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三、十要
莲师示云:“修法时应具十要。”
磋嘉玛白云:“何谓十要?”
大师云:
汝应具不动之信为要点,如河。
汝应具无仇之悲之要点,如日。
汝应具无私之捨之要点,如泉。
汝应具无瑕之三昧耶之要点,如水晶球。
汝应具离边之见之要点,如虚空。
汝应具离沉掉之定之要点,如黎明。
汝应具离取捨之行为之要点,如猪狗。
汝应具离拼除之果之要点,如到纯金之岛。
汝应渴求法如飢人求食或渴人求水。
总之,令人逃避以法为至要,只以世财为目的。汝于死时实无能将财富带走者,故无令堕于恶趣为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