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正宗分

《无量寿经大疏(五)未定稿》 ︱ 智圆法师.会编解释 ︱

【寿终后世,尤深尤剧,入其幽冥,转生受身。譬如王法,痛苦极刑,故有自然三途,无量苦恼。转贸其身,改形易道。所受寿命,或长或短。魂神精识,自然趣之,当独值向。相从共生,更相报复,无有止已。殃恶未尽,不得相离。展转其中,无有出期,难得解脱,痛不可言。天地之间,自然有是,虽不即时,卒暴应至,善恶之道,会当归之。】

“寿终后世,尤深尤剧,入其幽冥,转生受身”,杀生之人不仅现世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等到寿命穷尽,后世还要感受更深重、更剧烈的苦报。那是远远超过现世的刑罚,时间极其漫长,受苦的情形更加惨烈。这样在恶业的牵引下,入到三恶趣的黑暗之处,因造罪而失去人身,转而受取恶趣之身。

“譬如王法,痛苦极刑,故有自然三途,无量苦恼”,就像在世间犯下严重罪行,会被关进监狱,受到非常残酷的刑罚,后世的情形也与之相仿。造罪之人自然会感受三恶趣的无量苦报,这也不是别人强加来的,唯一是自作自受,所以是“自然”。

“转贸其身,改形易道”,“贸”,是交易的意思,这里指转换、转变。这是进一步显示,由人身转成三恶趣身的情形。因造罪而失去人性,就会转人身,成三恶趣的五蕴;转人间的形态相貌,换为畜生、饿鬼、地狱等的形态相貌;转人类世界,变成三恶趣的世界。这种转换就叫做堕落。

“所受寿命,或长或短”,堕入三恶趣后,会得到各种长短不同的寿命。短的比如蜉蝣,朝生暮死,长的像是堕在无间地狱,多劫难以脱出。

“魂神精识,自然趣之”,魂神和精识是一个意思。“魂神”,是世间的说法,“精识”,指阿赖耶识,是所有识里面最极微细的一个,所以叫做“精识”。第八识在寿命穷尽后,会随着业力的牵引,自然趣入所要受生之处。

“当独值向”,在自业的召感下,必须独自趣往所生之处。也就是自作业自受果,没人能代替。比如一个人白天一直想着某件事,到了晚上,只会在他的梦里出现相关境相。同样,有情生前造了杀业,只会在杀生者的业识前显现地狱等的果相。

“相从共生,更相报复,无有止已”,由于业力的召感,被杀者和杀生者常常生在一起,以那股怨气,被杀者会一直追着杀者进行报复。这样一生又一生,冤冤相报,没有了期。今生我杀你,来世你杀我,还报的时候总会更重一些,结果又欠了业债,还要报回来。这样不断地结成恶业,导致辗转受报,无法断绝。

“殃恶未尽,不得相离。展转其中,无有出期,难得解脱,痛不可言”,像这样,不断地造杀生等的罪业,业力一直无法停止,殃祸也就不断地相续发展,无有穷尽。在无量劫中辗转于三恶趣,没有一刻休歇,不断地感受各种身心剧苦,就像在集中营里,受尽惨无人道的摧残那样。这都是自己不断造恶所导致的。总之,前业尚未报尽,后业又相续生起,因因果果辗转不断,也就没有出离恶趣,解脱痛苦的时候。那种痛苦极其剧烈,没办法用语言形容。

“天地之间,自然有是”,“天地”,是世间的说法,指三界之间。意思是上到天界,下至无间地狱,一切苦乐都是善恶因果的显现。无论造了什么业,都必然如影随形、如响应声般地出现果报。这都是因果律的无欺显现。

“虽不即时,卒暴应至,善恶之道,会当归之”(“卒暴”,指忽然),虽然不会造业的同时当即受报,然而业力一旦成熟,果报就会忽然降临,那时就没办法遮退了。因果律没有任何误差、空耗,因缘会遇时,果报必然归到造业者身上。

【是为一大恶,一痛一烧,勤苦如是,譬如大火焚烧人身。】

以上讲了第一大恶,一痛一烧,有这样现世和来世的无量勤苦。就像烈火一旦燃起来,就会不断地焚烧人身,一旦造了恶业,必然从中变现出各种剧烈的苦果,尤其异熟苦最为剧烈、难忍,就像烈火焚身一样,会完全毁灭自己。

【人能于中,一心制意,端身正行,独作诸善,不为众恶者,身独度脱,获其福德,度世上天,泥洹之道,是为一大善也。】

这是讲与之相反的第一大善,又分为行善和受报两层。

首先讲行善。“人能于中,一心制意,端身正行,独作诸善,不为众恶者”,一个人能在浊世举世造恶的情况下,独自调柔自己的身口意三业,行持善法,不造恶业。“独”,表示不与世人同流合污,所谓“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虽然世人都在造恶,但我不同于他们。

“一心制意”,一心制伏自身上的劣根性,因为恶心就是恶趣的根源。修道人,就是一心调伏自心的人。英雄和圣贤的差别在于,英雄能征服别人,圣贤能征服自己。“端身正行”,指端正自己的行为,用身口意尽量行善,不造众恶。“诸善”两字,涵盖了世出世间的一切善行。出世间的善行,又包含了有无上利益的净土之行。

这一句按照善导大师在《观经四帖疏》中所说的来解释:“不善三业必须真实心中舍,又若起善三业者,必须真实心中作。不简内外明暗,皆须真实,故名至诚心。”凡是不善的身口意三业,必须在真实心中舍掉,凡是善的身口意业,必须从真实心中行持。无论是外在的表现,还是内在的心行,无论在大众场合,还是别人看不到的暗处,都要真心地做,而不是做表面文章,这叫做至诚心。否则,表面上做得再好,内心充满恶意,也只会成为剧毒,虚伪狡诈是不可能跟善法相应的。

总之,如果能在万人造恶之时,保持自己的操守,不为世间的邪说所惑乱,不被众人的邪行所染污,坚定地断恶行善,这么做的果报就是“身独度脱,获其福德,度世上天,泥洹之道”。自身决定可以得到度脱。现世能得到健康、长寿、富有等的各种安乐,来世能得到升天的果报。在这个基础上,还能信愿念佛,坚行诸善的话,来世会直接上生到阿弥陀佛的净土,毕竟证得与佛同等的大涅槃果。

“是为一大善也”,这是最后的结文。

下面讲第二大恶——偷盗。

【佛言:其二恶者。】

对于有主的财物,无论数量多少,不与而取都属于偷盗。它包括权威不与取、欺诈不与取、盗窃不与取等。在这个过程中,也会兼带其他身语意的恶行。

以下经文分四段讲解:一、造恶之人;二、显示如何造恶;三、指明偷盗过失;四、明示后世痛苦。

(一)造恶之人

【世间人民,父子兄弟,室家夫妇。】

“世间人民”是总的代表,不仅指平民百姓,还包括帝王、长官等等。“父子兄弟,室家夫妇”,这是特别举出亲朋眷属。这些是造恶之人。

(二)显示如何造恶

【都无义理,不顺法度。】

这是讲发起偷盗的根本是业果愚。

“义理”,指因果正理,“法度”,指五戒十善。世人都不明了善恶因果律,所以行为十分颠倒,不符合正法尺度,不顺于缘起正道。本来只有行持五戒十善才能得善趣安乐,但他们却违背戒律而行,不断地制造后世恶趣的苦因。其实,在因果律上吃亏就是占便宜,占便宜就是吃亏,不与而取最终必定要加倍偿还。

【奢淫憍纵,各欲快意。】

这是讲直接发起偷盗的因。

在业果愚的驱使下,不克制贪心,反而放纵贪念(奢),过度地耽著财富享受,贪得无厌(“淫”是过度的意思);而且内心非常骄慢、放纵,肆意而为;这就导致,在行为上巧取豪夺、敲诈勒索或者损公肥私等,来满足一己私欲,即“各欲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