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慧灯之光》(九)

  • 作者: 慈诚罗珠堪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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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外缘

“谓六界和合故”,六界都具备的时候,它们就会产生果。

“以何六界和合?所谓地水火风空时界等和合。外因缘法而得生起。应如是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什么叫做六界和合呢?也就是地、水、火、风、空、时六界的汇合、聚合。当六界都具备的时候,外在的因缘法就已经具备。这就是外因缘法的缘相应。

“地界者,能持于种。”地界的作用,就是能持种子。譬如说,我们不可能在空中播种,因为种子一定会掉落在地上。但如果在土壤里播下种子,它就不会掉到别处,而会在那里生根、发芽,这种能力,就叫做持。

“水界者,润渍于种。”水界的作用,就是保证湿度,以滋润种子。

“空界者,不障于种。”“空”,就是空间。如果没有空间,种子也无法发展、发芽。虽然空间本身不会给种子起什么作用,但因为它不会障碍苗芽的诞生,所以也把它列为因缘当中。

后面的火、风、时界在经中都有详细阐述,此处就不一一宣讲了。无论如何,每一种外缘,都能对种子的演变起到作用。

经中继续说道:“此中地界不作是念:我能任持种子。”地界不会想:我能够持种子,不让它掉落。“水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润渍于种。”水也不会想:我能润泽种子。因为地、水、火等六界,都是物质,没有情感的无情物,它们永远不会去思考问题。但在因缘具备的时候,即使它们没有这样的意思,其结果仍然会产生。

其中的种子,是主因;地、水、火、风等等,都是外缘。虽然在种子发芽的过程中,它们没有起到最根本的、最主要的作用,却起到了必不可少的次要作用,所以叫做外在的缘。

丙、因缘生果的五种规律

因缘生果的时候,有什么样的规律呢?有五种规律:

《稻秆经》云:“应以五种观彼外缘法。何等为五?不常、不断、不移、从于小因而生大果、与彼相似。”因缘生果的时候,有不常、不断、不移、小因生大果、与彼相似五个规律。

第一,“云何不常?为芽与种,各别异故。”什么叫做不常呢?因为芽与种各不相同,完全是两个东西,种灭芽生,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在稻种上面,看不见稻芽;稻芽产生以后,也不存在稻种,所以是“不常”。如果种子和芽,也即因和果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变化,果的时候是什么样,因的时候也是这样;因的时候是什么样,果的时候也是这样,那就是常——常住不灭。

第二,“云何不断?非过去种坏而生于芽,亦非不灭而得生起。种子亦坏,当尔之时,如秤高下而芽得生,是故不断。”什么叫做不断呢?学过中观的都知道。种子与苗芽的关系,就像天平的左右两个秤盘,不可能同时位于高处。左边的秤盘高了,右边的秤盘同时就会低;右边的秤盘高了,左边的秤盘同时就会低。因和果就是这样:因毁灭的时候,果立即就会产生,中间没有间断。如果因毁灭了,果却没有诞生,那就是断。虽然因和果之间有很大的区别,但在因毁坏的同时,果立即就会产生,所以不断也不常。

第三,“云何不移?芽与种别,芽非种故,是故不移。”为什么不移呢?因为稻种没有移动到稻芽上面,芽和种是迥然不同的两个东西,稻芽上不可能发现稻种,它们不是一体的,也不是相同的,所以不移。

前面三个是否定规律,后面两个是肯定的规律:

第四,“云何小因而生大果?从小种子而生大果。是故从于小因而生大果。”因果规律都是这样,小因产生大果,而不会大因产生小果。我们可以看看,自然界的所有植物,都是由一粒小小的种子,最后生长出比它的体积多几十倍、几百倍的植物。外面的植物是这样,内在的因果也是这样:今天造一个小小的业,果报现前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大得非常不可思议的果报了。无论善业、恶业,都是如此。

第五,“云何与彼相似?如所植种,生彼果故,是故与彼相似。”稻种和稻芽虽然暂时看来不一样,但稻种只会生出稻芽,而不会生出豆芽,所以二者是相似的。无论种植任何植物,都会产生它自己的果,而不会产生另外一种果。我们常说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就是这个道理。如果因果不相似,所有的因果都会错乱。“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成了一句谎言。但因果永远不会错乱,因果之间,一定是相似的。

以上五个规律,是外在因缘法的规律,也即外在缘起的规律。外在的规律非常简单,与自然科学完全相符,与任何鬼神,乃至佛陀都没有关系,只是一个自然规律而已。

(2)内缘起

“如是内因缘法,亦以二种而得生起。云何为二?所谓因相应,缘相应。”内因缘法也分为两种:因相应和缘相应,也即与因有关系的因缘法,以及与缘有关系的因缘法。虽然二者分属于两个系统,但实际上属于一体,只是一体的两个层面而已。

甲、内因

“何者是内因缘法因相应义,所谓始从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内因,也即内因缘法的因相应是什么?就是十二缘起法。十二缘起法如果以复杂的方式来讲,那就非常复杂了。《现观庄严论》中有四个难题,其中一个,就是关于十二缘起。其他佛经里面,也非常深入、广泛地宣讲了十二缘起。

简单地说,内在因缘的因相应,就是从无明开始,因为有了无明,我们就会去造业,制造有漏的善恶之业,这就是生起“行”。“行”,也即造业。为什么会造业呢?就是因为有无明。这个时候,无明就是因,行就是果。之后中间的缘起以此类推,最后讲到“乃至生缘老死”。“生”,就是下一世的诞生。生是一种缘,这个缘所产生的果,就是老和死。这就是十二因缘的简要过程。

经中有一句很重要的话,“无明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行。”无明不会认为:我能让行产生。因为无明是精神的一小部分,它自己没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不会思维。

“行亦不作是念:我从无明而生。”行也不会想:我从无明而生。为什么呢?所谓“行”,也即我们行善、造恶等善恶之业。善恶之业不会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不会有任何意念。

“有无明故,行乃得生。”哪怕因和果都没有产生的意识,但在因缘合和的时候,有了无明,就会产生行。因为有行,识也就会产生。十二缘起支,前前都是因,后后都是果。到了最后的老和死以后,又从第一缘起的无明开始,就这样周而复始、轮转不息,轮回永远不会停止,这就是内在的因。

乙、内缘

“内因缘法缘相应事,为六界和合故。以何六界和合?所谓地水火风空识界等和合故。”内在的缘相应法,也即六界的和合。此处的六界和合,与前面介绍的外缘起缘相应法不一样,前面介绍的地水火风等等,都是大自然的水火地风,与我们的精神和身体都没有关系。此处讲的地水火风,却是指人的肉体上的地水火风,与外界没有关系。而且,外缘的六界中最后一界,是时间;此处的最后一界,是识界,也即意识。人的内在因缘,必须有意识的参与,这样才能成为内在的因缘。

那身体上的水火地风识是什么呢?

“为此身中作坚硬者,名为地界。”在一般的常识中,我们会认为:土壤、土地、泥土,才叫做地。而此处的“地”,是指我们身体上的肌肉、骨骼等坚硬、有障碍的固体物。

人身体上的湿度、温度,分别是水界、火界;运动的部份,叫做风界;口腔、鼻腔、腹腔里面的空间,叫做空界;最后一个,就是意识。如果没有这六界,哪怕有了前面所讲的内因——无明、行、识等等,也无法形成人的身体。除非是像梦里面的身体,或者中阴身的身体那样的意形身,所以,内在的地水火风等等非常重要。

经中继续说道,“彼地界亦不作是念:我能而做身中坚硬之事。”地永远不会认为:我能够阻碍其它的物质,我可以让身体坚硬。它只是一个没有意识的物质。同样,水、火、风、空等等也没有这样的意识,但在地水风火等所有因缘都具备的时候,就形成了我们的身体。

除了发愿来此世界度化众生的佛菩萨化身以外,我们普通人投生到这个世界,都是不由自主的。虽说第六意识有拒绝、接受、追求的功能,但却都没有我要去到这个世界上的意识,也没有我要在何处投生的意识。无论我们来到人间、堕地狱,或者是做天人,都不是出于我们的愿力。当因缘具备的时候,我们就一定会随着业力而投生到该去的地方,凡夫永远不会有选择的自由。

虽然有些人会说:我来这个世界,是为了什么什么,其实不一定是这样。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会有自己的理想、追求,但在来之前,是没有任何自主权的。

有些人希望自己下一世能够投生到天界或者人间,但能不能投生,不是由我们自己来决定,也不是由释迦牟尼佛或任何鬼神来决定,而是由因缘来决定的。我们在轮回当中的流转,与鬼神没有关系,甚至与佛也没有关系。佛陀只是让我们获得解脱的因缘之一,除此以外,佛陀对我们的生死流转起不到任何作用。我们能不能成佛,不是由释迦牟尼佛来决定,更不是由任何鬼和神来决定,而是由因缘来决定的。虽说成佛与否把握在我们自己手里,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我们要去创造成佛的条件,在创造条件以后,才可以成佛;如果不创造条件,想成佛也无法实现。同样,如果不具备堕地狱的条件,想堕地狱也不能堕地狱;如果不具备做畜生的条件,想做畜生也不可能。这就充分说明,轮回的一切,都是因缘在主宰。哪怕我们天天念佛,祈祷佛或某一个鬼神让自己成佛,如果自己不去创造成佛的条件和因缘,再祈祷都不会成佛。如果不想堕地狱,不想痛苦,就要去断除痛苦的因缘。因缘都毁灭之后,果就不可能存在了。

比如说,如果曾经堕过胎,那是非常严重的罪过,按理说是要堕地狱的。但如果能励力忏悔,就能断除堕地狱的因缘。因缘不存在了,就不会堕地狱了。同样,如果想成佛,也要创造成佛的因缘。

在内外所有的因缘当中,没有一个是因缘自己去思考、设计、创造出结果的。所有的因缘,都没有这样的意识,但在因缘聚合的时候,不管任何人希望产生果,还是不希望产生果,果都会产生。所以,佛让我们重视因果,就是让我们重视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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