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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来藏大纲狮吼论讲记

《如来藏大纲和他空狮吼论讲记》 ︱ 堪布益西彭措 ︱

以下再从反面成立:

若是恒常则无任何作用,以量成立故,以决定没有衡量所境等的一切作用故,一切种智是恒常则不合理,因此成立为无常。

因常法无法对他法起作用,故若一切种智是常法,则无法有衡量所知等作用,如此便不能安立一切种智无欺智慧之名,因此,一切种智为恒常之法不符理证。《大乘庄严经论》中安立诸行无常,详尽抉择了此方面内容,此论中还宣说若为常法其他之过失。若所依之所知法是无常,而能依之智慧是常法,如此则能成立:飞奔之马上有不动之骑马者。此种现象永远不可能成立。

因此,从正反二方面皆成立一切种智为无常之法。

如是诸实有法是无常,无实法虽可假立为常,然而它也没有常基故,则真实的常法任何也不可得。

在观现世量中,仅观待无常而安立常法,如同观待有柱子而安立无柱子般,有实法是无常性,观待有实法之无实法,诸如虚空、石女儿等可假立为常法,因此等假立之常法,无有常基存在,则就找不到任何真实之常法。

庚二、安立种智无常性之必要

此理者,对外道及自心没有转依不可思议法性相的共同乘前,应须如是安立,除此之外,在现相中没有其它任何方便使其现于心识前。

此段说明安立一切种智是无常之必要。应于外道与共同乘前,安立一切种智为无常性,除安立此无常之智慧外,不可思议之一切种智相于现相中没有任何方便,能让其于分别心前显现。

应了知,对外道而言,彼等本身执著一常我,唯以无常之理引导彼等,方有破邪见之机;对内道一些初学者而言,若成立一切种智是常法,则于彼等相续中遂执一切种智是皆无迁变之常法,如此对彼等相续无任何利益,彼等亦不会理解通达。针对彼等,成立一切种智为无常,会有所利益。否则,外道本就执一不可思议之常我,再宣说种智为常法,则于彼等邪见之上再加一邪见,因此唯对彼等成立种智为无常法,打破颠倒之常见等,方可利益彼等相续;复次,对内道下根之所化,仍应宣说为无常法,因彼等亦明了众生是成佛之因,若要成佛必须集聚种种因缘,应发心、修道、忏罪积资,方能得一切种智之境界,令其明白缘起法,故对彼等宣说种智为无常法,是暂时有利无害之善巧方便,而宣说为恒常法,彼等反会堕于粗大之常边或断边。

因此,针对外道与内道下根者,不得不说不了义之方便法,相应观现世量之境界,暂时将一切种智成立为无常法,且安立为有种性,通过积福慧二资之顺缘力,转变为佛陀之智悲力功德,即以凡夫刹那性之无明因缘,转变成刹那性之一切种智。

基以上之必要,印度唯识宗的陈那论师、法称论师等于众多因明论著中宣说一切种智为无常法,雪域后代中观论师克主杰于宣讲因明的论著中,亦通过众多理证,将一切种智抉择为无常性,全知麦彭仁波切亦于《释量论广释·日光疏》中将一切种智抉择为无常性。

己二、安立种智为常法分二:一、以理抉择 二、以教证抉择

庚一、以理抉择

然而若从已转依的智慧的境界而言,则成立一切种智为恒常,因为安立无常的能立是刹那生灭的所知与也依次生起的刹那能境智慧等,此等仅在尚未转依的凡夫前如是显现,在实相义中并非如是成立,即是某法刹那也没有生,又何须说以此组成的时间次第等?比如在梦者前虽有前后时际及无边方分的种种显现,然而此等并不成立。

此宣说他空觉囊派之真实观点,亦即安立如来藏是常住之根据。

然而从已转依的智慧而言,一切种智为恒常之法,其之能立根据是刹那生灭之所知与依此生起之能境智于真实义中皆不成立。因此,于观现世量之境界中,宣说一切所知之智慧应是无常法,因其所知或能知是无常性,或说能境亦为无常性,然讲净见量时,此理并非为真实、究竟之理。何故呢?因刹那生灭之所知法与其能境,于真实义中本来不存在,以所知之刹那性不成立,则能知之刹那性亦不成立。因所知境与能知智是相互观待之法,有者皆有,无者皆无。如此,所知与能知之刹那性不成立,则刹那性所成之时间次第等亦不成立。

譬如梦现,于梦心前可成立前后之时际,以及无边方分之种种显现,然此等于实相中并不成立。同理,观待凡夫之分别心而言,有能取所取之迷乱现相,即存在二取之分别法,然于实相本性而言,无论是能取抑或所取皆平等离一切戏论,为不生不灭之法。

再释实相中不存在刹那性与时间相续之理。名言中一切时间之概念,皆是以无分刹那假立,无分刹那为时间最小之量,众多无分刹那组成秒,以秒组成短暂之时,以短暂之时组成日、月、年等粗大时间相续。然实相中,无分刹那根本不成立,若无无分刹那,则由其所组成之时间相续亦无法成立。以离一多因可遮破实有之无分刹那,如此一体或多体之刹那于实相中皆不成立,或说三世之概念仅是依靠有事之生灭而安立的,唯于成立有事每一刹那之生灭,方能建立相续之概念。若无分刹那不具生灭性,则无法安立前一刹那,后一刹那,则无法成立三世。在名言中如是安立三世,因与果皆已灭尽,为过去;因已灭果还未灭,为现在;因与果皆未生,名未来。或粗大及微细之三世概念皆如此安立,如微细之三世:前刹那已灭为过去;此刹那已生未灭为现在;后刹那未生为未来,唯如此相续不断,方能组成时间相续之流,然胜义中本来是不生不灭,心之本性远离生灭,故根本不可能以有事之生灭成立三世。本来未灭过,故无过去;本来无生,故无现在;将来本无生,故无未来。由此可知,三世之时间概念,唯是众生错觉假立而已,于真实中本来不成立。

因此,于法性无灭之义如是转依的智慧究竟时,是能知与所知无别的智慧身。心之自性或法性双运自性光明即使在尚未转依时也无变易故,称为前后无别的自性住种性。

法性不生不灭义是法性转依而现前的,转依究竟时,即能知与所知不二之无别智慧身,一切能取所取法、能知所知法、法性之本体与自心之状态无二无别,或言自心假立之能知与所知彻底消融于法界,完全显露法性。心之自性与法性转依之自性光明即大无为法,未转依时亦无任何变易,称之为前后无差异之自性住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