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障品第二
《辨中边论颂讲记(未定稿)》 ︱ 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 智圆法师/讲授 ︱
九、能障:力弱。 所障:力;所作善决定。
(一)力的涵义
按《成唯识论》所说,力有思择力和修习力二种。《华严经疏》云:“思择力,思择正理而对治诸障之力也;修习力,修习一切善行而使坚固决定之力也。”太虚大师解释:“思择力是智慧上思察抉择的能力,比如此是此不是,此是恶此是善等,能够辨别决断都是力;修习力是熟练上的修习所成力,有充分任持的能力,比如一件事做得很快很好,就是巧妙自在神速力。”
(二)力的作用
具有思择力和修习力,就能使所作之善获得决定。原因:以思择力和修习力能够胜伏障品,由此,所修的善就不会被障品损坏。因此,以二种力能令善行获得决定。从果的角度解释,以这二种力能完全决定善根的一切果无有空耗。
(三)障体“力弱”,指胜伏波罗蜜多违品的力量微弱,或者说思择和修习的力量不足。
比如,一位体操运动员,能领会每一动作的要领,知道各个动作的做法,是具有思择力。每个动作能熟练掌握,运转自如,是具有修习力。以这两种力就能决定使所作动作准确到位。反之,思择力和修习力不足,就不能使动作达标,也就是不能令所作决定。这个比喻说明了具二种力就能使所作决定,反之,力弱就障碍了所作决定。
行善时心中不了然、犹豫不定或者不清楚如何行持等等,都是思择力不足的表现。有时“想得到,做不来”,是修习力不足。思择力和修习力微弱,就使得行善不能决定如量。反之,具足了思择力和修习力,修行就一定得力。比如修净土,能把净土的事理因果抉择清楚、透彻,就会由思择力引生决定,求生净土,万牛莫挽。这是思择力的作用。净业的修行,不论持名观想、积资发愿,经过长期熏修,达到纯熟,就是具足了修习力。以这二力的作用,每念一声定是九莲种子,每礼一拜定是往生资粮,虽然身在娑婆,已标名极乐。因此,成就思择力和修习力极为重要。
十、能障:依文解义等。 所障:智;受用法和成熟他。
按《成唯识论》所说,智有受用法乐智和成熟有情智二种。有了智慧,就能自己受用法,而且能成熟他人的相续。因此,自受用法和令他成熟是智慧的作用。
如果智慧不圆满,就不能通达圣教的甚深密意,只是按文字表面理解或人云亦云,自己没有能力拣择,由此就障碍了自受用法。而自己不能受用法,也就不能成熟他人的内心。
以上方便、愿、力、智四度都是从智慧中分出的。智慧既是以愚痴为障,后四度的障体也就是愚痴了。换句话说,不论是离善巧方便、不了知发愿、思择修习力弱,还是依文解义等,都是以愚痴为体,只是从愚痴的不同表现而安立的。
壬三、地障
遍行与最胜,胜流及无摄,
相续无差别,无杂染清净,
种种法无别,及不增不减,
并无分别等,四自在依义。
于斯十法界,有不染无明,
障十地功德,故说为十障。
前二颂出示了十法界的名称和差别,第三颂针对十法界宣说能障和所障。
十法界为遍行义法界、最胜义法界、胜流义法界、无摄义法界、相续无差别义法界、无杂染清净义法界、种种法无差别义法界、不增不减义法界、无分别等四自在所依止义法界。于斯十法界,有不染无明障碍十地功德,故依次说为十地障。
一、两个无差别和两个有差别
第一:所证的法界自体无差别。有境的入定智有愈升进、见愈清净的差别。
第二:以二取隐没的方式入定于离戏法界无差别。由入定智慧断障后,出定位所引起的对法界的定解有差别。
二、如何建立差别
入定中二取隐没,如飞空鸟迹,了无相状可取,故从入定角度无法区分上下诸地。后得位,由入定断障力所引发的定解各有差别,因此依于后得位通达法界义的种种差别而安立十地差别。
三、十种法界义
初地菩萨所证法界,名为遍行义法界。由于初地入定时现见法界,遂在后得位自然引生通达法界周遍一切的自性(遍行义)。对此通达遍行义作障碍的就是初地障。
生起了初地智慧断除此障,后得位便自然引生这一定解;未断此障,则不可能通达法界遍行义。因此,初地后得位通达法界遍行义的障碍,也就是初地的障碍。以下九种都要这样理解,即修道诸地后得位通达法界的障碍,也就是该地的障碍。
二地菩萨所证法界,名为最胜义法界。“最胜”指超胜增上。由第二地的入定智,引发后得位对法界的证悟更加增上,因此称其后得位所证为最胜义法界。
三地菩萨所证法界,名为胜流义法界。“胜流”指净法界最胜等流。此等流是何者呢?即是听闻圣教法,因为这是能净法界之因,故称为净法界等流。一切所证中以何者为最殊胜呢?即具有大义且任运无勤的法界。何者是证悟法界的最胜之因?即听闻圣教法,此外更无殊胜之因。三地菩萨入定中修法界,后得位便通达法界等流——听闻圣教法是最殊胜的所求。由于通达胜流义,三地菩萨为求得一四句偈的圣教法,可越过量如三千大千世界的火坑。可见在其心目中,圣教法的意义有何等重大,为求圣法,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四地菩萨所证法界,名为无摄义法界。“无摄”:无有可执取。四地菩萨法爱尚无,何况非法?如此通达一切无可取、无可执,称为通达无摄义法界。
五地菩萨所证法界,名为相续无差别法界。“相续无差别”,指自相续和他相续所摄的一切法都无差别。五地菩萨见到自己与三世诸佛菩萨无二平等之义,故称其所证法界为相续无差别法界。
六地菩萨所证法界,名为无杂染无清净法界。“无杂染无清净”指缘起法无染无净。六地菩萨现量见殊胜的缘起义,证悟了先之杂染与后之清净何者也不存在的意义。
七地菩萨所证法界,名为种种法无差别义法界。七地菩萨证悟无相的缘故,了知一切诸法一味无别。
八地菩萨所证法界,名为不增不减义法界。八地菩萨获得无生法忍故,证悟一切诸法平等不增不减。
三清净地菩萨所证法界,名为四自在所依止义法界。四自在为无分别自在、净土自在、智自在和业自在。其中,八地菩萨证得无分别及净土自在,以入于法界一味无二的方式无有戏论之相,故为无分别自在;能显现佛刹和眷属会众的无量净现,故为净土自在。九地菩萨入定中修法界,后得位能以四无碍解善说法义,故在前二种自在之外更获得智自在。十地菩萨入定中修法界,后得位能随欲度化有情,故在前三种自在之外又获得业自在。因此,三清净地的入定智是四种自在之因,或者说,四种自在都是由入定智缘法界这一妙力所引生的,因此法界是四种自在功德的来源。
于斯十法界,有不染无明,
障十地功德,故说为十障。
对这十种法界,有不染无明——十种所知障障碍了十地功德——如实见法界自性的智慧,因此说为十地障。
能障:十种所知障。所障:十地入定智及后得位通达十种法界的智慧。对治:十地入定智。
己三、摄义
已说诸烦恼,及诸所知障,
许此二尽故,一切障解脱。
以上由诸障为例已宣说了无量障碍,这些障碍归纳起来,就是烦恼障和所知障。承许灭尽了这二种障,就从一切障中解脱。
分三:
一、二障之因、体、用;
二、诸障归摄为二障;
三、二障数目决定之理。
一、二障之因、体、用
(一)二障起因
《楞伽经》说:“以我执产生的烦恼心是烦恼障,以三轮法执产生的分别心及其习气是所知障。”可见,烦恼障的起因是我执,所知障的起因是法执。
《广论》中解释了由我执引生烦恼障的道理:由萨迦耶见把多体、无常的五蕴执为常、一之我后,以我执就分判自他差别,这样分别后,贪著自方,是贪;排斥他方,是嗔;缘我高举,是慢;执我为常为断,是边执见;把我见等恶见执为第一,是见取见;把我和我见等相属的恶行执为第一,是戒禁取见;由此对开示无我的大师佛陀,及大师所说的业果、四谛、三宝等法,认为不存在,是邪见;对此怀疑,是疑。《释量论》说:“有我知有他,我他分爱憎,由此等和合,一切过当生。”因此,一切烦恼的根源是我执。
(二)二障体性
烦恼障是依根本我执所生的一切烦恼。按大小乘共同观点,指六根本烦恼和二十随烦恼。所知障是法执所摄的一切粗细无明。
就修道应断而言,《宝性论》云:“悭等虚妄分别心,承许彼为烦恼障;三轮虚妄分别心,承许彼为所知障。”六度违品悭吝等虚妄分别,是烦恼障,为清净波罗蜜多的障碍。行持六度时有能作、所作、作业的三轮虚妄分别,是所知障,为圆满波罗蜜多的障碍。
比如,布施时有源于我执的悭吝,就会障碍趣入清净的布施波罗蜜多(布施时有障品悭吝染著,故不清净)。进一步,虽然趣入布施波罗蜜多,但有能施、所施、布施三轮的虚妄分别,就会障碍修证圆满的波罗蜜多(布施时有三轮分别,故不圆满)。
(三)二障作用
以烦恼障成为轮回之因,障碍解脱;以所知障令心堕入戏论,障碍一切种智。
小乘《俱舍论》说:“主要对获得暂时解脱作障碍的同类恶心,都是烦恼障。”大乘《俱舍论》说:“对获得一切智智究竟解脱作障碍的同类执著习气,都是所知障。”
二、诸障归摄为二障
上述种种障碍可归摄为烦恼障和所知障。比如,具分障是障碍大乘究竟解脱的烦恼障和所知障,一分障是障碍小乘暂时解脱的烦恼障。增盛障和平等障属于烦恼障。爱等九结也是烦恼障的种类。三十能障、菩提分障和波罗蜜多障,也都是烦恼障和所知障的体性。十地障主要是说所知障。
三、二障数目决定之理
这有三方面的道理。
(一)就所障而言,除了解脱和一切种智之外,没有第三种果。由所障只有两种,决定了主要的能障也只有两种——主要能障解脱的烦恼障及主要能障一切种智的所知障。
(二)就障因而言,除了人我执和法我执之外,没有第三种执著。由障因只有两种,决定了所生的障碍也只有两种——由人我执引生的烦恼障和由法我执引生的所知障。
(三)就断障的对治道而言,除了现证人无我和法无我之外,没有第三种胜义所证。由对治道只有两种,决定了所对治也只有两种——证人无我慧所对治的烦恼障和证法无我慧所对治的所知障。
因此,二障摄尽了一切障碍,没有过多和过少的过失。也因此说,断尽二障就从一切障中解脱。
以上辨明了所知中的障碍。欲证涅槃,就要针对诸障,修习对治加以断除。怎样断除呢?障是由不明了真实性的无明引生,也只有依止了达真实性的智慧才能断除。而欲生起了达真实性的智慧,必须从所知方面辨明真实性。因此有必要学习以下的《辨真实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