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品之四
《正法念处经讲记(三)》 ︱ 元魏婆罗门瞿昙般若流支 译 ︱ 智圆法师 讲解 ︱
今复说酒。若人以酒与持戒人,若与外道,令其醉已,调戏弄之,令彼羞耻,自心喜乐。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叫唤地狱云火雾处,受大苦恼。
现在继续观察酒业的因缘。如果有人给持戒人或者外道徒酒喝,灌醉以后进行调戏、作弄,让他们羞耻,还以此为乐。那么以这个恶业因缘,死后就会堕在云火雾处地狱,受大苦恼。
所谓苦者,彼地狱中,地狱火满,厚二百肘。阎魔罗人,捉地狱人,令行火中,从足至头,一切洋消,举之还生。以恶业故,有火风起,吹地狱人,如叶集散,十方转回,犹如捩绳。彼地狱人,如是被烧,乃至无有灰末可得,而复还生。如是无量百千年岁,常如是烧。乃至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若恶业尽,彼地狱处尔乃得脱。
这里的苦相,就是在地狱里充斥着两百肘高的火焰。阎魔罗狱卒抓住地狱罪人,逼他走入火中,从脚底至头顶,全身都烧得稀烂。等到烂碎、烧化以后,很快又恢复身体。以恶业力故,又有火风吹起,吹得罪人身肉像叶子一片片散开,在狂风中上下左右十方不断地旋转,就像扭转的花绳一样。地狱罪人这样被烧,一直烧到没有一点粉末可得,之后他又会恢复成完整的身形,继续受苦。就像这样,无量百千年中一直被烧,乃至恶业的势力没有坏烂、没有穷尽之间,一切时受苦不已。如果恶业尽了,才能从地狱解脱。
若于前世过去久远,有善业熟不生饿鬼畜生之道。若生人中同业之处,彼人则生阎魔罗国,婆离迦国。常负人故,项则常肿,彼酒恶业,余残果报。
如果过去久远前世所作的善业成熟,那就不必再受生饿鬼和畜生道。如果生在人中,也还要受等流果,将生在与业感相应的地方。生在阎魔罗国、婆离迦国,常常背人的缘故,脖子恒时受伤肿起,这是他过去造酒业恶行的余残果报。
又彼比丘,知业果报,复观叫唤之大地狱,复有何处?彼见闻知,复有异处,名分别苦,是彼地狱第十六处。
比丘又为了知业各自的果报,再次观察叫唤大地狱还有什么地方。他通过见闻了知,叫唤大地狱还有个不同的地方,叫做“分别苦”,是叫唤地狱第十六个地方。
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闻知,若人杀生偷盗邪行,乐行多作,彼人则堕叫唤地狱分别苦处。业及果报,如前所说。
众生造了什么业而受生在那里呢?比丘见到,如果有人乐行多作杀盗淫饮酒这些恶业,这个人就会堕在叫唤大地狱分别苦处。关于杀盗邪淫各自的业行以及果报,和前面所说大致一样。
今复说酒。所谓有人欲行因缘,以酒与奴及作人等,令彼饮酒,身力不乏。若行猎时,能速疾走,能杀鹿等。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叫唤地狱分别苦处,受大苦恼。
现在再说酒业的因缘。也就是有人想谋取利益,让奴仆和雇工等喝酒,使得他们有体力干活;或者打猎时,堪能快速奔逐,杀死鹿等猎物。他以这个恶业,身坏命终之后就会堕在分别苦处地狱,受大苦恼。
所谓苦者,随彼罪人,如是如是种种分别,阎魔罗人如是如是,与大苦恼。百倒千倒,若百千倒,亿百千倒,若干种种异异苦恼,如前所说。余地狱中,种种苦恼,彼一切苦,此中倍受。
这里受的苦,就是随着那罪人起这样那样的分别,阎魔罗狱卒就按他的分别,一样一样地给予大的苦恼。苦恼随念有百次、千次、百千次、亿百千次,若干种种,各式各样的苦都会随念而至,像前面所说那样。其他地狱里的种种苦恼,所有的痛苦这里都要加倍感受。
阎魔罗人,责疏罪人,而说偈言:
以三种恶业,遍在九处熟,四十重受苦,恶业行所得。
酒为恶根本,被笑入地狱,一切根失灭,不利益因缘。
阎罗狱卒责斥罪人,说了以下偈语:
自身所造的三种恶业,遍于九处成熟果报,要反复受四十重苦报,这就是造作恶行所得到的结果。酒是造恶的根本,凡是在酒上造恶的人,被人讥笑,最后要堕入地狱,眼耳等诸根都会失坏、消灭,酒不是产生利益的因缘。
太喜多语言,增贪令他畏,口过自夸诞,两舌第一处。
酒能乱人心,令人如羊等,不知作不作,如是应舍酒。
人喝酒以后,就喜欢多说话,而且增加贪欲,让人害怕恐惧。特别是说话夸张,胡乱说荒唐的话,作两舌而生事端,酒是发生这些过恶的第一处或者生源。酒能够祸乱人心,让人丧失理智,就像羊等畜生一样无知,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因此要舍弃酒业。
若酒醉之人,如死人无异,若欲常不死,彼人应舍酒。
喝得烂醉的人跟死人没有两样,如果想常常不死,就应当舍弃酒业。
酒是诸过处,恒常不饶益,一切恶道阶,黑闇所在处。
饮酒到地狱 亦到饿鬼处 行于畜生业,是酒过所诳。
酒是一切过患的来源,恒时害人而没有饶益,它是入所有恶道的阶梯,通往黑暗之处。喝酒就会下地狱,也会受生为饿鬼,醉酒做的都是畜生的行为,这都是被充满过失的酒业诳骗的结果。
酒为毒中毒,地狱中地狱,病中之大病,是智者所说。
酒是毒中的毒,是地狱中的地狱,是病中的大病,这是智者们所承许的。佛菩萨智者们为我们演说酒业因缘果报的情形,我们要知道它的真相,从而断绝酒的恶业。
酒失智失根,能尽灭法宝,酒为第一胎,是破梵行怨。
醉酒就会失去理智;失去诸根,眼不能见,耳不能闻;能无余灭尽内在智慧法宝,因此酒是第一祸胎,是破坏清净梵行的怨敌。
饮酒令人轻,王等尚不重,何况余凡人,为酒之所弄。
饮酒让人不自重,轻薄放浪,连国王等尚且不能威重自持,何况其他的普通人?一定会被酒力控制,从而丧失完整的尊严和人格。
诸法之大斧,令人无羞惭,若人饮酒者,一切所轻贱。
无智无方便,身口皆无用,一切皆不知,以酒劫心故。
酒就像破坏一切正法的大斧,一旦饮了酒,什么样的善法都会被破坏掉。喝酒让人没有羞耻心,没有惭愧心。如果一个人嗜酒,会被所有人轻贱。没有智慧,没有方便,身和口都没用,被酒劫夺心智的缘故,醉酒的人什么都不知道。
若人饮酒者,无因缘欢喜,无因缘而嗔,无因缘作恶,
于佛所生痴,坏世出世事,烧解脱如火,所谓酒一法。
喝酒的人无缘无故就笑,莫名地兴奋,无缘无故地生嗔,无缘无故地造恶,对佛或佛的法教或三宝等处,生起无知的痴心,由此破坏掉世间、出世间的种种事,如火一般能烧尽解脱因缘的,就是酒这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