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心所有法
《大乘百法明门论直解讲记》 ︱ 智圆法师.讲授 ︱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种,分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别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烦恼有六,五随烦恼有二十,六不定有四。
心所有法,亦名心数。与心相应,如臣随王,如仆随主,故名心所也。此应甚多,今略明六位五十一者,举相用之最著者言耳。
心所有法,这类法数目众多,也称为心数。它与心王相应,就像臣跟随君王,仆人跟随主人,它是心王所拥有的眷属,所以叫做心所。
本来心所有法非常多,这里只简略地说明六位五十一种心所,是举出相状和作用最显著的方面来宣说。
一遍行五者:一作意,二触,三受,四想,五思。
具四一切,名为遍行。谓遍于善恶无记三性,遍于三界九地 [1] ,遍于有漏无漏世出世时,遍与八识心王相应也。
六位(类)心所中的第一位(类),叫做遍行心所。总共有五个:一、作意;二、触;三、受;四、想;五、思。
由共同具有四个遍行的特点,故称为“遍行”心所。
(一)遍行在一切善、恶、无记三性当中;
(二)遍行在三界九地一切处;
(三)遍行在有漏无漏、世出世间的一切时中;
(四)普遍与八识心王相应。
一切心中决定有这五个遍行心所,起则同起。
一作意者,警觉心种,令起现行,以为体性。引现起心,趣所缘境,以为业用。
一、作意心所,以警觉心里的种子而令它现行为体性。之后,引着已现起的心,趣向所缘境是它的作业、作用。
这就像战争年代,敌方的飞机飞临某个城市的上空时,防空警报一拉响,大家马上就警觉起来,然后纷纷往防空洞里逃。好比心未生起的时候,作意警觉内心的种子使得现行起来,之后就引着心趣向所缘境。
如果没有作意,我们就会视而无睹、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只有作意推动心才会趣向所缘境。同样,对着荧屏,起了作意,开始引着心趣向荧屏上的影相,这才注意到了上面播出很多人、车或大街等的境相。假如心不在焉,无论荧屏上面显现什么,自己都一无所知。这种现象就是因为作意心所没有启动,如果心已经作意了,心就往所缘境那边去缘,就开始注意,上面演些什么都会知道。如果心不在焉,就不知道在演什么。
二触者,于根境识三和之时,令心心所触境,以为体性。受想思等所依,以为业用。
二、触心所,就是指当根、境、识三者和合时,使得心和心所触及境界。它的业用是成为受、想、思等的所依。
触不单是像手碰到桌子那样的身体接触。这里要按广义来理解,比如眼根正常,眼前有电视、又起了眼识,这三者和合的时候,就使得心分别种种色法的影像,这就是眼触。听到了也叫接触到了,看到了也叫接触到了,一件事感动自己也叫接触到了。凡是根境识和合时,心取到了境相,就叫做触。
触的作用是成为受、想、思等所依。意思是说,以触为所依,就生起受、想、思等。没有接触哪有感受呢?哪有思想、行动呢?一触到就有受,首先接触了才会生起受、想、思等,没触到就没有受等,比如手指一触到开水,马上生起苦受,有了受就起“好烫!”的想,有了想,就有思——役使着心赶紧把手收回。
三受者,领纳顺、违、非顺非违境相,以为体性。起于欲合、欲离、欲不合不离之爱,以为业用。
三、受心所,以领纳前境为体性,对于顺心的境、违心的境、非顺非违的境领受,相应生起欲合的爱、欲离的爱、欲不合不离的爱为业用。
根境识和合,心触到境相,由受领纳这个境。依靠三种不同境分别生起苦、乐、舍三种受。具体来说,当根境识因缘和合时,领纳顺心的境就生起乐受;领纳不顺心的境生起苦受;领纳非顺非违的中庸境生起舍受(不苦不乐的受)。
进一步以这三种受为因缘,会生起三种爱。
在领纳合意的境时,立即生起想合上去的爱,心会耽著在上面不愿离开,这种烦恼叫做“不离爱”。每一次遇到合我们心意的境界,对我们就会有一种吸引力,不由自主地,我们的心就会合在境界里。就像狗看到最喜欢吃的美味骨头,它的眼光就死盯着骨头不放,主人把骨头扔在面前时,它迫不及待地扑上去。像这样就是起了想啃骨头的爱,叫做“不离爱”。
我们厌恶与心意相违的境。这个境或者是某个讨厌的人,或者是某件不喜欢做的事,或者是某一种很恐怖的环境。当它一出现的时候,自己非常不愿意接受,就会生起想避开的心,这一种心叫做“乖离爱”。比如遇到与自己有矛盾的那个人,坐在他身边感觉非常难受,所以一看到他,就生起想避开他的心,这一种烦恼叫做“乖离爱”。如果是自己特别喜欢的人,就很想凑在他旁边坐,这一种烦恼心叫做“不离爱”。
又比如,做了某一件事有成就感、有荣耀感,或者做起来特别舒服,很有乐趣,就特别喜欢做,会主动请求“让我来做”。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呢?就是因为做这件事有乐受。如果换一件事,做起来很失败、很没面子,或者非常麻烦,要吃很多苦头,这样不合你的心愿就没有意愿做,想方设法地推脱,甚至干脆溜掉,这种烦恼叫做“乖离爱”。无论穿衣服、吃东西、参加活动、做某些事、交往某些人,只要一接触,就会有受产生,紧跟着就有内心欲合、欲离、欲不合不离的三种爱发起。这就是由触而生受,由受再引起爱,而这个爱就是生死根本。
第三、起不合不离的爱,就是心前出现境相的时候,心里不想合上去,也不想避开,是一种不合、也不离的中间状态。这样就是起了第三种爱。
以上这一切都叫做爱,它是以受为所依而生起的,没有受,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地生爱。生爱都是依于感受而产生的,有乐受滋味就不愿离开;有苦受就想远离;不苦不乐,就会保持一种中间状态。
四想者,于境取像,以为体性。施设种种名言,以为业用。
四、想心所:就是取境界的种种相。“想”字是“心”上有一个“相”,就是心里取相的意思。我们常常取种种境相的心就是想。
作用:对种种境相施设种种名言,如这是善、那是恶,这是男、那是女,这是自方、那是敌方等。比如,从小父母教我们认字时,先画一个尖尖的山,再说这是“山”。我们就取这个山的相,而对它施设“山”的名言,以后只要眼见这种形象,口里就会说“这是山”。就像这样,想心所的作用就是对不同境相施设种种名言。
五思者,令心造作,以为体性。于善恶无记之事役心,以为业用。
五、思心所:以“使心造作”为体性。作用是:驱使着心,对于善事、恶事或无记之事发起行动。
思心所是造业的根源,起了思心所就开始役使着心做出行动。比如小偷见到金条后,考虑怎么去偷,这个思心所就役使着他的心去造偷盗的业。
二别境五者:一欲,二胜解,三念,四三摩地,五慧。
所缘境事多分不同,缘别别境而得生故,名为别境。
六位(类)心所中的第二位(类),叫做别境心所。有欲、胜解、念、三摩地、慧五种。这五种心所所缘的境各自不同,只有缘各类特别的境才产生,比如缘所乐境而生欲,缘决定境而起胜解等等,所以叫做“别境”。
一欲者,于所乐境希求冀望,以为体性。精勤依此而生,以为业用。
一、欲心所:对所爱乐的境,心里希求、期望。作用:依止欲心所,会发起精勤。
常说“信为欲依,欲为勤依”,就是指信、欲、勤这三者以前前引生后后。如果真正生起了信心,马上会起希求的欲,起了希求的欲,就会精勤地修作。
二胜解者,于决定非犹豫境,印可任持,而为体性。不可以他缘引诱改转,而为业用。
二、胜解心所:对于一类已经决定了的、非犹豫的境,内心印可、任持而为体性。作用:不被其他因缘引诱而改转。
胜解是中性词,包括好和不好等的各种种类。胜解的所缘境唯一是已经决定了的、不再犹豫的境。它的心理状态是印可、任持。“印”是决定,“可”是认可。心里完全确定,就像已经盖了印而决定了那样;“任持”就是不会被其他因缘影响,在心里牢固地执持。比如,平常提到的胜解信是对于佛法生了决定的信解。
三念者,于过去曾习之境,令心明审记忆不忘,而为体性。定之所依,而为业用。
三、念心所:对于过去曾经熏习过的境,使得心里对它明记不忘作为体性。作用:成为定的所依。
就是说,如果能够很清楚地记忆曾经经历或熏习过的境,这种心就是念心所。如果心里忘记了,就叫失念。心里明记不忘三摩地的教言,才能得到禅定,依念的作用而生起禅定,所以“念”是得到禅定的所依。
四三摩地者,此翻为定。于所观境,令心专注不散,而为体性。智依此生,而为业用。
四、三摩地:此方翻为定,就是令心专注于所观境而不散乱为体性。作用:是成为产生智慧的所依。
如果对于所观的境能令心专注,不散乱在其他境缘上,这一种心所就叫做“三摩地”。有了三摩地,就能由定发慧,使智慧明了。好比一盏油灯被风吹动,灯光就忽明忽暗、摇曳晃动,如果用灯罩罩住了灯,不再被风吹动,灯火逐渐稳定,灯光就显现出来。
五慧者,于所观境,简别抉择,而为体性。断疑而为业用。
五、慧心所:对所观的境以心简别、抉择为体性。作用:断除疑惑。
比如所观境是苦谛,心里对苦苦、坏苦、行苦各是什么体性,有一种简别和抉择,就是慧心所;所观境是诸行无常,对于“因缘所生法都是刹那灭的体性”,心里有一种简别和抉择,就是慧心所。
反面也就知道,如果没有对所观境简别、抉择,就没有智慧,没有生起智慧,就难以断除疑惑。比如对有漏皆苦、诸法无我等,最初需要从各方详细抉择,这样才会断掉心里的疑惑。如果没有作抉择,疑惑始终存在,就难以生起定解。
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进,三惭,四愧,五无贪,六无瞋,七无痴,八轻安,九不放逸,十行舍,十一不害。
六位心所的第三位(类),叫做善心所。从信到不害之间有十一种。
这些就是修心的目标,内在修出了这十一种心,就随时随地得利益。如果能使这十一种善心所发动起来,那一定能成办现前和究竟的一切义利,因为唯有善心才能出生功德。
能为此世他世顺益,故名为善。
能利益自他的此生和来世,因此这些心所称为“善”。
一信者,于实、德、能,深忍、乐欲、心净而为体性。对治不信,乐求善法,而为业用。
这十一种善心所,以信心为首。因为“信为道源功德母”,有了信心就能产生和长养一切白法,所以把信心放在第一位。
信心所:就是对真实义以及功德、功能这三方面,内心深深忍可、爱乐希求、心无疑清净为体性。(“忍”,意思是不动摇。)
作用:对治不信,以及爱乐希求善法。
[1] 九地:一、五趣杂居地(欲界的地狱、饿鬼、畜生、人、天(六欲天)等有情杂居之所);二、离生喜乐地(色界的初禅天);三、定生喜乐地(色界第二禅天);四、离喜妙乐地(色界第三禅天);五、舍念清净地(色界的第四禅天);六、空无边处地(无色界第一天);七、识无边处地(无色界的第二天);八、无所有处地(无色界的第三天);九、非想非非想处地(无色界第四天——即有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