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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发心已学行道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八》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辰二、显明经文正义

【于此等义亦莫误解。】

对这些经文的意义,也不能误解。

以下依次解释。

【初经义者,谓于二我颠倒执著,所起施等未清净故,说为魔业,非说施等皆是魔业;若不尔者,六度俱说静虑、般若,亦当许为是诸魔业。】

第一种经文的意义:由于颠倒执著人法二我所引生的布施等不清净之故,而说它是魔业,并非说任何布施等都是魔业;否则,六度中所包括的静虑、般若,也应承许为魔业。

对方以“著施等六是为魔业”为依据,证明不必修布施等。

破斥:并非布施等六度为魔业,而是以二我执所引生的布施等是魔业。如果你们忽略“著”字,只说“布施等六是魔业”,则连汝宗最爱重的静虑和般若也一并是魔业。

【第二经义,亦于颠倒执着所起未清净者作如是说,非说不应修习施等。若不尔者,说堕所缘而行布施,则不须说堕所缘故,理应总云行施当悔,然未作如是说故。】

第二种经文的意义,也是针对由颠倒执著所引起的不清净布施等,而说“一切皆悉忏悔”,并非说“不应修习布施等”。否则,经中说“堕所缘故而行布施”,根本不必加上“堕所缘”三字以示简别,而应总的直说“行施应忏悔”,然而经中并未如此宣说,由此可见并非遮止布施等。

【《修次下编》如是回答,理最切要。若倒解此,则一切行品皆为补特伽罗或法我相执,许为有相故。】

《修次下编》中这样回答,这个道理最为切要。如果对此颠倒理解,则一切行品都是人我相执或法我相执,因为许为有相的缘故。

【又若舍心念舍此物,及防护心防此恶行,如是等类诸善分别,一切皆是执着三轮法我执者,则诸已得法无我见,于一切种理应断除,如瞋、慢等不应习近。】

倘若“以舍心想施舍此物、以防护心防护此恶行”等诸如此类的善分别,都是执著三轮的法我执,那么已证法无我见者理应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断除它,如同对嗔恚、我慢等不应串习一般。

【又诸分别念此为此,一切皆是分别三轮法我执者,则思知识所有功德及思暇满、死没无常、诸恶趣苦、净修皈依、从如此业起如是果、大慈大悲及菩提心、修学行心所有学处,一切皆思“此者为此、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患”而引定解,如于此等增长定解,当是渐增诸法我执,又法无我增长定解,此道定解渐趣微劣,行见二品违如寒热,故于二品全无发生猛利恒常定解之处。】

再者,如果分别、忆念“此是此”等都是分别三轮的法我执,那么思惟善知识的功德以及思惟暇满难得、死没无常、诸恶趣苦、净修皈依、从如是业起如是果、大慈大悲、菩提心、修学行心所有学处,一切都是通过思惟“此是此,此从此生,此中有如是功德、如是过患”从而引发定解,若对这些增长定解,也应逐渐增长法我执,而若对法无我增长定解,对这些道的定解则将逐渐趣于微弱、下劣,行和见二者如同寒热般相违。因此,对见行二品根本不可能同时发生猛利、恒常的定解。

【故如果位安立法身为所应得,及立色身为所应得,二无相违,于如是道时,二我相执所缘之事虽微尘许戏论永离引发定解,及于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失引发定解,二须无违。】

因此,如同于果位“安立法身是所应得”和“安立色身是所应得”互不相违一般,在如是道时,对“二我相执所缘之事连极微尘许戏论也永时远离”引发定解,和对于“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患”引发定解,二者也应无有相违。

【此复依赖因位正见抉择二谛之理。故以教理抉择生死涅槃一切诸法,于自本性无少自性,立胜义量,与因果法各各决定无少紊乱,安立因果名言之量。此二互相,况为能损所损,实互为伴。获此定解,其后乃为证二谛义,始得堕入获得诸佛密意数中。】

而这又必须依赖因位的正见,来抉择世俗谛和胜义谛之理。因此,以教理抉择生死与涅槃诸法于自本性没有少许自性,而安立胜义量;因法和果法各各决定没有少许紊乱,安立因果名言之量。这二者不仅不是能损和所损的关系,而且一者是另一者的助伴。

对此获得定解之后,才是通达了二谛的意义,才开始算是获得了诸佛的密意。

【此理于毗钵舍那时,兹当广说。】

有关这方面的道理,在宣说毗钵舍那时将广泛宣说。

【第三经义,其经文时正是观择生等之时,故说施等真实无生。言分别者,显其惟是分别假立,非说施等不应习近而应弃舍。】

第三《梵问经》的经义:宣说此句经文时,正是观察生等的时候,因此说布施等真实无生。经中说“分别”是显示它唯一是分别所假立,并非说布施等不应串习而应舍弃。

丑四、教诫如何修学

首先总的教诫未成佛前始终应学菩萨行,其次开示现前的做法,而遮止不合理的做法。

【是故乃至未成佛前,于此诸行无不学时,故须学习六度等行。】

因此,乃至尚未成佛之间,对诸菩萨行没有不学的时候,因此必须修学六度等行品。

总的是六度万行都必须修学,但对初学者来说,目前应如何修学呢?论中说:

【此复现在当由至心励力修行,诸能修者策励而修,暂未能者当为愿境,于能修习此等之因,集聚资粮,净治业障,广发大愿,是则不久当能修行。】

现在应当以至诚心努力修行,对于能修的道品应策励实修,暂时不能修的道品,则应作为发愿的目标,对于能修习此等的正因,集聚资粮、净治业障、广发大愿,由此不久将有能力修行。

【若不如是行,执自不知及不能行,谓于此等不须学者,自害害他,亦是隐灭圣教因缘,故不应尔。】

如果没有这样行持,而执著自己不了知和不能行持,就认为这些不必修学,这是自害害他,也是令圣教隐灭的因缘,所以不应如此。

【《集经论》云:“观察无为厌有为善,是为魔业。知菩提道而不寻求波罗蜜多道,是为魔业。”】

《集经论》中说:观察无为而厌离有为善行,是为魔业;了知菩提道而不寻求波罗蜜多道,是为魔业。

对此,《四家注》解释为:观察空性而厌离福德资粮,是为魔业;了知菩提道的方便行品修习,却不寻求波罗蜜多道之见,也是魔业。

因此,欲求无上菩提却不修习六度,与《集经论》的论义相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