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第三项修行的警醒:业报因果-- 意恶业

  • 作者: 创古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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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恶业有三种:贪婪、怀恶意及错误知见(邪见)。

贪婪是想拥有属于他人之事物的欲望。我们可能看到另外一个拥有美好的物品、庞大的财富或令人羡慕的品德或其他特质,并想道:“我想要拥有这些。它们可以变成我的。”我们相信自己应该拥有这些他人所拥有的财富或有利的境遇,而且他人不配拥有这一切。贪婪的动机和行为并没有什么差别,因为两者都是心的状态。

若欲求属于他人之事物的不善动机日渐增长,它将成为许多恶行的基础,因为增长中的贪欲将经由嗔怒、欲望等情绪而表现在行为中。它将会使我们想拥有之事物的主人受到伤害及感到不快乐,也会给我们自身带来麻烦。贪婪心不仅会伤害他人,它也无法带给自己真正的利益,因为欲望是永远也无法满足的,纵使我们得到一件我们所欲求的事物,得到它之后,我们就会想得到两件,得到两件之后,又想得到更多……欲望是无止尽的,因此受制于欲望的人,为了满足欲望而做的事只会带给自己及他人问题。当欲望升起时,我们应该想说:“是的,我喜欢爱别人所拥有的事物,但是,这对我并没有什么好处,因为欲望是永远都无法满足的,我将永远想要得到更多。这个欲望会造成不快乐,他人也会因而与我有纷争。”看清这一点之后,我们就明白,处理贪婪心最好的办法就是避开它。

第二种意恶业是心怀恶意。例如,在忿怒或嫉妒的驱使下,我们希望伤害会发生在某个人身上,他将会因此而痛苦并遭遇到困难。我们心想:“愿他问题重重!”不论我们这种伤害来自我们自己或他人,这都是一种不善的动机。这种不善的动机会被他所觉察,并因而开始不喜欢你、反对你,并成为你的敌人。你将会发现你失去了朋友,再也没有朋友可以帮助你。因此,不善的动机对自己及他人都没有利益。若我们希望伤害来自他人,那么我们就会利用各种方法使这种伤害发生在我们所怀恨的人身上。这种动机必定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我们应该避免对任何人心怀恶意。

贪婪和心怀恶意都涵盖于欲望及嗔恚之内,两者都是不善行。纵使如此,为了利益他人而希望获得财富及财物的情形仍然存在。若是为了利他,对财物的欲望就不是恶的,而是善的。至于伤害他人,若我们希望伤害的对象是一个造成许多人极大伤害的人,因此我们想仅由驱逐、逮捕、监禁或甚至杀死他的方法而摆脱他,这全然是为了帮助许多人的缘故。在这种情况下,伤害如此一个人的希望就不是一项恶行。

第三种意恶业是错误的信念或知见(邪见)。这是当一个人对特殊的人、事或物——例如三宝(佛、法、僧)——有错误的看法。这并不限于佛法方面,还包括常理方面的知见。例如,某人基于良好的动机而给予你良好的忠告,他说:“你现在所做的是错误的,你不应该这么做……等等。”如果你了解这个人具有良善的动机,且他的意见是有益的,那么你将会得受到利益。但是,如果你反而想说:他一定是不喜欢我,才会对我说这些这么难听的话。他一定是存心想害我。”这是一项错误,你有错误的觉知。在这种情形下,那个人的良善动机白费了,他的忠告也无法帮上你的忙。事实上,它变成一种伤害的来源,因为你把它解释为对你有害的事物。因此,当别人给你意见时,你不应该一昧地想说:“这是不好的或错误的。”我们应该不要轻易地落入觉知错误的模式中,应该仔细地辩识建言者是否具有良善的动机、他所给的意思是见有所助益。

总而言之,不善业共有十种:身恶业有三种,语恶业有四种,意恶业有三种。避免造作这十种不善之行,可制造三种身善业、四种语善业及三种意善业,这就是所谓的“十善业”。造作这十种恶业只可能伤害自己及他人,因此我们应该加以避免:相对的,修持十善业对自己及他人都有益,因此我们应该极力奉行。修持十善业会使一切都顺利,使我们和他人维持和谐的关系。修持十善业即是奉行佛法,使世俗生活与佛法融合,这不仅能避免问题或困境的产生,也能使世俗生活更趋圆满。此外,修持十善业不仅对今生有益,对来世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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