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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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索达吉堪布译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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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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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继续宣讲《量理宝藏论》里面的抉择量。抉择量方面,昨天前面提出的问题是;量到底是以自力来决定还是以他力来决定在这个问题的分析过程中,有些论师认为完全是以自力决定的,有些论师认为完全是以他力决定的;萨迦班智达说这两种说法都不太合理,他们既舍弃了事势理,又舍弃了法称论师的究竟密意。那么,我们自己的宗派怎么安立呢接下来就讲合理的自宗。
庚二,立自宗之回答;
自宗是这样回答的;我们自宗的量无欺,既有自力来决定的,也有他力来决定的,也有不属于自力,他力而超胜于我们分别念的量,也就是佛的一切种智。佛的这种智慧不是分别念的自力,他力,但是对于外境或事物也是根本不会欺惑的,所以也叫做量。我们用三个方面来安立自己的宗派,也可以这样回答。而颂文是这样的;
二种境证与自证,以及比量自决定;
初者心未专注者,诸具错因他决定。
依起作用具串习,比量悉皆可决定。
自宗的观点是这样的,"二种境证与自证,以及比量自决定,"这是自决定的量;"初者心未专注者,诸具错因他决定",这是他决定。"依起作用具串习,比量悉皆可决定。"这是说依靠这三种量一切都可以决定。这是大概讲。
如果进一步分析,那就是这样的;所谓的"无欺"是依靠量来决定的,而量当中有些是自定量,有些是他定量(此两者都是因明中的专用名词)。什么叫做自定量呢不需要其他任何助缘,依靠自己的力量决定生起定解,这叫做自决定量。自决定量在现量当中也有,在比量当中也有。有些依靠自己的力量不能产生真实的定解,必须要依靠其他的助缘,这叫做他决定量。
自决定量有三种;二种境证,自证和比量。这三种自决定量是什么样呢
首先我们看两种境证量。其中一种,比如说我用眼睛亲自看见火正在燃烧木柴,火燃烧木柴并不需要其他的因缘,我现量见到了火的这种不共作用力,也知道这就是火。我看见这个红色的东西正在燃烧木柴的时候,根本没有其他的错乱因,马上就知道这就是火。这是一种境证,叫作用力境证。
还有一种境证叫串习力境证。刚开始的时候我不一定知道,比如说虚空中有灰色的东西,我不知道到底是雾还是真正的烟;后来,因为我对木柴烧火时的烟有一定的串习,有一定的了解,通过分析观察而了知;"哦,我所看见的灰色东西不是乌云,而是木柴烧出来的烟。"这是通过串习力知道的。或者说看见一种红色的珍宝,刚开始的时候分不清楚,到底这是红宝石还是红珊瑚;但是,由于在这方面有一定的串习,经过观察,就会确定这到底是什么。如有些藏族人,他们长期在这方面有一定的习气,有一定的串习,以前特别喜欢,从小都喜欢,他们看到这个红色东西的时候,刚开始可能会犹豫一下;到底这是红珊瑚还是红宝石呢但再一看,"哦,这不是红宝石,是红珊瑚。"心长久串习以后,就会具有一定的相续力,一下子就看出它是这种事物,没有其他的错乱因,这叫做串习力境证。两种境证,一种是作用境证力,还有一种叫做串习境证力,它们都是依靠自力来决定正量无欺的。
然后是自证。所谓自证就是,不管是根识现量所了知的这些事物,还是分别念比量所了知的事物,在内观的时候,依靠自证量必定能生起定解。大家都知道它是自定量,这个比较容易懂。
第三个叫做比量,比量也就是推理。如"山上有烟的原因,必定有火",有火的道理是依靠有烟来推出的,而由烟来推理的时候不需要其他的推理,只要有烟就可以,烟对建立火方面具足三相。也就是说,比量不需要其他的因缘,依靠自身三相齐全的推理就可以自己了知。当然,三相不具足也不是真正的比量,所以比量也属于自决定当中。
因此,前面有些论师认为量的无欺以他力来决定,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因为,前面讲到的两个境证,自证和比量,它们的的确确都是自决定量。这就是自定量的意思。
还有一些是他决定量。他决定量是哪些呢是初者,心未专注以及具错乱因三者。首先,初者是什么呢以前没有见过黄牛,你刚开始看见的时候,虽然看是已经看到了,但是因为刚开始见到这个事物的原因,所以依靠自己的能力不能产生"这就是黄牛"的定解。或者从来没有见过珊瑚的人,一见到这个红色的东西,他根本不知道这到底是红珊瑚还是红玛瑙。所以,初见到这种事物的眼识,也依靠其他的因缘而生起定解,这是他决定量。最初的心识,最初的眼识,这是一种他决定量。
第二者是心未专注。我们的心专注在其他地方,虽然眼睛已经看见了这个事物,但是当时心没有专注的原因,也不能依自己的力量产生定解;或者是众多的人当中,你的心专注在其他人上,这时有一个熟人,虽然已经见了,但是当时认识他的定解并没有引生出来,这也是一种他决定量。
第三者是具有错乱因。自己的眼识见到了一个灰色的东西,但是因为具有一些错乱的遮障因,所以这到底是烟还是雾,没能了知;后来通过比量或者其他的因缘,才了知了这个灰色的东西。因此,这三者叫做他决定量。
前面有些论师认为量的无欺是依靠自己来决定的,这也是不决定的。因为的的确确,在我们世间当中,刚才最初的心,心未专注还有具有错乱因,这几个虽然对境已经现量现前,但是并没有引生真正的定解,必须要依靠其他的量来了知。依靠其他量来了知的话,其他量就叫做能决定量,也叫能决定。而需要依靠他力来决定,这叫做所决定量。这样的所决定量必须要依靠其他的能决定量来了知。那其他的能决定量到底是什么呢"依起作用,具串习,比量悉皆可决定。"也就是我们刚才前面讲的三者;起作用的,具串习的以及比量。通过这三者,原来你不知道的道理就会明白的。
那到底如何依靠三种他决定量来了知呢我们下面分别予以阐述。
第一个是起作用。什么是起作用呢比如有人根本不知道黄牛,那就用它的法相——起作用的"项峰,垂胡"来了知;或者,见到了红色的东西,但不知道这到底是火还是红氆氇,此时见到它正在起燃烧的作用,"哦,它能起燃烧的作用,因此它应该是火,并不是红色的氆氇。"通过它的作用或者它的法相来引生定解,这是他决定中的第一个。
第二个是依靠串习力。对此,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大疏》中也有一点不同的说法;串习力与众生执著的力量有一定的关系。比如对于女人的身体,具有贪欲者认为她是所贪的对境,这是他经常对贪欲方面串习的一种力量所导致的;而修不净观的人,却把她看作不净物,这是他平时以自己的分别念来修持的原因;有些猛兽,因为她的身体上有肉,所以把她看作食物,有这样的串习。每个众生的串习力不同的原因,即使对同一个对境,各自所产生的作用也会有所不同。但是我们在这里应该知道,任何一个事物通过他的分别念经常串习,逐渐逐渐就会了知"原来这个事物就是这样的",这叫做串习力。
然后是通过比量。我们前面所讲的那样,就是通过三相齐全的比量进行推断而了知,比如"由火所生之故,灰色的东西不是雾,是烟",就这样产生了定解。
上面的三种自决定量不需要其他的量来决定。三种他决定量必须要依靠其他的量来决定,也就是依靠自决定量来了知,除了自决定量以外,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个能了知它的东西。
因此我们这个世间,量的法相要安立的时候,大家应该知道;一个是自决定量,一个是他决定量,还有非为凡夫分别念的佛的各别自证境界,这也可以属于在量当中。所以,我们一定要了知,萨迦班智达的自宗,是通过这几种方式来决定的。
庚三,遣除于彼之诤;
有谓对境及本体,分析不容他决定。
彼等现量与分别,作用混淆一起已。
我们前面讲所决定量是他决定量,能决定量是自决定量,分了这两种。就此,对方给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你们所说的所决定量和能决定量,二者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样的
首先从对境上进行观察,所决定量和能决定量,或所了知和能了知,或者是他决定量和自决定量,它们的对境如果是一体,那么后者就变成已决识了。因为前面所决定量已经了知完了,能决定量再次了知的话,那能决定量就已经成了已决识,有这个过失。如果这两个对境不是一体,那么虽然能决定量已经了知了,但是所决定量不一定产生定解,因为它们的对境完全不相同的缘故。对方从对境上面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然后,从本体上也举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他们说,这样的决定识,依靠自决定量来决定的识,它对自己的对境是能断除增益呢还是不能断除增益从两个方面来问的。刚才我们不是说所决定的量嘛,它对自己的对境是断除增益呢还是不能断除增益如果说它不断除增益,那么它就不能称为量,因为它对自己的对境连增益都不能断除;如果说对自己的对境断除了增益,那么它就成了自决定,不能称为他决定了。意思就是说,所衡量的他决定量,它对自己的对境到底断除增益没有如果断除了增益,那它就不是他决定了,应该是自决定,因为它对自己的对境已经断除增益之故;如果没有断除增益,那它就成了非量了,因为它还要依靠其他量来断除增益的缘故。对方提出了这么两个问题。
我们对他们这样回答;"彼等现量与分别,作用混淆一起已。"刚才对方通过观察,认为我们所讲的他决定量根本不成立。但实际上,我们并没有这样的过失。为什么呢因为,从照了境的相续来讲,或者说从本体的角度来讲,能决定的量和所决定的量是一体。比如说心未专注的量,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专注,后来通过比量或者串习力已经了知,而前面的量和后面的量这两者,从心的本体的角度来讲应该是一体的。所以,刚才对境他体的这种过失也是没有的。而从相续前后不同实体的角度来讲,它们又不相同。一个是刚开始的时候没有依自力产生定解,一个是通过串习力或者作用力已经产生定解,所以他们的对境是不相同的。因此对境一体的这种过失也是没有的。这是第一个。
其实,因明前派在很多方面都不懂,他们仅把无分别,未错乱称为量。如果仅此而已,那就不需要观待其他的量。因为在现量当中,只要是无分别,只要是不错乱,它就成为量了,根本不需要断除增益。但是,因明前派没有了知这一点,认为现量要亲自断除增益。他们将无分别现量的作用和分别的比量两个混为一体,没有分清楚。实际上,在现量面前不需要断除增益;在比量识面前,在依靠现量而引起来的比量面前,一定要断除增益。可是,他们没有将这两个分清楚。实际上我们刚才这种决定的量,在现量的时候它不需要断除增益,所以你们刚才提出的第一个过失也是没有的;最后,真正能决定了知对境的时候,在分别念面前或在比量识面前应该要断除增益,所以第二种过失也没有。我们应该这样来回答。这是第二个。
戊四(如何进行破立之理)分二;一,破立之安立;二,依其如何证境之理。
己一,破立之安立;
依靠现量,比量怎么样进行破立,下面就讲这个道理。
显现有实之有境,遣余之前有破立,
遮破则有遣除立,及不遣除二方式。
我们前面讲遣余的时候也说过,显现和遣余叫建立和遮破的方式。因为对境是自相和总相,有境是无分别念和分别念,它的方式就是显现和遣余。
这里的显现实际上是有实法——自相事物的有境,或者缘取对境的一种方式就叫做显现。在这样的显现面前,实际上是现量见到的,这样的现量见到,人们称之为建立。
但是有没有真正的建立呢并没有。比如说我见到柱子的时候,我的眼识以显现的方式已经取了柱子的自相,但是在这样的眼识面前有没有真正的建立呢真正以分别念来建立,那倒没有,但是人们称之为"建立"。真正的破立是在分别念面前安立的,在遣余识面前,破和立都应该存在。比如柱子存在,在分别念面前成立,这叫做建立;柱子不存在,在分别识面前将之安立为遮破。总的来讲,遣余识当中破和立两者都是存在的。
另外,在遮破中也包含遣余的建立,意思是说遣余的建立在遮破中可以安立。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遮破有无遮和非遮两种。其实,遣余识面前的所有建立全部是一种非遮。那什么叫做非遮呢不遣除其他的建立就叫做非遮,而遣除建立叫做无遮。《定解宝灯论》中也讲到,遮破后引出其他的法就叫做非遮,不引出任何其他的法而直接一口否定就叫做无遮。无遮和非遮,应该这样来了解。比如"这个地方没有瓶子",这属于一种无遮,因为没有瓶子这个语言没有建立任何东西,只是把瓶子的本体否定了,所以叫做无遮。我们说"这个东西不是瓶子",虽然否定了瓶子,但这个东西已经有了,间接已经建立了一个法;或者说"瓶子不是常有",这间接已经说明了瓶子的无常。这类似的例子全部叫做非遮。总之,在遣余识的遮破中既有非遮,也有无遮;非遮中也有遮破,也有建立。这是我们在语言,思维上的一个详细的判断方式。
大家也应该知道,建立和遮破全部是在分别念上面进行的,在实际物质本体上不可能有遮破。比如说"我已经破了常有的声音,建立了无常的声音",实际上声音就是无常的,这方面没有什么破立。但是所谓的"破"是什么呢我们世间当中的很多人,本来声音是无常的,但是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的心态完全变成了另一种状态,产生了常有的邪见。于是,我们通过教理对他们的邪知邪见进行纠正,纠正过程中的语言方式就叫做遮破。又比如,实际上瓶子本来就是无常的,所以我们根本不需要建立什么,从事物的本体上来讲不需要建立;瓶子本来不是常有的,也就无法破瓶子的常有。如果瓶子常有的实体真的成立,我们把常有的瓶子扔出去也是可以的,但是瓶子常有的本体跟石女的儿子没有任何差别,那我们怎么破掉它呢不可能破。所以,破和立只能在语言或分别念上建立。在学习因明的过程中,这一点大家一定要知道。
有些人说我今天破了别人的观点,因为这个人认为因果不存在,所以我就破了他的观点。其实,所谓破的意思是;本来在实际名言中,因果是存在的,可是有些人根本不了解,他的心完全变成一种颠倒的状态,但通过我的智慧,别人这种心态完全纠正过来了,这个过程就叫做遮破。所以事物的本质上没有什么破立,破立是在遣余上进行的,应该这样来理解。
己二(依其如何证境之理)分三;一,破他宗;二,立自宗;三,除诤论。
庚一,破他宗;
因明前派中也有一些人认为,现量里面有一个叫做现量证知,这个观点我们在这里进行遮破。
有谓直接与间接,亦是建立与遮破。
这是因明前派夏瓦秋桑等论师的观点,后来格鲁派的个别论师也有这样承认的。他们是怎么说的呢比如说,在某一个地方我已经看见了青莲花,当时我是用眼睛亲自看见的,我直接看见青莲花的这种眼识就叫做直接证知。所谓直接证知,是指外境的形相自然而然显现在根识面前。然后,刚才外境青莲花的显现,我直接看到了,由于青莲花是蓝色的原因,我对总的蓝色也间接了知了,因明前派的有些论师认为这叫做间接证知。而且他们认为,这也属于一种现量。这一点,是双方观点的最大分歧所在。那么,到底是怎么间接证知的呢这一点,我们可用下面的方式来了知;我刚才看见的花是蓝色的。为什么呢因为它是青莲花,现量见故,有这样的一种过程。
又比如,我看见一位穿着红袈裟的出家人,看见出家人的眼识是直接了知。当然,大家都知道这是直接见到的,现量见到了穿红色衣服的出家人,这一点没有什么疑问。但是,红色的总的概念,当时也应该间接了知。因明前派的论师认为,这也是一种现量,所以现量中有直接证知和间接证知两种。
对方还有一个比喻,火不存在的时候,间接烟也不见了。他们认为这是比量上面的间接了知,当然,这是从遮破的角度来讲的。
但是,萨迦班智达却对此进行破斥;你们直接证知的现量我们也包括在现量当中,这不用说了,亲自看见青莲花就是现量证知。而间接总的蓝色的证知应该包括在比量中,这种单独的现量不合理,间接了知的现量,没有这种说法,这不是法称论师的观点。这也是下面要遮破的一个问题。
刚才我的说法,可能跟讲义有一点不相同。其实,在其他论典中现量,比量各有两种。现量的直接了知,看见蓝色的花;现量的间接证知,是通过看见蓝色的花,间接了知这个花就是蓝色的,这是现量的直接和间接两种。比量的两种,我看见火里面冒烟,通过烟了知火存在,这是比量的直接证知;火已经不存在了,烟逐渐逐渐没有,这是比量中的间接证知,有两种。他们认为比量有间接证知和直接证知两种,现量也有直接和间接证知两种。
当然,这个注释可能不太广的原因,没有这样解释,而将颂词的意义解释为;直接作为建立,间接作为遮破。他这里是这样讲的,我刚才把克珠杰的说法混在一起了。
他这里的意思是,青莲花的青色直接成立,由此总的青色间接成立,这是通过显现外境的行相而直接证知的;再比如,直截了当地遮破火从而间接破除烟,这是通过显现其他外境的行相断除增益而间接证知的。这两种方式也属于建立与遮破。
但是,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
比量成为间接知。若非则成第三量。
如果是这样,那么大家公认的比量都应该成为间接证知了。为什么呢因为它具有这种法相的缘故。怎么具有这种法相呢因为烟不存在是通过火不存在而了知的。其实,这是没有见到因而果也不存在的一种推理,它属于可见不可得因当中。可见不可得因分统一可见不可得因和对立可见不可得因,这是统一可见不可得因中的一个。你们如果这样承认,那么比量也应该成为间接证知了。
"若非",如果对方说不是这样的,比量观待推理,而我们这个并没有观待推理。刚才一看见火不存在,那烟不存在,这没有什么推理。因为如何如何,所以什么什么,没有这样的三相推理来进行论证。根本没有观待推理的缘故,所以不会变成比量。对方是这样回答的。
萨迦班智达对他们进行破斥;"则成第三量"。如果不是比量,则已经成了第三量。因为现量绝对不是,比量你们也承认不是,现量也不是,比量也不是,那你们所谓的间接证知已经成了第三种量了。但是你要知道,量只有现量和比量两种,境全部在自相和共相中,除此以外,法称论师根本没有安立第三种间接证知的量。可见,你们这种观点已经超出了理自在法称论师的因明范畴,有这个过失。
其实,它根本不是什么现量的间接证知。为什么呢因为它实际上已经依靠了比量。怎么依靠比量呢比如我看见蓝色的青莲花,间接也了知总的蓝色,这是通过别法来推知总法的一种推理。又如,我看见某某人的原因,也了知总的人了,与这种说法是一样的,这是以别相来推理总法存在。这种推理应该包括在自性因中。或者"我前面有树存在,因为具有檀香树之故",这也是依靠别相来推理总相。同样,刚才火不存在的缘故,烟也不存在,这也是一种比量。肯定是比量,因为火和烟之间有因果关系,因(火)不存在的原因,果(烟)也不存在。这也是可见不可得因中的一个因,叫做理由不可得因。
可见不可得因分两种,统一可见不可得和对立可见不可得。我们下面还会讲,统一可见不可得因分理由可见不可得因,自性可见不可得因,果可见不可得因和能遍可见不可得因,总共有四种。
刚才以火推烟的推理,是这******中的理由可见不可得因。所以,你们所承认的现量证知的说法完全是不合理的。
庚二,立自宗;
虽然量的总分类包括在破立当中,但是对破立也应该进行分析;
是境是识有境识,由此建立二二四。
遮破反之分为四,破立亦以量证实。
所有的法可以包括在境和识当中,显宗也好,密宗也好,世间的任何一种学问都可以这样承认。境和有境当中,所有的万法都可以包括,这里面不包括的法应该说是没有的。
而量呢,要么是破,要么是立。首先我们说建立,建立分别包括"是"的两种和"有"的两种。是对境和是心识,有对境和有心识,这四种量将所有的建立都包括无余。比如说这是红色的对境,我执著红色对境的眼识是红色的眼识,这是"是境"和"是识";这里有白色的金刚萨埵,这是存在的,我执著金刚萨埵的眼识也是存在的,这是"有境"和"有识"。所有的建立要么是"是",要么是"有",由这两者可以囊括无余。这一点,去年我们在学习《中观庄严论》的时候,已经学习过了。"有"和"是"可以分别从对境和有境来讲,有也分两个,是也分两个,总共四种。
从它的反方面遮破来讲,与之恰恰相反。所有的遮破可以包括在非的遮破和无的遮破当中,也就是"不是"和"没有",这两个里面可以包括。继续分下去,对境也有不是和没有,心识也有不是和没有,各分两种,总共四种。
总之,所有量可以包括在破和立当中,而破和立每一个都有四种分类。
那这样的破立是谁来决定的呢全部是现量和比量来决定的,这非常关键。如果我们不懂现量和比量,柱子是无常的也很难说,柱子是常有也很难破。所以,无论是建立自己的观点还是遮破对方的观点,全部是依靠量来决定的。为什么我们现在要学《量理宝藏论》呢所谓量学,它的位置很重要。原因就是,如果我们不知道量,那么事物的真相绝对不会了知。所以说,这里的量有两种;现量和比量。
那么,到底怎样破立呢凭借现量和建立无遮的比量(这两种量)可以加以遮破。现量也可以进行遮破,比如说无我——人我不存在或柱子不存在,这些都是通过一种现量来知道的。有人可能问;如果是现量见到,那对境要有自相,没有自相怎么会通过现量来了知呢我们下面还会讲的,这是现量的作用,比如说柱子没有生命,这是现见柱子以后,通过串习力知道的。因为,我们的串习当中从来都没有有生命的柱子,这样就可以了解。或者是人我不存在,人我不存在实际上是通过瑜伽现量了知的,并不是以根现量和意识现量来了知的,因为这并非它们的对境。当然,人我不存在也可以用推理来成立。比如"在五蕴聚合当中,所谓的我不存在,就像没有瓶子的地方一样",这是我们的意识来推断的,并非现量了知。但是在瑜伽现量面前,也就是说通过瑜伽现量的智慧来进行观照的时候,五蕴聚合以外的我,根本没有看见,从来没有照见过,因此安立为无我。
现量和无遮的比量可以遮破,这非常关键。反之,通过现量引出来的定解和建立非遮的比量也可以进行建立。
当然,如果辩论者是非常有智慧的人,看见这个法以后就会知道这个事物是存在还是不存在。比如说某个地方瓶子已经没有了,有智慧的人一看到以后就会知道"哦,这里没有瓶子",马上就会产生定解。但是,如果这个辩论者比较愚笨,他即使看见这里没有瓶子,也不一定能决定,他必须要通过可见不可得因来产生定解。又比如,有一定智慧的人,他知道柱子或河流昨天,前天的变化,通过它们相续不断地变化就能了知它们的无常;但是,比较愚笨的人或者在有错乱因的眼识面前,柱子的无常必须要通过所作来进行建立。这就是量的作用。
大家学习因明的时候,有时候会觉得因明的道理比较难懂;但我始终觉得,有智慧的人通过自己的智慧来进行观察,因明也不是特别难懂,毕竟它是一种分别念的境界,并不像中观一样。应该说中观是比较难的,因为它已经超出了我们心识的范围,所以中观应该以佛和菩萨的智慧来进行决定。我们每次以中观推理进行论证的时候,只不过是以一种比量的方式在总相上进行探索而已,其真正的自相根本无法了知;而因明则不然,只要把两者之间的辩论方式搞懂,它就再没有什么其他更深的内容,因此不是特别难懂。
庚三,除诤论;
所谓间接之证知,意趣作用或比量。
刚才我们遮破了因明前派的观点,对方不承认,向我们提出回辩;如果现量的间接证知根本不存在,那就不合理。因为法称论师的有关因明论典已经说了,依靠间接的方式来了知意义。如果是以间接的方式来了知,那说明这肯定是现量中的一种间接证知。对方这样认为的。
我们下面对他们进行回答;所谓间接证知并不是指现量有一个间接证知,不是这个意思。他的意趣是指现量的作用,或者叫做是骤然比量。这两者,只不过对方没有分清楚而已。
我们刚才也讲了,什么是现量的作用呢《释量论》第四品的颂词当中也讲到了;石头没有心,无情法的石头没有心,这通过现量能了知。通过现量怎么了知呢我们知道石头是一种无情法,它不存在心的道理,是通过现量的作用力来了知的;但这不属于现量,它可以属于在现量的作用当中。这一点,以前我们学《中观庄严论》的时候也讲过。
或者,这种法以骤然比量来了知。那什么叫骤然比量呢根本不需要什么推断,通过串习力马上在心里面产生一种想法,比如人渴的时候马上要喝水,这个时候根本不需要进行推理;我口渴,我要喝水,因为喝水能遣除干渴。经过长时间串习以后,只要口渴,马上就会用水来解渴,这时根本不需要一个推理。但是,归根结底它还是属于比量。因为我们相续当中,还是有一种依靠正理来推断其立宗的一种因,不过依靠串习力马上能引发出来而已。比如无常观学了很长时间的人,他看见柱子的时候,马上就会想"柱子是无常的东西",根本没有用所作的因来证成,实际上这是一种骤然比量。我们那天不是也讲了吗,我在路上看见冒烟,立刻就想;"哦,这里有火。"此时,并没有用什么推理,马上就知道了。这个时候你用没用"这里肯定有火,因为我现在看见冒烟之故"呢根本没有用这样的推理。但是,这种推理的结果于极短的时间内,就在我们的分别念面前出现,这就叫做骤然比量。
因此,你们因明前派所承认的间接证知,要么包括在现量的作用当中,要么属于在骤然比量当中;除此之外,你们所谓的那种间接证知的现量,根本是不存在的。而且,这也不是法称论师的究竟密意。如果是他老人家的究竟密意,那《释量论》等有关论典就应该宣说,但并没有宣说。
不过,在名词上你们也可以说现量间接证知,这样说一下问题也不是很大。但是如果你们真的承认它属于现量,那就有很大的麻烦。为什么呢比如说刚才总的蓝色,其实它是一种总相。如果你们说以青莲花的蓝色来推断,那这完全是一种比量。如果青莲花的蓝色以外有一个总的蓝色现量被看见,那现量就成了分别识了。而分别识有境的现量,自古以来在因明的教典中都根本找不到。所以,你们这种说法完全是不合理的。
《量论宝藏论》第八品——观法相解释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