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中观精要之三

  • 作者: 根登曲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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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精要之三
中观应成派与中观自续派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中观自续派认为,我们在自己心中需要维护一个主张,即承认一个在绝对意义上的“存在”,或“实无”。这样,他们不由自主地成为“二谛双融”的维护者;但是,中观应成派认为,愈是意识到诸法虚而不实,你就愈会觉得常规现象虚渺如幻。因此,诸如“菩萨十地的原理”,“具足五种特法的报应身”等等,在逻辑分析之下,完全不能成立的现象,永远不会被中观自续派承认的。
如果我们诚心地相信常规的逻辑思维,我们就无法理解任何一个超然于世的现象。所以,月称菩萨言:“超世间的法,不应该跟世间法一样,能够被一般的思想认识到”。如果在道修过程中,仍然需要相信流行于世的常规思维的话,那么,道修便没有任何意义的了。因此,佛陀说:“无眼、无耳……乃之无圣道”。他指出真实的圣道,在六种意识之外,方能求证得到。从无始生命以来,在六种感觉意识的牵引之下,我们在轮回中漂泊流浪。如果我们到现在还执迷不悟,仍然以六种感觉为前引导航的话,信服空性何有所益呢?
有些人认为,“色”等现象世界,不会受到人们思维的影响;但是,作为产生现象世界的根本原因,即执一切为实有的无明之心,则会受到人们思维的影响。归根结底,如此的辨别区分,只不过是把无明所执着的外境世界,当成一种合理的现象罢了。当然,那些已经证悟了空性的人,能够恰如其分地分辨出该否认的物质形态,与不该否认的物质形态。但是,认为物质形态存在着,与认为存在真实有,是两个相互交织在一齐的思想。所以,要求一般的凡夫俗子;否认这个思想,或保留那个思想的话,就像有人只保留大象的鼻子,而把大象的大腿,从大象的整体中分离出来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按照有些人的观点,认为“绝对意义上的有无分析,实际上也是一种常规的分析,而非绝对分析”的话,那么,“四项判断”分析有没有一个自性的“生”,也应该是一种常规分析,而非绝对分析的了。所以,在“四项判断”之外,如果能够找到一个纯粹之“生”的话,其功劳也当属常规分析的了。所以,认为常规分析没有找到的,不能算作“无”;而绝对分析没能找到的,就应该算作“无”。实际上,这是一种把常规分析,当作绝对分析原则依据的思想。
如果把“四项判断”,视为一种常规分析的方法,那么,它就不可能破除“生”了;如果它破除不了“生”,它也就不是什么所谓的“四项判断”了。人们总是把事物的真相,要么解释成即非有也非无的“四边离戏”,要么把它概括在“无自性”一词之中。当然,事物真相的任何文字描述,在一个觉悟者的眼里,都是一样的。但是,初出茅庐的新手们,则会把事物真相的“无实有”性,误解成像没有瓶子一样是“空无”的了。这样,意识到“瓶子非存在”的思想,就会在心里,马上引生出一个需要被破除的“瓶子”来。因此,在禅定过程中,仍然脱离不了世俗之感受的话,如何能够体悟出“二谛双运”的法味?
如果说,我们需要找到一个,与平常人心目中,完全不同的“实有”的话,我们也应该在自己心中,找到一个“无明”以外的新“无明”;愤怒以外的新愤怒;以及贪着以外的新贪着。如果说,认为“瓶子”存在着的心,不是一种执瓶子为实有的实执心,而是一种正确之心的话,那么,认为有一个“无自性”的“瓶子”存在着的思想,也是相当合理的了。正如我们分辨,“瓶子之存在”,与“瓶子之实有”一样。我们也应该对“空性之存在”与“空性之实有”之间进行分别。一个还没有证悟空性的人,会对空性一无所知。所以,他也道不出“空性”是否是“实有”的了。但是,一个证悟了空性的人,每当思及空性时,在他心中出现的,将永远是一个“非遮”形式的“空性”。所以,他没有办法分辨出空性是否是“实有”,其中也没有什么分辨者的了。有些人说:“因为没有一丝的自性空,故之,也没有一丝的自性不空”,这真是一种贻笑大方。比起说“皇上非国君,皇后身不净”,更会遭到世人的嘲笑与讥讽的。针对这种情况,寂天大师说:“否则,意识到女人不净的(瑜珈师)思想,将会受到世人淫欲思想的浸染”。
因此,如果说我们必须得承认一个纯粹未受世俗影响之思想的话,那么,我们就得承认一个从未受到过“实执心”影响的思想,因为,我们的所有思想,皆源之于实执心。仅仅以一般的感官意识,承认“物质的形态”,“声音”之类,将会于事无济的。“理性思维不会影响常规真理,常规思维也不会影响绝对真理”。如果我们认为,这是因为“常规与绝对两者之认识对象截然不同”的话。那么,愚夫们错把阳焰当成河流,其颠倒的思维,当然也不会影响到智者们,了解阳焰其所以然的正确思维。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并非表述事物之本质,而是描述事物的表面现象。
月称菩萨认为,谈论绝对意义上的真理时,人们彻底破除了所有的常规原则;但是,提到常规意义上的真理时,人们就不大理会绝对真理的了。他说,这是因为人们的心,总是在一个强大思想的支配之下。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把超世间的主体与客体,统统归纳到常规思想之范围内的话,就没有必要苦苦求索中观之道了。在“非世俗有”与“非绝对无”之间,寻找一个中观之道,就像说“陶罐不是没破,但也不是没有陶罐”是一样的道理,非常能够迎合一般大众的趣味。
当圣者的智慧与常人的意识之间,没有一丝抵触,相安融洽时,也就达到了常规与绝对的“二谛双融”。否则,常规真理与绝对真理,永远不会走到一起的。如果说唯识派的学者们,只是没有找到一个“客观存在”,而不是找到了一个“非客观存在”的话。那么,比之聪明一筹的中观派的学者们,也是没有找到一个“实有”,而怎么能说他们找到了一个“非实有”的呢?当我们寻找一根丢失了的针头时,全无所获的心,使我们肯定针头不存在了,但是,当那根丢失了的针头,失而复现时,针头存在之心,又会代替那颗旧有的思想。如果说针头存在与不存在,是两个不同的心识对境,所以,两心之间不会相互抵触的话,那么,针头本身,一会儿在存在之范畴内,一会儿又在非存在之范畴之内,它永远在“有无”徘徊,超越不了这两个极限。所以,针头的是否存在,也不需要用“四边离戏”,“四项判断”等来否认决定的了。
认为存在为实有的心;与认为存在为非实有之间的差别,比起“有与无”来说,更是天渊之别。所以,其二者之间更不会有什么相互之影响的了。如果说,心识的相互影响,不在于其对境的异同,而完全由其强弱来决定的话。色鬼爱慕女人身体的思想,大大强烈于阿罗汉视女人之身不净的思想。但,色鬼之心,为何就影响不了阿罗汉的思想呢?所谓“思想的强弱”,完全按照平常人,也即常规的意识来界定的。因此,根据月称菩萨的观点,因爱欲所产生的美好事物;由愤怒所产生的丑事怪相,以及在非常强烈的实执心之下所产生的大地、岩石、山脉等等,在佛陀之下,畜生之上的一切众生,即无法从,“自方”,也无法从“他方”来接受的。灯光越明亮,当它熄灭之后,黑暗度也会越大。知识之原理告诉我们;水与火,热与寒,轻与重,就是两个相互不容的违体。如果在这种原理之外,还分析什么“常规”与“绝对”不相互违背之类的抽象概念的话,何时才能真正踏入解脱之道呢?
儿童时代的所思所想,到了黄昏暮年,就彻底改变了模样。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要亲身经历的。了解到自身有如此巨大的思想变化之后,仍坚持认为菩萨与凡人之间的思想是一致的话,那真是奇谈怪论。
总之,所谓“二谛”,并非指在凡人眼中是一个真理,在菩萨看来,又是另外一个真理。如果把菩萨的所有思想,渗杂在凡人坚持的真理当中的话,我们就不可能对“不可思议”的境界,产生一丝的信解。但是,我们也应该明白,当一个人的思想停留在“不可思议”之上,此人就一点也没有超越世间的了。
所有宗派,包括佛教与非佛教,都在极力地寻求一种与世不同的思想。但是,被认为宗派最高形式的中观应成派,其思想就怎么会接近世间一般的思潮呢?所谓“绝对,从绝对意义上是真实的;而相对,在相对意义上是真实的”,这句话的真实含义即是:“石坚硬,水潮湿”。但是,根据“坚硬”与“潮湿”彼此相融不违的观点,石头在水中,可以保持干燥;水在石头上面,也经常可以保持潮湿。此即“相互不违”之原则。但是,如果我们按照这种原则的话,充斥于我们思想中的“愚昧无知”,与人所具有的佛性智慧,平等无二,永远在一起的了。而中观应成派的基本逻辑,则认为眼睛所看到的事物之外形,与耳朵所听到的声音,是两个不同的现象;鼻子所嗅到的气,与舌头所尝到的味儿,也是两个不同的现象;最后,连我们心中的每一个想法,也是前后自相矛盾。在所有意识之外,似乎另外有一条通向解脱的道路。但是,只因为在眼耳,以及其他意识活动之间,没有相互的影响,就把概念知识奉为衡量真理之标准的话。我们就没有必要分辨虱子、耗子,猫、狗,以及人类之间的思想区别。因为,他们的感受与思想,从各自相对的意义来讲,都是一种常规的真理。但是,甲某眼中的真理,在乙某看来,将可能是荒谬不堪的,所以,所谓的“常规真理”,实际上,也是不存在的。如果,人的感受,不会影响到饿鬼;而饿鬼的感受,也不会影响到天神的话,佛的感受,也同样不会影响到人类之觉受的。因此,所有这些不净的感受,将会永远保持自己的原样。
有人说:“因为语言本身,缺乏一种自性,所以,我们不能用语言来否认事物之自性”。实际上,这是一种没有自我主张的观点。但是,所谓的“若否认无自性,那么,无自性本身又变成另一种自性”的逻辑法则,显然是中观应成派之“应成某过”的论式,而非自续派承认“自性三因”的论式。中观应成派的另一个论式即:“若有一点非空,定有一点空”,这句话的含义是:如果有一丁点儿应破的事物,便会有一个一丁点儿的所破空性,以及一丁点儿的能破逻辑。如果按照这样一种理论的话,一个应破之实有,需要一个能破实有之逻辑;一个应破之简单存在,其能破也是一个简单存在之逻辑;如果没有一个应破之对象,就不应该有一个能破之逻辑。此即中观学说的理论基础。
总之,只有破除“有无”两种极端,方能摆脱他方,或世俗方面的束缚。佛陀也曾预言过:“有一位名称龙的人,将破除有与无”。但是,有些人认为,黄金中不含沙土之“无”,与沙土中含有沙土之“有”,可以替代“有无”合而为一之“二谛圆融”。如果按照这种观点,我们就得必须承认;一个凡夫俗子之愚昧思想,与佛陀无与伦比的智慧,两者相融不相违的。这样,我们为何就不能承认,无明与理性思维之认识对境,也是相融不违的呢?
认识到光明,便能够了解到什么叫黑暗;知道了善的内容之后,便能理解到罪恶是多么的恐怖。如果光明与黑暗可以双运合一,善与恶也可以双运合一的话,那么,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何物不可以双运合一的呢?
常人间谈论诸如“真实”,“存在”,“本质”时,因为他们使用一个相同的语言,作为表达的形式,所以,他们彼此间是能够沟通的。他们也会由此认为,自己已经完全理解了,以上概念所代表的真实含义。但是,当佛陀向众生讲:“绝对无,相对有”时,不要说一般众生能够领悟其含义,就连那些熟悉中观应成派思想的人们,也不能全盘领悟佛陀之所示的。所以,平常人的思想,就是想把一切常规的原则,企图汇融到自己的理念之中。而这种理念,从来漠视狗猫等不会讲人话的动物;也漠视那些涉世不深的孩子与智力低下的愚夫们。但,这种思想,代表了一种极为大众化的思想,即一个介乎于中观应成派的智者,与常人愚夫之间流行的中庸思想。
一般而言,在禅定过程中,是不会有人破斥“空之无自性”的,即便有破斥者,也只能在禅定经验之后,方才可以进行破斥的。但是,根据绝对与相对两种真理相融合一的观点来说,在禅定中破斥,与禅定之后的破斥,理应是相同的。证悟了一切法的“无实有性”之后,再把所证之“无实有性”,又当成一种“实有”的话,证悟空性有何所益呢?我们在分辨“善念”与“恶念”之间的区别时,通常遵循“视美丽为美丽者”是善念;视美丽为丑陋者,即恶念”的原则。但是,奇怪的是,我们往往会把视“真理”为“实有”,当成“善念”;而把视“实有”为“虚幻”,却当成一种恶念。总之,认为两种真理相互不违的观点,实际上,就是把佛陀的智慧与众生的意识,视同一体罢了。
宗喀巴大师的终极理论,一方面轻视“自我主张”之概念术语,而在另一方面,又把“内心主张”与“独立思想”,当成同卵双生的一体。这种理论认为,所谓终极意义上的“自他”,并非指个体的“自”与“他”,而是指事物之存在方式。所以,宗喀巴大师对中观应成派与中观自续派,所下的定义也是这样的;承认事物有自己的存在方式者,为中观自续派;否认事物有自己的存在方式者,为中观应成派。
很显然,在这里,宗喀巴大师把“自方”与“他方”,看成像人世间的一般争论,即所有的原则,建立在争执两方所达成的共识之上。每当人们提起所谓的“超越世间的境界”时,我们就得必须明白,其所含指的,即是一个超越我们语言与思维的存在。因之,菩提之道,也只能在世俗的语言与思维之外寻求了。所以,在承认“菩萨的思想境界高于众生”这样一条原则之前,我们就无法承认什么“自方承许”与“他方承许”的了。
一般来说,与疯子聊天,必须得顺应疯子的思想,否则,就无法与之进行交流。但是,奇怪的是,人们往往又把与疯子之间的这种“交流”,当成所有知识赖以形成的基础。所以,月称菩萨也说:“对野蛮人,除了用野蛮人的语言,与之交流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的沟通方式;同样,对世俗的人,也只能用世俗的语言,方可进行沟通的了”。我们用野蛮人的语言,才能同野蛮人进行交流。尽管,佛陀的证悟已远远地超过了世俗的境界,但是,当佛陀与世人谈佛论法时,佛陀必须得接受世人的原则,否则,他如何向世人传教示法呢?
“不应该推断真理”一句中的“推断”二字,是当今在藏地因明辩论中非常盛行的“论式”之意。在辩论中,提出任何一个能够成立的“论式”时,你所承认的一切,将全部都是由衷而发的己见。所以,因明论式中的“因法事”三者;即论证的理由,所论的法,以及所铮之事,都应该是自己由衷而发的见地。“他方承许的理由”与“己所不许的应成责难”之间,没有任何一丝的区分。所以,我们可以利用“他方承许的原则”,轻而易举地攻破,所有在他方看来是合理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人们要说:“如果没有一个共同的物体对象,相互辩论的双方,在心中也不会产生一个自认为正确的论式”。月称菩萨在任何辩论中,都不能被对方驳倒,是因为他在自己心中,存来不维护一个自己的观点。他认为,立论者与敌论者,在“瓶子”之概念上,也不应该有一个共同的认识;同样,在“存在”与“存在之理由”之间,也不会有一个共同的基础。然而,他认为,对方的观点,只有通过“已所不许的应成责难”,方可破除。
如果对方承认“存在”时,你自己的观点应该立足于“非存在”之上;但是,当对方承认“非存在”时,“存在”应该是你自己观点的立足点。因为,“存在”与“非存在”是两种反向的极端,所以,月称菩萨说:“中观论者”不应该有一个自心承许的观点”。
中观自续派,主观地承认一切常规原则;而中观应成派,所承认的常规原则,则是出于照顾对方的情面。在中观应成派看来,世界上没有一个所谓“世人共同承认的法”,这就是说,人们对同一个物体对象,不会有一个共同的认识。人们的一切错误,皆根源于把纯粹的现象当成常规真理。这样,中观应成派的学者们所感觉到的外部世界,跟一般人们所感觉到的外部世界,没有任何区别。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说“人们对同一物体,没有相同看法”。然而,因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一切,对他们来说,是一个真实的感觉;人们所思想到的,对他们自己来说,同样,也是一种对真实的执着。所以,人们对同一物体,很难有一个相同的看法。任何一个理智所应该破除的“对象”,只有在理智----即此“对象”的破除者本身参与之下,才能够辨认得出来。其他的思想,将会永远找不到那个应予破除的对象”。当我们从认为“柱子绝无”的虚无主义迷茫中醒悟过来,或者从“中观禅修”中出定之后,我们仍然可以看见“柱子”,也可以双手触摸到“柱子”,甚至,我们还知道“柱子”有撑举屋梁之功能,如此等等,一切被“智慧障碍”所覆盖的知觉,统统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虽然不相信,但是必须得承认以上种种感觉,这即中观应成派所谓的“常规世界”。
作为轮回根源的“无明”,仍然还没有认识到,其否定对象的绝对特征,而只认识到简单的,或表面意义上的否定对象的话。我们也就不可能会在轮回中漂泊流浪的了。但是,如果我们要求“否定对象”,有一个“无明”认识不到的新特征的话,那就只能由妄想来创造一个“否定对象”了。
一般人们会这样认为:“色,存在;色,真实地存在着;色之实有,存在着;色,实际上存在着”,他们不去否认心所凭依的根据(实执),而另外寻找一个否认的对象。这表明,人们从内心深处依然对无明,以及由无明创造的二元现象深信不疑。
所谓“研究事物性质”的思想,无非就是一连串递进式的提问;“这是黄颜色吗?”,“这黄颜色是否是黄金?”,“这黄金很纯吗?”,“这黄金是那儿产的?”,“眼前的这个黄金,会不会是我眼睛的一种感觉?它真的是黄金吗?”“这黄金真实地存在吗?”除了如此这般地推论之外,没有其他法子认识事物之性质啦。也许,人们因为知识水平的差异,对所推论的问题,定会有一个高低深浅的不同认识。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细心观之,所有这些思想,也纯粹是世俗间的一般认知而已。
如果研究“瓶子原理”的思想,也找不到“瓶子”之存在的话。那么,还有什么其他思想,可以找到“瓶子”之存在呢?任何一位善于思考的人,都不会接纳一个“缺乏其所以然”的原理。说到底,所谓“研究原理”者,是指研究事物存在之其所以然。但是,如果在未知事物之其所以然之前,盲目地坚持说“此即是,此即是”的话,学习中观之见,有何所益?
“是”要有“是”的条件,“非”要有“非”之条件。但是,在肯定了“是非条件”没有之后,却把一切“是非”的原理,当成一种合理现象的话,则会大大消弱中观哲学的威力。诚如龙树菩萨言:“去”非走耶;没去,也非走耶;去与没去之外,有所称之步伐乎?”如果人们希望找到一个不属“四边”之列,且无其所以然的“步伐”的话,则完全辜负了龙树菩萨及其信徒们的厚望。
连那些智力低下的人,也明白“其所以然”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不知其然”。我们的意识,连佛陀的十万分之一都达不到;我们的视力,不及佛陀慧眼的十万分之一。所以,当一个如此微鄙的小人,与世尊佛陀,就圣法进行交流时,佛陀只能以顺应对方的“应成”方式,而不是以坚持己见的“自续”方式,与之进行交流的了。
纵观“二谛双运”的观点,无非就是认为佛陀与众生所见不异罢了。如果相信佛陀与众生的思想之间,没有任何差异的话,所谓的“轮回与涅槃”,则更是没有人相信的了。
根据“客体异显论”的观点,即便一个微小的客体,从不同人们的自我角度看来,都不会形成一个共同的概念。但是,为了迎合他方之意,自他两方,会在同一客体之上,形成一个共同的概念。但是,这样形成的概念,不足以成为一个正量标准。所以,没有一个人能够接受,仅因“因法事”三者,在同一客体上的成立,所形成的正量标准的了。
后其的学者们,把所谓“客体异显”中的“客体”单独地分离出来之后,再去寻找一个“无共同概念”的理由。他们认为,每一个客体有其论证的理由,所论的法,以及所诤之事。故此,在不同人们之间,会形成一个共同的概念。但是,那些相信常规真理就是绝对真理的人,会认为菩萨与凡夫之所见,相同不二。所以,也就没有必要去留心“因法事”三者是否同一。
否则,我们为什么仍然还在追求一个所谓的“真实”答案……一个与苦修中观哲学,确一无所获的蠢才们相一致的思想;一个与熟悉教条哲学的平庸学者们的所思、所见、所想,能够平行而论的答案呢?这些蠢才与平庸的学者们,只不过对同一事情,有一个相同的概念;相同的想法;与相同的用意而已。
我们进入佛道的修持,必须得从一个非同一般的知觉开始。因此,月称菩萨言:从开始起,我们就得破除所谓“共同客体”的思想。
认为“瓶子”非存在的“非遮”,与认为“非存在”本身也不存在之间,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儿。前者似乎无法避免落入“瓶子虽然不存在,但有方向”,这样一个结论之中。但是,认为“即无存在,也无非存在”的思想,本身就是一种常规的思想,无法摆脱“有无”两端的局限。所以,如果在其思想中一无所挂,即没有产生“有”,也没有产生“无”的话。那就一定是一种解脱开悟之心了。寂天大师说:“当一个人的心中没有“有无”之概念时,心中便绝无所缘,坦坦荡荡的了”。这里所说的“心”,大师本人曾经清楚地提示过:“即心常规耶”。月称菩萨也说:“被烦恼熏染的心性,称之为常规:所以,当人们把虚妄当成真实时,佛说,此即常规真理”。针对这一点,观世音菩萨的化身,第二世达赖喇嘛根登嘉措(50)在他的著作《了义不了义疏》的结尾讲到:所谓的“非遮”。并不是指兔子头上无角,而是指你们自己所认为的那个“离戏空性”。
因此,如果我们能够深刻体会这些大师们思想,就应该明白所谓的“常规”,即是心的另外一种名称,在心中所显的真理,也就是常规真理。如果我们坚持认为自心真实不欺的话,那么,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别人的思想,在他自己看来也同样是真实不欺的。但是,以“应成”责难对方的观点,只是一种向对方指点出对方矛盾的方式而已。所以,当佛陀宣讲“空性”时,也是采用这种方式的。中观应成派所谓的“他方观点”,其方式虽然莫非如此,但是,当你用“自方观点”,想去破除你对手的一切逻辑挑战时,在“智慧障碍”的作用下,你又不得不承认一个“自方的观点”了。
这种理论经不起推敲,很容易遭到逻辑学家们的嘲弄。因此,佛说:“世人与我争辩是非,但我从不与世人相争”。世人争论的依据是“因法事”,所以,世人与佛陀的对话永远不会在同一个认识点上。但是,作为一个世间平常的人,我们必须确定一种可以遵循的知识原则,或者说,一种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更加深入的原则,去配合佛陀的思想与感受等。但是,如果我们自以为是地,把这种原则当成一种不可逾越的真理的话,何需通过闻思修,苦苦追寻一个“真理”之外的道修呢?一般说来,所谓的“真实心”,没有一个衡量标准;在老鼠的眼里,一切东西都是它窃取的对象;而在猫的眼里,所有的老鼠又成了被捕捉的对象;但在人们的眼里,老鼠与猫,其二者之行为皆非合理。“眼识不能感知声音,并不说明眼识确知声音不存在”的说法,是把“绝对分析的心”比喻为眼识,而把“常规分析的心”比喻成耳识。眼识不能感知声音;耳识不能观见形态。但是,耳识所听到的声音,与眼识所观见到的形态,在各自的感觉领域里是存在着的。虽然,人们通过这种方式,企图找到一个对“二谛圆融”理论有益的因素。但是,由“绝对思想”分析“二谛圆融”,就像用眼识分析声音一样,从开始起,就已经误入歧途。眼识所未找到的“声音”,当然不能当作“非存在”的了。如果眼识找不到物质形态,耳识听不到声音的话,眼识与耳识就没找到自己感觉领域里东西,所以,其乃属于“找到没有”的范围。所谓的“绝对分析”,无非就是一种“概念知识”。宗喀巴大师也承认这一点。在“概念知识”一无所获的情况之下,有一个被称为“绝对分析思想”的“非存在”之“存在”的话,那真是出奇地离谱了。
虽然,不相信“四边离戏”的人们,会说“无承许,是一种承许”;“绝对的无,是一种有”。但是,胜解佛法心髓“空性”道理的人们,在任何利害冲突中,其心永远不会被世间一般的思想左右,他们将远离喜乐与恐惧之情。
在人们一般的观念中,看得见佛足,而看不到佛顶,是一个极大的矛盾;刚刚诞生的报应身,从出现之日起,便会永世常久,这种思想,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矛盾。总之,世俗的常规思想,总是在“有无”两极之间摇摆不定。所以,如果按照“大智者”们所信奉的“三段式”逻辑,即把意识分成几个层次的话,不要说证悟空性之究竟,就连常规意义上的菩萨之理,也会不得而知。实际上,所谓“空性”之见,就是一种常规的理念,思想,以及语言所无法企及的境界。
中观思想,超越了“有无”的界限;超越了一切世俗的常规思想。是故,任何一个植根于“有无”两极的思想,都不可能破除中观之见。《入中观论》中言:“有无二元的思想是错误的,所以,有无二元之观念,则永远不能攻破与反驳中观派的思想了”。
如果我们只信赖“此是彼非”的思想,我们就不能够了悟诸法之本性,也不能对佛身发光;以及对《阿难陀黑夜燃明灯》中记载的故事,产生信解;更不能理解央掘魔罗(51)杀了九百九十九人之后,成为释迦牟尼佛的上首弟子,放下手中血迹斑斑的屠刀,立地用金刚般坚硬的智慧,破除“二十句萨迦耶见”,现证菩提圣道的故事。这些传说故事,超越了一般人的思维原则,所以,常人很难接受。总之,“有无”二元的思想,实际上是一种“凡人”可以影响到菩萨”的思想,任何追求解脱之道的人们,都应该抛弃这种思想。意识到六道中的六种生命,对同一杯水,会有六个完全不同的看法之后。还依然期望佛陀与众生,会对“瓶子”有一个相同认识的话,那就太奇怪了。
所谓“无共同认识对象”的究竟意义,是指任何一个人,在没有证悟空性之前,他心里想到的“色”,只能是一个“非实有”的“色”;除了“非实有”的“色”之外,他不会想到其他什么的了。所以,当有人向他证实道:“色,无实有,因缘之法故”时。他也虽然能够明白,作为有法的“色”,不实际存在。但是,如果在心里没有一个“色”之概念的话,别人就不能向他提出任何论式,而他则可以用应成方式,责难对方承认的观点了。
因此,当一位博学多闻的圣哲,与一位世间的愚夫聊天时,愚夫说“是”时,圣者不会从他自己的观点去答复,而是以“应成某过”的论式,引导愚夫说“如果你所言的这一句,是正确的话,那么,你所说的其他话,就全不正确了”,以此,让对方领悟出自己观点漏洞。所以,当两个人之间,缺乏一个共同的观点时,其逻辑辩论,就成为一种文字游戏了。所有被认同的常规原理,也仅仅是一种文字的表达而已。疯子所遵循的原理,是由疯子本人定制的。虽然在疯子的眼里,其所坚持的原理,无懈可击。但是,疯子眼中的黄金,在我们看来,也许会是一块石头,我们所认为的“是”,在菩萨的眼中,可能就是“非”了。所以,在思想状况完全不一样的情况之下,人们之间就永远不会产生一个“共同的知识”。如果我们一如既往地,继续随顺常规感觉的话,即便获证了菩萨之“见道”,你也无法摆脱平常人的俗气。外部势力,或智慧障碍愈小,我们的意识,便愈能从外境的束缚中挣脱出来。我们对外来的恐惧感,也会越来越小。最后,自心融汇于平等一味的智慧之中,获证双运身的果位。
经过千劫万世,我们积累了无数的功德资量。但是,时至今日,如果我们仍然摆脱不了平常人的心识感觉的话。那么,修持佛果还有什么意义?还不如趁早追求一些金银财宝,来得实惠一点。
净治烦恼障的终极目的,就是要消除智慧障碍。但是,在同样是蒙蔽事物真相的两种障碍之中,如果把作为客体的烦恼障碍,彻底断除掉,而把作为主体的智慧障碍,弃置不理的话。这与达苍巴所唱的“只要物质的躯体存在,就不可能断除智慧障碍”之论调,不谋而合了。
总之,认为“中观派的信徒,不应该有自己观点”之说法,与“作为一名中观派信徒,心中不应该持有任何观点”的说法,是一样的道理。一般说来,由宗派思想影响的执一切事物为实有的实执心,与把凭空虚造出来的“我执”当真的实执心,是两个不同的思想。如果我们对其二者进行一次仔细的考查的话,便会得出一个结论:此两种思想均不出平常之思维。所以,我自己有时候也想,所谓“受宗派思想影响的实执心”,或许就是引领我们进入解脱之道的第一阶梯。
宗喀巴大师著作中的“我慢”,指贪着于某一客体的“我有”思想。
“此即彼;此若是,彼应是;故,此即彼也”,这是三段式逻辑的推理方法。因为这种逻辑,在乡下以狩猎为生的一般人中间,也是颇为流行。所以,把这种逻辑捧为“常规分析之正量标准”的话,岂不是有点太可笑了吗?
如果我们把常人的“正量标准”,当作衡量一切是非之依据的话。那么,我们就必须得把平常人思想中最原始的,诸如“执一切事物为实有”,“视女人之身清净”等思想,也要当作“正量标准”的了。反过来,如果我们忽略一切自然的感觉,而把一个在自然感觉之上,形而上的抽象逻辑,当成一种“正量标准”的话,那末,所谓的“正量标准”,只是一种徒有其名的概念术语罢了。古代的译师们,把梵文“SAMDRIDI”一词,翻译成“常规”。但是,其真实含义则是指“迷惑”,即对事物真相的迷惑,或对外境对象生起的错乱心识。故之,所谓“常规真理”者,即“错乱真理”是也。
如果以“七相道理”的分析,仍然不能确定“车子无自性”的话。那么,通过菩萨五圣道的修持,又如何能够消除烦恼与智慧的障碍呢?因此,人们又会这样认为;绝对意义上的贪着,是应所摒弃的;但贪着本身,则不应该被摒弃。绝对意义上的愚痴,是应所摒弃,但愚痴本身,则不应该被摒弃。在这里,似乎要求我们对自己的思想,也需要做很多不同的精细区分似的。
如果我们概括一下,所谓“结合已知思想与未知思想两方之原则”,这句话的含义,便能得出一个结论:说此话者纯粹是胡言乱语,该人甚至对所谓“常规真理”的概念,也是模糊不清的。所以,有诗言:“无明盖真相,故此称常规;虚幻显真实,佛言世俗谛”。所以,除了“无明覆盖了事物真相”呀!“虚幻的真理”,“佛说一切虚幻的真理,都是常规真理”等,这些金玉良言之外,我们还能找到什么比之更具权威的言教呢?
人人敬之奉之的所谓“正量标准”与“合理思维”,实际上,无非就是一个夹在两种未知思想间的细微心识罢了。如果说“绝对意义上的非存在”不能算作是非存在;而常规意义上的存在,可以算作是存在”的话。那么,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这样讲:“以菩萨的智慧,所证见到的存在,不能算作是存在;而凡夫俗子的错乱之心,所看到的存在,方可算作真正的存在”。
这样,当一个智者没有把魔变出来的马牛当真时,因为他未见虚幻之马牛,所以,智者所看到的非存在,也就不能算作是非存在了;而愚夫则把幻变的马牛,当成真的马牛。所以,他眼中所看到的存在,就可算作是真实之存在的了。
人们虽然把自心所能够认识到的现象,称为“常规真理”,或“尽所有”。但是,所谓的“尽所有”,即指平常人极其微弱的意识所认识到的那一部份现象。所以,如果我们粗略地分析一下,意识所能够认识到的“那一部份现象”,无非也就是从须弥山的顶端,到十八地狱的低层;以及从东山至西山上面的这段空间距离而已。实际上,所谓的“一切智”,就是佛陀早已透悟了的全部真相,被众生以小孔窥见到的那一个部份知识。
然而,所谓的“尽所有”,像是一块藏在自家灶石之下的黄金。虽然天天能够看得到,但始终不知其为何物。直到一日,有人过来说,此为一块黄金时,方才恍然醒悟。轮回中的一切法,也像这块黄金一样,其远离戏论之本性,永远就在轮回自身之中,只是我们身在庐山,未识其真面目而已。这就是“尽所有”的实际含义。
如果,对这些概念进行一番深思的话,我们应该对宁玛派所提出的“本来解脱”,“尽善尽美”等原理,产生一丝的敬信才是。
所谓的“相对逻辑”,是中观自续派所说的“推断逻辑”;而“实用逻辑”,则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逻辑,即中观应成派所经常应用的那些逻辑;“实证逻辑”,是一种论证原由与论证之法,相互统一的逻辑;“实相逻辑”,一种非抽象的直接体验。
我们经常提到的“所有”,指那些能够在我们心中显现的部份;而所谓之“一切虚无”,则指未能够在我们心中显现的部份。故此,心中空无一物,绝非是对存在的一种诽谤。因为,在心中没有主体与客体的概念,才是千劫万世,积善积德之后,方能证悟到的最高境界。有了如此之高的证悟,又何须担心会落入虚无主义的圈子呢?
一般而言,通过心与心境的逐步改善,最后才能抵达佛的境界。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只要我们能够觉受到,大地、山脉、岩石等常规世界的存在,我们就无法回避“美女”与“酒肉”的天然诱惑,无法超越其自身的原理。从生命轮回的开始阶段,人们就对自身的局限,有相当的了解。所以,何须于此添加逻辑来证实一番呢?
人类对母老虎的美丽视如惘见,所以,人类不会对美丽的母虎产生一丝的爱欲。而人间少女的美丽,也不会被老虎所赏识。故之,老虎也不会对美如天仙的人间少女移心动情的。其究竟之缘由,仅仅是因为我们缺乏老虎所具有的三段思考方式,同样,老虎也缺乏我们人类三段式的逻辑思维。很显然,在人类与兽类之间,没有一个共同的“三段逻辑思维”。所以,从上至色界最极胜处的天神阿修,到下至十八层地狱的饿鬼畜生,他们之间更不会有一个共同的“三段逻辑思维”的。
我们的“知觉”,总是与我们形影相随。但是,在不同情况之下,我们所觉受到的,则是相异千里;有时候感觉到地狱的烈火;有时候则觉受到天神的甘露;有时候是人间流水的清凉;有时候则是饿鬼吸吮的脓血。每一次生命的重新投胎,总会有一个相应的“知觉”尾随其后。这种“知觉”无需依靠任何外力,便能从自己的生命形态中,识别出“清水”与“脓血”等。从无始以来,“无明”总是与我们的心相伴为依,没有片刻间的分离和一丝的改变。所以,我们也大可不必费尽心思地,去定识一个应予破除的,一个崭新的,所谓“实有”之无明对象。
如果说认为“瓶子非存在”与“柱子非存在”的观点,是典型的虚无主义思想,因为它与世上流行的主流思潮背道而驰的话。那么,“六道轮回里的众生,没有一个共同的实有观”之说,岂不成了更加谎诞的断见异说呢?
在世俗诸多的心识活动当中,我们最熟悉的思想,莫过于执一切为实有的“实执心”了。所以,圣天菩萨也讲:“在最平常的状态中,我们的心,也是被烦恼笼罩着的”。确定了“主体”的存在之后,再没有人,会继续寻找“客体”的了。所以,在无始以来,就已经与我们相当熟悉的心识之外,何需再去寻找一个新的“我执心”呢?
那些认为宇宙有一个“自性”的人,则把“宇宙的自性”当成实有的存在;不相信前世来世的宿命论者,则把“无生命转世”当成实有的存在。但是,有些人认为“兔子头上无实有之角,故之,不能把无主体之非存在,当成空性也”,如果按照这种观点的话,我们就只能把“非存在”,从“一切法”中分离出来,再去创造一个纯粹实有的“空性”。但是,在没有证悟到佛果之前,人们是不可能证悟到“空性”的。但是,认为“没有空性的主体存在,便无法了悟空性”之说法,跟说“没有瓶子,便无法了解瓶中之水”的人,实属平起的一般见识了。
如果你坚持认为:证明一个现象的“无实有性”,非要有一个“空性之主体”不可的话。那么,把“实有”本身,当成“空性之主体”,而把“非存在”,当成“空性”的话,何赏不可?用同样的道理,我们还可以把所谓“无自性”中的“自性”,当成“空性之主体”,而把所谓的“无”,也可当作“空性”的了。如果你又认为“真实”与“自性”本身就是“空”,或者,“真实”与“空性”,是理性否认的对象,而非其所依之根据的话。那么,你便可以把自己思想中,执瓶子为实有的小小“污点”,用合理逻辑的“清洗剂”洗刷干净。但是,其结果,就像美女洗澡一样,只是把原本漂亮的脸蛋儿,弄得更白净一点罢了。
有人认为;兔角之“非实有”,缺乏空性之主体,是故,兔角非空性也;但瓶子之“非实有”,则具有空性之主体,是故,瓶子当可列入空性之列。但是,说到“兔角没有角尖”时,兔角缺乏“空性主体”之角根,是故,“兔角”不应该列在空性之中了;在所谓的“牛角无角尖”中,“角根”是空性之主体,“角尖”则是否认的对象,因为“角尖”具备作为“空性主体”之“角根”了。所以,“牛角之尖”的空性,则是空性的“非遮”了。事实上,所有的“非存在”,都有一个“存在”为其基础。由“存在”的现象中,找到“非存在”的本质,似乎是所有宗派立宗之原则。圣天菩萨也说:“如果你认为过去曾有的,现已不存在的话,那么,你说的‘现非存在’,就是一种虚无主义的观点了”。
如果把“本来尚有的实执心”与“本来尚无的实有”,两者结合起来将会是什么样子呢?这就像有些人,把大乘佛教的实修与其哲学理论,视同一体;或者,认为小乘有部宗派的思想,与菩萨利他之大愿,相融同体,是一样的不可理解。在他们看来,无论修持“四大宗派”之任何一种法门,只要你心中发了大愿,便会立刻成为一名大乘佛教的实践者。但是,在不承认“菩萨十地”的次第修持,也不相信佛的“五种智慧”,“三种身”等原理的情况之下,仅凭口中念道一句“愿一切众生,悉证究竟果位”,怎么能够一跃成为一名菩萨呢?
数论派及其他外道宗派,也承认获证究竟果位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利益众生。但是,因为其基本的见地思想(基),道的修持(道),以及现证之果位(果),从开始起,就已经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所以,我们不是经常指责他们所传之法,有失纯正吗?有部宗派的菩萨,从心底里相信,他们自认的不共法门,诸如“阿罗汉”(52)果位呀,“心识离体”的境界呀!是三乘追求的究竟果位。但是,在大乘宗师们的眼里,这样的“果位”,还不能算作是真正的“佛果”。所以,小乘佛教徒们,想修成佛果的愿望,怎么能够与大乘发愿的菩提之心,同日而喻呢?小乘有部所追求的佛果,也是根据小乘有部,他们自己的基位观点,道的修持,以及现证果位之哲学原则来进行的。但是,比小乘有部更高的宗派,则认为小乘有部的所有哲学原则,都是错误的。所以,一个在开始就误入歧途的人,其期望的最终目的也将是错误的。
当一位胆小的人,把一条花绳错看成毒蛇而恐慌不已时,“此非毒蛇”一句话,根本不能消除他对毒蛇的恐惧。针对这种情况,寂天大师说:“对幻变出来的美女,魔术师本人也激情荡漾”。像魔术师一样,明明知道自己幻变出来的美女,只是一个虚幻不实的影子,但是,他依然会对幻变出来的美女,难舍恋情。同样的道理,人们明知想像中的老虎,只是一种心灵的幻觉,但是,对老虎的恐惧之情,总是挥之不去。所以,消除懦夫心中的恐惧,最行之有效的方法,莫过于一位胆大勇猛的好汉,把那条花绳,用提抓起来,扔到房子外面去。这样,产生幻觉的根源----花绳子,与幻觉本身----毒蛇,便将同时从懦夫的眼前消失掉。但是,如果你把那条花绳子,重新捡回来对这位懦夫言:“此非毒蛇”时,毫无疑问,该懦夫仍然会惊慌万分。
天边的彩虹与影子等,看起来可以用手感触到,但实际上,它是一种没有质碍的现象。如果说,我们对彩虹与影子,如此这般的理解,连龙树菩萨著作中描述的“似虚幻”之影儿都占不上的话。那么,我们也无法用中观应成派与中观自续派的方法,向实事论派们灌输“似虚幻”的道理呢了。如云“柱子似虚幻,以缘起所生故”时,如果有人抛出一句说:“像彩虹一样虚幻不实”的话。对方心中所出现的“彩虹”,就不一定跟中观派想像中的“彩虹”,是一样的啦。所以,有何必要把“彩虹”,当成我们立宗时列举的“同喻”呢?
如果一个人,对在泥土中玩耍打滚的游戏失去兴趣时,其童年时代将告结束,人们为此而勤奋勉励;当女人的美丽,激荡不了一个人的情怀时,此人之壮年锐气,也在逐渐消失之中,人们为此而勤奋勉励;当一个人,失去对金钱,生意,以及房屋土地的热情时,其心理在逐渐老化,人们为此而勤奋勉励。这样,在一生一世之中,充分领受所有教法,并付诸于实修体验,似乎是阿底峡大师(53)的修持要领。但是,如果在此有必要区分菩萨“五道”,“十地”之次第阶段的话。那么,在抵达“加行道”之后,好像有必要为现证“资量道”而努力了;在抵达菩萨“八地”时,似有必要为现证菩萨“初地”而努力;成就佛果时,反而为现证“资量道”而努力。最后,似乎只有在密严佛土的莲花宝座上,方能一气修持所有的显密教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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