它支分,其它支分也如此,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谁也无法否认。既然手等各支分住于自分,那么你们所谓的身体总体,到底住于何处呢?在手等支分上,无论怎样观察,除手的自体外,不可能存在身体总体。如果有能遍之总体存在,那又为什么不能见呢?如果你们认为这种身体总体不能见,那就不是实际中人们所执的身体,唯是你们自己想象出来的一种东西,实际上毫无根据,也毫无意义。

若谓吾一身,分住手等分;

则尽手等数,应成等数身。

如果说我的身体整体,分别住在手等一切分支上,那么有多少数量的手等分支,就应有同等数目的身体。

有些人还认为:自性成立之身体整体,分别住在手等各个支分中。但这也是一种荒诞的遍计,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成立,因为身体整体若分别住于手等各支分中,那也就是说每一个支分中都有一个身体整体,如是则尽身体有多少个部位,就会有多少个身体。这与众生共许的每个人只有一个身体完全不合,任何心态正常的人都不会承认。一个人有很多身体,这种观点有谁会相信呢?实际上也不可能如此,因而,这种计整体身分别住于各支分的观点无法成立。

内外若无身,云何手有身?

手等外无它,云何有彼身?

如果内外都没有自性成立的身体,那么手足等部位中怎会存有身体呢?而身体除了手脚等部位外无有它物,那么又怎会有手脚等以外的身体呢?

如上所述,我们无论以何种方法观察,也不可能从色身内外,找到一个自性成立的身体,因为身体若有自性,则一定可以观察到。如果它与手等各支是一体,那就应在手等各支分上成立,然而通过上述"身非足小腿"等方法观察,已破除了身与支分一体的可能性;若身体与支分异体,那它也应有在各支分外的存在之处,然通过上述"若身遍散住"等方法观察,也不成立它与支分异体的关系。内外都无身,那么手等支分中,也就不会存有任何自性成立之身;然而除了手等支分外,我们所执着的身体并无它物。平时人们都会认为身体上有手等各支分,除这些支分外,并无其余法,所以除了手等支分外,也不能成立身体。这种离一异因的观察方法在中观诸论中比较普遍,是用来观察诸法本体不成立的一种方法。因为某种法若自性成立,比如说瓶子,如果它有成实自性,那么观察瓶子的上中下各分,究竟在何处存在自性成立之瓶,若上中下各部分都不存在,那它能存在何处呢?身体也是如此,它不存在各支分上,与支分非一体,但是也不可能在各支分以外成立,不能与各支分成立异体关系,而除了一体、异体外,身体与支分不成立第三种关系,因此通过一异的观察之后,实则不可得自性成立之身也。

无身因愚迷,于手生身觉。

如因石状殊,误彼为真人。

众缘聚合时,见石状似人;

如是于手等,亦见实有身。

身体虽无真实存在,却因为愚痴迷乱,于手等生起有身体的妄觉;就象形状特殊的石块,被误认为真实的人一样。虽然真实中无有,但众因缘聚合时,石块都会误认为真人,同样对手脚肢体等聚合,亦会误认为实有身体存在。

通过观察分析,我们都会明白身体不存在,它只是人们在心识中假立的一种名言概念,除此之外毫无实质。真正的身体从未出生过,而众生因愚痴迷乱所惑,在手脚等各分支堆聚上,执着有一个真实存在的身体,执着身体真实存在自相。这如同人们在昏暗中,看见那些形态殊异的石堆等物时,往往会误认为人,或者误认为猛兽等等。在农区生活过的人,对此可能都会有过经验,农民为了不让鸟兽吃庄稼时,往往会在田地中做一些草人,让它们穿上衣服,戴上草帽,远远看上去就象真的人一样,野鸟、野兽很容易受骗而不敢靠近,有时侯人们也会因昏暗等因缘,误认这些草堆为人。这个比喻涵义很深,如果能经常忆念思维,大家一定可以明白身执的迷乱不实性。而对其它事物的自相执着,如果仔细观察,也莫不如是,都是因自己愚迷无知,在本无自相之中而妄执为有。龙树菩萨说过:"譬如幻化象,无来亦无去,唯心愚痴尔,实则无所住。"诸法皆如幻化大象一样,本无丝毫自相,只因众生愚昧迷乱,才现起种种计执。对初学者而言,能了解现在自己根识前所显现的一切法,都是自己的错觉,在本来中都不存在,只有如此,才会有效地减轻实执。大家内省自心:自己对这些道理到底明白了多少?自己的迷乱妄执到底有多深厚呢?如果只是在文字上理解这些法义,而没有反复运用这些妙法去思维观察,那么自己对身体等法的贪执仍无法减轻,这如同守着摩尼宝受苦,其原因只能归于你自己的懈怠、愚痴。

虽然在实义中不存在任何身体自相,但是只要因缘聚合,它仍然会不断显现,"众缘聚合时"这一颂再从这方面进行分析。上偈讲到石堆会被认为是人,而石堆上无有丝毫人的自相,但是只要因缘聚合,仍然会被误认为真人。因缘有它无欺的力量,只要现起某法的特定因缘具备了,这种法一定显现。比如说百货公司里那些石膏作的服装模特,它显然不是真的人,但有些从未见过这些的牧民见到时,往往会误认为真人,一个劲地对它说话:"啊喂,我要买这件衣服……。"同样道理,我们因为对身体空性实相一无所知,当手足肢体器官与生理功能等这些因缘齐全时,就会愚昧地现起有身体自相的误执。按《俱舍论》的观点,人们生起烦恼需要三种因缘:随眠、对境、非理作意。对随眠烦恼与手足等对境,我们暂时无法远离,而对执计实有身体的非理作意,只要稍作努力,我相信你们每个人都能断除。如断除了计身实有的非理作意,那我们对身体的误执就会淡薄下来,渐渐也会摆脱这种恶习的捉弄,不再随顺这些烦恼而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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