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成就胜道宝鬘集(2)

  • 作者: 冈波巴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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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项应当远离之事:
(一)与世事纠缠不清,一心眷恋世间八法的上师,应远离之。
(二)扰乱自己的心意和损害修行觉受的友伴,应抛弃之。
(三)尘嚣和烦恼甚重的寺庙和住所,应远避之。
(四)以偷盗抢夺或欺骗的方式来谋生,应禁绝之。
(五)对自心和修行有损害的作业,应舍弃之。
(六)对身体有害的物件及行为,应远避之。
(七)对增进欲望和吝啬的贪执,应断舍之。
(八)使别人对自己失去信心的轻佻放逸行为,应禁绝之。
(九)没有意义的行止作业应避免之。
(十)隐藏自己的过失,宣扬他人的错误,应严禁之。
以上是十种应当远离之事。
十项不应舍之法:
(一)不要舍弃慈悲,因为慈悲是利他之根本。
(二)不要舍弃外境之现象,因为一切外境之显现,皆是由心性自显之光明。
(三)不要舍弃一切妄念,因为他们都是法性之显现游戏。
(四)不要一意舍弃烦恼,因为烦恼能令行者忆起智慧。
(五)不要一意舍弃欲乐,因为欲乐能灌溉和增益(行者之)证悟及觉受。
(六)不要舍弃疾病和痛苦,因为疾病和痛苦皆可成为自己的善知识。
(七)不要舍弃仇敌于障碍,因为他们能唤起吾人对法性之向往。
(八)不要舍弃任运产生的(证悟),因为它即是真正的成就。
(九)不要舍弃方便道,因为他能作智慧道之助基。
(十)虽然自己的能力薄弱,也不应舍弃利他之心愿。
以上是十种不应舍弃之法。
十项应当谨记之事:
(一)外显诸境皆属迷幻无有真实,应当谨记。
(二)内之心性无有吾我,空空如也,应当谨记。
(三)心中的妄念解应缘而生,率尔无体,应当谨记。
(四)四大所成之身体及语业,皆是有为法,无常无住,应当谨记。
(五)众生之一切苦乐,皆由业生;业果昭然,决定无爽,应当谨记。
(六)痛苦能激发出离心,故为吾人之良友,应当谨记。
(七)享乐乃轮回之根,常招贪魔及欲鬼,应当谨记。
(八)扰扰红尘乃学佛之魔障,福报亦会成为法障,应当谨记。
(九)障碍能激发奋斗向上之智,违缘能作吾人之良师益友,应当谨记。
(十)从究竟之观点来看,一切法皆无自性,一切之一切皆平等平等,应当谨记。
以上是十项应当谨记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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