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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殊胜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一》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己二、诸大车造论与 教授之必要性

虽其如是,然因末代诸所化机,若不具足定量释论及善教授,于佛至言自力趣者,密意莫获,故诸大车造诸释论及诸教授。

虽然佛语本是指导修行的殊胜教授,但是末世众生根机陋劣,如果不依靠定量释论和善巧教授,单凭自力趣入佛语,密意难获。因此,诸大车撰造释经密意的论典及诸教授,引导学人趣入。

“释论”,指解释佛经密意的论典。“定量”,即决定之量,堪为准绳。“善教授”,指短时就能使人了解佛经密意 的窍诀。

己三、应弃舍与经论不 相应之教授

是故若是清净教授,于诸广大经论,须能授予决定信解。若于教授虽多练习,然于广大佛语释论所有义理,不能授予决定信解,或反显示彼不顺道,唯应弃舍。

因此,如果是清净的教授,就必须能使学者对广大经论产生决定的信解。如果对某种教授多次串习之后,还不能对广大佛语及论典的义理得到决定信解,或者反而显示一种与经论义理不相随顺的道,则唯一应当舍弃。

凡是清净的教授,都一定能使学人对经论义理产生定解。如果在长期学习之后,并没有产生这种效果,甚至出现负面结果,那表明只是与经论不相应的教授,理应舍弃。

己四、执著经论非教授之过患

若起是解:诸大经论是讲说法,其中无有可修要旨,别有开示修行心要正义教授。遂于正法,执有别别讲修二法,应知是于无垢经续、无垢释论起大敬重,而作障碍。说彼等中不显内义,唯是开辟广大外解,执为可应轻毁之处,是集诽谤正法业障。

如果这样理解:诸大经论只是讲说的法,并没有可修的要旨,在经论之外,才特别有开示修行心要真实义的教授。由此便对正法执著有彼此无关的讲、修二法。要知道,这是对无垢经、续、论生起大敬重的障碍。而且,如果说:“此等经论中并没有显示实修内义,只是拓广外在知识”,由此执教典为可轻视之处,便是集聚诽谤正法的业障。

比如,认为《俱舍论》、《瑜伽师地论》、《摄大乘论》、《阿毗达磨杂集论》等,只是讲说之法,并非实修之法。或者认为《释量论》只是破除外道邪见的论典,中观论只是破除内外道有实宗邪见的论典,并没有显示修行的心要,只有手中持佛、参禅修观、生圆次第、持名念佛等,才是实修之法。这样,执著讲说的正法与修习的正法彼此毫无关系,会导致对经、续、论典不生敬重,认为所讲的教法不具修行心要,而轻率地舍弃。由此生起“不生敬重”和“集舍法罪”两大过失。

此外要知道,这里只是遣除执著经论仅是讲说之法、并非修行教授的邪见,而不是否认经论之外有修行窍诀,否则就成了无有教外别传的禅宗和密宗的不共窍诀等。

己五、如 何寻求教授之理

是故,应须作如是思而寻教授:“诸大经论对于诸欲求解脱者,实是无欺最胜教授,然由自慧微劣等因,唯依是诸教典,不能定知是胜教授,故应依止善士教授,于是等中寻求定解。”莫作是念,起如是执,谓诸经论唯是开辟广博外解,故无心要,诸教授者,开示内义,故是第一。

因此,需要这样思惟来寻求教授:“虽然对求解脱者而言,诸大经论实是无欺的最胜教授,然而,我等由于自身智慧微劣等原因,只依靠此等教典,并不能断定地认识到它是殊胜的教授,因此我等应当依止善知识的教授,在教典中寻求定解。”不能想:经论只是拓广外在知识,因此全无实修的心要,而经论之外的教授开示了修心内义,才是最好的。

“自慧微劣等因”中的“等”字,包含心不稳固、寿命短促、未依止善知识等因素。古人中,有一生念数千遍大乘经,最终依于自力而通达的,然而末世众生,大多心不稳固,不能长时串习、深入,因此很难仅凭自力就通达大乘经的甚深意义。“未亲近善知识”、“寿命短促”等,也是自力不能通达的原因。因此,依止善知识的教授而寻求定解,极为重要。

《辨法法性论》说:“谓于大乘法,说胜解决定。”即是教诫学人:在见道之前,必须依止大乘善知识无颠倒地谛听教授,由此对大乘法生起胜解信,进一步运用四种道理思惟法义,而引生定解。

按照本论的教导,切不可因为一时还不能通达经论是殊胜教授,就彻底舍弃,而且,正因为自力不能通达,才需要依止师长寻求定解。按照上面所说来想,就不会堕入舍法罪中,而且会积极寻求这方面的定解。这是巧妙的方便,能使学人的心转向善思惟。往好的方面想,就种下好因,由因圆满,将来果就圆满。相反,往恶的方面想,就会往恶的方面发展,造下深重罪业。比如,想“这些经论只是拓广外在知识,我不要学”,以这种想法就会背弃正法,将来不见正法光明。总之,往好的方面思维,当下就是好因缘,将来能得好果报。

己六、对此应如何获得无倒了知

大瑜伽师菩提宝 [1] 云:“言悟入教授者,非说仅于量如掌许一小函卷而得定解,是说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

大瑜伽师说:所谓悟入教授,并不是说只对手掌般大小的经函获得定解,而是说了解了一切佛语都是教授。

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宝喇嘛云:“阿底峡之教授,于一座上,身语意三,碎为微尘。今乃了解,一切经论皆是教授。”须如是知。

又如,阿底峡尊者的弟子修宝喇嘛说:“阿底峡的教授,在一座上,身语意碎为微尘,现在才了解一切经论都是修行窍诀。”须要按这样来认识。

所谓“身语意碎为微尘”,可解释为:对道次第,身语意极为精勤地修习,全身心都融在道次第的修行中。或解释为:自己的身心乃至细微之处,都渗透了道次第的修行。如果能这样依止道次第的教授精勤修习,就一定能认识一切经论都是指示修行的教授。

己七、不了知经论为教授之过失

如敦巴仁波卿云:“若曾学得众多法已,更须别求修法轨者,是为错谬。”虽经长时学众多法,然于修轨全未能知,若欲修法,诸更须从余求者,亦是未解如前说义,而成过失。

像仲敦巴仁波切所说:“如果在学了众多法之后,还需要另外求修行方法,这是错误的。”虽然很长时间学了很多教法,但对修行的方法全不知晓,到了想修法时,还需要再从其他地方寻求修法,这也是没有理解“经论本为教授”而造成的过失。

因此,不认识诸大经论本是指示修行的教授,则会产生弃舍经论另求修行教授的过失。

己八、成立经论乃教授之 理由

此中圣教,如《俱舍》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证为体。”除其教证二圣教外,别无圣教。

此句是显示圣教的体性。何为圣教呢?如同《俱舍论》所说:“佛之正法,以教证为体。”除了教、证二种圣教之外,再没有其它圣教。(教法指三藏十二部,证法指戒定慧三学。)

以下阐明教证二法的关系。

教正法者,谓是抉择受持道理修行正轨。证正法者,谓是如其前抉择时所抉择已,而起修行。故彼二种,成为因果。

“教正法”是指抉择如何在自心中受持佛法的道理,或者抉择修行的正轨。“证正法”是按照先前抉择时所抉择好的法义而发起修行。因此,教正法是因,证正法是果,二者是因果关系。

[1] 大瑜伽师菩提宝:阿底峡尊者的大弟子。他在宁措亲近阿底峡尊者,为尊者放马和做其他事务时,从未间断过修定,故称大瑜伽师。仲敦巴圆寂后,他继位住持惹珍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