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受苦的同时,能遣除他人众多的痛苦,具有慈悲心的人甘愿接受这种痛苦,因为这样能直接利益他人,间接利益自己。
遣除他人众多的痛苦是直接利益他人。对自己而言,表面上看是自己遭受了痛苦,甚至失去了生命,但实际上并没有伤害自己。若是自己真正能为众生舍弃自己的利益,能够接受这种痛苦,这样自己的功德和福德才能圆满,所以是间接利益自己的,最终利益的还是自己。
直接利益了他人,那么有没有直接利益自己呢?也有。因为这样就真正有了慈悲心,这是真有不是假有。以这样的行为就能遣除他人众多的痛苦,这是有慈悲心的人特别乐意见到的,他的内心一定是快乐的。看似他感受了难以忍受的痛苦,但实际上他是欢喜的。最终他会即刻放下自我,烦恼就没有了,当下就解脱了。
佛经中有这样一则公案:妙花月比丘知道不能到勇施国王的珍宝皇宫里说法,因为勇施国王不信佛,若是去了国王肯定会杀了他。但妙花月比丘通过神通观察到国王的宫殿里有很多众生机缘成熟了,如果去了这些众生都能得到解脱。虽然他知道自己一定会被国王杀害,但为了这些众生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前往。众生因此得到了解脱,他也被国王杀害了。杀了妙花月比丘后国王追悔莫及,就在皇宫里将其遗骨建塔供养。
为了更多众生的利益,妙花月比丘舍弃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作为大乘修行人并非一定要舍弃生命,但是应该有这种精神。为了众生应该不顾一切,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别的就更不用说了。妙花月比丘这样做是在特别有必要的情况下,当时要利益这些众生,可能也是为了给大家表法:为了众生要舍弃生命。那是不是说为了众生自己的生命也不要了呢?不是的,舍弃生命也要在适当的时候。人身难得,不能随便舍弃生命,但是必须要有这种精神。
为了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爱惜生命;为了众生,任何时候都要爱惜生命。为了自己爱惜生命和为了众生爱惜生命,二者的意义截然不同。现在的人都讲养生,可以养生,作为大乘修行人更应该养生,但这是为了更好地利益众生,而不是为了自己能在这个世界上多活几天,多享受一些世间的欲乐。
——摘自《入菩萨行论》讲记(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