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第二十六节课

  • 作者: 索达吉堪布译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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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继续讲第五品观能诠所诠。其中,所诠的概念上次已经讲过了,大家应该比较清楚;当然,在后面讲自宗的时候,会讲得更详细,所以在这里不提。

前面已经讲了,所诠肯定不是外境的自相。如果是外境的自相,首先不可能立名;其次,即使能立名,但在利用名言的时候也用不上;还有,我们的眼等五根就失去作用了。对方的观点会出现这么多的过失,今天紧接着这个内容进行解释。

最初应用关联时,虽已指示自法相,

然于共相取名称,为用名言而立名。

这里是说,实际上我们应该这样理解:最开始的时候,不管任何一个事物,都要给它安立一个名称。在立名之前,人们先指点出一个自相事物,然后对它进行立名。例如,我们给一个小孩取名,首先要指点出这个孩童,然后才能给他取上一个名字,比如叫王明等等。

可能有人会想:既然在取名之前,先要指点出该事物的自相,那到底是在自相上立名,还是在共相上立名实际上,是在共相上立名的。虽然立名者自己认为,他是在对自相立名,但实际上,他是在孩童的共相上命名的;旁边的听者也认为,这是对孩童的自相立名,但实际上,他所听到的名称,从所诠的角度讲,也是安立在共相上。因此,不管是从听者,还是从说者的角度讲,人们立名的对境,都应该是事物的共相,而不是事物的自相。

如果是对孩童的自相立名,那有什么样的过失呢就像我们上次讲的一样,昨天我给这个孩童取了名字,到了今天,他的自相全部变化了,他昨天的五蕴,在今天连微尘许也不存在,根本找不到原来取名的对境。没有找到,又要使用昨天的名字,这是不合理的。本来,我昨天给瓶子取名为"瓶子",今天我找到柱子,它能不能代替瓶子呢肯定不行。如果在自相上取名,就有这样的过失。

而实际上,人们取名称时,并不需要自相,只要有共相就可以了。为什么呢颂词讲"为用名言而立名",即取名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名言。比如说我们对某法或某人取一个名称,其目的是什么呢就是遮破它的存在或者建立它的存在,也就是进行有或无的判断,抉择。我们取名称是为了这样一个目的。因此,没有自相也可以破立。

这样一来,我们大家应该知道,任何一个名称都是在总相上安立的,并不是在自相上安立的。若在自相上安立,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失。

下一个颂词是这样讲的:

若根能取杂语义,即使无名亦应知。

有些人认为:人们取名的对境,应该是名言和外境自相结合起来的总体。自宗反驳到:这两个结合起来的总体,肯定不是取名的对境;如果是取名的对境,那么我们的根应该能照见这种杂有语言的意义。

这里,语和名是一个意思,但有时候用名,有时候用语;义和境也是一个意思,有时候用义,有时候用境。藏文当中也是这样,用法不尽相同,实际上是一个意思。

如果总相和自相混为一体,或者说名言和外境混为一体,这样的一种混为一体的事物,成了我们根的对境,那么即使我们不知道名称,但在看见对境自相的同时,也应该了知它的名称。但是,这一点是不可能的。比如说我们看见一个瓶子,也就是说,瓶子以我们的眼根可以看得见,但如果在瓶子上面,瓶子的名称和瓶子的自相连在一起,任何一个人看见瓶子的时候,他都会叫出来:"这就是瓶子。"即使是从来没有学过这个名称,或者说从来不知道它名称的人都会了知。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

大慈大悲的佛陀说过,任何一个事物都要安立一个名称。其原因是这样的:如果没有名称,我们辨别事物就非常困难。包括我们人类当中也是这样,有的人熟人很多,但不知道人的名字,那在用的时候,就用不上。古人有一种说法:熟悉一百个人的面孔,不如了知一个人的名称好。因为在城市里面,如果你知道一个人的名字,到需要帮忙的时候,你就可以去找;你这个也熟悉,那个也熟悉,但不知道任何一个人的名称,那在用的时候,你就没有办法,找也找不到。

在利用名言的时候,大家一定要知道,并不是以根来了知名称的。虽然我们用语言说出事物的名称,但实际上名称与外境上的事物并没有自相的关系;但如果我们以分别念假立,依靠这个名称就可以破立,也可以运用。所以,任何人只要有了名字,人们一直都可以用这个名字称呼他。如果真的在自相上取名,那这个人死了,他的身体已经化成一滴滴的脓血,乃至变成一副骨架的时候,我们就根本不能称呼他的名字。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这个人虽然已经死了,他的尸体已经处理了,但人们依然可以叫他的名字;如果这个人非常有名,几千年以后,人们还可以称呼他的名字。因此,名称并不是加在事物的自相上。

如果在事物的自相上存在,那么亡人的名字,我们再也不能用了。故去的前译派的佛学家,因明学家,或者众多高僧大德,还有世间上的人物,他们的名字再也不能留存于世了,应该变成这样。因为,他们的自相已经灭完了,他们五蕴聚合的身体已经不存在了。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这一点,依靠我们的现量就可以了知。因此,我们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了知:一切万法的名称并不是在自相上安立的,应该是在共相上立名的。

若谓随从根门意,见名混如无分别,

否则见觉境异体,了知外境不现实。

有一部分外道,他们这样认为:尽管一般来讲,名称和意义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关系,但是,当缘取外境的时候,我们的根与意识就会产生一种联系。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外道在论典中还用了这样一个比喻:意识就像一个猴子,它住在一个具有五个玻璃窗的房子里,五方各具一个窗,每个窗各代表一个根,意识从哪个窗口看,哪里就出现它的根识;与此同时,也会产生与其相关的分别识,实际上取境之时,分别和无分别都在产生。意思是说,意识依靠根门就能照见对境的自相;同时,分别念也在出现。并且,他们还认为:意识的本体就是分别念,故眼识也有分别念,鼻识也有分别念,耳识也有分别念等;但是,我们为什么不知道它们有分别念呢因为眼识,鼻识等,跟无分别念非常相同,几乎一模一样,所以人们很难发现它们有分别念。

因此对方在这里说:虽然所见到的自相与名称是混在一起的东西,而且这样的东西是以有分别的识来见的,但因无分别念比较强,所以人们不能发现它有分别。如果不是这样,那现见的同时认知外境就不可能实现。因为我们眼识见的时候,虽然有现量照见,但却没有分别念;而分别念认知的时候,虽然起分别念,但又没有现量照见。这样就会导致两个识永远没有一个沟通的机会,因此会有断绝名言的过失。

我们有些道友,会不会像外道这样认为,也很难说,尤其是外道习气比较重的。一般来讲,正见习气比较重的,他对佛陀和高僧大德(包括上师)所讲的法,一个一个地都能接受,觉得与自己的心特别贴切,特别吻合,有这样的感觉;从旁生或者外道当中,转世来的外道"活佛",他们在即生当中,即使是对佛陀所说的教言,也经常怀疑,觉得这也不对,那也不对,这跟前世的习气有很大关系。要让他真正讲出一种过失,他也说不出来,这一点我们也非常清楚。真正让他说出一个理由,他更说不出来。但平时,心里总觉得:这个也不对,那个也不对。这就是所谓的业力深重,应该可以这样讲。

现在讲因明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出现一位相续中具有非常厉害邪见的人,看看能否破斥我们的观点。其实,若从佛教的真理上讲,我们任何人都不用害怕,这一点可以直截了当地说。当然,我们有些人学的知识不一定特别高,但是,一旦你通达佛教真理的时候,在任何一个有邪知邪见的人面前,都是不用害怕的。

我每天晚上在这么多人当中,让你们自由提出问题,如果你真觉得,佛教有不对的地方,你就可以提出来;在三宝,因果,前世后世,以及胜义,世俗等方面,你有什么样的疑问,邪见,都可以说出来。你觉得自己的见解谁也破不了,没关系,讲出来,如果我破不了,还有很多高僧大德,再进行辩论也可以。但一般来讲,这种力量是根本没有的,我们也应该看得出来,谁也没有这种本事。既然你没有这方面的本事,也没有必要起心动念:这个也不对,那个也不对。既然说不出不对的理由,又何必这样呢

刚才的意思是,如果你觉得外道的道理很贴切,那你站在外道的立场,当然你心里面不用想我是外道,只是表面上持外道的观点,让别人破斥,这也没什么不可以的。有时候,我们持小乘宗的观点让大乘来破;有时候,持其他宗派的观点,让别人与你辩论,这都是可以的。

我的意思是说,可能我们有些人也像外道一样认为:是啊!意识是有分别的,全部是意识在造作;实际上,我们的根识也是有分别的,只不过因为分别比较小,所以人们不发现而已。

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怎么不合理呢下面这样回答:

有无分别之二识,顿时取一照了境。

纵次第取然速疾,故诸愚者执为一。

在这里,作者萨迦班智达回答说:你们外道所说的,由于分别念特别像无分别念,所以全部是分别念的说法肯定不正确。因为从认知心识的角度来讲,的的确确,释迦牟尼佛在大乘佛法当中,对它的本性,来源,分类,以及最后的果等方面,已经做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以这种正理来观察,你们所承认的观点,肯定是不合理的。

为什么不合理呢因为分别念和无分别念取对境,应该有两种方式,或者说应该站在两种不同观点的角度来解释。

首先,我们按照真相唯识宗能所等量派的观点来讲。分别和无分别两个,可以同时缘取同一个照了境,但是愚者不知道,就误认为它们两个是一个本体,实际上并非如此。打个比方说,我心里面产生分别念的同时,眼睛也正在看色法,一个有分别,一个无分别,两个法可以在同一个时间当中产生。如我对柱子正在执著的时候,眼睛也可以盯着它,由同一对境引发的分别念和无分别念,可以在同一个时间当中产生。但是外道不清楚这种道理,他们反而认为:因为分别念和无分别念作用相同,所以它们两个是一个本体。对此,绒顿班智达讲:致使他们错乱判断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对境相同,另一个是时间相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次第产生。对某一个对境,比如红色的柱子,第一刹那产生现量看见的无分别念,第二刹那分别念产生,从时间上讲,无分别念与分别念有次第性。这是前一段时间讲过的,能所各一派的观点。这种观点比较合理,首先现量见到,然后产生分别念。但因为时间特别快,所以外道愚者认为:这是在同一时间当中产生的,而且原来的分别念后来变成了无分别念,或者分别念特别像无分别念等等。但这种说法不合理,不合理的原因就是因为时间特别快,致使外道根本无法了知先产生无分别念,然后才产生分别念。因为对方不知道这种状况,所以才产生了这种不能正确认知心识的后果。

总之,我们应该从两方面来理解。不管是学习中观,还是学习唯识,取境的时候有两种情况,这个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有些人可能这样想:分别念也在一个柱子上产生,无分别念也在一个柱子上产生,那会不会变成两个相续,变成两个众生这种情况是没有的。我们以前学中观的时候也说过,如果我的相续当中产生两个分别念,就应该有两个相续的过失;而一个相续当中,有一个分别念,同时有几个无分别念,这没有多相续的过失,因为无分别念不会阻挡分别念现前。根识现前的时候没有执著,没有执著的缘故,六种根识可以同时产生,这一点在《释量论》当中,也是明确讲到的;而分别念生起的时候,它只能"盯住"一个对境,不能执著其他的对境。如果我的相续当中有两个分别念,又生贪心,又生嗔恨心,那就有问题了,就变成两个相续了,实际上这种情况是没有的。因此,无分别念和分别念可以同时产生,即使同时产生,也不会变成两个相续。这个问题,大家一定要搞清楚。

庚二,破许识自相为所诠:

识亦乃为自法相,是故命名不应理。

有些人这样认为:比如说心里面显现柱子或者电灯等外境的时候,通过观察即可了知,外境自相确实不存在。外境自相存在的话,前面也讲了:第一个,自相上没办法安立名称;还有,利用的时候也找不到;以及未来,过去的事物不是所诠等等,有许许多多的过失。所以,外境自相不是所诠。但是,我们的心识当时正在显现,所以心识的自相就是所诠。

我们也可能这样认为:前面也讲了,总相实际上是自己的心;无而现的毛发等,在外境当中也不存在,实际上也是自己的心识。如果我们说,总相可以作为所诠,那么真实的所诠就已经变成心了。因为,除了心以外,总相根本不存在。虽然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一观点还是有一点道理的,但实际上不能这样承认。

为什么不能这样承认呢他这里讲到:"识亦乃为自法相,是故命名不合理。"识也是一样的,它也属于自己独立的法相当中,如果是独一无二的自相的法相,那也会有同样的过失。比如柱子,刚开始的时候,你给它取名称,如果你说柱子是心的自相,那第一个刹那给它取名,到第二个刹那,它就已经灭完了,从此以后,你再也找不到原来的心识自相,在运用的时候,就有一定的困难,因为原来的自相已经灭完了,现在要用,谁来代替再加上,从时间,地点,形象等各方面来分的时候,心识的自相也是无边无际的,谁能为这么多的自相取名呢谁也没有这种能力,也没有这个必要。

所以,你们如果认为所诠是自己的心,那这种观点是不合理的,会有许许多多的过失。

己二(破许共相为所诠)分二:一,破许种类共相为所诠;二,破许名言义共相为所诠。

庚一,破许种类共相为所诠:

若谓词语不诠别,类总所诠故无过。

胜论外道的论师这样认为:如果所诠是事物的自相或者事物的别相,那当然会引发得不到名称等诸多过失,所以我们不敢这样承许;但是,我们承许类总可以作为所诠。

所谓类总,在前面第三品中已经讲过了。当时,讲到了三种总:聚总,类总,名总。其中的类总,是对同类事物的的总称,也可以说是一类事物,它们所具有的这种共同的种类叫做类总。

对方认为,如果把总法作为所诠,那也不合理,它含摄的范围太广了;如果把自相作为所诠,那前面的过失也无法避免。唯一的办法是什么呢就是把类总作为所诠。比如我们说的"瓶子",实际上它是瓶子种类的总称。这样以后,我口里面一说瓶子,不管金瓶,银瓶,所有的瓶子都包括在里面。所以,人们所诠的对境,不是自相,也不是总相,而是类总。

下面,我们遮破他的观点:

外境无总设若有,于彼命名无需力。

你们外道所承认的观点,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因为外境当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总法,实有总法的观点前面已经破完了。不管从时间,地点或者形象等各方面观察,所谓的总法都是不存在的;与别法一体的方式无法存在,他体的方式也无法存在,而除了这两种存在方式以外,另外一种存在方式也没有。这样一来,所谓的总法根本不存在。其实,这一点在前面已经做了全面的破斥。

既然你们所许的总法不存在,那总法里面的类总怎么会存在呢全知果仁巴这样说的:如果水不存在,水所组成的大海怎么会存在呢根本不可能。同样的道理,总法不存在,那类总怎么会存在呢根本不可能存在。

即使勉强说你们的类总存在,但对这样的类总立名,也是没有任何用的。为什么没有用呢因为,不管是类总也好,总法也好,它们的内容全部都是含糊不清的,而且它们不能起任何作用。可是我们这里的所诠应该是明确的,也是有功能的,即应该有起作用的能力。所以你们这样说,没有任何意义。即便给这样的总法取了名称,也无法由它了知事物的自相,因此要知道事物的本体自相,你对类总取上一个名称,是根本没有用的。

我们学习因明的时候,首先必须掌握对方是什么样的观点。如果你没有仔细观察,就会觉得对方的观点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我们因明派一旦进行驳斥的时候,他们的观点就会被全部遮破,破不了的情况是根本没有的。

下面,对方又换一个角度,与我们诤论:

谓予与总有联系,自相命名知自相。

对方是这样讲的:我们并不是将单独的一个类总或者总相,作为所诠对境而立名,而是对与总法有关系的自相,也就是给予共相有密切关系的每一个自相取名称,通过这种方式能了知自相,所以这一观点是合情合理的。

他们认为:如果没有一个总相,各别的自相无边无际,那就没办法立名。单独一个总相,也没办法立名,因为总相是无实法。因此,应该把总相和自相连在一起。比如给瓶子取名,如果没有自相,仅仅一个总相,则不能离开前面的过失;如果没有总相,仅仅一个自相,也不能离开前面的过失。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自相也存在,总相也存在。

当然,外道有时候也比较聪明,只不过是我们的分析方法,他们没有搞懂而已;如果他们稍微了知我们的分析方法,那跟我们内道基本上也能说得一样。

实际上,我们耽著的是什么呢就是对境的自相;而我们说的是什么呢就是总相,这个我们下面还会说的。但是他们就是把无分别念和分别念的作用混在一起,总相和自相的作用也混在一起。所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他们没有搞懂遣余;如果他们懂得遣余,那这个问题就不会很复杂。

我们这里的有些道友,可能是第一次学因明,这些问题也有可能分不清楚。学的时候,脑袋里面可能一直有一种其他的感觉,而总相,自相,无分别,分别等多种类别,不一定能首先现前。其实,学任何一种知识,它都有一个过程。如果你闻思的时间稍微长一点,这种概念在头脑里面显现,就不会很困难。在世间读书也是这样,读小学五年级的时候,觉得这个课程很难;到了中学,一看到五年级的课程,就觉得很简单。我想学习因明也是这样的,刚开始的时候,有些地方有点分不清楚;而闻思几年或者听了几遍以后,就会了知的。

所以,外道为什么没有搞明白这些问题呢就是总相和自相的作用没有分清楚。如果从表面上看,他们似乎说得很对:自相和总相,好像有一个密不可分的关系;每一个总相连着的自相,这就是我们的所诠。可能我们也会这样认为。实际上,这种说法没有依据。

弃无必要能力总,于真自相立名称,

意思就是说,你们应该放下没有任何必要的总法。刚才你们说,有一种跟每一个自相连在一起的总法,它对了知名言与所诠,一点作用都没有,一点功效都没有,一点需要都没有。这种就像石女儿一样的东西,你带在旁边有什么用呢没有用的。你应该把乱七八糟的类总,总相,全部扔到一百公尺以外的地方。

如果你们想承认自相就是语言的所诠,那就请直言不讳地说出来,没有必要在它旁边带一个总相。这样的总相,什么能力都没有。有些佛友出去的时候,带着胆子特别小的一个陪伴。她胆子也特别小的话,那有什么用呢一点用处都没有。应该把她甩开,不要带着她。你自己敢去就去,不敢去就不要去。同样的道理,如果你们认为"所诠就是自相",那就应该把旁边的总相扔掉,因为它没有用。所以,你们应该放弃无有必要和无有能力的总法,如果你们要对事物的自相取名,那把名称安立在自相上就可以了。

但是,要在自相上立名,这是比较麻烦的,对方马上提出了这个问题。

若言自相无边故,

如果对方说,自相不能立名。因为前面已经讲了,自相是无边无际的:有东方的瓶子,西方的瓶子,美国的瓶子,加拿大的瓶子等等,有很多很多的瓶子。那这样,我们怎么办哪那么多的瓶子,要一个一个地安立名称,是根本办不到的,有些人是这样认为的。

那同样的道理,你们带着总相的自相,也是无边无际,也是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差别,下面就讲这个道理。

无法立名此亦同。

如果你们讲自相无边故无法立名,那这里也是完全相同的。因为你们承许每一个自相带有一个总相,实际上这个与总相关系密切的自相也是无量无边的;无边无际的缘故,你们的立名方式一样不合理。所以,这个与总相关系密切的自相并不能解决你们的问题。

在闻思的过程当中,稍微有一点智慧的人,就会对自宗的法称论师和陈那论师的观点,不断地生起信心。没有智慧的人,他们更破不了两位理自在的观点,不得不生起信心。当然,你站在外道的观点,以他们的道理来进行驳斥,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但是,你肯定找不到任何依据。

当然,我们学习因明一天两天,就马上开悟了一样,这种感觉不一定有;但我觉得总的来讲,在我们整个人生的修学旅途中,对佛陀的信心,应该会打下一个稳固的基础。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以你自己的智慧也能感觉得出,佛教里面有非常微妙的推理;这种推理,一般的凡夫人难以揣测,很难了达。仅仅这一点,就会让你产生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如果你有了这种感觉,那你至少不会说佛教是一种迷信。

今天我们放生的时候,卖牦牛的老板说:实际上,我也喜欢放生,我的爸爸非常非常信仰佛教,他也信你们这个"迷信",我也信你们这个"迷信"。他的话说得一点也不通,自我矛盾,既然是迷信,那你怎么又相信呢但他心里就是觉得:我也信你们的迷信,他也信你们的迷信。所以我想:我们不能盲目信仰;至少也应觉得,佛陀的智慧并不那么容易企及。不能认为:佛教只是几个老年人念佛,或者几个和尚在山里面坐禅,或者是藏传佛教当中,穿着红衣服的个别人的一种思维;现在是科学发达的时代,在我们知识分子面前,佛教的这些理论很容易驳斥。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有些人把佛教看成这样;但实际上,当你真正深入经藏的时候,绝非如此简单。就是因为不简单,所以我们相续当中的佛学知识,不可能一天两天就马上增长。就是读世间的学校,也是从小学,初中,高中,这样慢慢上去的;到了最后,才能上大学等高等学府。应该说,知识是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渐提高的;同样的道理,学佛也应该通过这种方式来增上我们的智慧和见解,这样才是非常稳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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