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金刚句
《辨中边论颂讲记(未定稿)》 ︱ 全知麦彭仁波切/科判 智圆法师/讲授 ︱
二、所寂边与能寂边
二边:执著有所断是所寂边,执著有能断是能寂边。问:为何会生起此种执著呢?答:由于小乘人怖畏空性,害怕诸法以空性坏灭之后,得到能寂的空。由怖空的缘故,执著能寂与所寂。
能断中观道:《大宝积经》云:“迦叶!譬如有人怖畏虚空,悲嘷椎胸,作如是言:我舍虚空。迦叶,于意云何,是虚空可舍离否?”(佛告迦叶:“比如有人怖畏虚空,悲哀号哭,用手捶打胸部说:‘我要舍离虚空!’迦叶,你认为如何,虚空可以舍离吗?”)当然,虚空是舍不了的,它周遍在一切色法中,无论到哪里,也离不开。因此,害怕虚空有什么用呢?害怕也不能脱离。况且,舍离虚空也没有必要,虚空何曾障过人呢?
“虚空”比喻空性。空性称为遍行法界,遍行在轮涅一切法中,无时无处不在,谁能舍离?小乘人不愿接受空性,他们认为要有实有的基础——无分极微和无分刹那,才能和合成色心万法。如果破除极微和刹那,那就成了毁坏万法,令人生怖。以这种实执就认为大乘所说的空性是能断,以此空断灭了万法。实际上,所断诸法是本来不成立自性的,并不是空性使它从有变无。实际上,所断不成立,能断也不成立。所断和能断是本自空性,不必害怕舍去所断后得到另一种能寂的空。
三、怖边与畏边
二边:把轮回显现视为能招感诸苦的所怖之处,是怖边;于轮回苦报心生畏惧,是畏边。
世亲菩萨说:“分别所怖,分别从彼所生可畏各为一边。执有遍计所执色等可生怖故,执有从彼所生苦法可生畏故。”分别所怖和分别从它所生的可畏之事,各是一边。问:何故这样执著呢?答:执著遍计所执的色等显现能生怖的缘故,执著所怖边;执著从它所生的苦法可畏的缘故,执著可畏边。怖和畏是分别对因和果说的。
先从因上讲“怖”。遍计所执的色等,显示了所怖之体。所执色等能生怖的缘故,显示了执著的原由。这就是说,执著遍计所执的色等是恶趣之因,会令人转生恶趣,因此,所执色等是可怖之处。比喻:黄昏见花绳是蛇时,执著蛇是苦因,遍计所执的蛇是所怖之体;认为由蛇能生恐怖,是执著所怖的原由。
再从果上讲“畏”。从所怖所生的苦,显示了所畏之体。也就是说,由妄执起惑造业感得的苦报,是所畏。以苦法能生畏的缘故,显示了执著可畏的原由。这就是说,执著由色等所生的恶趣逼迫苦果,以此逼迫苦法能生畏惧,因此,所生的苦法是可畏之处。比如,执著由蛇所生的伤害之苦,是所畏之体;认为此苦极为可怕,是执著可畏的原由。
能断中观道:《宝积经》云:“譬如画师自手画作夜叉鬼像,见已怖畏,迷闷躄地。”意思是说,有个无智画师自己画了一幅夜叉鬼像。有一天他喝醉了,见到夜叉鬼像时,害怕夜叉拿刀杖杀害自己,恐惧得昏倒在地。
“画师自手”比喻自己的心;“夜叉鬼像”比喻从自心中幻化出来的种种轮回显现;“见已怖畏”比喻将自心所变的轮回执为所怖而生恐怖,畏惧由此招感恶趣,感受大苦逼迫。
《宝积经》又云:“一切凡夫亦复如是,自造色声香味触故,往来生死受诸苦恼,而不自觉。”凡夫就像比喻中的画师,自心造了色声香味触,浑然不知,耽缘五尘,妄起贪嗔,往来生死,受诸苦恼,而不自觉。
了达以上比喻的意义,就能远离怖边和畏边。轮回诸法都是自心变现的,何曾有一心外实有的所怖法呢?既无所怖,何须畏惧由它产生可畏的苦法呢?比如,了知缘于花绳所见的蛇只是遍计所执,全无实法,有什么所怖呢?而且蛇本无有,何须畏惧从它产生蛇咬之苦呢?
以上的虚空喻是针对声闻人说的,目的是为遣除声闻人怖畏空性。画师喻则是针对菩萨讲的,目的是使菩萨能安住轮回而不怖畏。《述记》说:“二寂空喻为声闻者,以多著有怖畏空故。此画师喻为菩萨者,以多著空怖畏有故。二寂本来空,何须怖空?色等由自作,何须怖有?”
四、所取边与能取边
二边:分别色等为所取是一边,分别眼等为能取是另一边。执著心境是别别的二法,就是执为二边。
能断中观道:《宝积经》云:“迦叶!譬如幻师作幻人已,还自残食。(佛说:迦叶!好比有幻师幻化了幻人,这个幻人反过来把幻师也吃了。)”“幻师”比喻自己的心,“幻人”比喻自心幻化的相,“幻人还自残食”比喻由境无有,识也无有。世亲菩萨说:“由唯识智,无境智生。由无境智生,复舍唯识智。境既非有,识亦是无,要托所缘,识方生故。由斯所喻与喻同法。(由作唯识观,可生起无外境的智慧;由无境智的产生,可舍去唯识智。没有所取的境,也就没有能取的识。要托于所缘,识方生起故。)”
五、正性边与邪性边
二边:分别无漏正性是一边,分别有漏邪性是另一边。
能断中观道:《宝积经》云:“迦叶!譬如两木相磨,便有火生,还烧是木。(比如两块木头相互磨擦而生火,火反过来把木头烧尽了。)”这里,薪不是火,但能生火,而且火会烧尽薪。“薪”比喻加行道有漏妙慧分别。“火”比喻圣道无漏智。“薪不是火,但能生火”,比喻有漏妙慧不是圣智,但能引生圣智。“以火烧薪”,比喻圣智能消尽有漏分别。
薪和火都是缘起生的法,无有实有自性,如同幻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如果薪有自性,定不能生火,也不定会被火烧尽。如果火有自性,也定不是由薪的因缘新生。因此,薪和火都无自性。同理,有漏妙慧和无漏圣智也都是缘起生的,如同幻化,了达此义就不堕在有自性的邪性和正性中。为什么二者无定性呢?因为如果有漏妙慧是邪性,定不能产生圣智,也不会为圣智灭尽。如果圣智是正性,也定不是新生。因此,二者都如幻如化。
六、有用边与无用边
二边:在对治智慧断除所断的作业方面,有有用和无用两种邪分别(用是功用)。执著智慧要分别才能断障,是分别有用的增益边。执著智慧不能断障,不具断障的功用,是分别无用的损减边。
能断中观道:《宝积经》云:“迦叶!譬如燃灯,一切黑暗皆自无有,而此灯明无有是念,我能灭暗,但因灯明法自无暗,明暗俱空,无作无取。(就像燃灯,在灯亮时,一切黑暗自然除灭,而灯光不会分别‘我能灭暗’。由灯光,自然无黑暗。)”“灯”比喻无分别智。灯光破暗,既不是有分别的功用,也不是无破暗的功用。比喻圣智虽无分别而能断障。了达这一点,就能断除圣智以分别断障和无分别不能断障的邪分别。
二边:认为相续中无始以来长时存在的障碍势力强大,对治智慧定无机会生起,是分别“不起”边。认为虽能生起对治智慧,但并非无间灭除所断,对治和所断有一段时间并存,是分别“时等”边。
能断中观道:《宝积经》说:“迦叶!譬如千岁冥室未曾见明,若燃灯时,于意云何,暗宁有念:我久住此,不欲去耶?(比如一间千年暗室,从来不见光明。如果燃起明灯时,你认为如何,黑暗会不会想:我久住此处,我不欲离开?)”这是说,千年暗室,一灯能破,比喻无始积障,由对治智慧能顿时破除。灯光既不是不能破暗,也不是要与黑暗并存一段时间才破暗。比喻智慧不仅能断障,而且能无间灭除所断。了达了这一喻义,能遣除分别“不起”和“时等”二边。
以上两组七种二边,都是与实相不相应的执著分别,堕于增益或损减边,因此称为分别两边。离二边之道,为中观道。能如实趣入离二边的中观道义,即是大乘菩萨的离二边正行。
庚五、差别正行与无差别正行
差别无差别,应知于十地,
十波罗蜜多,增上等修集。
这里“正行”指十波罗蜜多;“差别”指增上修集的差别;“无差别”指平等修集无差别。
差别和无差别正行,应知是十地中于十波罗蜜多增上和平等修集。十地中,每一地都有相应的波罗蜜多增上修集,比如,初地增上修集布施波罗蜜多,二地增上修集持戒波罗蜜多,是差别正行。十地中,每一地都修集十波罗蜜多,是无差别正行。
戊二、所缘无上
所缘谓安界,所能立任持,
印内持通达,增证运最胜。
所缘有十二种:安立法施设所缘;法界所缘;所立所缘;能立所缘;任持所缘;印持所缘;内持所缘;通达所缘;增长所缘;分证所缘;等运所缘;最胜所缘。前四者是所缘体性上说的四种。后八种是由地的分位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