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记-破常品第九
《中观四百论讲记(二)》 ︱ 圣天论师.造 ︱玄奘大师 法尊法师.译 ︱ 智圆法师.讲授 ︱
此前已经讲完了《中观四百论》前八品,圣天菩萨在前八品的两百个偈颂里,传授了世俗谛的瑜伽修法,使大家领悟到名言的真实性,以此为方便,就能顺利进行胜义谛瑜伽的修习。这就是接下来要讲的,后八品的两百个偈颂——明于方便生胜义真实性修习之瑜伽。
后八品的整体结构,在开篇讲“全论内容”的时候已经讲过。下面再简单地结合科判讲解一下。
甲二、明于方便生胜义真实性修习之瑜伽 分三:一、总说甚深缘起真实性之瑜伽;二、别说无我空真实性之瑜伽;三、摄彼要义抉择之理。
胜义真实性瑜伽的修习,分为三个部分。首先通过第九品来总说一切世俗法的甚深缘起,破常有性,从而呈现出名言万法空无自性的胜义真实;其次从第十品到第十五品,分别对我、时、见、根境、边执、有为相一一进行详细地抉择,呈现出万法无我的大空真实性;最后在第十六品,以诀窍的方式,总摄胜义瑜伽修习要义而抉择。
第九品的所破是常。所谓常是三时不变异,即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是这样,没有变异的相。那么在一切有为法当中是否存在着常的实有体性呢?也就是有没有这样三时都没有丝毫变动的体性呢?第九品就是来帮助我们解答这些问题,去除心里的疑惑。
下面大家来看这一品的结构。
乙一、总说甚深缘起真实性之瑜伽 分三:一、略说;二、广说如何修彼之理;三、摄要。
圣天菩萨在本品中,通过第一个偈颂的略说,揭示了凡是因缘所生,一切缘起的有为法,必定是无有常的自性,做出这样确定的论断。然后根据这个定论,通过具体的广说,一一击破各种有代表性的微细常性。最后再用一个偈颂,总摄修行的要义。
下面来讲解略说。
丙一、略说
一切为果生,所以无常性,
故除佛无有,如实号如来。
颂文直解
一切因缘集聚的名言缘起法,为果生的缘故,所以没有常的自性。是故除了佛之外,再也没有一个能够如实了达缘起实际,号为如来的人。
释义
通达了名言缘起的真实性,就能了悟一切世俗万法仅是虚假安立,是非常性、非真实、非坚固、无事、无物、虚妄性、欺诳凡夫之法,并没有一个自性存在。所以这样的缘起性,是无我见所依的基础。因此,从名言缘起中产生的一切法,必定无有常性,都是显现为如影像般的虚妄之相。了达了这一点,就能见到自性空的真实性。所以经中说:“昔今及未来,诸法真实性,如实而见故,以彼号如来。”就是说,一切过去、现在、未来法的真实性,已经如实而照见的缘故,所以佛又号称为如来。
这里的第一句“一切为果生”非常重要,以这个来成立没有一个不变的常的自性。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林林总总的一切名言法,都是为着果而生,都是在趋向于果,并不是坐在那里不动的。比如说,一切种子都是为着果实的出生,换句话说,没有不动的种子,只要因缘集聚,它必然就会显现花果;一切的山河大地,也都是为着它的成住坏空;人也是“为死故而生”。因此,一切法就没有一个三时不变的常,整个器情的万法都在不停的运转着,根本不可能呆在那里不动。所以为着果生,它就不可能有独立存在的自性。如果它有独立存在的自性,它就应该永时不变动。所以,从这个现象足以证明一切有为法没有常性,而能够遍照一切缘起的就只有佛。那么佛就见到了,确实整个大千世界中,有情的法也好,无情的法也好,内法也好,外法也好,过去法也好,现在法也好,未来法也好,无量的法都是顺应着因缘而起,没有丝毫常性的存在。一切智智佛以如实的了知,而作了这样的善说,所以只有佛才能得到如来的名号。
丙二、广说如何修彼之理 分二:一、总破计常;二、别破计各类常。
丁一、总破计常
有的人想,为了生果而显出来的法,确实并非常性。但是既非能生,也非所生的虚空,以及虽是能生,但不是所生的极微等等。因为它们都不是从因缘中产生,所以应该是有性的,是常性存在的。而对此佛并未通达,所以佛不是一切智智。
圣天菩萨对此作回答:
无有时方物,有性非缘生,
故无时方物,有性而常住。
难词释义
时方物:即任何时间、空间里的事物。
有性:有自性。
常住:永久地保持下去。
颂文直解
在任何的时间、空间中,都不可能存在非从因缘生而有性的事物。因此,在任何的时间、空间中,绝无可能有像虚空那样所谓常性的事物。总之,只要不观待因缘,就决定无有,就像兔角不依因缘,就并不存在。那么虚空等因为不依赖因缘,所以也决定无有。
释义
有些人根据前一偈颂中,一切为果而生,所以无有常性的教导,接受了为果而生的那些所生法,是因缘生的,所以不是常性的道理。但是他们觉得这并没有包含两种特殊的情况:第一种是既不是能生,也不是所生,比如虚空就不是能生,它不产生其他的法,也不是从任何因中产生的,因此就不是无常,而是常性的;第二种是虽然是能生,但并非所生,比如胜论师所认为的常我、极微,数论师所认为的自性等等,都属于这种情况。拿极微来说,胜论师认为虽然极微能生成粗大的色法之果,但它本身不是因缘所生,因此应该是常性的。
对此,圣天菩萨回答说:非因缘所生的有性,是绝对没有的。既然有体,就都是从因缘中产生的,那么它们就不可能有常性的存在。
这个偈颂包含了两个推理。前两句说明凡非因缘生,都是不可能有性的;后两句说明凡因缘所生的,则终将坏灭,也就是生已即灭的无常性。
总之,十方三世的一切法都是因缘所生的,因此在任何时、方,都找不到一个东西有自性而常住。换句话说,就是十方三世的万法都没有常的自性,原因就是“缘生故”。如果有常的自性,就应该三时都不变,因为它不受任何因缘的影响,再多的因缘加上去之后,它也不会有任何的变异,但这是不可能的。所以由于万法缘起故,万法就没有常的自性。以上是总的破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