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讲业果
今天我们已经得到这个可以修学佛法的暇满人身,又碰到难值遇的正法,特别是具有分辨善说及恶说的智慧和智力,而且当下我们的身体也没有任何的疾病,在这么多的条件之下,我们知道死无定期,而死的时候只有佛法有助益,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修学佛法,求取心要。而所取受的心要,不应该只为下一世能得到人天果位,乃至于得到解脱果位而已,应该从各种门径去修学能生起摧灭“我爱执”的方法。一旦生起那种真实“爱他执”的心,就不可能不证佛陀果位的。
因此,应该在修学爱他执的心之上发心说,为了能够圆满一切众生的义利,希望把他们安置在佛陀的果位上,所以我一定要成佛。以这种菩提心的心境来闻思修教法,先听闻,然后思惟,继而修习。
动机就像水的源头一样,源头往哪,水就向那里流去;听法开始时的动机调整是很重要的,我们应该要以清净的动机来闻法、思法及修法。菩提道次第教授是涵盖显密双运的圆融教法,它以道次第来圆满“为利众生愿成佛”的菩提心愿行,所以开始时的闻思修动机绝不能错掉,而且应该修学“方便分”与“智慧分”互相不分离的道,才能成就佛陀果位。
“菩提心”并不是无因而得的,在其之前必须先生起“大悲心”,而大悲心生起之前,必须先生起“出离心”。大乘和小乘出离心的内涵也有不同,这里所讲的是小乘的出离心,也就是指中士道的出离心。要得到中士道次的出离心之前,必须先修学粗分的下士道的出离心──畏惧三恶道的苦而要出离。是以前前不修,后后不可得。
菩提道次第教授科判分四个门径来说明。第四个是“甲四、如何以正教授引导学徒次第”,这一点分两项,就是:“乙一、道的根本在依止善知识的轨理”以及“乙二、既亲近已,如何修心次第”。已经亲近了师长之后,如何修心的次第又分两方面说明:“丙一、以有暇身劝取心要”以及“丙二、如何摄取心要之理”。其二之“摄取心要之理”分为共下士、共中士和上士道,当下我所教授的是属于共下士道次的修心之理。戊一、共下士道次修心的道理,分成:“庚一、发生希求后世之心”以及“庚二、依止后世安乐方便”两点,我们已经讲到第二点。有关“依止后世安乐方便”又分成“辛一、趣入圣教最胜之门净修皈依”、“辛二、一切善乐所有根本在于发深忍信”两项解脱。
要怎么实修皈依法门呢?应该在资粮田完全显现之上,行持七支供养及献曼达盘之后,把这个资粮田收摄,化为一尊上师佛,迎请上师佛降临,安住在你顶门之上,再从顶门上师佛的心口放光,化现出三宝皈依境在你眼前,以此作为所缘境而行持皈依法门。修学皈依境有三个内涵。
首先,把三恶道中的每一个痛苦当作是你真实在受一样,就像你果报成熟,已经堕到三恶道了,每一道的痛苦,都让你产生很大的畏惧,这样实修自己堕入三恶道然后深信三宝能救你,而行持皈依。
再者,即使我们现在没有堕三途,但是堕三途的因却已积造不少,所以随时都可能堕入三途。因为我们已经造了因,畏惧这个因会感报的缘故,信三宝能救而皈依三宝。
第三,即使不想因和果,就想三宝的功德不可思议,只要我们一转念,相信三宝有不可思议的能力能救护我们,就以欢喜心去归投依靠三宝。
以这三个方式来行持皈依。在皈依的时候,不要只想着自己一个人在皈依,要观想身边周遭满布着如母有情,而你带领他们一起来行持皈依的法门。先是净除众生和你对三宝皈依的法行中,不如理的那一部分罪障之后,观想你与众生同样得到三宝身、口、意的加持,并且深信三宝永远都不弃舍你和众生,你与所有众生都已经真实趣入皈依三宝。
皈依功德分两种传承介绍:(113页科判)“一、摄分所出胜利,二、教授所出胜利”。以“二、教授所出胜利”来说明,皈依的功德总摄起来有八种,我就简要的介绍。第一、皈依之后就是佛教徒,列入佛子之数。换句话说,本来你只是世间的一个众生,皈依之后就成为一个佛教徒了。第二、皈依是一切律仪之基,律仪要在皈依之上来受持,换句话说,没有皈依不得受持任何戒律。第三、我们知道造业的对象只有两种:往上是三宝,往下是众生。要净除对众生所造的恶业,应该修慈悲心及菩提心;对三宝造了不善业,应该修真实皈依三宝。如能真实皈依三宝,我们以前所积造的那些业障会减弱、削薄乃至去除。第四、基于你对最胜福田三宝行持真实皈依,以及对众生行持慈悲心的关系,你的福报在皈依之后会广增。第五、临终时如果生起真实的皈依功德,就不会堕入三途。第六、一般而言,我们会有人及非人的障碍,如果行者心中生起真实皈依,障碍就不能得其便而趣入。
提到人及非人的障碍,以前有一个人穿了一件红色衣服,在夜间被野兽看到了,就要吃他,这时他真诚地生起皈依的心,以至于野兽不能危害他。另外,护法四大天王(东方、南方、北方及西方四大天王),他们之中的两位曾是海中的龙,另两位是大鹏金翅鸟。由于大鹏金翅鸟会吃龙,所以两条龙很害怕,就去求佛说:“请问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们免于这种危难?”佛告诉他们说:“你们要真实皈依三宝。”于是他们就真实的皈依了三宝,并且依教奉行。之后,大鹏金翅鸟就吃不了他们了。大鹏金翅鸟问龙说:“为什么我们以前很容易就可以伤害你们,而且你们也很害怕,但是现在我们吃不了你们,而且你们也都不害怕?”龙回答说:“因为我们向佛求法,皈依三宝的缘故。”两只大鹏金翅鸟就说:“那我们也要皈依三宝。”然后他们也皈依了三宝。两条龙和两只大鹏金翅鸟在皈依三宝之后都发愿说:“由于我们皈依了三宝,所以生生世世都要护持佛的教法。”因而变成现在的四大天王。
另一个故事,有一位在高山上苦修的闭关者,他很穷,有一天来了个小偷要偷他的东西,并威胁他说:“如果你不把东西拿出来的话,我就把你杀了。”苦修者说:“可以,你把手伸过来,我把法衣给你。”小偷伸出手去拿的时候,苦修者忽然把他抓起来绑。苦修者说:“你要偷东西是不是?你这样偷盗很可恶。”就打他,边打还一边说着:“皈依三宝,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就这样以三皈依来打小偷,打得很重。小偷被痛打之后,就求说:“本来是要偷东西的,东西没偷到,却被你打成这样,放我回去吧!”苦修者就放他回去了。那是快黄昏的时候,他经过一座桥,那座桥平常有很多罗刹、精灵、非人等住在那边等着吃人。那个小偷在过桥的时候口中念着:“今天什么都没偷到,还差点被打个半死,还好那个苦修者只说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打了我三次,没有讲皈依四、皈依五。万一还有皈依四、皈依五,我就被打死了。”这个小偷只是这样无心念一下“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那些非人就不能害他了。
还有一个故事,是一位跛脚的女孩子经过一座桥,桥下有很多鬼聚在那边,桥上也有很多鬼在守候,准备危害过桥的人。那女孩子持着度母咒走过去,而没有被危害到。那鬼问看守的鬼说:“你难道没有看到一位跛脚的女孩子走过去吗?”看守的鬼说:“没有呀!我只看到度母过去。”
由衷至诚祈求三宝,非人不能危害。如果至心祈求皈依三宝的话,可以心想事成,速捷成佛。
忆念着皈依三宝的功德,应该早上一起来,就要三次至诚的皈依三宝;晚上临睡之际,也要三次至诚的皈依三宝,在忆念三宝的功德之上,随念三宝的功德与恩泽。最好的饮食在受用时,先供养三宝。即使在嬉时(就是开玩笑),也不能说我要舍弃皈依三宝,这种话不能讲。(115页第8行)“如是忆念诸胜利故,于日日中,昼三夜三,勤修皈依。”应该在忆念皈依三宝的功德之上,至心修学皈依三宝学处,昼三夜三地去勤修三宝皈依。不论什么时候都应该恒常忆念三宝,特别是碰到困厄的时候,更应该皈依三宝,不舍三宝的皈依。
接下来,(117页科判)“第二引发一切善乐根本深忍信”,分三:“思总业果”、“思别业果”、“思已正行进止之理”。“思总业果”又分为“正明思总之理”、“分别思惟”两项。
关于总业果道理的正思惟,分四项:“业决定一切”、“业增长广大”、“业不作不受”、“业作已不失”。所谓业决定一切是说,当你造了恶业因,不可能感善果;当你造善业因,不可能感恶果,这是决定的。种子是热的话,会感得热的果实;种子是甜的话,会感得甜的果实;乃至很微细痛苦的感报,也都是由“业决定一切”所感报的。苦乐果报不是无因而生的,讲无因而生是错误的。也不会是由不相顺的因,比如说:“业报是来自于大自在天或遍入天的安排等。”也就是说,这些苦乐、得失,都是由教主,或是依怙处赐与的,这是外道的说法,只有佛教有“业决定一切”的这种说法。遭受到各式各样的苦乐果报,是来自于各自所造的各式各样的善恶业因。(117页倒数第2行)“诸苦安乐种种差别,亦从二业(善恶业)种种差别,无少紊乱(没有什么紊乱),各别而起。若于业果,或决定相,或无欺罔,获定解者,是为一切内佛弟子所有正见,赞为一切白法根本。”也就是说,你积多少善因,就感到多少善果,积多少恶因,就感到多少恶果,这是决定的。关于业决定的个别定解,在《戒经》、《贤愚因缘经》、《俱舍》中讲得很多。当你说一个人:“好像狗喔!”你可能就造了下世投生为狗的业。有个典故,曾有人恶口批评一位修学佛法的人:“像蛇一样!”骂人的人,当生就化为蛇身。
第二个是业增长广大。世间的树种子种下去,会感报很大的树木,荫蔽十方。可是业果的增长广大之理更甚于此,比如说,你杀一只小虫,若没有马上以四力忏悔去净除,到了明天会变成杀二只、四只、八只……的恶业,一年之后还不忏悔的话,杀这只虫的罪可能已超过杀人的罪了。不要轻忽小小的火星,当风吹起来的时候,它能燃遍所有一切,这是比喻勿以恶小而为之。相反的,当你积累很小的善业,虽然当下的业果很小,但它也一样会增长广大。
在佛世的时候,有两个人同时去供佛,其中一人以微细的金沙供佛,以后他出生的时候手中自然出金子。另一位供养佛骑乘,以后他一出生就有大象供他骑乘使用。另外,有关转轮圣王的缘起,在第二尊佛,也就是在迦叶佛之前,金仙大师的时候,佛托钵,有人供养豆子,但因为个子太矮了,另一个人以背当垫,让他踏上去供佛,以后他们两位一直相互交替做转轮圣王。也曾有小孩子开玩笑地说:“啊!我供养你金子!”事实上他是以沙子供养佛,但之后得到金子的果报,善业也会如此的增长广大。
我们献曼达也是如此,曼达中有很多善聚撮(善法聚集)供养在里头,如四大洲八小洲之类,你这样观想整个世间界而行供养,就可以感报梵天王的功德。梵天王是三世间的主宰,他的福报与威力是很大的,四大天王把世间所有的钱财聚在一起,还不及梵天王脚下踩的多。除非你是以染杂的世间八风、或者嗔恚心、或者不回向,否则献曼达会有这样的功德。另外,会摧灭善业的是你的邪见,如果你认为:“我怎么可能因这一点的善业,而感得这么大的福报?”这样一想的话善业就没了,邪见是最能摧坏善业的因。
“业增长广大者。谓虽从其微少善业,亦能感发极大乐果,虽从微少诸不善业,亦能感发极大苦果。”(118页第2行)举两个例子说明,以前有一只猪因为被追赶而绕塔三圈,它是无意的,却感报而投生天上。以前佛世,有位长者老年想出家,众圣者看不出他有什么善根,只有佛知道,原来他在八万劫之前,曾是一只小虫,待在牛粪上,被水带着绕塔三圈,由于这个因缘,他可以投生人道而出家。看文(第3行)“故如内身因果增长”就是内在善恶业因果增长之理,外面的诸因果是没有办法相比论的。即使是很微细的恶业,也会慢慢增长广大,垢染遍满全身,所以不应该轻忽。善业虽然很小,也不应该放弃,它会增长广大,所以对善恶业增长之理要产生这样的定解。
善业与恶业,有一点很重要,就是要看最后的动机是善还是恶,如果是善的,就是善业。否则开始的时候是善心,以后也可能会变为恶业,要看究竟;相反的,如果你开始的时候染有世间八风,可是到了最后还是善心的话,那就算善业。总之,是以最后的动机来定夺它是善业还是恶业。业果的守护很不容易,而且很微细,特别是关乎三宝物、僧伽物、还有宝塔。在这些地方就算造了很少的恶业,果报无边;造很少的善业,福报也无边。以恶业来说,分为性罪及堕罪(遮罪)。堕罪是你在师长面前受律仪时,你承诺要持守,之后却又违犯了。出家如果轻视或轻蔑所受的学处,死后会堕寒冰地狱和热地狱。
“所未造业不会遇者”(120页第2行)是指不作不受。比如说,一个人看起来他没有什么恶业,也没有做过什么坏事情,但是却无缘无故被杀了。以业果来说,他以前曾经造了那个业,才会碰上,没那个业就不会碰到。从前释迦族杀了很多众生,当他们被灭族时,释迦子投到水中,佛以钵将他盖住,还是不能幸免。但是有很多尚未证得阿罗汉果位、只有初果的人,甚至还有很多凡夫,由于他们根本没有造作那个业,所以就逃过了。现实生活中常有很多病痛,这里不舒服,那里也不舒服,就去怪说可能饮食没调理好,其实那不是主因,主要是以前你踢打其他众生所招感的。目犍连尊者神通第一,却是被外道乱拳打死,那是他从前造的业所感报的。有人问他:“你有神通为什么不把它化解掉?”他说:“我哪里有通,根本没有神。我都不能化了,哪有可能变!”没有可以化的因,哪有可变的果?
龙树菩萨也有个故事,他活了很久都不死,外道或敌人用刀也砍不死。但在他过去生中,有一只虫安住在草上,他把草拔起来,虫因而死亡,以这种因缘积累下来,最后他是被一株草割断头而死。以小乘有部的说法,佛陀也同样曾被荆棘刺到,还吃坏了东西、泻肚子等,受这些苦并非是示现的。佛陀在这一世开始生起出离心,趣入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最后成就佛位,小乘主张佛的身体是苦谛。这种说法大乘是不认许的,不过从业果来说,也可以这样讲。
有一位阿罗汉在托钵的时候证果,由于未获得供品,最后饿死,但是因为他断了烦恼障,虽然身体上有饥渴之苦,心里却没有痛苦。还有一位阿罗汉在屋子里被烧死了,他证果的时候还活着,因为以前没有感报完的恶业要赶快受,所以他用这种方式受报,但由于他已经断了烦恼障,所以在受业报时心中没有什么感受,只是身体上有一点觉受。最后边际身的菩萨(不一定是第十地,比如说六地、七地、八地、九地也一样),如果他的恶业不经过四力忏悔去忏除,还是会受报的,业果是很麻烦的事情。以前有一位独觉圣者,过去生曾毫无理由地把一个人关进监狱十天,以后他到释迦牟尼佛座下出家,证悟独觉道后,仍被关了十天。
有五十个强盗偷了一只牛,并把这只牛杀了一起吃。以后他们投生为一个母亲的五十个孩子,被杀的那只牛变为一个国王的大臣。大臣挑拨离间的向国王说,这五十个孩子不好,国王听信了,就把这五十个孩子的头全部砍了。还有十八头鱼的故事,以前佛在世的时候,有一个外道和出家众辩经,辩不过,他的母亲教他说:“他就骂他们,骂他们是什么什么头,骂十八种名字的头。”他就这样骂了出家众,等他死的时候,就投生为十八头的鱼。这故事是发生在释迦牟尼佛传法时,佛陀为了教化众生业果以及苦谛的关系,听说有这样一条十八头的鱼,就到海边去看。佛以加持力问它说:“你为什么感招了十八个头呢?”它就讲了这个因缘给大家听,佛又问说:“你这个果报结束之后,又要去哪里?”“到地狱去。”说完就哭了。
以前有位法师看到一个小孩子爬树爬得很灵巧,就说,小孩爬树爬得不错,很像猴子。结果这位法师五百世当猴子。随便为别人安上什么名字,如果对方有好处的话还好,没有好处的话,自己反而蒙受很大的恶报,这就没意思了。杀众生,虽然造业,还有个肉可吃呢!随便乱安人家名字,不但没好处,什么也没吃到还有罪报,实在没有意义。业果的关系实在是微细难知,一些微细的地方,实在无法理解,所以不要随便乱来,要照业果的定律来做。
就如同业果,律仪也同样是微细难知的,就像是《出家戒学处》所讲授的戒条,还有《菩萨戒》等等。曾有人说:“师长,提起讲授这个《比丘戒》的话,我是不用说了,恐怕连你也都说不清楚。你讲菩萨戒的功德,讲得很好很殊胜,我们都很受益。可是要讲比丘戒,可能连你也都不容易讲清楚,实在太微细了。”
业是作已不失,已造之不失坏。这个“不失”是说,除非你经过四力忏悔,把恶业净除,特别是以对治力净除,否则历经百千万劫仍会留在那边等着感报,而且不会报在山河、大地、石头上,会报在自己的五蕴身上。
第二,分别思惟业果,分“显示十业道而为上首”及“决择业果”两种。业道就是造作,善业是在身口意三门之上来造作,恶业也是由身口意三门来造作。(120页第10行)“总能转趣妙行恶行三门决定,三门一切善不善行,虽十业道,不能尽摄。虽(然)十业道不能尽(为收)摄,然诸粗显,善不善法罪恶根本诸极大者,世尊摄其扼要而说十黑业道,若断此等,则诸极大义利扼要亦摄为十,见此故说十白业道(十善业)。”(121页第1行)“由善了知十黑业道及诸果已(诸种果报),于其等起(动机)亦当防护,使其(身口意)三门全无彼杂。习近十种善业道者,即是成办一切三乘(声闻、缘觉、大乘)及其士夫二种义利(现前与究竟二义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不能或缺的功德)。”断十恶行十善,不但出家人当然是如此,居士也要行持的。“故佛由其众多门中数数称赞。”
接着,(122页)“决择业果分三,一、显示黑业果,二、白业果,三、业余差别”。显示黑业果分三项来说明:“正显示黑业道”、“轻重差别”,以及“此等之果”。十恶业的完成要就“事”、“意乐”、“加行”、“究竟”四方面来说。以杀生做比喻来说,“事”是指对象,一定是指我之外的其他众生,是以我之外的众生为对境;当然自杀也是杀生,但因事相没有圆满,是加行罪,不成根本罪。意乐分三项,就是想、烦恼、动机。“想”要没有错误,你想要杀的对象不要错误,这是“想”。有想要杀他的欲求心,有杀心,有想要杀的心,这是动机。“烦恼”是指基于贪心而杀、嗔心而杀,还有痴心而杀。然后才由心而产生加行,你可能使用武器、兵器、毒药等等,这些都是加行。“究竟”就是被杀的对象要比你早死,否则不算究竟。
另以贪心来说,可能是基于贪着它的皮、想吃它的肉,所以杀它。杀的时候,“想”要没有错误,而且你不一定要自己做,可以教别人做。唆使别人做也算是杀生,杀完之后,亲手杀生的人有一份罪,教唆杀生的人也有一份罪。又如将领带兵作战,歼灭对方几千人,他们各个同时都有很大的罪。之前我也说了一个故事,提到有五十个人一同杀了一只牛来吃,以后感报时,五十个人一起被杀。动机可能是贪嗔痴(贪图它可以做药材或是为了吃肉将它杀掉,有了杀它的心);然后“烦恼”是基于贪、嗔、痴三毒中的随一;同时“想”也没有错,在这之上用各种方式加行,最后对象命根比你早断掉,这样就是“究竟”了。
有一种说法,认为杀众生取血去祭祀神祗有很大的功德,可以感报下一世投生到好的地方以及解脱,这种血祭是以愚痴心而杀生。又比如说,当敌方国家人民遭殃的时候、遭到杀害或是有危险的时候,虽然我们没有参与,但却很随喜,那也同样有很大的罪。当有恶人被杀死的时候,如果我们说:“好!他死得好!死得其所。”这也是很危险的。动机很重要,你的动机是什么?只是杀了对方,杀生罪是不一定成立的。如果动机不是烦恼心,是以悲心去杀。就像本尊现忿怒相,或寂静尊以各种忿怒相显现来调伏那些魔怪、人及非人的危害,他的动机是大悲心,他以嗔恚忿怒的相将之调伏,他的因等起(因动机)是大悲心,而当下因缘的动机──时等起(时动机)是嗔恚,这样是可以的。
佛陀在本生当菩萨的时候,当时他是大商主,为了能够救护贫穷的人,为了能够解脱这些众生的疾病、困厄,带了五百个商人去宝洲采宝,而这里头有一个坏人想要杀这五百个人。菩萨知道了,他想:“与其让他造这个恶业堕地狱受苦,不如我来受好了,让我把他杀了,由我来堕地狱好了。”因为不忍这个坏人造杀那么多众生的恶业而堕地狱,菩萨宁可自己来承受。结果,因为这个动机,菩萨不但没有造恶业,反而很快的积了很大的福报。
杀生罪从本质、业行来说,都是最重的,为什么呢?因为所有众生最重视、最珍贵的是命根,所以第一个就讲杀生。
“不与取”就是偷盗。以偷盗来说,不一定要亲自偷,如果亲自偷就变成小偷,没有亲自偷盗的恶业也算是不与取,我们犯此恶业的危险性很大。比如说,你的权力很大,你安立对方莫须有的罪名,让他犯官司,然后间接取得他的财富,这样也算是偷盗。以僧众来说,三宝的公共东西取来受用的话,这样也算是偷盗。又如借人家的钱财和东西,忘记了或故意不还,这也是偷盗。或是别人的东西(有主物),这东西的价值有个定位了,你将它取为己有,即成偷盗。长净(就是大乘的布萨(诵戒)仪轨)里讲到菩萨戒,如果偷盗有主物,像树木、树叶,就算是偷盗了。而小乘的《戒经》里讲到,所偷的东西必须具有一定的价格、价值。犯偷盗罪有可能是基于嫉妒而偷,也有可能因贪心、嗔恚、痴心而偷。有想要偷的心(即成了动机意乐),在人家没允许时去偷(而成加行)。什么是究竟的时候?当你偷到之后,“我得到了,我偷到了!”的“想”生起来的时候,就是究竟了。
接着是邪淫,在出家众叫堕罪,是根本堕。事的方面有四种情况,比如说在佛塔的地方(非处)、或是怀孕期(非时)、对象是别人的妻子(所不应行)及如口秽道(非支)等,都算是邪淫。邪淫也如前面所言一样,你必须有对象、意乐、加行及究竟。什么是究竟?就是当你生起乐的觉受时,就称为究竟。
妄语有很多种类,它可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三种。最大的妄语是什么呢?就是没有证得初禅的功德,没得止,却说自己证得初禅的功德,说自己有神通、说自己是佛,这都是大妄语。妄语的呈现不一定要开口讲话,用身体的姿态或是用手指头作一个错误的示现,就叫妄语。但是有一种例外,就是当众生生命有危险的时候,为了要救他,说了不诚实的话,那不算是妄语,没有犯妄语的业。妄语一定要对方了解到自己被骗,才算究竟。
“离间”又称“两舌”,就是用言语离间和谐的两方,使他们距离更远。但是即使你用两舌离间和谐的两方,如果对方听不懂,就不算犯;如果他们听懂了,而且真的是如你所愿的分开了,那才究竟。所以最坏的是什么?就是令和谐的双方不和谐,不和谐的让他们更不和谐,这是两舌最坏的地方。
什么叫恶语呢?就是讲难听的话让对方心里不痛快、很难受,好象被刺刺着一样。基于贪心、嗔心所说出来的话,称之为粗恶语,比如说,对方不是小偷却说他是小偷,没有杀人故意说他是杀人犯,用语言刺人的心,就算是粗恶语。犯粗恶语,大部分是基于嗔心。
绮语包括聊天讲故事,聊历史、作战、军队,谈天说地等等,这样的口业都算是绮语,简言之,没有意义的话都是绮语。我们念经书、课诵的时候,动机没有好好地安立,然后心里想别的事、有口无心地念,那也是绮语。
接着是贪心,这是意的业。贪心是对别人(不是对自己)的财物,生起贪求的那种心情,就称为贪心加行。什么是贪心的究竟呢?这个东西我非得到不可,我一定要得到!“我决定要得到!”的那种决定产生时,就是犯了贪心的究竟了。
再过来是嗔心或损心。是指对于你所不悦意(不喜欢)的对方,生起一种嫉妒或者伤损、嗔恚的心,换言之,就是生起一种损害对方的心情。当你有“我一定要去损害他”的心生起时,就是嗔心的究竟了。
邪见分两种,增益邪见与减损邪见。减损邪见就是把有说成没有,比如有三宝说成没有三宝,有业果说没业果,有前世后世却说没有前世后世,有四谛说成没四谛等,这些都属于减损的邪见,由于有减损邪见、否定有因缘业果的关系,犯粗分的业果,会堕到地狱去投生。减损邪见是把有的说成没有的;而把没有的说成有的,就称为增益邪见。最坏是业就是邪见的业。以上很简要的解释一下十恶业。
在了解整个十恶业,并且不断地观它的过患之后,当你快犯十恶业时,即以“正知”和“正念”去守护,生起“我要遮止十恶业”的心,称之为行持断十恶业的律仪。好好守护身口意三门,想去偷盗时,对自己说不能偷盗,这种心情称为守护。要能够好好地守护十恶业,应该先有正知和正念。我们会让戒律衰微的理由是因为没有正知正念和谨慎,也就是没有戒慎的心和正念。
十恶业的果报有所谓的异熟果、等流(注一)果,以及增上果。异熟果最重的是地狱,次为饿鬼,最轻的是畜生。就算已经脱离异熟果,之后又有两种等流果,即为领受等流和造作等流,其中最坏的是造作等流。例如,当你杀生去感地狱的异熟果之后,再投生为人,你仍有造作等流,那种很想杀的心很强,所以还会继续想杀生。就像有些人生下来就很喜欢偷,并不需要别人教他,这就是他以前异熟果感报之后,那种偷心还在,所以很小就会想偷盗,因而一生沦落受牢狱囚之苦。总之,由贪、嗔、痴透过身、口、意三门造十恶业,即使受完异熟果报之后,因为已经相顺(串习成习性)了,在等流果的时候,会越报越多、越感越多,如果不能生起对治力,恶业会一直扩散。对烦恼手下留情,它就会一直加害于你,每一个业都可以让你好几世、好几劫堕落三恶道,不是只有一世,所以身口意的防护是很重要的。
提到别解脱律仪,虽然心的守护也需要,但主要在于身口的防护、守护,而密乘的教诫、或是菩萨戒,主要是在心的守护。守护心戒尤其不容易,如果我们没有好好地训练正知正念,根本就很难守护心。总之,祈求我能够恒常生起戒慎正知念力,并能够贯彻清净持守律仪。从断十恶业开始到最高律仪的持守上,正知念力和戒慎都是需要的。
补充说明一下,十恶业包括身三、口四、意三。身有三支,就是杀生、偷盗、邪淫,口有妄语、两舌、恶语及绮语,意有贪、嗔及邪见。其中三种意业是业道不是业,身口七支是业也是业道。
【解惑篇】
问:请格西拉再为我们说明一下“业”及“业道”之不同。
答:业就只有“思业”与“思已业”两种,业道的话则不限于此,未必是思业与思已业,比如粗恶语是语“业”;文词很鄙劣是“业道”,不是业。“业”是说在造粗恶语文词的当下,同时具有造粗恶语的思心所(要造粗恶语的思心所、要造业);粗恶语的语是业道,我们说语业是粗恶语,它是业也是业道。所谓“业”是在心识上所安立的习气,就像盖章一样,在你的心识上盖个章。所谓“业(造作)道(趣入)”就像输入电脑的动作一样的,只是从事动作所以称为业道。
意业(贪欲心、嗔恚心、邪见等)是业道,不是业的理由是,业只有两个,就是“思业”与“思已业”。思已业是动作,由心识(思心所)做动机,所鼓动而导出来的身、口的业叫思已业;贪欲心、嗔恚心、邪见是没有这个思已业,所以不是业。那它是不是思业呢?也不是思业。为什么?因为它是业道,所以不是思已业,所以它不是业。它也不是思业的理由何在?因为思业必须是思心所,而贪、嗔、邪见同俱心王和心所,所以它不算是思业或是思心所,意业同俱心王和心所,所犯出来的贪欲心、嗔恚心、邪见是业道,不是业。(“业”分:思业(必须是“思心所”);和思已业(身口之业)。而贪、嗔、邪见同俱心王和心所,所以非“思业”。
问:强盗没有真实皈依三宝,晚上过桥时只是有口无心念三次,怎么会得到救护?
答:他还是有忆念三宝的名言,所以不被非人所害。他不是只有这样念过去,心里还想说:“不但偷没偷到,而且还被打,还好只有三宝佛法僧而已,打三下而已,还好没有四宝、五宝,不然就被打惨了。”在念三宝的名言之上,他有害怕的心情,所以他有皈依,然后得到救护。
问:上星期格西拉提到,只是不造恶业不会得到功德,必须承诺不造恶业才会得到功德,不造恶业不就是断除十恶?断除十恶不就是十善?为什么造十善不会得到功德?承诺不造恶业,是不是一定要受戒才叫做承诺?
答:花和桌子不会造十恶业啊!它这样有什么功德?你要先承诺。
问:如果造十善业并做回向,可是嗔心很强烈,这样会不会被摧灭?
答:回向有好几种,比方说回向今生长寿、回向来世得人天、回向了脱生死、回向无上菩提,如果是回向无上菩提的话,不会被摧灭,回向成佛之因不会被摧灭。如果是嗔心造善业,又没回向,就可能会被摧灭。没有道理说回向我今生长寿,这不算是回向;仅仅回向长寿虽然没什么不对,但是是为了要成办众生义利、要成佛,所以必须要长寿,这样就又不同了。如果你的回向是回向无上菩提,而且有空性见作摄持的话,嗔恚也摧灭不了的。反之,如果只有菩提心或是一般的善业,那嗔恚心会摧灭善根,或善果会延长时间感报。感报是会感报,只是延长时间感报。嗔恚不能摧灭由空性所摄持的善业的回向。
问:受八关斋戒里面有问遮难,里面有一条是否有与六亲眷属行淫,如果在这一条里面只是受害者,算不算犯?
答:这取决于你行淫的时候有没有乐受,邪淫的成不成立是看你有没有乐受而说的,如果有就是事实,它还是安立有一个乐受的量。
问:在家人与人相处,一定会谈天说地,那不是犯了绮语,该怎么办?
答:这要看个人的修行,如果你修行不够的话,就多课诵经书,避免去绮语。如果你修行得比较高了,像密乘,绮语是可以转化的,那时所说的话不算是绮语,是运用观想法,把绮语转化、摧灭。不是闭嘴,而是原来用嘴巴来绮语,现在同样是用这张嘴巴来转掉绮语的本质,就不再是绮语的业。比如说念经就是这样,同样的嘴念经书,那就不叫绮语了。
问:修密法,绮语如何转化?
答:修本尊法,把自己当本尊想,所有的话都是咒语,都是本尊现的咒语,我的身体就是本尊,心里想佛法,所以那不是绮语。不论外相怎么显现,听到的声音却都是咒语,不论看到任何外相也都是我的本尊身,听到的所有法也都是我内心对法的忆念,密乘有这种修法,只是很难修罢了。
问:是否断十恶业的功德比较大?
答:方法我都讲过了,功德何者比较大也讲过了。“断”和“不做”不一样,断十恶业表示你承诺了,叫断;只是不做十恶业,不叫承诺,功德就大小不一,没有守护的心。
问:我们有守护的心,可是没有皈依三宝,但有承诺也就有律仪的味道?
答:以前不是有个猎人,叫他白天打猎晚上不要打猎,他做承诺所以有不同的果报。他晚上不打猎,他承诺了所以得到戒了,得到断的功德,承诺说“我不做”才叫断。到底世间的人不做十恶业是什么理由?为什么不做十恶业了?世间的人不做十恶业是很好的业,会得到乐果。世间人造十善业有功德,仅只不做十恶业,不一定有功德,就像桌子一般。
问:那这样就不要那么辛苦的去当佛教徒了,不做十恶业还是可以得到人天果报,何必信佛?因为我们断十恶行十善,他们也断十恶行十善,以后的果报是一样的啊!如果我们只学下士道次的话,为什么要当佛教徒?如果只为了人天果报的话,不一定要当佛教徒,我们可以行十善就好,一样可以感到人天果报。一个凡夫只有行十善,和有皈依行十善,人天果报有没有不一样?
答:人天果报有胜劣之分,有皈依的佛教徒比较靠近佛位,虽然他皈依后转世人天,也会再进一步成佛,一般凡夫(未皈依者)就不会。外道误认为解脱是什么?以为我这样造善业之后就可以得到解脱,事实上他没有出三界,他造善业,得到无色天的果位,这都是善业所感报的果报,可是他误以为是解脱,结果没有解脱,善业报完之后掉到三恶道。为什么掉到三恶道?因为他认清了无色天果位不是解脱,所以他对解脱起了烦恼(生起根本没有解脱的邪见,认为佛在说谎),就又掉入三恶道。
格西拉反问:睡觉的时候有没有造十恶业?当你临睡(眠心所)的时候是否以守护断十恶业的心去睡?
众答:临睡之际,善心睡,当然整个睡觉就是善业。
答:不是这样子,睡觉时是不善不恶的心,不可能以善心恶心睡觉,睡觉是不是要无记心睡觉?
众答:以善心祈求睡觉(就《广论》角度而言)。
答:睡觉一定是用无记心睡觉,不可能以善心恶心睡觉,所以睡觉的心所一定是无记心,那个时候没有造恶业、也没有造善业,怎么造善恶业?
众答:临睡之际以善心睡,那整个睡觉都是善业了。
答:睡觉的心所是无记性的,所以没有善、没有恶。临睡之际,用善心睡的话,就整个都是善业;恶心睡的话,整个睡觉都是恶业;用无记心睡觉的话,变成无记业、非善非恶业。
睡眠的业是不定业、可转业,后悔也是如此,后悔和睡眠都是不定业。
法音法师补充:如果对造善后悔的话,就是恶业了;如果对造恶后悔的话,就是善业了。
问:邪淫里面有讲到一个非处所,法师所集会的地方、或者塔庙或者讲经说法之地,很多道场是设置在集合式住宅里面,也有很多人居处在里面,这样怎么办?
答:不会,因为是不同家庭,上面是道场,下面是家庭。很高的楼层不是只有一个处所,那是不同处所的组合。同一个处所是指一个所有权的地方。如果照你这样讲法就很困难了,因为没有一个地方没有佛的。
问:业会增长广大,杀死一只虫,不忏悔会变成像杀一个人一样。可是我们无意中杀了,自己并不知道,怎么办?
答:主要按意乐。造恶业时,你完全知道是在造恶业,在整个意乐、加行都知道,这样才算,造善业也是如此。你无意的或是根本没有杀心,那个不是圆满的业。如果你有杀心,就算你杀自己那也算是杀,割腕也算,只是没有究竟圆满。
问:自杀是不是杀生?是不是究竟圆满?因为刚刚讲“事”必须是自己之外的其他众生才叫对象,自己杀自己时,杀的对象如何界定?
答:那种说法是戒律(十善戒)的说法,《戒经》(毗奈耶)说,一定要是自己之外的其他众生才叫对象。
问:自杀的动机(意乐)还有加行,有没有究竟?因为能杀与所杀同时死啊!不是说被杀者要比杀者早死吗?
答:杀生者与被杀者同时死,应算犯了杀生业。
问:是否究竟圆满呢?
答:事上的对象是不圆满,但究竟上是圆满了。因为命根断了,所以它不是圆满犯行。因此是否犯了杀业之根本堕仍有待考虑,但杀业却是成立的,因为粗罪是犯了。
问:自杀是嗔心所为吗?
答:大悲心吧!(笑)总之,细分罪没有,粗分罪已犯。
问:如果一个人以善心去做,但是最后可能因为做得不好而反成恶业,那么他实际是做了善业或恶业?
答:动机若是善的话,应是安立为善业,最主要是以动机为主。不过,既然动机是善的,为什么会反成恶的呢?
众答:有呀!有时动机虽善,加行及究竟却是不好的。
答:动机是种子,故以动机为凭据。稻子的种子生不出麦苗来,若是稻子的种子腐烂了,那就另当别论。所以如果你动机是善的,但你又心存嗔恚的话,善心会被摧灭。你说一个动机是善的恶业给我听听看。
众答:例如我是一个老师,为了学生好(动机),学生打了我,我也打他(加行是错的)。
答:如果学生打你,你以嗔心反打他时,善的动机种子事实上已被嗔心所毁,善的种子已经没有了,自然是恶业。反之,对学生若以好言劝导不听,而施以处罚责打之后,终令他改过向善,你的加行与动机皆成善业。但若是毫无作用时,你的善业种子等同腐烂了,可能又成恶业。善业应有善的异熟果产生,若没有效用,如同异熟果不生,应不感善业。
问:如此说来,倘若以十元布施对方,给他做特定目的使用(如买车票等),但对方收了之后并未照实使用,岂非没有布施之效果了?
答:别人如何花用是他的事,当他有了“我得到了十元”、“我被布施到了”的感受时,你的布施就得到功德。别人给你一栋房子,你住不住是你的事,但别人布施的功德不减。布施的成就在于别人有了“得到”之想,受不受用不是重点。事实上,我仍想不出来有什么动机是善的,而加行及究竟是恶的例子。
问:一般生意场上很容易发生的是,生意人以私心、求利润的角度做生意。例如出版商印书发行,出发点是为了能赚钱,但是由于他的出版,很多人因此有书可看,而得到利益,这样动机非善,但结果却是好的,这样是属善业或恶业呢?
答:染上世间八风者皆是恶业。一个人为求名声而铺桥造路,为八风所染是恶业,等桥铺好、路造好了,看到许多人因此得到方便,心中生:“能使众生方便,多么好啊!”这一念,就又转成善业了,变来变去是不一定的。
问:倘若我的朋友不知道她的男朋友用情不专、行为不检点,我站在朋友的立场,告诉对方一些不好的事实,致使我的朋友和她男友分手,在此情况下,我的动机是为了朋友的幸福着想,怕她受伤害,但加行上是离间了两人而使他们分手,这是恶业或善业?
答:假如你不是基于嫉妒别人谈恋爱之心而说的话,不算恶业。所谓两舌是指把非事实说成事实,使双方不和谐,假使你所说的是事实,不算是两舌。
【注释】
注一:“等流”用在我们补特伽罗(有情)的时候,几乎等于“习气”。但是等流范围比较大,等流包括有情(人类等)及非有情,情器世间都有。藏文的等流是“同类因(相同因)”的意思,外在器世间也有它同类因相等的,如稻子,它的种子就是它的等流,这样才会产生稻穗。至于等流果,造作等流,那是特别指有情感受业报时,把等流加上有情(补特伽罗)这样合起来讲,可以讲是习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