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识三十论》•正论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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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济群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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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识三十论》•正论之三
第三节第二能变——末那识
第二能变为思量能变,这是末那识的特征,即恒审思量。末那识为八识中的第七识,和第八识一样,同属潜意识的范畴,非意识所能了知。
世间哲学只讲到前六识,在部派佛教中虽已出现关于第八识的思想,但并未明确说明。既然唯识宗率先提出第七识和第八识的概念,势必要对此进行论证。所以,关于阿赖耶识的成立,从《瑜伽师地论》、《摄大乘论》,到《成唯识论》,都展开了相关论证。
《成唯识论》是以五教十证来成立阿赖耶识。在佛法中,要论证某种思想,往往是通过教证和理证两方面进行。所谓教证,也就是依圣教量,即佛陀演说的经教来印证。所谓理证,就是通过理论和逻辑进行论证。
第七识的提出,同样需要经过教证和理证方能成立。如果说第八识的提出主要是为了建立生命载体,那么,第七识的提出则是为了建立凡夫身份。凡夫和圣贤的根本区别何在?为什么我们不能成为圣贤?究其根源,就在于末那识。末那识无始以来都处于我执状态,一方面执我为中心,一方面处处着相。这一心理根源,使有情始终处于凡夫状态。
关于第七识的成立,也有二教六证。其中,第一种是不共无明,需有一种相应的识为依止,第四种是二定差别,即无想定和灭尽定的差别,还有无想有染证,都说明无想定中因为末那识的染污心、心所还在活动,便注定无想定仍属于凡夫位。以此证明第七末那识的存在。
关于末那识的内容,《成唯识论》主要是从八段十门展开说明:
一、举体出名门
第一为举体出名门。所谓举体,就是举出思量能变识的体和名称,《唯识三十论》曰:
次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
“次”,是相对于初能变“初阿赖耶识”而言,为第二能变。“是识名末那”告诉我们,次能变名为“末那”。末那是梵语,为思量义。思为思维,量为分别和衡量。
事实上,任何一种精神活动都具有思量的内涵,为什么独将第七识名为思量?因为只有第七识的思量才具备恒和审的特点,恒为稳定相续,审为思量分别。第八识的特点是恒而非审,思量作用非常微细;前六识的特点是审而非恒,思量活动虽然强烈,却是时有间断。惟有第七末那识,既像第八识一样相续不断,又像前六识一样具有推理和分别的作用,只不过它的推理和分别都是错误的。从三量的角度来说,第七识是属于非量。量就是判断,正确的推理为比量,错误的推理为非量。正因为第七识具备恒和审的特点,因此在心、意、识之间,独名为“意”。
既然名之为“意”,又作为识而存在,为什么不叫意识呢?主要是为了简别与第六意识的不同,否则都名为意识,岂非混淆不清?此外,末那又是第六意识生起的所依。前五识的生起有各自的俱有依,如眼识以眼根为俱有依。第六意识以末那识为俱有依,从这个意义上看,末那的侧重点在于意根,故独得“意”之名。
二、末那的所依
任何识的生起都有各自依赖的缘,但第八识却没有说到所依,因为它的特点是被别人依赖。虽然它也需要仗缘而生,如赖耶种子由前七识的现行熏习而成,彼此有相互依赖的关系。但第八识的特点是作为宇宙人生展开的根本依止,所以,第八识的主要特点不是依赖他人,而在于被他人依赖。
关于第七识的所依门,《唯识三十论》曰:
依彼转。
“彼”是指第八阿赖耶识,“转”是生起和相续。也就是说,第七末那识依第八阿赖耶识为生起之本,这在十大论师中也有不同观点,此为护法论师之见。护法论师认为,末那识主要依第八识的现行识和种子,即现行赖耶和种子赖耶。
首先说种子赖耶,从唯识宗的角度说,种子赖耶不仅是第七识生起的因缘依,也是一切法生起的因缘依。种子有等流种子和异熟种子之分,前者又名名言种子,后者又名业种子。其中,等流种子是八识三性诸法生起的亲因缘,而异熟种子则是八识三性诸法生起的增上缘。从哲学意义上说,等流种子相当于质料因,而业种子相当于动力因。
其次是现行赖耶,这是末那识生起的俱有依。所谓俱有,即同时存在的重要依止。如前五识是以五根为俱有依,第六识是以末那为俱有依,而第七识则以第八识的现行赖耶为俱有依。
除此之外,心法的生起还要有开导依。心法具有念念生灭的特点,而在种子的延续过程中,前念就是后念的开导依。前面的念头过去,后面的念头才能接着生起,就像我们走路要一步一步地走,说话要一句一句地说。从四缘生诸法的角度来说,因缘虽是必不可少的,但还需有作为增上缘的俱有依和作为等无间缘的开导依。
三、末那的所缘
在心法生起所需的四缘中,前面已说了三种,接着要说的是所缘缘,即心法生起所缘的境界。佛法说的所缘,包含疏所缘缘和亲所缘缘。前六识在认识境界时,眼识所缘的是眼识变现的境界,耳识所缘的是耳识变现的境界,这一特点在前面已作过介绍,即“以所变为自所缘”。
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如果说我们认识的都是自己变现的境界,那我的所缘和你们的所缘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就在于,我的境界是你们的疏所缘缘,同时,你们的境界也是我的疏所缘缘。虽然你们的境界会对我有所影响,这种影响是外在的。我所缘的并非你们的境界,而是我自己变现的,由自身情绪和经验在心中形成的境界。所以说,我们认识的境界互为疏所缘缘,会成为彼此认识世界的增上缘。但你们不能直接认识我的境界,我也不能直接认识你们的境界。我们同在一个环境,彼此认识的还是各自的境界,尽管这种境界是相关的,就像房间里有几十盏灯,虽然每盏灯的光明都是独立的,都会布满整个房间,但灯和灯之间仍会互相影响。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存在疏所缘缘和亲所缘缘,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同样存在疏所缘缘和亲所缘缘。
关于第七识的所缘,《唯识三十论》曰:
缘彼。
“缘彼”与“依彼转”之“彼”同为第八识。也就是说,第七识所缘的对象为第八识。第七识在缘第八识时,同样存在疏所缘缘和亲所缘缘。第七识所缘的主要是第八识的见分,也就是作为生命主体的部分。见分具有相似相续的特点,由种子的相续导致见分的相续。但凡夫的认识非常粗糙,尤其是第七识,在众多烦恼的相应下,没有能力正确认识第八识。第八识的见分虽念念生灭,但第七识还是将它当做独存的实体,执持其为其恒常不变。这和第八识本身虽有相关之处,却又不尽相同。这也就是疏所缘缘和亲所缘缘的区别,疏所缘缘是第八识变现的见相分,而亲所缘缘则是第七识自变的影相。正因为第七末那识缘第八阿赖耶识的见分为我,才成为我执的根源,成为有情生命流转的根源。所以说,众生处处以自我为中心,只是因为对自身的错误认识所致。
对于这一问题,其他论师也有不同观点。难陀论师认为,第七识缘心王也缘心所,并由缘心王而执我,缘心所而执我所;火辩论师认为,第七识既缘第八识的见分,也缘第八识的相分,由缘第八识的见分而执我,缘第八识的相分而执我所;而安慧等论师,认为第七识是执第八识的现行为我,执第八识的种子为我所。但从护法论师的观点来说,这些说法都是有问题的,不符合第七识执我的认识习惯。
四、末那的行相
体性行相门包含体性门和行相门两门。《唯识三十论》曰:
思量为性相。
性就是体性,指自体;相就是行相,指作用特征。八识五十一心所都有见分、相分、自证分和证自证分。自证分和证自证分为每个识的自体,而见分和相分为每个识在自体呈现出的作用。在我们的认识过程中,必然有能认识的觉知作用和所认识的境界。其中,能认识的作用为见分,所认识的境界为相分,而能认识和所认识皆依识的自证分产生。
第七识的见分具有思量的特点,而自证分却微细难知。我们平时能感觉到的主要是见分,所以,“思量为性相”更多是从第七识的作用来推知其自体。正因为第七识以恒审思量为体性,因而得名“末那”。此处的“相”为行相而非相分,行相也就是对相分进行分别的能力,不是所分别的境界,因为相状本身不具备思量的能力。
五、末那的相应心所
关于心所相应门,《唯识三十论》曰:
四烦恼常俱,谓我痴我见,并我慢我爱,及余触等具。
在第七识的活动过程中,有哪些心理活动和它相应呢?我们知道,第七识在凡夫位上是纯粹的染污识。不像前六识,既有善心所与其相应,也有烦恼心所与其相应。当意识与善心所相应时,会产生道德行为;当意识与烦恼心所相应时,会导致罪恶行径。而与第七识相应的,除五遍行这些基本心理活动之外,皆是烦恼心所。
“四烦恼常俱”是说,第七识在活动过程中与四种烦恼恒常相应。末那识和阿赖耶识的共同特点为相续不断,无始以来就不曾间断。无论睡眠还是晕死,乃至进入无想定的状态,只要我们还是凡夫,还有一息尚存,就有第八识在执持色身,也有第七识在现起我执。所以,这两种识一方面注定了我们是有情,一方面注定了我们是凡夫。但第七识为染净依,在地前是杂染所依,八地之后是清净所依,当它转染成净时,我们就由凡夫升华为圣贤了。
四惑
末那识最大的特点体现在执我,根源就是有四种烦恼与其恒常相应。那么,究竟是哪四种烦恼与第七识生死相随呢?
一、我痴:痴为无明,即不觉或无知的状态,有相应无明和不共无明之分。相应无明是与六种根本烦恼相应的无明;不共无明为第七识独有,包括独行不共和恒行不共。其中,独行不共又可分为两类,一为非主独行,与忿、嫉妒、猜疑等随烦恼相应;一为主独行,不与随烦恼相应。其中,最重要的是恒行不共,既不与任何烦恼心所相应,也为其他诸识所无。
关于第七识的六理证中,首先是不共无明证。《成唯识论》曰:“异生类恒处长夜,无明所盲,昏醉缠心,曾无醒觉。”“异生类”指见道以前的众生,由于尚未证得空性而活在千差万别的凡夫心行中,故名异生。“恒处长夜”也是因为没有见道,因为见道才点亮了心中的智慧明灯,在此之前,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处于长久黑暗中,是“人天长夜,宇宙黮暗”。“无明所盲”的无明,正是不共无明,当我们的心被无明遮蔽时,就像盲人那样,看不见世界真相。“昏醉缠心”是说众生处于无明大梦中尚未醒觉,所以佛法将开悟和见道比作如梦初醒。正因为不共无明所致,故前六识在行善时仍不能忘相。而在我执和法执的状态中,无论我们的所作所为是善是恶,皆是有漏之法。
那么不共无明又与何种识相应呢?第六意识有间断,无法与不共无明相应;而第八识属于无记,也无法作为染污识。所以说,惟有第七识才能与不共无明相应。如果不承认有第七识,不共无明就失去了建立基础。而不共无明在佛经中经常出现,如《摄大乘论•所知依分第二》所说的:“真义心当生,常能为障碍,俱行一切分,谓不共无明。”真义心也就是体悟空性的心,依心念活动特点,总会有间断之时,那么真义心生起了吗?事实上,即使在一念不生之时,我们还是不能见到空性,就是因为第七末那识的障碍,使凡夫和真理之间永远隔着一道坚实的墙。
但第七识的活动并不在意识范畴内,我们又如何着手清除呢?除通过第六意识的努力,更要仰赖生命内在的觉醒力量。一旦透过特殊方便认识生命内在的觉性,便有能力扫荡无明的阴霾。
二、我见:凡夫总是带着强烈的我执去认识世界,处处以自我为中心。我见又包括分别我见和俱生我见两类,前者是通过分别后产生的我见,后者则带有本能性。分别我见主要与前六识相应,由第六识在活动过程中产生;俱生我见则包括有间断及无间断,与第六识俱生的我见是有间断的,与第七识相应的我见才具有恒常相续的特点。
三、我慢:众生因执我之故,总觉得自己比他人更优越,从而产生我慢。慢就是令心高举,有慢、过慢、慢过慢、我慢、增上慢、下劣慢、邪慢七种类别。毫无理由地认定自己比他人优越,为慢;与他人不相上下时仍感觉自己胜人一筹,为过慢;虽不如他人却盲目自大,为慢过慢;处处以自我为中心,为我慢;明知自己的学问道德不如他人,但对他人的成就也不以为然,不知随喜赞叹,为下劣慢;虽没有真正的学问德行,但为博取世间名利而以种种手段沽名钓誉,为邪慢;修行人未证言证,为增上慢,这和大妄语还有所区别。因为大妄语是为获取名闻利养而欺骗他人,增上慢是自以为是,以为自己已证得某个境界,是由无知造成的。
四、我爱:即爱恋自己,觉得自己好,自己最重要。我们希求更好的生存条件,希望吃好、穿好、住好,希望青春美貌,希望健康长寿,这些都是和我爱有关。我爱也会影响到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因为只爱自己,就会以自己为中心,目中无人,很难和他人相处。
佛法中有六种根本烦恼,即贪、嗔、痴、慢、疑、恶见,其中恶见又可分为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和戒禁取见,共十种。以上所说的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就是与第七识相应的根本烦恼。除此以外,还有八种大随烦恼与第七识相应,即《八识规矩颂》所说的“四惑八大相应起,六转呼为染净依”。当第七识与四种根本烦恼、八种随烦恼相应时,就成为前六识的杂染所依。
八大随烦恼
八种大随烦恼分别为昏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乱和不正知。
一、昏沉:《成唯识论》卷六对此的定义,为“令心于境,无堪任为性,能障轻安、毗钵舍那为业”。昏沉现象在生活中时常会发生,即使在我们用功念佛或禅坐时,时间一久,昏沉也会乘虚而入。这时,我们就没有能力认识所缘境界了。念佛的念着念着佛号也没了,观心的观着观着正念也丢了,数息的数着数着不知所云了。所以,昏沉会干扰轻安的生起,障碍毗钵舍那的观照之力。
二、掉举:与昏沉的特点相反,掉举是使心高高举起,摇摆不定。《成唯识论》卷六对此的定义,为“令心于境,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为业”。奢摩他为止,与观的不同在于,前者是“无分别一心为止”,后者是“有分别一心为观”。修止的特点是不加分别,要求一心专注于所缘境,久而久之,方能成就禅定。而掉举是令心摇摆不定,无法专注,自然障碍奢摩他的生起。
三、不信:《成唯识论》卷六对此的定义,为“于实德能,不忍乐欲,心秽为性,能障净信,惰依为业”。“实”就是三宝的真实存在,“德”就是三宝的万德庄严,“能”就是三宝的殊胜能力。而不信就是对于三宝的种种功德不认同、不欢喜、不希求。之所以这样,根本原因在于心中充满疑惑。因为不信,佛法在我们心中就没有分量,也无法对生命产生净化作用。如是,我们仍将在凡夫的固有状态中懈怠放逸,沉沦生死。
四、懈怠:《成唯识论》卷六对此的定义,为“于善恶品,修断事中,懒惰为性,能障精进,增染为业”。佛法所说的精进和懈怠是有前提的,是在断恶修善过程中进行的努力,而不是为世俗功名付出的劳动。在这样的前提下,努力了就是精进,反之就是懈怠。凡夫心也有截然相反的两种状态,就像电有正极和负极,物质有正物质和反物质。我们的心态也是如此,有精进就有懈怠,有正念就有妄念,有信仰就有不信,有慈悲就有嗔恨。一套是善法的系统,一套是染法的系统,修行就是让我们启动善法的那套系统。《菩萨本行经》中,将“懈怠”视为“众行之累”。如果一味懈怠,不仅会障碍精进,更会“增染为业”,不断增长生命中的贪、嗔、痴三业。
五、放逸:《成唯识论》卷六对此的定义,为“于染净品,不能防修,纵荡为性,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对每个人来说,所面对的既有杂染心理,也有清净心理。而在修行过程中,对杂染心所要善加防守,不使它们有可乘之机。持戒修定的意义也正在于此,如果我们放纵自己的烦恼,一方面会增长恶法,一方面又会损害善法。按戒律规定,沙弥或比丘尼要向上座请教诫,上座若不懂教理,只须告诉他们“不放逸”三个字即可。在《阿含经》中,佛陀也时常告诫比丘们“不要放逸”。《遗教经》更将放逸喻为“如狂象无钩,猿猴得树”,因而,“勿令放逸入于五欲”。由此可见,不放逸在修行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正是增善损恶的基础。
六、忘念:《成唯识论》卷六对此的定义,为“于诸所缘不能明记为性,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修行者需要时刻保有正念,将心安住于善所缘境中。如果观无常,无常见就是正念;如果观空,空性见就是正念;如果念佛,佛号就是正念;如果修数息观,数息就是正念;如果修不净观,观不净就是正念。若忘失正念,内心必然陷于散乱状态。因为妄念和正念是对立的,当正念消失时,就像守门员已经擅离岗位,妄想自然长驱直入。
七、散乱:《成唯识论》卷六对此的定义,为“于诸所缘,令心流荡为性,能障正定,恶慧所依为业”。所谓散乱,是令心浪荡于各种所缘境,遐想连篇,无法专注一个所缘境,能够障碍正定的生起。同时,散乱也能成为恶慧、狂慧生起的所依。
八、不正知:《成唯识论》卷六对此的定义,为“于所观境,谬解为性,能障正知,毁犯为业”。不正知,于所观境界是谬解心理,是慧或痴的表现。不正知的根源是无明,其产生因缘和邪知邪见有关。不正知能障碍正知,引发种种不善或犯戒的行为。
这八种大随烦恼遍于染污心所,并与第七末那识相应。
“及余触等俱”所说的“余”,为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惑之“余”,包含五遍行心所及大随烦恼八种,另外还有别境中的慧心所。慧心所正是我见之体,所以要加入。护法论师认为,末那识的生起共有十八种心所与之相应,即五遍行、四惑、八大随烦恼以及慧心所。
六、末那的伦理属性
第六为三性分别门。前面我们已了解到,初能变为无覆无记所摄。那么,末那识的伦理属性又是什么呢?《唯识三十论》曰:
有覆无记摄。
我们的行为分善、恶、无记三类。所谓无记,是那些非善非恶的行为,包括有覆无记和无覆无记两类。覆为障蔽之义,所谓有覆,是与烦恼相应;所谓无覆,是不与烦恼相应。
第七识和第八识为潜在意识,不会直接表现出善或不善的行为,同属无记范畴。但两者的不同在于,第八识作为生命的果报体,本身不具有任何倾向且不与烦恼相应,为无覆无记;而第七末那识虽微细难知,却与四大根本烦恼和八大随烦恼相应,为有覆无记。
七、末那在三界的活动情况
第七为界系分别门,《唯识三十论》曰:
随所生所系。
有情在三界流转生死,直到解脱的那天,才能“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三界为欲界、色界、无色界,又可分为九地:我们居住的世界位于欲界,是五趣杂居之地,此外还有色界的离生喜乐地、定生喜乐地、离喜妙乐地、舍念清净地,及无色界的空无边处地、识无边处地、无所有处地、非想非非想处地。
那么,第七识在三界九地的活动范围究竟有多大?“随所生所系”的“所生”,为阿赖耶识所生之地。“随”就是如影随形,因为第七末那识深深爱着阿赖耶识,无论它生于何方都忠实依附,如影随形。若阿赖耶识生于欲界,末那识也同样生于欲界;若阿赖耶识生于色界或无色界,末那识也同样生于色界或无色界。而“所系”则具有双重含义,末那识既有被动的一面,隶属于阿赖耶识;同时又有主动的一面,束缚着阿赖耶识。就像俗话所说的夫唱妇随,无论丈夫走到哪里,作为妻子的都伴随左右,一方面是为了陪伴,一方面是对他有所控制。可见,末那识与阿赖耶识的关系确实非常密切。
八、末那的伏断位次
第八门为起灭分位门,《唯识三十论》曰:
阿罗汉灭定,出世道无有。
起灭分位门是说明末那识的伏断位次:在修行到达何种位次时,才能将染污的末那识伏断呢?伏断有暂灭和永灭之分,前者是暂时的灭除,让染污的末那识不再生起现行,而后者是彻底的灭除。其中又包含三个位次,一是证得阿罗汉的果位,一是进入灭尽定的境界,一是抵达出世道的阶段。出世道即见道位,为十地中的初地,当修行进入这一位次时,末那识就得到了暂时伏灭。故唯识宗有这样一句话:“六七因中转,五八果上缘。”“六七”为第六识和第七识,“因中”为初地,也就是说,第六识和第七识在初地就开始发生转变。“五八”为前五识和第八识,是在八地以后的果地开始转变。所以,第七识的转变是发生在因地:“发起初心欢喜地,俱生犹自现缠眠。”初地又名欢喜地,此时无漏智得到开发,有漏妄识开始转染成净。在灭尽定的状态下,第七识也不起现行了。但第七识的彻底伏断,小乘须在阿罗汉位次,此时末那识才永远改变并舍弃对阿赖耶识的执著。而从大乘果位来说,必须到八地,也就是无相无功用地,无漏智才能在生命中产生相续不断的作用,有漏妄识不再生起现行。
那么,第七识的永灭到底灭的是什么?是第七识的自体?还是染污的末那识?唯识宗也有不同说法,即有体无和用无两种观点。安慧论师认为,永灭就是没了末那识这回事;而护法论师认为,末那识还是有的,只是其中染污成分没有了,从此将以清净末那的面目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