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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向门

《往生论注分段解义》 ︱ 昙鸾大师.著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

△次下四句,是回向门。

我作论说偈,愿见弥陀佛,

普共诸众生,往生安乐国。

此四句,是论主回向门。回向者,回己功德,普施众生,共见阿弥陀如来,生安乐国。

这四句是论主天亲菩萨修持回向门。所谓的“回向”是指把自己造论说偈所得的功德,普施给一切众生,同见阿弥陀佛,同生极乐世界。

无量寿修多罗章句,我以偈颂总说竟。

无量寿经章句,至此论主以偈颂总的宣说完毕。

问曰,天亲菩萨回向章中,言普共诸众生,往生安乐国。此指共何等众生耶。

问:天亲菩萨在“回向章”里说到“普共诸众生,往生安乐国”,他所共的是哪些众生呢?

答曰,案王舍城所说无量寿经,佛告阿难,十方恒河沙诸佛如来,皆共称叹无量寿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议。诸有众生,闻其名号,信心欢喜,乃至一念至心回向,愿生彼国,即得往生,住不退转。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案此而言,一切外凡夫人,皆得往生。

回答:依据在王舍城所说的《无量寿经》,佛告诉阿难说:十方恒河沙数的诸佛都共同赞叹阿弥陀佛威神功德不可思议。若有众生闻到弥陀名号,信心欢喜,下至一念以至诚心回向愿生彼国,便能往生,住不退转,唯除已造五逆和谤法罪业的人。依据这段经文来看,一切外凡夫人都能往生(对于“外凡”有种种解释,一种是说获得信、进、念、定、慧五根以上的地位,称为“内凡”;之前的地位称为“外凡”)。

又如观无量寿经有九品往生,下下品生者,或有众生作不善业,五逆十恶,具诸不善。如此愚人,以恶业故,应堕恶道,经历多劫,受苦无穷。如此愚人,临命终时,遇善知识种种安慰,为说妙法,教令念佛。此人苦逼,不遑念佛。善友告言,汝若不能念者,应称无量寿佛。如是至心令声不绝,具足十念,称南无阿弥陀佛。称佛名故,于念念中除八十亿劫生死之罪。命终之时,见金莲华犹如日轮,住其人前。如一念顷,即得往生极乐世界。于莲华中,满十二大劫,莲华方开。观世音,大势至,以大悲音声,为其广说诸法实相除灭罪法。闻已欢喜,应时即发菩提之心。是名下品下生者。以此经证,明知下品凡夫,但令不诽谤正法,信佛因缘,皆得往生。

又如《观经》“九品往生章·下下品”中说到:若有众生作五逆十恶等多种不善业,此等愚人以造恶业之故,当堕恶道长劫受苦,但其临命终时遇到善知识作种种安慰,宣说妙法,教他念佛。当时他为大苦所逼,不能安心念佛。善友告诉说:如果你不能念,就口称“阿弥陀佛”名号。

他便至诚称念“南无阿弥陀佛”,连续称了十念。以称佛名之故,念念中除灭八十亿劫生死重罪。到其临命终时,见金莲花宛如日轮,住于心前,一刹那顷便往生极乐世界。以宿世罪业障蔽,须关在莲花中满十二大劫,花才开敷。彼时观世音、大势至二菩萨以大悲音声为其广说诸法实相灭罪法门。其人闻法之后欢喜踊跃,当即发起无上菩提心,此称作“下品下生”。

由此段经可证知:下品凡夫若不诽谤正法,以信阿弥陀佛的因缘都能往生。

问曰,无量寿经言,愿往生者,皆得往生,唯除五逆[1]诽谤正法。观无量寿经言,作五逆十恶具诸不善,亦得往生。此二经云何会。

若问:《无量寿经》中说,凡是愿往生者都能往生,唯除造作五逆和谤法二罪的人,《观经》则说到五逆十恶也能往生,此二说法如何会通?

答曰,一经以具二种重罪。一者五逆,二者诽谤正法。以此二种罪故,所以不得往生。一经但言作十恶五逆等罪,不言诽谤正法。以不谤正法故,是故得生。

回答:《无量寿经》说的是兼造五逆和谤法二种重罪,因此不能往生。而《观经》只说到造作十恶五逆等罪,没说到诽谤正法,以不诽谤正法之故,能够往生。

问曰,假使一人具五逆罪,而不诽谤正法,经许得生。复有一人但诽谤正法,而无五逆诸罪,愿往生者,得生与否。

若问:假使一人有造五逆罪而不诽谤正法,经中许他能往生。又有一人只谤正法而未造五逆罪,能不能往生?

答曰,但令诽谤正法,虽更无余罪,必不得生。何以言之。经言,五逆罪人,堕阿鼻大地狱中,具受一劫重罪。诽谤正法人,堕阿鼻大地狱中,此劫若尽,复转至他方阿鼻大地狱中。如是展转经百千阿鼻大地狱,佛不记得出时节。以诽谤正法罪极重故。

回答:只要是他诽谤正法,虽然未造其他罪,也决定不能往生。为何呢?因谤法罪业极为深重,只造此一种罪便障碍往生。

其罪深重的情况,如经中所说:造五逆罪业的人堕在无间大地狱中,受满一劫罪报便能脱出地狱。而造谤法罪业的人堕在无间大地狱中,直至大劫穷尽,三千大千世界都变为微尘,地狱已空尽,谤法的罪业仍未消尽,还要转至他方无间地狱继续受报。到他方至劫末地狱空尽时,仍不能解脱,还须转至另一世界受报。如此辗转经历百千无间大地狱,佛终不授记其最终脱离地狱的时节,以诽谤正法罪业之力极为深重,无法用语言说明其受报的期限。

又正法者,即是佛法。此愚痴人既生诽谤,安有愿生佛土之理。假使但贪彼土安乐而愿生者,亦如求非水之冰,无烟之火,岂有得理。

又,“正法”即是佛所说的法。此愚痴人既生诽谤佛法的心,安有愿生佛土的道理?(或者说:其人既不信佛法,哪会遵照佛的教导而求生西方呢?)假使只贪求净土快乐而愿往生,也如同求非水之冰、无烟之火般,岂有求得的道理?

冰以水为体,烟为火之相,非水之冰、无烟之火喻不可得之事。

问曰,何等相是诽谤正法。

若问:怎样的情形为诽谤正法呢?

答曰,若言无佛无佛法,无菩萨无菩萨法,如是等见,若心自解,若从他受,其心决定,皆名诽谤正法。

回答:若说无佛、无佛法、无菩萨、无菩萨法,像此类邪见,或是自己的心按这样邪解,或是从别人处领受,只要其心已生起决定,则都称为“诽谤正法”。

问曰,如是等计,但是己事。于众生有何苦恼,逾于五逆重罪耶。

若问:此类邪计分别仅是谤法者自身的事,对于众生有何苦恼呢?为何比杀父、杀母等五逆罪还严重呢?

答曰,若无诸佛菩萨说世间出世间善道,教化众生者,岂知有仁义礼智信耶。如是世间一切善法皆断,出世间一切贤圣皆灭。汝但知五逆罪为重,而不知五逆罪从无正法生。是故谤正法人,其罪最重。

回答:若无诸佛菩萨宣说世间出世间的善道以教化众生,众生哪知道有仁、义、礼、智、信呢?没有正法的启发,就不能发起修持善道的意乐和行为。以此,世间一切善法都会断绝,出世间一切贤圣都会灭尽。你只知造五逆罪严重,不知五逆罪是从无正法而来,因此谤法罪业最为深重。

“仁义礼智信”,浅释即是:不杀生谓仁,不偷盗谓义,不邪淫谓礼,不饮酒谓智,不妄语谓信。深释则为:大慈悲心为仁,符合因果律而行为义,守持三乘戒为礼,现见诸法实相为智,如实知而如实言为信。

总之,诸佛菩萨为一切善法和贤圣的生处,若诽谤诸佛菩萨,令众生不信受、不修行佛法,则会断灭世间一切善法和一切贤圣。罪过极为深重。

还须了知,善导大师在《观经疏》和《般舟赞》里都说到谤法罪人只要回心也能往生。这和以上说法并不矛盾。弥陀十八愿是从遮止门宣说,即为遮止众生造谤法重罪而如是说,其原因是谤法者能回心忏悔而得到往生的机率非常小,因此必须禁止。而善导大师则是从摄受门解释:若众生已经造了谤法罪,而能回心猛利忏悔、求生净土,佛仍会以悲愿摄受往生。

[1] 五逆:杀父、杀母、杀阿罗汉、出佛身血、破和合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