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八、十相
莲师云:“若以法住于心,当有十相。”
磋嘉玛白言:“何者为十?”
大师云:
若执著渐减为驱执实相魔之相。
若染著少生,为远离驰求之相。
若情绪渐减,为五毒于内寂息之相。
若自私渐减,为驱我执魔之相。
若已离尴尬,并无取捨,为染污概念崩溃之相。
若已无修法者、与修法对象之概念,又不离自性,为见法性母之相。
若见一切生起之意念,均为离执之境界,为能入见与修之道之相。
若知轮涅无分,为圆满证悟,由内生起之相。
总之,若于何物,乃至汝身,均不执著,乃为离诸染著之相。
若不为苦困所伤,为知一切相,皆是虚幻之相。
若对八风只轻微关注,为知心性之相。
无论如何,若内相外显,即如树发嫩叶。如外相他人可见,则如树结果,可供享用。
甚多行人,连一功德亦无,得悟者甚少,故当勤精进修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