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入菩萨行(第八品)

  • 作者: 索达吉堪布 传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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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爱自身者,只会希求自己得到圆满,希求自己能高高在上,将别人全部踏在脚下;而能断除我慢,一心利益众生的人,他们会致力于帮助众生得到高位等圆满,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作法,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果。

世间人因执着自身,总是希望自己能得到一切圆满,能得到高位、美誉、多财、美貌、聪明多学等等,因而一切作为,都会围绕着这些目标,一旦稍有所得,马上就会生起自高自大傲慢烦恼,不可一世。以傲慢烦恼恶业,这些人无疑会招感恶报,在上一品中我们也引教证说过:"以慢增上故,愚痴堕恶趣,无暇卑劣种,盲丑脆弱众。"傲慢者后世要感受卑贱、丑陋、愚痴残废、脆弱的果报,更甚至于要堕落恶趣。世间那些地位较高的人,很容易造恶业,而且地位越高,造恶业也会越容易。藏族人有俗话说:"接近堕地狱的人,现在会变成高官;要接近得人身者,现在会变成狗身。"总之,因自爱而一心追求高位的愚痴傲慢者,会为后世带来巨大苦害。

从反面看,一个人如果能回转追求自高的我执烦恼,将力量放在利益众生,帮助他人获得高位等圆满安乐的事业上,这种人能以谦恭卑下的态度,恒为众人做奴仆,兢兢业业地为他人谋求圆满,那他们在来生一定会转生到人天善趣,广受众生的尊敬拥戴。《佛说业报差别经》中说过:"复有十种业令众生得大威势报:一者、于诸众生,心无嫉妒;……;十者、见无威德,不生轻贱。"今生对他人能以慈悲恭敬之心对待,对最为卑贱者,也不生轻贱傲慢,后世则能获得大威权势力,受到众人爱戴拥护。

骄慢或谦恭会给人带来如此截然不同的后果,而究其源,这完全是因为自爱或爱他而导致。因此,有智者谁会选择自爱骄慢堕落之道呢?作为修行人,都应明白这些因果关系,而彻底舍弃自爱自高烦恼,积极向恭敬利他的菩萨道发展。布多瓦尊者说过:"作为大乘修行人,应该断除傲慢心,恒常处于卑下地位。现在世间上根本没有象阿底峡尊者那样了不起的大德,但他对每一个众生都一视同仁地尊敬,甚至看到野狗时,也不会轻视对待。"上师如意宝也说过:"作为修行人,不应该希求地位,不应该希求名声,不应该希求一切世间圆满。"在一些因果公案中,也记载着许多人在前世高位盛名,后世堕为承侍他人的奴仆。望大家经常看看、多思维自爱与爱他的利害得失,以此而明白断弃我执,修习自他菩提心的必要。

为己役他者,终遭仆役苦。

劳自以利他,当封王侯爵。

为了自己安乐而役使他人者,最终要遭受转成仆役,倍受被奴役的苦痛。为了利益他人而不惜劳碌自己的人,将来转为王侯,享有官爵权势。

自爱者为利自而役使他人,而爱他者为利他不惜劳碌自己,从这两种做法的后果看,我们也应断除自爱,而精勤于利他之善道。

世间那些我执烦恼深重的人,为了自身安乐,往往不惜奴役他人,象那些国王、富人等稍有权势钱财者,经常差使许多仆役,把苦差事推给他人干,而自己坐享其成。这种人因执爱自身而造业,后世一定会受到恶报,转生为低贱者,饱受他人的奴役压迫之苦。在《因果报应经》中,对这些无欺的因果规则,讲得很清楚。在佛经中还说过,耶输陀罗胎怀罗睺罗时,经受了六年的怀胎之苦,而其原因,是耶输陀罗在前世为一威望长者时,曾役使别人背过一桶水,以此异熟果报而感召了六年怀胎之苦。对这些因果,有些人可能不太相信,但不管你信不信,客观事实便是如此。虽然凡夫对因果规律如聋如盲,无法现知,而圣者对这些世俗规律却了如指掌。因此对智者们的教导,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就象那些对现代电学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否认那些电学专家所说的电学规律。

那些能够一心为了他人利益,而不惜劳碌自己的人,他们将来的果报,会是王侯爵位、无比的权势和威德。大家在现实生活中,都见过这种事例,有一些人生性善良乐于助人,不管做什么事都身先士卒,宁肯自己受苦受累也要让别人减少劳累,以此受到了众人爱戴恭敬,在即生之中就成熟了一部分果报。在远古时代,民心淳朴,人们可以自己推选君主,而那时的君主如尧、舜、大禹等,都是这种为利他人不惜劳碌自己的善士,他们在现世就受到了王侯的善果,而以此所感召的后世安乐,无疑会更为巨大。这些都是从世间而言的例子,如果从出世而言,大乘修行人牺牲自己,而精勤利济他人,所感召的福德善果,那不仅仅是个人圆满安乐,更会为三界众生带来究竟安乐解脱果。我们既然有缘了知这些因果事理,当致力断除役他的恶行,而专志于舍自利他的善行。要不然,自己于千百万劫中积累福德才得以一遇的自救良机,如果不抓住,岂不太可惜了!

所有世间乐,悉从利他生;

一切世间苦,咸由自利成。

所有世间安乐,都是从利益他人的善法而生;所有世间上的痛苦,都是由谋求自我利乐而形成。

以上从自享或施他、损己或害他、自高或荐他、役自或役他,四种相对情况的利害得失作分析,说明了执爱自己或慈爱他人的过患利益,此颂再总结而说自利与利他的功德过患。世间众生的安乐痛苦,按《俱舍论》所言,有身所感受与心所感受两种。身心安乐也可分暂时与究竟两种,暂时安乐包括了人天善道的种种圆满与身心快乐,究竟安乐指大小乘圣者的解脱安乐,乃至最圆满的成佛大乐。这一切安乐的根本来源,即是利益众生的发心和行为,也就是慈爱利益众生的善法,这是无欺因果规律,是一切世出世间智者所遵循的善道。在座诸人听过不少因果公案,从中可以明显看到世间人的种种安乐与出世圣者的圆满福德安乐,皆来自于利他善法,甚至有些人以一念利他善心,而为后世感召了巨大的安乐果。

从反面来看,世间众生的一切身心痛苦,从微不足道的冷热之苦,乃至无间地狱的剧烈痛苦,皆来自于众生狭隘卑劣的我执自爱,皆是由一心谋求自利的心念行为导致。众生这种自私自利之心如同毒树种一样,由它所长出的树根、树干、树皮、树枝、叶、花、果等等,都会有着苦毒。大家看那些因果实例,对此应该有很深的感触吧,哪怕只是一刹那肥己损他之心,也会导致无穷痛苦。

朗日塘巴格西的传记中,记载着他所说的重要教言。格西教诫后人说:"我看过许多甚深教言,从这些教言中,了知到'我'是一切痛苦的根源,利己是一切痛苦的渊源,利他是一切安乐的来源。因此在《修心八颂》中总结出我们最重要的修法:亏损失败我取受,愿将胜利奉献他。"《佛子行》中说过:"诸苦生于欲自乐,诸佛生于利他心,是故自乐与他苦,真当交换佛子行。"上师如意宝在《忠言心之明点》中也教诫弟子:"自欲乐生三界苦,利他心中生善乐,故随人天之导师,应发无上菩提心。"类似教言,大家去翻阅大乘经论,随处都有,因为对大乘修行人来说,这是必须明白的道理。

世间任何痛苦都来自于"自爱",任何安乐都来自于爱他,对此大家不要只是在口头上滑过去。如果想真实地进入大乘,得到暂时与究竟安乐,必须从内心对此生起刻骨铭心般的定解。为了自我,我们都曾无数劫堕落轮回恶趣,而自己所不执爱的众生,却是一切利乐之源,能如实认识这个真理,就会顺利地步入大乘安乐道,如同恰卡瓦格西所说:"我是一切祸患痛苦的制造者,所以应该将一切灾害苦受让'我'承受;而他是一切功德的来源,所以应该恭敬利乐一切众生。"

何需更繁叙?凡愚求自利,

牟尼唯利他,且观此二别!

这何需再多费口舌解说呢?凡愚者始终追求自利,得到的只有痛苦,能仁一心利益众生,终成正觉,只要观此二者的差别便可明白。

关于断自爱而利他的需要,在上已作了介绍,这个道理其实用不着多说,因为我们只要稍加理智观察,便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两种做法的结果。在三界之中,众生自无始以来都在为自利而劳碌,时时刻刻为了自身利乐而追逐不休,可是其结果呢?仍是无尽苦海轮回。而且,这种爱执自身的习气,如果不能断除,也就毫无安乐可得,将永无止息地流转在三界火宅中受煎熬。

以本师释迦牟尼佛为主的智者们,他们在因地时,也曾是凡夫众生,但他们发起了无上菩提心,将一切都投入在利益众生的事业中。不仅一生如此,他们在生生世世,乃至发愿在轮回不空之际,都是如此,不顾自己身命善根等一切,唯一谋求众生的利益,从来不为自己考虑,而其结果,却是得到了无上成佛大安乐。逐自利者堕落无尽苦海,唯利他者终成无上正觉,这两种结局的差距无法计算,而我们现在也清清楚楚地知道这种情况,那还为什么不效智者的足迹,踏上真正的安乐大道,去精勤修习利他菩提心呢?《经观庄严论》中说:"凡愚勤求自利乐,唯得少分转趋苦;恒常勤行利他者,二利圆满证涅槃。"凡愚者盲目地追逐利乐,结果却如舔食剑刃上的蜂蜜,即使能得到少分,痛苦却无法想象;智者勤行利他而不顾自身利乐,结果却是永恒大乐的究竟涅槃。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实,在每一个人面前恒时显露着,我想大家不要假装不知道,而应面对事实,多看多想,经常问问自己:你到底愿意往智者的安乐道上走,还是愿意往愚者的苦难方向堕落?如果愿意走向安乐光明大道,那你为什么还不断舍自利自爱的偏执,向诸佛菩萨们学习利他菩提心呢?

《宝鬘论》中说:"由此知业果,相应义如是,常利益有情,即是汝自利。"(或译为:若于因果业报理,随顺通达坚信已,则应恒常利众生,如是行持终利己。)大家现在明白了其中的善恶业报之理,对自他与利他的结果也很清楚地看到了,所以应该毫不犹豫地趋入利益有情的大乘菩提道,尽自己所有力量,实践修习利他善法。我们有些人厌世心很强,恨不得马上就证悟解脱,因而只愿意坐在家里修法,不愿出来与别人打交道,如果你有甚深正见,也有强烈的大悲菩提心,可以直接修习正行利益众生,那也是可以的。但是,对一般初学者来说,如果没有坚固的菩提心摄持,修法只是为了求得个人解脱,那也就没有多大意义。这时不如在发心加行方面多下功夫,反复观修自他平等、相换菩提心,使自己所做的一切都能以利他发心摄持。这样可以迅速断除我执烦恼,生起无我智慧,痛苦也就自然消融于利他功德大海之中。而此过程中暂时现起一些苦受与安乐,应如华智仁波切所说那样:"所有痛苦灾难,应观为上师三宝的加持,所有安乐不应据为己有,而应回向所有众生。"

还有一些人,将发菩提心当成了文字语言,成天挂在口头上念叨,这样也没有多大意义。发菩提心是要你发乎内心,体诸于实际行动,如果在内心生不起利他善念,在行动上一点利济众生的善行都没有,这种人不可能得到功德。诸大德常说:"口头念诵发心并不重要,从内心真实生起善心很重要。"大家可以看本师释迦牟尼佛的本生传与高僧大德们的传记,他们并非念念发心仪轨就得到了成就,而是真实地从内心生起了大悲菩提心愿,在行动上踏踏实实地将此心付之实践,才得究竟成就。作为修习大乘佛法者,我们理应追随本师足迹,从当下做起,从身边每件小事做起,坚定地断除自我爱执恶习,而一步步踏向利他安乐大道。

若不以自乐,真实换他苦,

非仅不成佛,生死亦无乐。

如果不能以自身安乐,真实地替换别人的痛苦,那么不但不能成就佛果大安乐,在生死轮回中也不会有快乐幸福。

要证得无上正觉果,我们必须发起菩提心,将自身安乐善根施予一切众生,以自身去取受、消除众生的一切痛苦。如果在自相续中不生起这种自他相换菩提心,那么无上圆满正等觉果位,便无由证得。佛在《普贤行愿品》中说过:"因于众生而起大悲,因于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觉……若诸菩萨以大悲水饶益众生,则能成就阿耨过罗三藐三菩提……若无众生,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正觉。"对本师释迦牟尼佛与诸菩萨圣众所作的这些教诫,我们后学者应如说奉行,因为这是必然因果规律。华智仁波切也说过:整个大乘佛法建立在菩提心基础上,如果没有生起这种利他菩提心,则无论修何法,皆不能成就佛果。

没有生起以自乐换他苦的利他之心,不但不能成就佛果,处在生死轮回中也不会有安乐。因为三界中一切暂时的人天安乐,皆从五戒十善而生,而所谓善法是由造作者的发心而定。"意乐若善地道亦善",如果有宁损自己而利益他人的善心,众生便可得到人天中种种盛事安乐,如同"母女同溺于恒河"的公案中所说那样,母女俩在为河水所淹时,因心怀"若对方获救,我死也无妨"的善念,死后立即生于梵天,享受天界安乐。而没有这种损己利人善念者,纵然表面上广行施舍等善法,也不会得到类似大福德果,这在许多经论中都有过阐述。

作为修行人,请大家务必详细观察自相续,看看自己是否具足了以自乐换他苦的菩提心,这是生起一切修证功德的基础。前几天,上师如意宝以是否有自他相换菩提心,讲了很感人的教言。当时上师谈到学院里前一段时间往生了一个名叫华措的藏族尼姑,大家应该都见过,平时她经常打扫大经堂。华措临终前患上了很厉害的病,非常疼痛,但她坚强地发愿说:"我现在特别特别痛,让天下所有众生的痛苦一齐加于我身,以此愿减轻他们的痛苦!"在发愿声中,她趋入了圆寂。上师如意宝以玩笑方式对嘎多堪布说:"嘎多堪布,你看我们学院中的女众,她们表面上修行很不好,而你是一个戒律大堪布,平时修持很了不起,但你相续中有没有华措那样的自他相换菩提心呢……。"当然,这是上师如意宝故意问嘎多堪布,以此而让我们其他弟子反省自心。大家应对照华措沙弥尼的修行,好好地想想:如果自己处在同样情况下,能否做到这样呢?

龙树菩萨在《菩提心释》中说:"未持菩提心,永世不见佛,轮回利自他,亦无其余法。"如果不修持利他菩提心,修行人永远无法现见诸佛成就佛果;要利益轮回中自他众生,除利他菩提心法外,更无其他妙法。如果自己是想成就无上佛果的修行人,对此应铭记于心。

后世且莫论;今生不为仆,

雇主不予酬,难成现世利。

暂且不论自私自利者来世果报如何;在现世,如果一个人不愿委屈自己为人劳作,雇主也不愿支付酬劳给他,这样就连今生的小利乐也无法成办。

一个人如果执着自身,不能利益他人,这种做法将为今生后世带来严重过患。关于对后世过患,在此处暂且不论,因为执爱自身实际上是世间一切痛苦的来源,这些苦害过患无法一一付之言表,而且那些对因果规律不信或信心不坚之人,这种后世过患说得再多,也起不到多大作用。因而作者在此为了让人更容易明白自私自爱的过患,举了一个常见事例。在世间,仆人应该为主人的利益与需求而工作,不能偷懒顾惜自己;而主人也应替仆人的利乐着想,给予他足够的衣食酬劳,不能吝惜自己的资财。如果双方都不考虑对方利益,仆人不肯卖力,主人不体恤仆从,那么这种后果也就不想而知:主人的事业无法圆满成办,仆人的衣食生活无法满足,两败俱伤,谁也得不到好处。这种苛刻吝啬的主人与偷懒不忠诚的雇工,在世间经常可以见到,而他们的结局,也就是一团糟。因而许多世间智者,也看出了这一点,教导世人处处应将心比心,以利人善行善心为高尚,以损人利己的心念行动为羞耻。作为出世修行人,对此理应更为清楚,如果不能生起利益他人之心,不修持自他相换,就连世间蝇头小利都无法成办,那么出世解脱大事业,怎有可能成办呢!

利他能成乐,否则乐尽失;

害他令受苦,愚者定遭殃。

利他,能使自己成就今生后世的安乐;自利,则会失去一切圆满安乐;如果为了自利而伤害他人使他受苦,这种愚人一定会遭受灾殃。

一切安乐根源是利他善法,一切祸殃根源,是损害他人的恶业,这种因果报应,人们都有过感受、经历。一个人如果能一心利他,则能获得一切安乐,因安乐之因即是利他善法,从世间到出世间,众多世间善士及出世修行人,都以亲身经历证明了这一点。如本师及诸多成就者因生生世世利他而成就,而众生因生生世世追求自利,不但未成无上安乐果,反而堕入苦海,失去了安乐。如果我们执爱自我,不仅无法生起利他菩提心,圆满证悟成就,就连暂时安乐也无法成办。

如果为了自利,不惜伤害别人,令其他众生受苦,造作这种恶业的人,无疑是极端愚昧者。《贤愚经》中说:"虽微小罪恶,勿轻谓无伤,余烬虽云小,能烧草山积。"伤害他人的恶业,虽然看来很小,然而它带来的果报,却是于千百万劫堕落地狱受苦。不仅在后世,对现世来说,有些人愚痴无知,一心怀着损人利己的念头,不停地谋害别人,他们的下场必然会悲惨至极。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可以现量见到,那些一向行凶作恶,偷盗抢劫、坑蒙拐骗他人者,最终必然作法自毙,自食其果。这方面在世间智者中也有很好的言论,如古人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佛法中说得更细致,如《宝积经》中云:"从诸善业感安乐,得见无边诸佛土;从不善业感众苦,堕诸恶趣燃烧处。"对这些因果,我们既然已经了知,理应彻底认清自利过患与利他之功德,而努力趋入修习自他相换菩提心的安乐道。

丑四、(是故必要相换):

世间诸灾害、怖畏及众苦,

悉由我执生,此魔我何用?

世间一切灾害、恐怖和痛苦,都是从我执而生,那么我还留着这个恶魔做什么呢?

我们生活在娑婆世界,经常要遇到地水火风、猛兽恶人、非人星曜等种种灾害和怖畏;无论在六道中那一道,也免不了行苦、变苦、苦苦三大痛苦逼迫。而这一切灾害、怖畏和痛苦,究其根源皆是由我执而生。月称菩萨在《入中论》的顶礼句中说:"最初说我而执我,次言我所则执法,如水车转无自在。"众生堕入如同水车一样轮转不休的生死轮回,饱受种种无有自在的痛苦,其根因即是人法两种我执。其粗重明显的痛苦,由人我执而生,其细微痛苦由法我执而生。因此,无明我执实际上是带来一切痛苦灾害的大魔,空行母玛吉拉卓玛说过:"有碍魔与无碍魔,喜乐魔与傲慢魔,此亦系属(我执)慢魔中。"一切令人恐惧痛苦之魔,都是我执傲慢之魔所生,而且"魔勇即我执,断执魔名断。"若能断除我执,即断一切魔鬼之名。密勒日巴尊者对山崖罗刹女也说过:比你更为恶劣之魔即我执,比你更多的魔是意识,比你变动更快的是分别。根霍仁波切在注疏中说:"我执,就是所谓的日扎魔,即能摧毁三界众生的大魔。"翻开那些成就者的教言,这类教诫比比皆是。因而对我执这种生死众苦之根本,对这种使自己长久陷于生死轮回苦海的大魔,为何还要执爱而不断舍,还要留着它做什么呢?难道自己所受苦难还不够吗?作为初学者,若能真正从内心对我执的过患生起认识,那么在遇到自他相换菩提心时,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趋入,将这种祸害根源的我执,强力地铲除消灭。

我执未尽舍,苦必不能除;

如火未抛弃,不免受灼伤。

假如不能完全舍弃自我爱执,必然不能根除一切自他的痛苦,就象不抛弃手中的火,便难免受灼伤一样。

此处所言的我执,与中观诸论中所言的我执有所不同,它是在萨迦耶见引起的我执基础上,舍弃他众而执爱自我的爱执。一个人不能彻底放下这种爱执,痛苦便会连续不绝,那么也就不用说什么根除他人的痛苦了。对此每个人都应该有体验,比如说我们平时对自己身体、生命、财产等等,如果很执着,那么天气冷热、身体四大变化、小偷扰乱……,这一切都要引生痛苦,而且执着越深越多,受的痛苦也就会越多越剧烈。乃至对自己执爱有一丝未断,就免不了痛苦,因这种执爱是一切痛苦之源。作者在此将自我执爱者比喻成用手执火的人,在火焰没有被抛弃之前,他无疑少不了灼烧之苦,即使他痛得大喊大叫,拼命挣扎,但不放下火团,痛苦就不会离开,如果放开火团,远离了这种痛苦之源,灼烧之苦也就不会无因无缘找上他;同样,我执实际上是三界火宅中的毒火,在没有远离这种毒火之前,痛苦不会无因无缘停息。噶当派格西说过:"一切痛苦的来源是我,所以'我'是应该远离和抛弃的祸根。"

大家要仔细思维这些教言,平时我们总觉得生活中痛苦不断,而对他人所遭受的违缘苦难,一般人却毫无苦受,对此浅显易见的事实,我们都明白,那自己为何不尽快放弃自我执爱,而努力修习自他相换菩提心呢?

故为止自害,及灭他痛苦,

舍自尽施他,爱他如爱己。

所以为了止息我执造成的自我伤害,也为了永远灭除众生的种种痛苦,我应当将自己完全施舍给他人,爱护众生如同爱惜自己一样。

如上所述,自我爱执是世间所有灾害、怖畏、痛苦之源,一个人如果不尽舍这种执爱,就如同执火不舍,必遭烧灼。作为有智慧的人,在明了这些因果关系后,为了止息痛苦,应当立即中止自我执爱;而且作为大乘修行人,都发过愿要利益一切众生,消除他们所有痛苦,给予他们一切暂时与究竟安乐,为此更应及早地断舍我执,努力修习自他相换菩提心,将众生视为己身而加以爱护。如果自己能深刻了知我执的过患,与自他相换的功德,对这种修法就会自动趋入,如同自己在往昔不顾一切地执爱自身一样,此时会真诚地为了他人利乐而奋斗不息。

在此,有些人可能有疑问:"既然对本来不存在的自我生执爱是一切痛苦之源,是颠倒迷乱执着,那么执爱众生岂不是一样吗?众生本来也是空性嘛,那么执爱他们也是一种错误执着,同样是迷乱误执,怎么会有不同结果呢?"不错,一切法本来无我,执爱自我与执爱他人同样都是分别执着,但二者虽然都是分别执着,其结果不同却于理无违。智作慧论师解释说:"灯光与珠光,误认为宝珠,错觉虽无别,实义则悬殊。"其意是说一个人将灯光或珠光误认为是宝珠,这两种虽然都是错误认识,但其结果,误认灯光为宝珠者毫无所得,而误认珠光为宝珠者却能循误觉得到宝珠。同样,执爱自己与执爱众生虽然都是分别执着,但执爱自己如误认灯光者,空无所得,而执爱众生者,如误认珠光者,最终却会得到殊胜菩提心的摩尼宝。在修行大乘佛法取证无上菩提的正道中,自他相换是必不可少的一种修法。虽然它是一种分别执着,但它是随顺解脱之善法,是通向无上正觉天城的宝梯,与狭隘自我执爱有着天壤之别。这也象对诸法实有执着与对空性执着,同样都是心所分别,但实有执使众生无限地流转轮回苦海,而空性执着却能引上解脱道,为我们带来无上解脱安乐。所以,应该遣除疑惑,认识视众生如同自己的执着有着深远意义,应积极地投入修习。

意汝定当知:吾已全属他。

除利有情想,切莫更思余。

心意啊,你一定要了知:我已经完全属于他人,因此除了利益有情外,千万不要再想其余事了。

我们都曾发过誓愿要为利众生而求证菩提,也理解了修习自他相换菩提心的必要,因此自己必须从内心生起决心实践自他相换修法。这种善心需要反复串习,才能在相续中深深地扎根,时刻不忘。因此要经常反问提醒自心:心意啊,你要记住,"我"已经发过誓,将身口意、财产、善根等一切全部奉献给众生了,我已经属于别人,因此你除了想办法利益主人--一切有情外,其余再也不要想什么利乐自我,不然,你就会违背誓言、背叛主人而造恶业……。这是修大乘佛法者必须具足的心念,初学者从内心精勤观修串习这种认识,比其它任何善法都重要。我们有些道友,在这方面做得确实不够,但有些人为僧众发心做事,才三两天或一两个月就不愿干了,成天说"自己要修法,要修大圆满,修大中观,观修菩提心"等等。对僧团利益不关心,一心想着自己,还说要修菩提心、修大中观等,这岂不是在说梦话或笑话吗?如果真正能从内心时刻认识到自己已属于所有众生,而生起坚固利他之心,那即使表面上每天都在干着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而实际上功德却是不可思议,那些无有菩提心摄受的修法如闭关、坐禅等等,根本无法与之比拟。《阿难请问经》中说过"菩萨具足一法,能守持一切如来胜法。何为一法,不舍一切众生是也。"从内心能做到不舍一切众生,即能守持如来一切胜法,因此,我们除此之外东想西想还有什么必要呢?那些一天到晚执着:"我的善根,我要修法,我要坐静,我要……。"这些想法有什么用呢?希望有志趋入大乘正道的修行人,能时刻牢记这点,时刻保持利益众生的发心,而再也不要为自我构筑轮回铁屋了!

不应以他眼,成办自利益;

亦莫以眼等,邪恶待众生。

你不应再用属于他人的眼等肢体,成办自己的利益,更不能以属于他人的眼等身肢,造作恶业伤害众生。

我们在发菩提心时,已发誓将自身一切奉献给利益众生之事业,既然身口意一切都如是献给了有情,那也就不能再当成自己所拥有的东西,而应视为他人所拥有的物品。此处作者以眼睛为例,提醒修行人记住,这些眼等身体,已经属于其他众生,因而不能蛮横无理地用他人之物谋求自身利益。某件东西已经施给别人了,然后又自己占用不放,这种行为以世间规则去衡量,也是不合理说不通的行为。在梵文本中"成办自利益"一句原为"为自利而视",根索曲扎仁波切说过:"如果这样直译,会更容易理解。"因为此句是以眼为例,说明大乘修行人自身的眼睛等已供施给了一切众生,那已经属于他人,我们也就不能为自利而抢占它。其它耳根、鼻根、四肢等等,也同样是别人的东西,我们不能再为自利而无理占用。大家都是发过菩提心的修行人,如果不想沾染违背誓言,抢夺他人所属物件的恶业,对此应时刻牢记。

因为自己眼等一切都属于他人,那样也就不能再用来伤害众生,邪恶地对待众生,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就象我们在平时不应以自身眼耳等肢分来伤害自己一样。不损害有情,是所有佛弟子共同遵守的戒规,《别解脱经》中说过:"损害他众非沙门。"作为大乘佛弟子,自身已完全属于众生,如果再抢用他人身体去损害他人,无疑更是罪上加罪。昨天上师如意宝在课堂上也讲得很清楚:"作为一个受居士戒以上的佛弟子,千万不能伤害众生,不然戒律又何在呢?"

在梵文本中,此颂后两句直译过来,应为"不应以他手,为自利而动",与前两句意义大致相同。但在所有藏文译本中,与如石法师所译文句相近,都是说不应以眼等身肢而伤害他人,如贾操杰大师在注释中也如是解释:"自之眼等,即不应于彼违悖而行。"也可能是当时藏文译本所依的梵文本,与现在保留下来的此论梵文本有所不同,而造成了这种区别。

故当尊有情;己身所有物,

见已咸取出,广利诸众生。

总之,应当尊重有情,以有情利乐为至上,自己所有东西,在发现后应尽量取出布施,广泛地利益其他众生。

本科判内前五颂,从两方面解说了修自他相换的必要。首先,因为我执是世间一切灾害怖畏痛苦的根源,若不完全舍弃,便无法止息痛苦,所以为了消除自他一切痛苦,应努力舍身施他,爱护众生如同自己;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必须清楚,自己作为大乘修行人,已发过誓愿将自身一切奉献给了众生,因而已属于众生的自身一切,必须完全为众生利益而服务,不能再谋求己利而伤害有情。总结而言,也就是我们必须全心全力地修习自他相换菩提心,舍自身一切而利乐众生。作者在此教诫说:应当尊有情利益为至上,而倾自身所有来利济众生,这是大乘行人修习自他相换的原则,也是每个修行人应自始至终遵循的正道。

有情是尊贵的福田,在助成佛道作用上,有情与佛相等,从这方面而言,修行人焉可不尊重有情呢?为了断除自他一切苦难,圆满成就菩提誓言,我们应时刻牢记教言:尊重众生,时时处处以自身一切施予众生。密勒日巴尊者也曾说过:"应当将自己口中的食物都掏出来布施给有情。"意思是自己最后活命之物也必须拿出来,供施给众生,完全以众生利益为重,而彻底抛弃我执。自己所有物品,不仅仅是那些有漏财产身体等物,还包括自己所有善根功德等,这一切也应全部回向给所有众生离苦得乐。《学集论》中说:"吾身及受用,三世诸善根,施与诸众生。"阿底峡尊者所作的一个念诵仪轨中亦说过:"我之善心及功德,回向众生愿成佛。"修行人能如是以利他菩提心尽施自身一切,就会如《宝云经》中所言:能圆满施舍一切,即能证得菩提。

子二、(分说对治区别)分二:丑一、略说;丑二、广说。

丑一、(略说):

易位卑等高,移自换为他,

以无疑虑心,修妒竞胜慢。

将自己与卑下、相等及高于己者三种对象交换易位,然后毫无疑虑地以易位后的身份,对易位前的自己生起嫉妒、竞争、我慢,藉此而对治烦恼,修习悲护之心。

我们平时看待其他众生,往往有三种类型:低下、相等与高于自己者。而且因无始习气,凡夫众生总会对卑下者生傲慢,对与自己相等者生竞争之心,对高于自己者生嫉妒烦恼,以此而无法平等生起悲护关怀之心。针对这三种情况,自他相换修法也分三种方式,即是对卑下者换修嫉妒,对平等者换修比赛争胜之心,对高者换修傲慢。再详细一点说,即是观想自己分别与这三种对象交换位置,比如对那些比自己卑下者,自己与他交换易位,观想自己处在他那种卑下地位,然后对易位前的自己,面对那个高高在上者,仔细观察由此而引生的嫉妒烦恼。以此换位观察,我们可以深刻地理解低于自己者的痛苦,对他生起悲愍爱护之心,藉此有力地对治自己的傲慢烦恼。当然,以此相换而引生出来的嫉妒烦恼,也可一并看破其颠倒可笑本质,而彻底断除。对那些与自己相等者或高胜者的修法,也可以此类推,以下将有广说。

这三种修法,当然不是在同时观修,因为凡夫相续中,嫉、争、慢这三种恶分别念不会同时生起,而是针对不同对境,会生起不同恶心。当自己面对某种对境而生起某种恶心时,就应切实地针对它修习相换,把自己易于对方位置,而细细地体验观察。对这种修法,我们不应有丝毫地疑虑,因为这是以毒攻毒,对治我执而助长慈悲心的有效方便法,并非是助长烦恼的方法。再者在前面也讲过自他平等的道理,大家对此应该有过一些体会,只要自己能一心地观想,便可将他人执为自身,真实地取受苦受。因此自己应全心全意地串习这种法门,对我们来说,这种修法是真正的如意宝,若能全力投入修持,傲慢嫉妒和争强好胜烦恼,一定可以有力地调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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