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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记第二篇 自证抉要

《辩答日光论选要讲记》 ︱ 全知麦彭仁波切.著︱ 智圆法师.译讲 ︱

仅凭口说:“我等随持应成派之故,虽未说道理,然由宗派之力,唯立宗为‘无自证’而成立”,如是说不合道理!

你仅仅说:我们是应成派的粉丝,我们不必说什么道理,“不承许任何法”就是我们宗派的作风。我们跟随应成宗派,一直恪守规矩,唯一立宗为无自证,就是这么成立的!

这种说法很不合理。不能因为你入了应成派,就像入了世间的团体那样。某个团体全部身刺老虎花纹,就由那种集体认同的力量,而立宗为身上刺老虎图案最好。但这样成立毫无道理。

世间很多人都说:“因为我们这一派就是这样。”但我们是佛法的宗派,要用正理来说话。不应仅仅随持宗派、由宗派的势力决定“我们不承许有自证”,这没有任何说服力。

此外,若是由“能取分立为自证,然真实义中无有能作所作异体之故”,遂判为不合理,则名言中也应承许无有同体相属,即“自与自相属”和“自证自”情形相同故。

此外,如果提出“按能取这一分安立为自证的话,真实义中并没有这样的能证和所证别别”,因此名言中有自证是不合理的。那么同样,你们也应当在名言当中承许没有同体相属,因为“自和自相属”跟“自证自”的情况完全等同。

按对方观点,一个识上找不出能证和所证别别两体就不能安立,那我同样可以说,比如柱子和柱子上的红色也不是别别的两体,即不可能从柱子当中抽出柱子的红色,来跟柱子相对,但名言中不是同样立了“同体相属”吗?

若同体相属不合理,则你许二谛一体也应成名言中无有。

继续第二次发难:假使同体相属不应理,你们所承许的名言中二谛一体也应成无有。

对方说,真实中没有别别二体就不能安立;同样,以此类推,对方所说的“现空二谛一体”也不应成立。因为真实中并没有现和空分开的两体,不是空外有现、现外有空,然而对方却承许了“一体两分”,即在一本体上有现、空不同的两分。由此可知,真实中没有别别两体,不代表名言中不能立“一体两分”。

再者,“以无有能所的智慧证境”也应成非理了,即:明明境与有境不现为“二”,“由彼亲证彼自体而转”或“于彼前现前彼”则决定不合理,应成等同故;

这是第三次发难:你们讲的以无二现的智慧来证得法界,也应成不合理了。因为真实胜义当中,能证的智慧和所证的法界不是别别两体,不是“能所对待”中有个智慧来证知对境的法界,否则怎么能称“无能所的智慧”?怎么能称“一真法界”呢?既然能所对待,怎么称做“绝待真心”呢?

然而名言中,对于“智慧和法界不二”却可以假立能所。也就是在完全现证的时候,法界没有遮障地明了现前,对此可以在名言中将法界立名为所证的境,将明知立为有境或心,这便是对没有能、所二体,假立一体两分。

如果按对方所说“真实中没有别别两体,名言中就不能安立”,那么对方所承许的“无有能所的智慧证得法界”也就不合理了。因为在真实当中,明明没有境和有境两体法,还要说“以彼智慧来证得彼自体而转”,这与自证同样不合理;或者你说在智慧前现前了法界,也同样不合理,因为真实当中并没有分开的二分,怎么能说一者前现前另一者呢?

总之,真实中没有能、所两分,不代表名言中不能安立自证。无论是无能、所的智慧证知了法界境,或者智慧前现前了法界,或者自己的心自己证知等等,都是名言中可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