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第二十九节课

  • 作者: 索达吉堪布译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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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理宝藏论》当中,现在讲第五品观能诠所诠。这一品分三个方面来进行宣说:破除他宗,建立自宗,遣除诤议。前面的两个问题已经讲完了,现在讲第三个科判。第三个科判当中,分五个问题。其中,遣与许种类或者名言义共相为所诠相同的诤论,以及遣与许识自相为所诠相同的诤论已经讲解完了。今天是第三个问题,也就是说,遣除与承许不相应行为所诠相同的诤论。

己三,遣与许不相应行为所诠相同之诤:

因为,我们前面已经破了,因明前派与小乘论师所承认的,所诠是不相应行的观点。但是,对方说:如果你们承认义共相为所诠,那跟承许不相应行为所诠没有什么差别。对方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用因明的道理来驳斥他们的观点。颂文当中是这样说的:

谓若遣余总立名,则与不相应行同。

这是对方的问难。因为,我们前面已经讲了:所谓的取名,实际上是给遣余本体的总相立名,在自相上面没办法立名。我们承许的所诠是总相,总相作为所诠,当时是这样回答的。于是对方说:如果具有遣余性的总相作为所诠,它是立名对境的话,那跟你们前面说的观点完全相违。因为,这种总法实际上就是不相应行,与小乘正量部等所承认的不相应行,并没有什么差别。其实,正量部等所承许的不相应行,既不是心和心所,也不是外面的无情法,这样的一种实有法,叫不相应行;你们的总法(所诠),也不是心和心所,也不是外面的无情法,所以你们所承许的总法(所诠),跟正量部等的不相应行没有任何差别。

对方给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下面因明派遮破他们的观点:

义共相若成实体,汝真实然为无实,

是故知无遣余境,则无所诠与能诠。

我们命名对境的义共相,或者说所诠义共相,如果它的本体成立,或者它的自体成实的话,那么你们说的道理就是千真万确的。但实际上,我们所承认的义共相并不是实有的。前面已经讲了:我们承认的总相,如果真的像外道所承认的那样,是一种遍于所有别法的实有总法,那么我们所承认的道理就应该有过失;或者,如内道正量部等所承认的不相应行一样,是心和外境以外真实存在的一种实体的东西,那你们对我们发的太过,的确就是存在的。可是,我们所承认的总法,实际上它的本体一点也不存在,所以我们根本不会有这种过失。这里的意思是说,义共相如果成实,那你们的说法就是对的。但是,我们的义共相,并不像外道与正量部等所承认的那样,是一种具有实体的法;这样一来,你们对我们发的太过就不会有。

下面,对方又给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们说,所诠是无实法,那依靠无实法来了知自相的法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呢就像依靠石女的儿子来了知瓶子,是根本不可能的一样,依靠你们的总法来了知瓶子的自相,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对方在中间又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我们对他回答的时候,可以这样说:虽然总法的本体是不存在的,但是依靠总法可以了知它的自相。为什么呢因为遣余的心,实际上它没有自己的对境,没有对境的缘故,它可以错认为事物的自相。因此,应该说:虽然所诠和能诠在实际胜义当中不存在,但是我们可以利用这种方式进行沟通。

在这里,我们应该知道,遣余本身的真实对境不存在,"是故知无遣余境"。因为,如果遣余有一个真正的所取境存在,那么人们就不会知道外境的瓶子,只能了知它自己的真实对境;恰恰因为它没有自己的对境,而且在我们的相续当中,还有总相与自相错认一体的习气和习惯存在,这样一来,依靠它就可以了知自相的对境。

并且,你们所用的比喻也不正确。虽然从本体的角度来讲,总相与石女儿子这两个都是不存在的,但是依靠石女的儿子不会知道柱子,依靠瓶子的总相就能了知瓶子的自相。原因是什么呢因为刚才依靠石女的儿子,或者依靠兔角来了知瓶子,这在我们名言当中是不会有的。为什么没有呢因为,在人们的串习当中,或在人们的习惯里面,不会有这种现象发生。比如人们刚开始立名的时候,对柱子根本不会立名为"石女的儿子",所以一说柱子的时候,它不会与石女的儿子产生错乱。

从胜义来讲,真实的所诠是没有的;真实的所诠没有的原因,真实能诠也是没有的。或者反过来说,真实的所诠实际上没有能诠。我们说真实的所诠不存在和总相的所诠存在,这两者没有什么差别;或者义共相是我们的所诠,所有的能诠一点也不存在,这两个一模一样。刚开始学因明的人可能觉得:所诠不存在跟所诠存在,以及总相的所诠存在和能诠不存在,这两个肯定不相同!但你真正经过观察,所谓的能诠不存在和所诠的总义存在,以及真实的所诠不存在和义总的所诠存在,这没有什么两样。因此,我们在胜义当中,或者说真实义当中,一定要知道:这种所诠的自相不存在。后面也会说的,"真正的所诠"就是耽著境,就是耽著境的自相,除此之外没有所诠。因此,人们平时在交往的过程当中也好,或者是通过语言来沟通的时候,真正所表达的内容,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但是,因为无始以来的迷乱习气,在我们的阿赖耶上面存在的缘故,或者暂时的迷乱习气存在,人们就会受到习气的影响。比如一个藏族人,他从小都在藏民族的生活环境当中成长,那自然他的语言,习惯,心态,就与藏族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有了这种串习以后,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他对外面物质的认识,或者说对心识的判断,也是随着民族的习惯等而增上的。长大以后,他进行的任何一个名言沟通,都与他即生中的民族习惯与意识有一定的联系。因此,我们众生的串习非常重要。又比如一个牦牛,它从小都是在牦牛的生活环境当中逐渐成长的,刚开始变成一个小牛犊的时候,可能没有很多的概念;但后来,在牛群当中逐渐逐渐成长,那对外境的认识,与其他牦牛的共业应该是相同的。

因此,习气在我们的交流中,实际上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能盛水的这个器皿叫做瓶子,它不能叫柱子,当然从实际的意义上,或者它的自相上讲,这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其实这个瓶子也可以叫牦牛,也可以叫做电灯,转经轮,一个瓶子可以安立各种各样的名称;但是,我们生活的环境当中,大家共同的习惯是什么样呢我们现在只能把它叫做瓶子,不会叫转经轮,牦牛。这是什么原因呢原因就是我们的习惯。我们学习唯识宗的时候,经常讲"万法唯心造",实际上是说,一切万法都是心造作的,但因习气不同而有所差别。这样以后,人们在日常生活里面运用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哦!这个是已经固定的,它叫做瓶子,不能叫牦牛,不能叫自行车。其实,反过来说,客车也可以叫自行车,自行车也可以叫坦克,这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但是,我们的习惯并不是这样的。当一个人的人的习气还没有隐没之前,他的身体和心识,暂时还没有转世为另一个众生之前,因为他从小到大都在这种生活环境当中成长,所以他就认为:所谓的坦克就是这样的,所谓的炮弹就是这样的,所谓的……任何一个东西,在自己的脑海当中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概念,这个概念与我们的心识习气有一定的联系。实际上,在事物的自相上,不应该与名称有直接相关的联系;如果有,那跟外道的说法没有什么差别。

因此,我们说义共相是所诠与所诠不存在,这两个道理一模一样;或者说义共相是所诠,能诠不存在,这两种道理也是一样。这个颂词应该有以上两方面的解释方式。

己四,遣若无所诠则成灭绝名言之诤:

对方说,如果没有真实的所诠,那已经毁坏了我们世间的所有名言。这是关于毁坏世间所有名言的诤论,颂词是这样讲的:

谓无所诠错乱妄,是故毁坏诸名言。

对方这样提出:假设在真实义或说胜义当中,除了一个将自相共相误认为一体的错乱所诠以外,根本不存在真实的所诠,那有一定的过失。为什么呢因为,所谓错乱是虚假的,是虚妄不实的,那任何一个名言,或者任何一个事物都是建立在虚妄不实或者说虚无缥缈的基础上,这样一来,那我们世间当中的,比如说吃饭,走路,雪山,大海等所有世间名言,全部都已经变成虚妄的了。为什么变成虚妄的呢因为我们称呼的所诠,全部是一种虚假的法。如果称呼的所诠全部是假的,那么我说石女的儿子与说瓶子,就一模一样了。这样,即使你说了瓶子,这种真正能盛水的器皿也不应该知道,因为它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东西。那这样,说石女的儿子与说无量殿等,就不应该有什么差别。如果你真的承认这种观点,那世间当中所有真实的名言,就被全部推翻了。如果真实名言没有,那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互相交流,互相探讨的机会,就已经被全部"烧光"了,统统没有了。

从表面上看来,我们也觉得的确是这样的,被立名的所诠,不应该用一个虚假的东西,错乱的东西;如果用错乱的东西来建立,那我们名言当中,正确的沟通,正确的交流怎么样进行呢非常困难。可能会这样想的。下面对此回答,颂词当中这样讲的:

以错乱式取自相,是故名言实合理。

颂词的意思是说,真正自相的所诠对境的确是没有的。我们前面也讲了,除了心识和外境这两者以外,不可能有真实的所诠。但外境自相不可能是所诠,如果外境自相是所诠,那我们前面对声论外道为主的外道所宣说的过失,就依然存在。如果说心识的自相是真正的所诠,在这里,这种说法也根本不可能成立。因此,真正的所诠,自相的所诠,或者事物本质的所诠,在名言当中,绝对不可能成立。

那怎样成立现在的所诠内容呢应该说,是以错乱的方式来取境的。怎么错乱的呢就是按照人们的串习和传统,将义共相和事物的自相,这两个混合为一体,或者说错认为一体。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取名,也可以沟通。如果以这种方式取名,沟通,那世间当中的行住坐卧,或者是吃饭,走路等等,这些所有的名言不但不会不合理,而且会非常合理。为什么呢这个原因非常简单,因为我们世间当中,因明的观点也是这样的:表面上看来,好像人与人之间真的用语言交流,人的眼耳鼻舌身的有境识,真正能取外境等,我们有这种看法;但实际上,真正用因明的观察方式来进行推断的时候,就像我们前面所说那样,全部是自相与总相误认为一体的方式来交流,除此之外,人与人之间不可能有一个真实的,自相的东西来互相交流。

这一真理,即使是世界上非常聪明的,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对文学等领域做出一定贡献的巨人们,他们也没有发现。因此,我们一定要了知,法称论师和陈那论师的这个因明窍诀是不共的。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我们真正用事势理来观察的时候,所诠真正存在的道理,任何人也举不出一个例子来。除了一个耽著的自相以外,根本是不存在的,全部是虚无缥缈的。这一点,通过事势理完全可以成立。如是则说明,两位理自在宣说的这种教言,是非常合情合理的。

因此,我们现在一定要知道,世间当中的所有名言,全部是建立在一个虚假的框架上。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搞清楚。如果我们懂得这一点,那么第五品当中所讲的能诠所诠的奥义,就已经明白了;如果没有懂得这一点,口头上怎么样说能诠所诠,实际上因明的这种要诀也没有懂。

当然,因明的这种要诀,刚开始学的时候,对大家来讲可能有点困难。但是,如果你深入细致地去分析,去学习,就一定会知道:因明已经讲到了名言谛的真相。通达这一点,有什么样的利益呢会逐渐地,间接地趋入真正的胜义之道;但依靠因明,不可能马上通达胜义谛。这一点,就是在《定量论》当中,也是这样讲的:依靠我们因明的正理,能间接了达无有垢染的真实胜义谛的真谛;不仅在《定量论》里这样讲,而且在《集量论》里面,也是这样讲的:不可思议的法性,依靠寻伺来了达,运用到寻伺的境界,这是不合理的;但是,依靠因类学可以遣除对世尊甚深密意产生的误解,即这种邪见可以依此遣除。

那么,我们学习因明,最主要是在什么方面起作用呢一个是,世间当中有千千万万的人,他们对名言的真理都没有搞懂,我们可以通过因明学的正理,来遣除他们的邪见,这是最好的一种手段。而且,全知麦彭仁波切在《释量论大疏》里面是这样讲的:要受持本师释迦牟尼佛教法的人,必须要通达因明这种学问,因为所有显宗,密宗的正法,都是建立在了解因明名言的基础上。这一点确实如此,我们在闻思的过程当中也会知道的。我们如果对因明方面有一定研究,因明的基本道理已了如指掌的话,那不管是学显宗,还是学密宗,学哪一门学问都会非常容易,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如果你对因明一无所知,一点都不懂,那你学习无上大圆满,尤其是大法王无垢光尊者的教法,不管你学《四心滴》,还是《七宝藏》,里面经常引用《释量论》的教证,经常用因明的推理来进行推断,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你就只有开始"闭关"了,开始"入定"了,没有任何办法了。然后,遇到显宗道理的时候,那就更不用说了,因明的推断是经常会出现的。因此,我们学习因明,的确是非常非常的重要。

龙猛菩萨在《中论》里说:"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清辩论师在《掌珍论》中也说:"无真世俗梯,而上正高楼,智者非应理。"月称论师在《入中论》当中也是这样讲的:"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依靠这些大德们的教言,我们可以发现:所谓的名言,虽然它是一种错乱,但是世间上的人们,就是依靠这样的错乱互相沟通的,这种错乱的名言其实是不可缺少的。在这样的错乱当中,它有一种真理的部分,依靠这样的真理,我们会逐渐通达无有错谬的真正胜义谛的本质。这一点,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所以,学习因明,应该说对很多年轻人,尤其是一些知识分子来讲,的的确确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你如果没有了达这样的正理,以后闻思任何一个论典,都会感到困难重重。尤其是现在的世界,有各种错综复杂的学说,而且几乎每天都有新的产生。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自相续当中很容易生起与外道相同的分别念和邪见。而你要想推翻这种邪分别念,自己又没有这种能力;但如果你对本师释迦牟尼佛的教法,通过因明的途径真正生起了坚定不移的信心或者正见,那以后遇到什么样的违缘或者障碍的分别念,自己也有能力推翻。

因此我们大家一定要搞清楚,虽然能诠所诠是一种错乱,但依靠这种错乱可以进行沟通。比如刚才说的柱子,这个柱子应该是所诠;但如果说真正的所诠,那就像我们前面所讲的一样,除了义共相以外是不存在的,真正的自相是根本没办法说的。但如果是错乱的话,那能不能沟通呢可以沟通。因为,我们之间有一种错乱的串习因,也就是说众生都在做梦,梦中的对话应该是可以的,我们现在清醒状态的对话其实就像梦中的对话一样。比如做梦的时候,我梦见另外一个人,那个人跟我说话,我也跟他说话,当时我自己认为这些都是真实的;或者从唯识宗自现的角度来讲,他说的话和我说的话,就全部觉得是一个真实语言上的沟通,但实际上,都是不存在的。

如果我们对名言再继续进行观察,那应该会通达一切都是如幻如梦的境界。当然,要想生起如梦如幻的境界,应按照全知无垢光尊者在《虚幻休息》里面所讲的那样:首先皈依,发心;然后修上师瑜伽,祈祷上师;再于自相续当中生起如梦如幻的正知正见等,通过这种方式来真正修持。所以,我们只学一个因明,能不能通达如幻如梦呢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你们也可以看得出来,现在外面,什么佛教逻辑,因明哲学,这方面的书比较多;可是这些作者们,以我的"邪眼"来看,可能大多数都没有修。虽然理论上都会说:这是共相,这是自相,然后语言上是如何如何沟通。但是,真正因明里面所讲的这些内容,跟我们的密法和显宗当中比较深一点的经论结合起来,然后自己在相续当中进行修持的人,在世界当中可以说是凤毛麟角,非常稀少的。

而我们在座的修行人,不仅因明的理论要搞懂,而且应运用于实际的修行当中。比如说我们学因明的时候,对大圆满的如梦如幻,有一定的相辅相成的作用;然后,我们学习大圆满等密法的时候,对因明或者世间的名言也能了解。这样的话,那名言和胜义就互相成为助缘了。这样以后,我们证悟空性的见解就不会阻碍大悲的行为;名言当中的大悲行为,也不会阻碍我们的空性见解。所以,在藏传佛教历史当中的大成就者们,虽然他们已经达到了最高的境界——空性的证悟,但在行为上,是不会舍弃大悲的。其主要的密意,也在这些方面能体现出来。

己五,遣许错乱之关联不需要之诤:

借助术语知关联,错乱关联无所需。

对方这样说的:我们仅仅使用一种术语,就可以了知名言与外境之间的关系,因此你们因明派所承认的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的观念,根本是多此一举,没有任何必要。

我们前面已经讲了,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通过这种错乱的串习,或者迷乱的观念,人与人之间才可以交流,世间的任何名言,都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建立的。我们是这样承许的,但对方认为:任何一个东西,刚开始的时候,它有一种术语,比如我们发明一个产品的时候,这个产品它有一种不共的名称,叫拖拉机,书包等等,最开始的时候,就对它用一种术语来安立名称。不管是佛教,还是在世间当中,都会这样的。当这个名称建立起来的时候,外面的法与我们人之间的语言,就自然有一种沟通。所以,你们因明派所承认的,总相和外面的自相连在一起,而且全部是用分别念的错乱把它们串在一起的,没有必要这样,这是多余的事情。应该是任何一个事物,当它出现的时候,它就会有一个术语名称,这个术语名称实际上可以代表它的一切。所以,只要有了这个名称,全部问题就已经解决完了。因此,你们这种错乱的关系,错乱的因,根本不需要。

对方给我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对他们进行驳斥,回答。

自相以及义共相,二者误解为一体,

纵于此三立名称,然无错乱无真名。

我们这样说:对!你们所说的,一方面也有道理。如果你们所说的术语,真的与自相也没有关系,与总相也没有关系,与这两个误认为一体也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的术语真正能找到的话,当然可以成立。但是,你们所谓的术语,只不过是没有经过详细观察而建立的。如果真正观察,刚开始的时候,你们到底是对自相,还是对共相应用了这样的术语名称还是在这两个错认为一体上这三者当中的任意一个,你必须要选择。如果你这三个当中都不是,出现了另外一种术语,那就不可能找到。

你们要进行立名,要建立一个名称,只有上述三种可能性。首先是对它的自相立名,但如果你对它的自相建立名称,那就像我们前面已经观察的一样:刚开始的时候,不可能立名称;即使立名,一刹那就已经灭完了,第二次你去寻找的时候,根本找不到原来的自相。而且自相的法,从时间,地点,形象等方方面面来讲有无数,所以你要真正找到一个自相的法,是非常困难的。比如说瓶子,如果你用瓶子的术语来给瓶子的自相建立名称,那世界上有多少个瓶子那天,不是有些道友说加拿大的瓶子,有些说美国的瓶子,有些说印度的瓶子……这样的话,那最开始的时候,瓶子的术语建立在自相上面就不现实,绝对不可能。所以,你们所说的术语,在自相上建立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然后第二个问题,如果你们认为,术语是建立在总相上,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前面也驳斥了,自相以外的实有总相不可能成立;而且,与自相无二无别的总相,也不可能能成立。如果你们承许总相真的存在,那我们前面对声闻乘,或对因明前派,或者对外道所说的过失,也会降临到你们头上。这样一来,你们在单独的总相上面安立术语,也不可能成立。

然后第三者,如果你们认为,总相和自相错认为一体而立名,比如说对刚生下来的一个孩童取名,叫做太阳或者月亮,取名的人肯定不是针对他的自相而取名的,不然,第一刹那他的自相已经灭完了,第二刹那以后,太阳或月亮就不是他的名称了,已经成了另外一个事物的名称了。所以,不是在自相上取名的。然后总相上,总相是无实法,所以对方也是不承认的。如果你们把总相和自相误认为一体,叫做月亮或太阳,这是所谓的术语的话,那这与我们自宗没有什么差别,你们只是帮助建立我们的观点而已。因此,你们所承认的术语,实际上根本不能成立。这一点非常关键。

其实,因明说来说去,最关键就是自相和总相误认为一体,这个要点非常重要。如果懂得这个要点,那平时在名言沟通的时候,自己就会想:世间上所有的众生真的是很可怜,他们认为自己已经说了自相,其实自相根本没有说;然后总相,只不过语言的表达方式而已,实际上外面不存在。因此,一切世间的说话,都是在虚妄过程当中交流。这一点了悟的话,我们在名言当中,也可以了达一切万法无实,对这个道理会有进一步的认识。刚才这个颂词,可以这样解释。

那么,对方可以这么想:你们说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是你们的观点,怎么会是你们的观点呢我们下面,也对这个问题进行阐述。

于此自相及共相,误为一体令趋入,

命名老人立名称,依此错乱取外境。

对方问:你们依靠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来命名,取舍,那到底怎么利用术语呢我们就是依靠这样的方式来使用术语的:依靠名称来取舍的此时此刻,也就是说我们在这个世间生活当中,全部是以总相和自相错认为一体的方式来进行名言取舍的。自相和共相错认为一体而取舍的道理,实际上只要学过因明,自然就会了知;或者有些古代的命名老人,他们也会了知这个道理,知道这种道理以后,他们也让世间的人们趋入这样的轨道当中来。比如说我今天发现一个事物,它还没有名称,没有名称的话,人们不可能对它有一个共同的概念,共同的认识,也就不可能有名言取舍。因此,我今天对这个事物命名:从此以后,这个孩子叫做月亮;或者从此以后,这种事物叫做转经轮。

当然,颂词当中的命名老人,也不一定是指古代的,现代的人也可以这么讲。我们世间当中,一般都对给事物取名的人有一种敬称。这里的命名老人,是一种恭敬称谓的词语。

命名老人也好,或者说世间上的命名智者,他们对事物取一种名称。取名称的目的是什么呢今后人们使用这个事物的时候,大家对它有一种共识,大家依靠这个名称可以取舍。所以,对任何一个事物,刚开始的时候,世间当中的命名老人,把自相和共相误认为一体而取名;虽然它是一种错乱,但后来,人们依靠这种错乱也可以取到它的自相境。

《量理宝藏论自释》当中,也是这样讲的:比如有些幻化师,他为了让世间的人们趋入到幻化的境界当中来,于是他通过咒语让大家迷惑,迷惑之后,大家都会产生一种共同的幻觉。比如我通过念咒语以后,人们都看到幻变出来的象,马,大家都有这样的共识,都有这样的一种共同感觉。同样的道理,现在的电影,电视等,这些实际上也是一种幻变。名言当中,因缘具足以后,屏幕上会显现有些人打架或者诤论等,整个场面所有人都会看得到。实际上,这是一种错乱因而导致的,而且大家都知道这是一种错乱;在那个小小的箱子当中,不可能有两人打架,不可能有人真的在那边哭闹。但是,人们往往由这种错乱的因,而误入到这种境界中来。

世间当中,有些老师特别会讲故事,给孩子们讲故事的时候,好多学生都已经进入了这种境界,哭的哭,笑的笑,他们认为从这个老师的口里面,已经真的出现了这个故事。但实际上,这个故事早就已经发生完了。老师也只不过是,以他脑海当中的一种假的印象与学生们沟通;其实,这种假的沟通,在孩子们的脑海当中,就成了更虚假的东西,但大家反而以为是真的。世间的回忆往事,或者说有些人讲自己的经历,也是这样的。有些人是这样讲自己的故事:当时,我是怎么怎么开心啊!快乐啊!这个时候,他自己也边笑边说。有些人说:我当时怎么样痛苦啊!我对他怎么有意见啊!我对这个人怎么好啊!这样边说边哭的时候,他自己也以为真正到了那种境界。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这只是一种错误。可是人们往往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入于一种错误的境界中。这就是错误当中的错误显现,也是错乱当中的错乱。

相比之下,我们名言当中,还是有真实的一面;但是,这种真实,也不可能是完全能经得起观察的真相。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世间当中虽然是依靠错乱,但是也可以取到它的对境。在前面讲遣余品的时候,也讲到它实际上是符合实际的道理;符合实际道理的缘故,依靠这种错乱,也能获得真实的自相,真实的对境。

最后讲总结偈:

名言真实所诠无,耽著所诠乃自相,

误为相属而实行,取境士夫不受欺。

我们如果详细分析,名言真实的所诠的的确确是不存在的。我们前面也讲了,除了一个总相的所诠以外,真实的所诠并不存在。有些人会认为:你们前面说真实所诠是总相,是存在的,现在这里说真实所诠不存在,难道这两个不矛盾吗我们回答:这是不矛盾的,因为真实所诠不存在和所诠总相存在的道理,就像我们说看见虚空和没有看见虚空一样,两者是不相违的。所以,在真实观察当中,所诠是不存在的。因此,我们说"瓶子","柱子"的时候,所诠的真实义,在我们的语言当中是不存在的。

那么,是不是所诠根本没有呢也并不是这样,耽著所诠是存在的。耽著所诠就是指所宣说的外面的自相。比如我说瓶子时,我就耽著为瓶子的自相;我说牦牛时,我就耽著为牦牛的自相,这些自相就是耽著的所诠。

"误为相属而实行",人们把耽著所诠认为是真实所诠,对真实所诠(义总相)就根本没有发现,把义共相和自相误认为一体,这就是所谓的相属或说所谓的关系。能诠所诠的关系,其实是执著在作怪;除了执著以外,真实把它们连在一起的这种线,绳索等,是没有的。但是,依靠这样的错乱,实际上也能得到它的自相。所以,依靠这种方式耽著自相的士夫,他们也不会受到欺骗。

比如,我把总相的瓶子跟自相的瓶子误认为一体,对别人说"给我把瓶子拿来",别人也会把瓶子拿来的。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我耽著的所诠,实际上就是外面自相的瓶子。这样以后,虽然有一种错误的成分,但是依靠它也可以得到自相。又比如,我们把宝珠放在房子里面,外面出现它的光,然后我认为这是宝珠,依靠光来取宝珠的自相也会得到的。或者,如《量理宝藏论释•开显因明七论灯》里面所讲的那样:一个人住在能看见远方的玻璃房子里面,他在玻璃房内虽然可以看得到远方的事物,但实际上,远方的事物看不清楚,很模糊。但依靠这样的视线,逐渐逐渐接近,也能找到事物的自相。因此,我们世间当中,在取舍名言的时候,虽然是一种错误,但是,依靠这种错误也能得到一种真实。

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所有的因明七论当中都已经讲了,因明的正理就是这样:不管说话也好或者取对境等,法与法之间的相属(关系),相违,在真实的本体上全部是没有的,破立全部是分别念在假立。但是,分别念的假立,也有真实假立和虚伪假立两种。名言当中也不存在的虚伪假立,如将石头看为老虎;而真实假立,或总相误认为自相,这虽然是一种假立,但依靠它能得到自相。名言当中有两种假立,这一点,大家必须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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