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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示关要相同

《辩答日光论选要讲记》 ︱ 全知麦彭仁波切.著︱ 智圆法师.译讲 ︱

4、教诫应将两种解说持为一致分三:(1)出示经教二说;(2)指明偏持之过;(3)教诫应融通一致。

(1)出示经教二说

是故,诸经论中,按名言说到胜义是所知、为境等一类文句,又相合定中无分别智的现证,说无有一切知、所知、境、有境等戏论网、离绝言说、唯以自内证智所证的甚深义,

是故,在诸多大乘经论中,有按照名言宣说胜义是圣者入定无分别智的所知、所得、境等的一类文句。例如经中说道:“世尊见空性、知空性。”又有说道:“善男子!若无胜义,则修梵行,徒劳无益。诸佛出世亦无有益。由有胜义,故诸菩萨名胜义善巧。”《入中论自释》中说:“胜义谓现见真胜义智所得之体性。”又说:“其见真智之境,即是真胜义谛。”又《入中论》说:“如心有相知彼境,依名言谛说为知。”《自释》解释其义为:“故由假名立为达真实义,实无少法能知少法,能知所知俱不生故(此是由假名安立为‘无分别智了达真实义’,实则根本没有以一法了知另一法的情形,因当时能知、所知都不生起)。”

此外,在大乘经论中,又有相应于圣者入定无分别智如是现证的情形,说到无有能知、所知、境、有境等一切戏论网、远离一切言说、唯以各别自证智所证得的甚深之义。例如《能断金刚经》说:“应观佛法性,即导师法身,法性非所识,故彼不能了。”又如经中说:“如鸟飞越空中迹,智者无说亦无见,如是一切佛子地,尚不可说宁可闻。”“善男子!当知胜义,不生、不灭、不住、不来、不去。非诸文字所能诠表,非诸文字所能解说,非诸戏论所能觉了。善男子!当知胜义,不可言说,唯是圣智各别内证。”

由此可知经论中的两种说法:一是随顺名言,以假名安立胜义为所知、为境等;另一是相合无分别智现证的情形,说到无有知与所知、境与有境等一切戏论网、远离言说、唯一以各别自证智现证的甚深义,其用意是直示现证胜义之情形。所以,一以肯定说,一以否定说,在表达上有两种方式。

(2)指明偏持之过

若不能如各自密意而安立,于圣教仅持一方,

如果不了知以上两种说法的密意是分别按照名言和胜义,或者分别依于后得位随顺世间及抉择根本定位无分别智的甚深行境而安立,就会对于圣教的两种说法只执持一方面。

也就是说,本来圣教有两种方式:一是肯定的方式,说到胜义是所知、是境等;另一是否定的方式,说到胜义非所知、非境等。每当见到这些说法时,就应当按照它们各自的密意来安立:“是所知”、“是境”等,是按照名言而宣说;“非所知”、“非境”或“无所见”、“无所知”等,是按照圣者现证的情形而说。这样才能相合教法的本意,否则只执持一方面而否认另一方面,则会犯以下的大过。

则如同《庄严经论》所说“如文取义时,师心退真慧,谤说及轻说,缘此大过生”。其过即是:或以胜义非境之故,许彼非所证及无抉择;或于不可思议之义,以寻思心遍思维后,以如此方式而诠说离绝戏论的真如义,

如果对“是境”、“非境”等的二种说法,只偏颇地执持一方,那就会像《大乘庄严经论》所说:对于世尊的语言,依文取义或不通达密意而颠倒取义时,唯一听信自己的分别心、执著自己的想法一定对,则会退失真实智慧,导致说出许多诽谤或轻视佛语等的言论,产生谤法等的极大罪过。(“师心”,指以心为师,《四十二章经》云:“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可见凡夫之心不足为凭,而愚人却自以为是,这叫“师心”。)

而此处的偏颇执持有如下两种情况:

第一:以经论中说到“胜义并非语言、现量、比量等有境心识的行境”作为理由,就认为胜义并非所证之法,以及对于胜义不可能以了义经教、观察胜义的正理以及譬喻等做出抉择。

例如:有人在见到“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知”、“胜义非语言能诠”等文句时,单方面地执持“不可知、不能诠”这一点,否认能以闻思教理而抉择胜义的体性,甚至放弃修持趣证胜义的方便法门;认为“胜义不在语言文字上,因此不必学习教法”,或者“胜义无修无证,不必用功修行”等。

第二:以经论中说到“证知胜义、抉择胜义”等为理由,一向执持真实胜义是可以用心辨别、抉择、串习的,因而对于不可思议的胜义,以寻思心运用圣教、正理、譬喻等多次思维后,就以妄执的一套来诠说远离一切戏论的真如义。

这就成了荒唐的事!本来以思想行不到的,却摆弄成是分别心能达到的法;本来胜义不可言说,却将它编织成可言说的法,按照自己的臆想来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