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菩提道次第广论

  • 作者: 宗喀巴大师
  • 文章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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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甲一 初归敬颂及略述本论之重要
甲二 次开为四门
乙一 为显其法根源净故开示造者殊胜分三
丙一 圆满种中受生事理
丙二 其身获得功德事理分二
丁一 知见广博获教功德事理
丁二 如理修行获证功德事理
丙三 得已于教所作事业分二
丁一 于印度所作事理
丁二 藏中所作事理
乙二 令于教授起敬理故开示其法殊胜分四
丙一 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
丙二 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殊胜
丙三 易于获得胜者密意殊胜
丙四 极大罪行自趣消灭殊胜
乙三 如何讲闻二种殊胜相应正法分三
丙一 听闻轨理分三
丁一 思惟闻法所有胜利
丁二 于法法师发起承事
丁三 正听轨理分二
戊一 断器三过
戊二 依六种想
丙二 讲说轨理分四
丁一 思惟说法所有胜利
丁二 发起承事大师为法
丁三 以何意乐加行而说
丁四 于何等境应说不说所有差别
丙三 于完结时共作轨理
乙四 如何正以教授引导学徒之次第分二
丙一 道之根本亲近知识轨理分二
丁一 令发定解故稍开宣说分六
戊一 所依善知识之相
戊二 能依学者之相
戊三 彼应如何依师之理分二
已一 意乐亲近轨理分三
庚一 总示亲近意乐
庚二 特申修信以为根本
庚三 随念深恩应起敬重
已二 加行亲近轨理
戊四 依止胜利
戊五 未依过患
戊六 摄彼等义
丁二 总略宣说修持轨理分二
戊一 正明修法分二
已一 正修时应如何分三
庚一 加行
庚二 正行分二
辛一 总共修法
辛二 此处修法
庚三 完结
已二 未修中间应如何
戊二 破除此中邪妄分别
丙二 既亲近已如何修心次第分二
丁一 于有暇身劝取心要分三
戊一 正明暇满分二
已一 闲暇
已二 圆满
戊二 明其义大
戊三 思惟难得
丁二 如何摄取心要之理分二
戊一 于道总建立发决定解分二
已一 三士道中总摄一切至言之理
已二 显示由三士门如次引导之因相分二
庚一 显示何为由三士道引导之义
庚二 如是次第引导之因相分二
辛一 正明因相
辛二 所为义
戊二 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分三
已一 于共下士道次修心分三
庚一 正修下士意乐分二
辛一 发生希求后世之心分二
壬一 思惟此世不能久住忆念必死分四
癸一 未修念死所有过患
癸二 修习胜利
癸三 当发何等念死之心
癸四 修念死理分三
子一 思决定死
子二 思惟死无定期
子三 思惟死时除法而外余皆无益
壬二 思惟后世当生何趣二趣苦乐分三
癸一 思惟地狱所有众苦分四
子一 大有情地狱
子二 近边地狱
子三 寒冷地狱
子四 独一地狱
癸一 旁生所有众苦
癸二 饿鬼所有众苦
辛二 依止后世安乐方便分二
壬一 趣入圣教最胜之门净修归依分四
癸一 由依何事为归依因
癸二 由依彼故所归之境分二
子一 正明其境
子二 应归依此之因相
癸三 由何道理而正归依分四
子一 知功德分三
丑一 佛功德
丑二 法功德
丑三 僧功德
子二 知差别
子三 自誓受
子四 不言有余而正归依
癸四 既归依已所学次第分二
子一 摄分中出
子二 教授中出分二
丑一 别学分二
寅一 遮止应学
寅二 修行应学
丑二 共学
壬二 一切善乐所有根本发深忍信分三
癸一 思总业果分二
子一 正明思总之理
子二 分别思惟分二
丑一 显十业道而为上首
丑二 抉择业果分三
寅一 显示黑业分三
卯一 正显示黑业道
卯二 轻重差别分二
辰一 十业道轻重
辰二 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卯三 此等之果
寅二 白业果分二
卯一 白业
卯二 果
寅三 业余差别
癸二 思别业果分三
子一 异熟功德
子二 异熟果报
子三 异熟因缘
癸三 思已正行进止之理分二
子一 总示
子二 特以四力净修道理
庚二 发此意乐之量
庚三 除遣此中邪执
已二 于共中士道次修心分四
庚一 正修意乐分二
辛一 明求解脱之心
辛二 发此之方便分二
壬一 由于苦集门中思惟分二
癸一 思惟苦谛生死过患分二
子一 显示四谛先谈苦谛之意趣
子二 正修苦谛分二
丑一 思惟生死总苦分三
寅一 思惟八苦
寅二 思惟六苦
寅三 思惟三苦
丑二 思惟别苦分四
寅一 三恶趣苦
寅二 人苦
寅三 非天苦
寅四 天苦分二
卯一 欲天三苦
卯二 上二界粗重苦
癸二 思惟集谛流转次第分三
子一 烦恼发生之理分四
丑一 正明烦恼
丑二 如何生起之次第
丑三 烦恼之因
丑四 烦恼过患
子二 彼集业之理分二
丑一 正明所集之业分二
寅一 思业
寅二 思巳业
丑二 如何集业之理
子三 死没及结生之理分五
丑一 死缘
丑二 死心
丑三 从何摄暖
丑四 死后成办中有之理
丑五 次于生有受生道理
壬二 由于十二缘起思惟分四
癸一 支分差别
癸二 支分略摄
癸三 几世圆满
癸四 此等摄义
庚二 彼生起之量
庚三 除遣于此邪执分别
庚四 抉择能趣解脱道性分二
辛一 以何等身灭除分二
辛二 修何等道而为灭除
已三 于上士道次修心分三
庚一 显示入大乘门惟是发心
庚二 如何发生此心道理分四
辛一 由依何因如何生起
辛二 修菩提心次第分二
壬一 修七种因果教授分二
癸一 于其渐次令发定解分二
子一 开示大乘道之根本即是大悲
子二 诸余因果是此因果道理
癸二 如次正修分三
子一 修习希求利他之心分二
丑一 引发生起此心所依分二
寅一 于诸有情令心平等
寅二 修此一切成悦意相
丑二 正发此心分三
寅一 修慈
寅二 修悲
寅三 修增上意乐
子二 修习希求菩提之心
子三 明所修果即为发心
壬二 依寂天佛子著述而修分三
癸一 思惟自他能换胜利及不换过患
癸二 若能修习彼心定能发生
癸三 修习自他相换法之次第分二
子一 除其障碍
子二 正明修法
辛三 发起之量
辛四 仪轨受法分三
壬一 未得令得分三
癸一 所受之境
癸二 能受之依
癸三 如何受之轨则分三
子一 加行仪轨分三
丑一 受胜归依分三
寅一 庄严处所安布塔像陈设供物
寅二 劝请归依
寅三 说归依学处
丑二 积集资粮
丑三 净修意乐
子二 正修仪轨
子三 完结仪轨
壬二 己得守护不坏分二
癸一 修学现法不退发心之因分四
子一 为于发心增欢喜故应当修学忆念胜利
子二 正令增长所发心故应当修学六次发心分二
丑一 不舍所发心愿
丑二 学令增长
子三 为利有情而发其心应学其心不舍有情
子四 修学积集福智资粮
癸二 修学余生不离发心之因分二
子一 断除能失四种黑法
子二 受行不失四种白法
壬三 设坏还出之方便
庚三 既发心已学行道理分三
辛一 发心已后须学学处之因相
辛二 显示学习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辛三 正释学习学处之次第分二
壬一 于总大乘学习道理分三
癸一 净修欲学菩萨学处
癸二 修已受取佛子律仪
癸三 受已如何学习道理分三
子一 何所学处
子二 其中能摄诸学道理分二
丑一 正义数量决定
丑二 兼说次第决定
子三 于此如何学习次第分二
丑一 初于总行学习道理分二
寅一 学习六度熟自佛法分六
卯一 学习布施分四
辰一 布施度性
辰二 转趣发起布施方便
辰三 布施差别分三
巳一 总一切依当如何行
巳二 观待别依所有差别
巳三 布施自性所有差别分别三
午一 法施
午二 无畏施
午三 财施分二
未一 实舍财施分三
申一 舍财道理分四
酉一 惠施何田
酉二 何心惠施
酉三 如何行施
酉四 施何等物分二
戌一 略示应舍不应舍物
戌二 广释分二
亥一 广释内物可舍不舍
亥二 广释外物可舍不舍分二
天一 不舍外物道理
天二 惠施外物道理
申二 若不能舍当如何行
申三 习近对治布施障碍
未二 惟意乐施
辰四 此等略义
卯二 学习持戒分五
辰一 尸罗自性
辰二 趣入修习尸罗方便
辰三 尸罗差别分三
巳一 律仪戒
巳二 摄善法戒
巳三 饶益有情戒
辰四 修尸罗时应如何行
辰五 此等摄义
卯三 学习忍辱分五
辰一 忍之自性
辰二 趣入修忍之方便
辰三 忍之差别分三
巳一 耐怨害忍分二
午一 破除不忍怨所作害分二
未一 破除不忍障乐苦分二
申一 显示理不应嗔分三
酉一 观察境
酉二 有境
酉三 所依嗔非应理
申二 显示理应悲愍
未二 破除不忍障利等三利毁等三分二
申一 破除不忍障誉等三分三
酉一 思惟誉等无功德之理
酉二 思惟有过失之理
酉三 故于此破应当欢喜
申二 破除不忍作毁等三
午二 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败
巳二 安受苦忍分三
午一 必须安受苦之理
午二 引发此之方便分二
未一 有苦生时破除专一执为不喜
未二 显示其苦理应忍受分三
申一 思惟苦之功德
申二 思惟能忍众苦难行之功德分二
酉一 思解脱等诸大胜利
酉二 思能遮止无量大苦所有胜利
申三 从微渐修无难之理
午三 处门广释
巳三 思择法忍
辰四 修忍时如何行
辰五 此等摄义
卯四 学习精进分五
辰一 精进自性
辰二 趣入修习精进方便
辰三 精进差别分二
巳一 正明差别分三
午一 擐甲精进
午二 摄善法精进
午三 饶益有情精进
巳二 发生精进之方便分四
午一 舍离障碍精进违缘分二
未一 明所治品
未二 修断彼之方便
午二 修积顺缘护助资粮分四
未一 发胜解力
未二 发坚固力
未三 以欢喜力
未四 暂止息力
午三 依上二缘发勤精进
午四 由此身心堪能之理
辰四 正修行时应如何修
辰五 此等摄义
卯五 学习静虑分五
辰一 静虑自性
辰二 修彼方便
辰三 静虑差别
辰四 正修彼时应如何行
辰五 此等摄义
卯六 般若道理分五
辰一 慧之自性
辰二 生慧方便
辰三 慧之差别分三
巳一 通达胜义慧
巳二 通达世俗慧
巳三 通达饶益有情慧
辰四 正修慧时应如何行
辰五 此等摄义
寅二 学习四摄熟他有情分五
卯一 四摄自性
卯二 立四之理由
卯三 四摄之作业
卯四 摄受眷属须依四摄
卯五 略为解说
丑二 特于后二波罗蜜多学习道理分六
寅一 修习止观之胜利
寅二 显示此二摄一切定
寅三 止观自性
寅四 理须双修
寅五 次第决定
寅六 各别学法分三
卯一 学奢摩他法分三
辰一 修止资粮
辰二 依止资粮修奢摩他分二
巳一 加行
巳二 正行分二
午一 身何威仪而修
午二 正释修习之次第分二
未一 引生无过三摩地法分三
申一 系心所缘先如何修
申二 住所缘时应如何修分二
酉一 明心住之所缘分二
戌一 总建立所缘分三
亥一 正明所缘
亥二 显示何等补特伽罗应缘何境
亥三 显示所缘异门
戌二 明此处之所缘
酉二 心于所缘如何安住分三
戌一 立无过规
戌二 破有过规
戌三 示修时量
申三 住所缘后应如何修分二
酉一 有沉掉时应如何修分二
戌一 修习对治不知沉掉分二
亥一 抉择沉掉之相
亥二 于正修时生觉沉掉正知方便
戌二 修习知巳为断彼故对治...
亥一 正明其思灭沉掉法
亥二 明能生沉掉之因
酉二 离沉掉时应如何修
未二 依彼引生住心次第分三
申一 正明引生住心次第
申二 由六力成办
申三 具四种作意
辰三 修已成就奢摩他量分三
巳一 显示奢摩他成与未成之界限分二
午一 显示正义
午二 有作意相及断疑
巳二 显示依奢摩他趣总道轨
巳三 显示别趣世间道轨分二
午一 显往粗静相道须得正奢摩他
午二 依奢摩他离欲之理
卯二 学毗钵舍那法分四
辰一 依止毗钵舍那资粮分三
巳一 明了义不了义经
巳二 如何解释龙猛意趣
巳三 抉择空性正见之次第分二
午一 悟入真实义之次第
午二 正抉择真实义分三
未一 正明正理所破分三
申一 必须善明所破之因相
申二 遮遣余派未明所破而妄破除分二
酉一 明所破义遮破太过分二
戌一 说其所欲
戌二 显其非理分二
亥一 显彼破坏中观不共胜法分三
天一 明中观胜法
天二 彼如何破坏
天三 诸中观师如何答彼
亥二 显所设难皆非能破分四
天一 观察堪不堪忍正理思择...
天二 观察由量成不成立而为...
天三 观察是否四句所生而为...
天四 观察有事无事等四句...
酉二 明所破义遮破太狭
申三 自派明显所破之理分三
酉一 正明所破义
酉二 于余所破加不加此之理
酉三 释于所破应不应加胜义简别
未二 破所破时应能立以谁而破分二
申一 明应成自续之义分二
酉一 破除他宗分二
戌一 出计
戌二 破执
酉二 安立自宗分二
戌一 正破自续分二
亥一 显示所依有法不极成之宗过分二
天一 出计
天二 破执分二
地一 义不应理
地二 喻不相同
亥二 由此过故显示因亦不成
戌二 自不同破之理
申二 自生正见当随谁行
未三 依其能破于相续中生见之法分三
申一 抉择补特伽罗无我分三
酉一 正抉择我无自性分二
戌一 立喻(车喻)分四
亥一 显车无性而为假有
亥二 于彼断诤
亥三 由名差别皆得成立
亥四 依此速得正见胜利
戌二 含义分二
亥一 合无自性义分四
天一 破我与蕴性一品
天二 破我与蕴性异品
天三 由此亦能破诸余品
天四 依彼能见初特伽罗犹如幻化
亥二 合由名差别成就义
酉二 显由此成我所无性
酉三 此诸正理于余例明
申二 抉择法无我
申三 修习此见断障之理
辰二 毗钵舍那所有差别
辰三 修习毗钵舍那之法分二
巳一 破他宗
巳二 立自宗分三
午一 双修止观之理
午二 于彼断诤
午三 略摄修要
辰四 由修习故毗钵舍那成就之量
卯三 学双运法
壬二 特于金刚乘学习道理

太 虚

比因西藏学者法尊译出黄衣士宗喀巴祖师所造《菩提道次第广论》,教授世苑汉藏院学僧,将梓行而问世。余为参订其译文,阅至“如是以诸共道净相续已,决定应须趣入密咒,以能速满二资粮故。设逾共道非所堪能,或由种性功能虚劣,不乐趣密咒者,则惟应将此之次第加以推广。”其为特尚密宗之理论,甚为显然。例之贤首以别教一乘特尚《华严》,天台以纯圆独妙特尚《法华》,固将无别。然中国尚禅宗者,斥除一切经律论义。虽若《宗镜录》遍录经论,亦但扬厥宗,鄙余法为中、下。尚净土者,亦劝人不参禅学教,专守一句弥陀。贤、台虽可以小始终顿、百藏通别圆位摄所余佛言,然既为劣机而设,非胜根所必须,纵曰圆人无不可用为圆法,亦惟俟不获已时始一援之,而学者又谁肯劣根自居,于是亦皆被弃。此风至日本而加厉,横判显密教,竖判十住心之东密,则除秘密尽排为浅显。高唱经题之日莲,则于《法华》亦舍迹门而仅崇本门。今日本虽经明治维新复兴,然亦只有各宗而无整全之佛教。中国至清季,除参话头、念弥陀外,时一讲习者,亦禅之《楞严》,净之《弥陀疏钞》,及天台《法华》与《四教仪》,或贤首《五教仪》,附《相宗八要》而已。经律论古疏早多散失,保之大藏者亦徒资供奉,或翻阅以种善根耳。空疏媕陋之既极,惟仗沿习风俗以支持。学校兴而一呼迷信,几溃颓无以复存。迄今欲扶掖以经论律仪,亦尚无以树立其基础,而借观西藏四五百年来之黄衣士风教,独能卓然安住,内充外弘,遐被康青蒙满而不匮。为之胜缘者虽非一,而此论力阐上士道必经中、下士道,俾趣密之士,亦须取一切经律论所诠戒定慧遍为教授,实为最主要原因。《论》云:“如《道炬释》,未修止观,学习律仪学处以前,是为戒学。奢摩他者,是为定学。毗钵舍那,是为慧学。复次奢摩他前,是方便分福德资粮,依世俗谛广大道次。发起三种殊胜慧者,是般若分智慧资粮,依胜义谛甚深道次。若于此次第决定数量决定之智慧方便中仅取一分者,当决定知不成菩提。”
福德资粮则人天俱摄,智慧资粮则声缘相协。律及经论,皆所依止,仅取一分,不成菩提。虽未尝不别有最胜之归趣,而确定皆摄入次第之过程。于是不没自宗,不离余法,而巧能安立一切言教,皆趣修证。故从天竺相性各判三时,以致华、日诸宗之判摄时教,皆逊此论独具之优点。余昔于佛学概论,明因缘所生法为五乘共法,三法印为三乘共法,一切法实相至无障碍法界为大乘不共法。后于《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又增说共不共通法为总要,粗引端绪,语焉不彰。今虽未能独崇密宗,欣睹三士道总建立之典要,乃特提出以申论之。

一九三五年一月三十日于世苑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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