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九、十事
莲师云:“对修法者言,须知十事。”
磋嘉玛白言:“何谓也?”
大师云:
既得人身又闻佛法,为过往生中积集也。
有趣法之意乐,亦遇具口诀之上师,则如盲者觅得如意宝珠。
既得人身,又具信与根器,则为过往所修之善业已醒。
若既富裕,又同时遇到乞丐,即为圆满布施之时。
若苦海溢满时,欲注心修法,为恶业与障碍得清静也。
若心转向法之时,突遇仇敌,为引导往安忍之道之时。
若瞭解一切诸相无常,并对所得甚深法要具信,则表示已到出离世间法之时。
若见他人死去,而触及对死之恐惧,即极大信心生起之时。
总之,若欲先圆满世间法,再修佛法,即会发觉此乃无可能者!此亦能于轮廻中解脱者甚少之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