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俱舍论》讲记(四十一)

  • 作者: 达真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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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师仁波切宣讲于2019年8月23日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第四分别业品分二:一、连接文;二、真实宣说业。
甲一、连接文:
甲二(真实宣说业)分二:一、业之本体;二、经中所说名称。
乙二(经中所说名称)分十五:
丙七(宣说善行与恶行)分三:一、业道之安立;二、单说邪命之原因;三、何业具何果。
丁一(业道之安立)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戊二(广说)分七:一、是否具有表色无表色;二、业道各分三类;三、别说不善业道;四、断善根与恢复方式;五、思与几业道俱生;六、何界何趣中有几业道;七、业道之果。
己一、是否具有表色无表色:
六种不善无表色,淫二彼自做亦然,
七种善业具二种,等持所生无表色,
所有加行具有表,无表不定后行反。
身语的善不善哪些具有有表色与无表色呢?有很多不同的情况。身的两种不善业杀生、不予取以及语四业,妄语、绮语、离间语、恶语,必定具有无表色,而不一定具足有表色,因为委托别人也可成办之故。委托他人做,但也仍然可以产生完整的罪业,比如杀生之罪业等,却只有无表色,不一定有有表色。自己亲自去做,肯定具足有表色。
唯有邪淫既具有表色又具无表色,原因是它不观待委托别人而必须自己去做。身三业中的邪淫,不能委托他人做。必须自己亲自做,否则不会完整邪淫之罪业。
前六种不善业如果是自己做,也具有表色与无表色两者。戒杀等别解脱戒的七善业也既具有表色又具无表色。比如比丘戒有七种善业,断除杀生等七种违品,沙弥等有四种善业。这些善业也是戒体,即具足有表色,也具足无表色。这里主要是讲别解脱戒。
等持所生禅定戒与无漏戒的善业有无表色,属于禅定戒和无漏戒的善业,也就是禅定戒和无漏戒之戒体,具足无表色,不具足有表色,因为由入定力所生之故。禅定有世间的禅定,具禅定戒;也有出世间的禅定,具无漏戒。禅定的时候产生的戒律,不观待有表色,所有没有有表色,只有无表色。
善不善业的所有加行均具有表色,加行就是刚开始做准备的这些行为,因为它们都观待身语之所为,比如用语言来沟通;拿刀、去抓被杀的众生等等,都观待身和语,所以都有有表色。
加行不一定有无表色,发心力量强大者则具无表色,这叫中戒,如果发心微弱则不具无表色。比如说杀生,有猛烈的嗔恨心等;善业,去做礼拜等,有强烈的恭敬心,则具有无表色,一般没有无表色,只有有表色。由此可见,是否具无表色是不一定的。
后行与加行相反,很多都是在正行当中结束的,无论善与恶,必定具无表色,而不一定具有表色。若做与正行相同之事则具有表色,若不做则不具有表色。比如杀生之后,如果有扒皮、煮肉、吃肉等行为,具有表色;如果后行的事情自己没有做,则没有有表色,其他以此类推。
偷盗、不与取也是一样的,最后自己据为己有了,这个业圆满了,结束的时候没有继续做相关的事宜,没有有表色。如果把偷来的东西找地方藏起来,或分给他人,这种行为具有有表色。后行有没有有表色,就看后面有没有做与正行相同的事情。如果没有做,只有无表色;如果做了与正行相同的事情,就有有表色了。
己二、业道各分三类:
加行三根本所生,贪等彼后即生故。
善业加行及后行,均由无贪嗔痴生。
经中云:三杀生,即由贪心所生、由嗔心所生、由痴心所生。其他,偷盗、邪淫等,也可以具足三种。那么所有的业道是不是都以三根本来究竟呢?不是,经中所说的意思是指诸如杀生之加行是由三根本所生。杀生的动机有贪心、嗔恨心、愚痴,其他不善业也都是以此类推。
那三不善业的加行是如何以三根本所生的呢?
杀生的加行由贪心所生:诸如为了吃肉,为了动物身上的一点东西而杀生,这都是以贪心杀生。
嗔心所生:诸如杀害敌人,或杀害敌人的一些牲畜、战马等等。这是以嗔恨心杀生。
痴心所生:如以福德之心杀害父母等。有些外道认为杀害父母是一种善的行为;为了自己的教派,杀害异教徒等也是善;还有指鬘王杀了999个人;有些地方,杀一些牲畜供养神仙,供养僧众,这都是愚痴杀生。佛教以慈悲为本,不可能有杀生为善的说法。如果有,一定是邪教。
不予取(偷盗)的加行以贪心所生:诸如因贪财而不予取。贪钱,贪别人拥有的财产,去偷、去抢,都是贪心。通过欺骗的手段,将别人拥有的钱财据为己有,这也是一种贪心的不与取。
以嗔心所生:诸如偷盗怨敌的财物。为了报仇,去偷、去抢、去毁坏敌人的钱财,都是以嗔恨心的不与取。
以痴心所生:诸如婆罗门将盗窃说为正法。以前有些婆罗门认为:天下所有的钱财,都是大梵天赐予的,他们是大梵天的子孙,这些本来都是他们的,于是去抢、偷,随便占用别人的钱财,觉得理所应当,这就是以愚痴心不予取的。
邪淫由贪心所生:诸如因贪恋而行邪淫;大多数人都是因为贪心,为了刺激,这都是以贪心邪淫。
以嗔心所生:诸如为了侮辱她人而行淫。为了侮辱、伤害他人,破坏敌人的家庭等等,对不顺眼的人,仇人或仇人的家属行邪淫,是以嗔恨心行邪淫的。
以痴心所生:诸如有些外道的说法,以前在印度南方莲生等婆罗门,女人与花、果、烹饪好的食品、河岸、道路相同,所有人均可享用,可随便行淫。还有些外道,把这种行为当做是善事。有很多人说佛教,尤其说密宗也有这种修法,这点完全是错误的,以邪淫行道的方式不可能有,如果有肯定是邪教。
双修是福德与智慧双修,即福慧双修;方便与智慧双修,方便指福德。我们积累资粮,第一个是积累智慧资粮,第二个是积累福德资粮,这两个最后是要双运的。福德资粮不离智慧资粮,智慧资粮也不离福德资粮,二资双运,这是自宗的究竟观点。
身善业都展开讲了,其他的这里没有展开讲,但要以此类推。
贪心、害心、邪见等意三业是由三根本所生,因为它们是在三根本的后面立即产生之故。按小乘尤其是有部的教理,贪心、嗔心、痴心这三个是烦恼性,都是心所,虽与三根本不是一体的,但是以三种烦恼产生的。
十善业的加行、后行与正行均是由无贪、无嗔、无痴中产生。十不善业有不同的情况,前面已经讲过了。但是十种善业都是从不贪、不嗔、不痴中产生的,无论加行、正行、后行,均是如此。
己三(别说不善业道)分三:一、不善业道之作用;二、各自之法相;三、业道之词义。
庚一、不善业道之作用:
杀生害心与粗语,皆由嗔心而究竟,
邪淫贪心不予取,均由贪心而圆满,
邪见由痴而究竟,余者以三而圆满,
基为众生与受用,名色以及名称也。
若问:所有的不善业是以什么来究竟的呢?
一、杀生、害心、粗语三者是以嗔心来究竟的,但也不绝对。
二、邪淫、贪心、不予取三者是以贪欲来圆满的。
三、邪见是以痴心而圆满,因为邪见是由大愚痴中产生的缘故。
四、剩余的妄语、离间语、绮语三者是以贪嗔痴三毒而圆满的,诸如由贪心引发的这三种是以贪心而圆满的;以嗔恨心引发的这三种是以嗔恨心而圆满,以痴心引发的这三种是以痴心而圆满。
第二个内容,那么,这四类之基是什么呢?这里讲的基础是对境之意,对境是什么呢?
杀生等第一类之基是众生,对境主要是众生,因为杀生是断绝有情的生命,害心是对众生嗔恨,存害心。粗语是对众生说刺耳语言。
邪淫、不与取等第二类之基是受用,因为由享受众生内在之所触中产生,并且对其执为我所而生。对境主要是以受用的角度而讲,主要是由贪心引发的,对他人的受用,诸如车子、房子等,生起“如果都是我的该多好”的这种心。邪淫的对境也是受用,对他人的妻子等行淫欲。有执着心,对我执和我所有执着。
邪见第三类的基是名色,认为名色所摄的善不善不存在之故。这里讲的邪见是认为没有善、没有恶,没有善果、没有恶果,对境是名色。
妄语、恶语、绮语、离间语等第四类之基是名称,原因是妄语等依靠名称而来。都是语言。
提前同时而死亡,因无正行生他身,
军兵等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
若问:以必致对方于死地的利刃来刺,结果杀者在被杀者之前死去,或二者同时死亡,那犯不犯业道正行呢?不犯。
以杀生为例,一个人为了断除对方的命根,用刀捅了对方几下,这个过程中对方也进行了反击,若在被杀者没有死亡之前自己先死亡,或是同时死亡。杀生的正行要完整,必须要将对方置于死地,对方必须要死亡,这个时候,杀业的正行才是完整的。但对方还没有死亡,自己先死亡或同时死亡,这样杀生之业不会完整。
因为被杀者未死之前杀者不会造杀业,若与被杀者同时死亡,则已转为他身,已转的他身并未做杀对方之行。同时死亡和在被杀者之前死亡,杀生之业不会完整。死亡之后,被杀的人也死了,这个时候杀人者已经转生了,这种情况是没有行为,刚才那种情况是没有结果,杀业不算完整。前一世只有行为,没有结果;后一世只有结果,但没有行为,所以杀业不会完整。这也是小乘的观点。
若问:如果军兵等中只有一人杀了对方,那只有他一人出现业道吗?不是,由于军队里的人均为了同一件事,因而所有的人都与杀者一样具有业道。
以杀生为例,其他都是一样的。比如十个士兵奉命去杀张三,都有杀生的动机,但只有其中一个人先出手杀死了张三,另外九个人没有动手。那么是杀张三的人独自承担杀生罪业,还是十个人都要承担?答案是:十个人都要承担杀生的罪业,都会有一个完整的杀生罪业。
为了杀害敌人而发兵,自己跟其他人一样也参与了,有想杀害敌人的心,虽然自己没有去杀,是别人杀的,自己同样要背因果,同样得到杀人的业。
为了杀害敌人而发兵,有十个人去杀人,自己无法不参与,是被迫同行,然而自己发心:无论如何也不能杀生。如果有这样的发心,其他人造杀业了,自己也不会背因果。否则,跟其他人一样,也会背因果。
做善事也是同样的,所以共修的力量大。比如一百个人一起发心念《心经》,每个人念一遍就是一百遍,但每个人都能获得念一百遍《心经》的功德、善业。十个人去做一件善事,是同一个发心,但不是因为自己偷懒,而是没有来得及做,其他人就把这件事情做完了,自己也同样能获得功德。
庚二(各自之法相)分三:一、宣说四根本罪;二、宣说四名言;三、宣说六支分。
辛一、宣说四根本罪:
杀生即是故意中,无误杀害他众生;
不予取以力暗窃,他财据为己所有;
欲想前往非行处,所行邪淫有四种;
妄语即转他想法,词义明显被了知。
若问:四不善业各自的本体是什么呢?下面要讲四种不善业的本体,这也是小乘有部的观点。
杀生是指故意无误杀害他者。要完整杀生的罪业,需具备一些条件。所谓的故意是指有想杀害对方的动机。小乘认为必须要有动机,否则不会产生杀生的罪业。比如我们走路的时候,无意中踩死了虫子等小含生。虽然有行为,但是不积业、不带业,不会产生杀业。
所谓的“故意”已说明在无意中死亡是无有罪过的,这是小乘的观点。有些外道认为,走路的时候,如果伤害了生命,也同样有杀业的罪,为了避免造业,所以有些外道特别谨慎,为了走路的时候不杀害生命,在脚腕上挂一些东西,一走就响。如果不响肯定是走的很慢、很轻,这样一般不会杀害众生。如果走的快,用的力度大,挂在脚上的东西就会响,这样他就会注意。
内道和外道的区别主要在智慧。内道是不堕任何一边——有边、无边、有无边、非有无边,远离一切戏论,这是见解、智慧方面的区别。
慈悲方面,佛教是无论是恩人还是仇人,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动物,心态是一样的,都平等对待,不恼害众生,慈悲为怀。有些外道也讲慈悲,但只是对某些人发慈悲心,对其他人不发慈悲心,还是有分别的。佛教是本着“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这是区别。
现在有些人觉得:你看,外道也同样禁止杀生,为了走路不杀害生命,都那么严格、谨慎。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不要断章取义。很多人什么都不懂就望文生义,这是不合理的。所以我们要精通显密,什么都要懂。小乘、大乘是不同的,是根据不同意乐的众生而讲了不同的法门。如果都通了,才能正确无误地理解佛讲的道理,否则就会断章取义。
你们都有这样的毛病,似懂非懂、一知半解,根本没有精通,也没有真正明白。所以不要总是认为:能记住就记住,记不住就算了。不能这么想,都要记住。
“无误”是说如要采取杀天施的行动而误认为其他的供施,结果杀了供施,也不会出现业道的正行。他有想杀生的动机,也有结果,但是误杀了另一个人,所以没有完整杀业,但是肯定产生了恶业。
颂词中的“他”已表明自杀不犯业道的正行。自杀也会产生恶业,但是不会完整杀生之业。要完整杀生的业道,必须是故意而为的;判断上无有错误,没有误杀;还要有行为;最后有结果,即断除了对方的命根,夺走了对方的性命。
不予取是指故意无误中以暴力或趁人不备暗中窃取,未被发觉而据为己有。要产生完整的不予取的业道,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判断上没有错误,还要有行为。行为跟杀生一样,可以不亲自动手,委托他人来实施,最后有结果就完整了这个业道。结果就是将他人之物据为己有,心里产生“现在这东西是我的了,归我了”的念头时,业道就完整了。
故意无误而想去往非应行处行邪淫,邪淫有四种,这里只讲了四种,其实还有很多,在《大圆满前行引导文》里讲了很多种。即于非基行淫、于非处行淫、于非境行淫、于非时行淫。这里没有讲非量等。所谓的非基,“基”指对境,是指他人执为我所的妻子,这是针对男众讲的,女众也一样,与他人的配偶行淫,就属于邪淫。或者虽不是他妻、他夫,但是自己的父亲母亲、兄弟姊妹、父母七代以内的亲属;如果与这些人有淫欲行为都属于邪淫。这是从对境的角度讲。
非处:就算是自己的妻子,但在口、肛门非行淫处,这也是一种邪淫。
非境(环境):有光明的地方,以前知惭有愧的人不会在有光亮的地方有这种行为,现在的人都没有惭愧心了。在佛塔、佛堂前,还有出家人、上师住处附近等。《大圆满前行引导文》里讲,如果在这些殊胜、特殊的环境,做淫行都属于邪淫。
非时:在哺乳期、妊娠期、受斋戒时。《大圆满前行引导文》里讲了很多非时。这是四种邪淫,完整邪淫业道的条件也是主观上是故意的,判断上没有错误。但与杀生、不予取不同的是,邪淫必须是自己亲自去做,不能委托他人,而且最后要有结果。
妄语是指故意无误改变他人的想法并且所说话语的意义对方已真正明白。主观上是故意的,判断上没有错误,为了欺骗他人而说妄语。而且说的意思对方真正明白了,如此才会完整妄语的罪业。如果对方不明白,可能也产生罪业,但是业道不会完整。
辛二、宣说四名言:
眼耳意识三觉知,次第说见闻知觉。
这里讲的见闻觉知是小乘阿毗达磨里讲的,和其他地方讲的有所不同。既然经中说:见(眼见)、闻(耳闻)、知(意识)、觉(鼻根、舌根、身根了知的对境)四者说为未见等四种,未见等四种说为见等四种,即是凡夫八名言;见说为见等四种与未见说未见等四种称为圣者八名言。前面是凡夫的八种名言,都是妄语、假语——见了说未见,闻了说未闻,知了说未知,觉了说未觉;未见说见,未闻说闻,未知说知,未觉说觉,共八种,都是不正确的妄语。凡夫会这样说,而圣者一般不会,圣者是见说见,闻说闻,知说知,觉说觉;未见说未见,未闻说未闻,未知说未知,未觉说未觉。总共也是八个,都是正确的真话、实话。
佛经里讲了见闻觉知,那么,见闻等四种究竟是指什么呢?眼识、耳识、意识与鼻舌身三者觉知,依次说为见、闻、知、觉。此处讲的见闻觉知和其他地方讲的有所不同。
辛三、宣说六支分:
离间即为分他者,染污性心之词语,
粗语则指刺耳语,所有染污皆绮语,
他许除此染污性,如妄歌戏与恶论。
根本罪有四种,其他的都是支分。
离间语是指故意无误中为分开他人之间的亲密关系而以染污心所说的词义对方已懂。也是故意说的,判断上没有错误,为了分开他人的亲密关系,挑拨离间,以染污心所说的词义,就是离间语。只要对方懂了,即使没有离间得了,也会犯离间语的罪业。
粗语是指故意无误的不悦耳之词义对方已理解。
染污性的所有话语均是绮语。按小乘的观点,绮语涉及的面非常广。
其他部的论师认为:除这三种以外的烦恼性语言也是绮语,烦恼性是有染污的,语言也是绮语。例如比丘(比丘尼)为邪命而说妄语,主要是为了得到供养,而花言巧语,旁敲侧击地说一些话。比如想要某种东西,就说它如何好,而自己却没有。其他出家人都有自己的房子,学修特别方便,而自己没有房子,跟别人一起住,特别不方便。仅仅是说这些没关系,但有人有目的,就是要居士给钱。还有人说其他出家人家里条件好,有冰箱,我家里没有冰箱,也吃不到新鲜蔬菜。这都是绮语。
由贪心引发而唱歌是绮语,以恭敬心和慈悲心唱歌是可以的。
演员在表演时为了使别人欢喜而讲故事也是绮语。此处的演员是指讲课的人。以前出家人特别缺乏受用,有些有贪心的出家人为了让别人喜欢而得到供养,讲自己的各种故事,或其他的故事,想办法让施主给买东西,或者给供养。这些是动机不良,表面上在讲法,很了不起,实际都在说绮语。
贪执外道的恶论而念诵,这些都是绮语。有些出家人什么都看。研究、了解一下是可以的,而不是自己喜欢外道学说。若是以贪执之心,念诵、读诵,都属于绮语。除了离间语、恶语,妄语,其他以贪嗔痴所说的话语,都是绮语。
贪心颠倒图他财,害心即于众生嗔,
视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谓之邪见。
意四种恶业。贪心是指颠倒非理地贪执他人的财物而想据为己有。并不是想偷,而是看到对方有车、房,心想自己有这样的车和房子该多好,也是有烦恼、有贪心的。其他也是,别人有一串好的念珠或一副好的眼镜等就想:如果我有这个念珠、眼镜该多好,这就是贪心。有将对方的拥有、受用据为己有的想法,这叫颠倒非理。个人吃饭个人饱,别人有什么,都人家的福报,你没有这个福报,就不能嫉妒,应该随喜才对。
害心则是指以嗔心想害众生。如果对方倒霉了,就幸灾乐祸,等有机会了,还去伤害对方。
有些人内心特别黑暗,别人因为地滑跌倒了,他就笑得合不拢嘴,这都属于一种害心,心坏、不善良。还有大家都一起住,看到别的出家人房子漏水了,自己的房子没有漏水,很安逸的,心里就美滋滋的,这也可以说是以嗔恨心引发的害心。想害众生,没有机会,有贼心没贼胆,等有机会的时候,一点都不会客气的。
认为善及不善业不存在即是邪见。认为没有善、没有恶,善恶因果不存在,心里有这种邪见。我们现在没有明显的邪见,但是有隐藏的邪见,不信善恶因果。否则还会造业吗?
比如犯错误,因四种原因:烦恼、习气……我们没有这四个原因,自己还是半信半疑,没有明显的邪见,但是有隐藏在相续中的邪见。我们相信了吗?我有时候观察自己,还是没有完全相信。如果完全相信了,还会胡思乱想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有一句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自己行持的是善法,还怕什么?但是我们怕,总是在患得患失、半信半疑的状态中,所以得不到安宁。即使是没有明显的邪见,相续中也有隐藏的邪见,它总有一天要出现的。
这是三种意恶业。总共讲了十种不善业。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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