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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存亡品第七

《地藏菩萨本愿经讲记(下)》 ︱ 唐实叉难陀 译 丨 智圆法师 讲述 ︱

在这一品里,藏菩萨专门讲述利益存亡的法门。

“存”指现存的眷属,“亡”指亡故的眷属。由于世人多数都有业果愚,往往会为了临终的亲友杀生或者拜祭鬼神等。这样做不但没有利益反而使亡者结下罪缘、存者增长杀业,这完全是求福反得祸的错误作法。所以地藏菩萨教示正确的方法,眷属们想要利益这个临终之人就要使他能念佛。命终之后还要在三宝田中为他做各种善事,而且要精勤护净。这样所得到功德,命终的人有七分之一,生者得七分之六,因此说《利益存亡品》。

丁二、地藏利益存亡分二:

一、地藏正明;

二、大辩助显。

戊一、地藏正明分三:

一、通示众生善退恶增;

二、正示习恶宜为设福;

三、结显修善多少自得。

己一、通示众生善退恶增

尔时地藏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我观是阎浮众生,举心动念,无非是罪。脱获善利,多退初心。若遇恶缘,念念增益。

佛与普广问答完毕时,地藏菩萨就对佛说:世尊,我以法眼观察,阎浮提的众生都是性识不定,一直跟随境界而攀缘,因此说“举心动念”。处处都是爱著而起,有各种私欲引发的贪嗔痴、杀盗淫等,所以“无非是罪”。发心想修善行,由于所作的功行得到了一些利益,理应当更加精进,但是因为志愿不坚固,往往得到少分的利益就退掉初心。假使遇到恶缘反而念念不断的增益。所以生在阎浮提善易退、恶易增,生生世世常在轮转。

这种情形用譬喻来说明:

是等辈人,如履泥途,负于重石,渐困渐重,足步深邃。

这些人就像行走在泥沼里,还背负着很重的石块,结果越陷越深,越困越重,陷在很深的泥潭里无法拔出。此地的众生就在这个非常染污的生死境缘里,不停的起邪心造下诸多的恶业,罪业越重越难以拔出,最终达到无法拯救的地步而堕落恶道,这都是积习深重而导致无法摆脱。

若得遇知识,替与减负,或全与负。是知识有大力故,复相扶助,劝令牢脚。若达平地,须省恶路,无再经历。

“知识”近指眷属,远指诸佛菩萨。如果遇到知识帮他减负或完全脱掉重负。像诸佛菩萨这样的善知识有大力量的缘故,能够拔济业缘的重负。而且能给他宣说十善业道,扶助他、劝导他精勤不退,站牢脚跟。如果拔出恶趣的泥潭到达平地,就须要反省过去走过的恶路,警醒不要再走一遍。

己二、正示习恶宜为设福分二:

一、总示;

二、别释。

庚一、总示

世尊,习恶众生,从纤毫间,便至无量。

为什么阎浮提的众生举心动念无不是罪呢?这是由于无始劫以来习恶成了惯性,各种恶习已经坚固成性,非常难以拔除,所以就从纤毫的一念之间发展成了无量无边的罪业。

庚二、别释分二:

一、设福存亡利益;

二、造恶亡人增罪。

辛一、设福存亡利益分二:

一、临终设福;

二、死后造善。

壬一、临终设福

是诸众生,有如此习,临命终时,父母眷属,宜为设福,以资前路。

这个习恶的众生由于习恶熏成了种子,到因缘成熟的时候就发作出恶的现行。这样临命终时就非常危险,像南洲众生在命终以后必定会堕在恶道,所以在这个关头要给亡者修福,资助中阴的前程,使他们托生善趣。如果没有这样的福利资助,由于他恶性的力量特别强,少有善法,就会堕落。

或悬旛盖及燃油灯,或转读尊经,或供养佛像及诸圣像,乃至念佛菩萨及辟支佛名字,一名一号,历临终人耳根,或闻在本识。是诸众生,所造恶业,计其感果,必堕恶趣,缘是眷属为临终人修此圣因,如是众罪,悉皆消灭。

家人眷属等应当为他在三宝福田中修福,或者悬幡带、宝盖,或者在佛前燃油灯,或者转读佛经,或供养佛像和圣像,乃至称念佛菩萨和辟支佛的名号。如果能有一个名号历临终之人的耳根,或者闻在他的阿赖耶识田里,以此因缘,这个造恶的众生,合集所造的恶业本来一定会堕恶趣感苦果的,但因为眷属们给他做了诵经、念佛等的殊胜善因,使得这样的重罪都能得以消灭。这就是依于遇到佛菩萨的力量来给他减负。

壬二、死后造善

若能更为身死之后,七七日内,广造众善。能使是诸众生永离恶趣,得生人天,受胜妙乐,现在眷属,利益无量。

一名一号历到临终人的耳根里,或者闻在本识中,这是前面蕴未尽时的事情。现在是说身死之后,这一世的蕴已经灭了,下一世的蕴还没出现,这中间的七七日当中。也就是在中阴身的阶段,还没判决受生之处的四十九天里还有机会。如果现生的眷属能给亡者广造众善,就能使亡者借这个功德永远脱离恶趣,得生人天,受胜妙之乐。这样不但亡者得乐,现存的眷属也能得无量的利益,也就是能得所做功德的七分之六。

辛二、造恶亡人增罪分二:

一、法示;

二、喻合。

壬一、法示

是故我今对佛世尊,及天龙八部人非人等,劝于阎浮提众生,临终之日,慎勿杀害及造恶缘,拜祭鬼神,求诸魍魉。

临终修福,存亡都能获得利益,所以应当实行。还有不应当实行的,所以现在我又对世尊和大众劝诫南阎浮提的众生,在临命终的时候,眷属骨肉不要杀害和以杀害的恶缘来拜祭鬼神、求诸魍魉,希望能得到福德、灭除罪障。因为这种行为毫无利益,而且增加罪障。

何以故?尔所杀害,乃至拜祭,无纤毫之力利益亡人,但结罪缘,转增深重。

什么缘故呢?你们这些现生的眷属杀害这一切牛羊鸡等的生命,为临终人拜祭鬼神、求福灭罪,这样造杀生业以及祈求那些鬼神魍魉,没有丝毫的力量能利益亡人,只是增加他罪恶的恶缘,使得亡者的业障更加深重。

杀生不必说,那些鬼神魍魉虽然知道人的寿命、罪福要到或者是没到,但是既不能杀人也不能活人,不过是因为人的衰耗使它能趁机而入,告诉人们福祸之事,让人设祭祀给它享用。由于它自己还是个生死道中的凡夫,当然没有丝毫的力量利益亡人,所以拜祭鬼神求诸魍魉,不但无益,而且使得亡者与所杀的物命都结成了罪缘。本来就有诸多的恶业,又进一步加深加重,这不是求升反堕吗?要知道以这种作法,本来应当受善报的反而会得恶报,应当受恶报的会更加重业报。因此是不可取的。

假使来世,或现在生,得获圣分,生人天中。缘是临终被诸眷属造是恶因,亦令是命终人,殃累对辩,晚生善处。何况临命终人,在生未曾有少善根,各据本业,自受恶趣,何忍眷属更为增业?

假使现在生以念佛等善行,本来应当生到极乐世界见阿弥陀佛,得到入圣人之分的大利益;或者一生修行世间善法,来世可以升到人天中。但是因为临命终时,眷属造了杀害的业,这个人就须要在阴司与被杀的这些冤魂对辩,以这个缘故将会晚生善趣。也就是被这些恶业障碍,导致善果延迟成熟,该往生的不往生,该生善趣的也晚生善趣,这在因果上丝毫都不会有差错的。加了罪业的时候,善报就拖延;加了功德的时候,恶报能脱免,就看当时是怎么做的。

像这样将得善报者尚且要转为恶报,何况是在生时没有少许善根的人,本来以他自己所造的恶业就要感受恶趣之报,何忍眷属再为他增加罪业?当然转增深重,会堕得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