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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已正行进止之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五》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辰四、凡夫以四力亦能遮止受报

凡夫虽不像圣者具有出世间的对治,但以四力对治罪业,仍能损坏罪业种子的功能。因此,仍能遮止果报成熟。

如是由悔及防护等,伤损能感异熟功能者,虽遇余缘,亦定不能感发异熟。如是由生邪见嗔恚摧坏善根,亦复同尔。

如是由追悔、防护等损坏了能感异熟果的功能,则即使遇上其它助缘,也必定不能感果。如是,由生起邪见、嗔恚而摧坏善根,也同理可知。

这是从善恶两方面显示了不能感果的道理。从恶业来说,“悔及防护等”,是指对以往造罪追悔发露,对未来造罪励力防护等,其作用是损坏能感异熟苦果的功能。由于罪业种子的功能遭受破坏,因此即使遇上助缘,也决定不能感发苦果。

就善业而言,由于生起邪见、嗔恚等摧坏了善根感果的功能,因此即使遇上助缘,也决定不能感发安乐异熟。如:由火烧烤而损坏种子感果的功能,即使遇上水、土等助缘,也决定不能感果。

以下引清辨论师《分别炽燃论》为证:

《分别炽然论》云:“若时善法由生邪见、嗔恚亏损,或诸不善若由厌诃、防护、悔除 —— 是等对治伤损其力。彼等虽得众缘会合,然由伤损若善不善种子功能,岂能有果从彼感发?”

《分别炽燃论》说:如果某时善法由生邪见或嗔恚等亏损,或者不善法由厌诃、防护、悔除等对治伤损其功能,那么即使有众缘会合,也由伤损善或不善种子的功能,岂能从彼感发苦乐之果。

这是说,一经损坏种子感果的功能,即使遇缘也不能感果。能伤损善种子功能的法,是邪见、嗔恚等。能伤损不善种子功能的法,是厌诃、防护、悔除等。对以往追悔,是“厌诃”;未来不复造罪,是“防护”;不覆藏而发露罪业,是“悔除”,合起来就是以具足四力便能伤损不善业种子的功能。

“由无缘合,时亦迁谢,岂非从其根本拔除?”

因缘聚合时,业的力量则持续安住;因缘不聚合时,业就无法持续而住。由于能住的因缘不聚合,安住的时间便成为不安住而迁谢。如果违品的力量得以增强,就必定会消除前者安住的功能,岂不是从根本拔除?因此,纵然舍法罪也有机会从根本拔除。

教证:

“如经说云:受持正法,虽其所有顺定受恶,亦当变为于现法受。又如说云:复次,诸往恶趣业,此惟能感头痛许?”

如同经中所说:由受持正法故,即使顺定受恶业也将转变为现世感受。又如经中所说:复次,本应在后世往趣恶趣感受果报之业,以对治力伤损的缘故,只有能力感发像头痛般的轻受?

“设作是云:若尚有果,惟头痛者,岂是从其根本拔耶?”

若问:如果还有头痛这样的小果,岂是从根拔除?(即受果与从根拔除相违。)

“诸恶业果无余圆满,谓当感受那落迦苦。若尚不受那落迦中诸轻微苦,岂非即从根本拔除?于此略起头痛等故,岂是本来原无果报?”

答:如果没有以对治伤损恶业种子的功能,而无余圆满了诸恶业果,那当然应当感受地狱之苦。而现在连地狱中的小苦都不需感受,岂不是从根本拔除?对此,有稍微发起头痛等的轻微苦果,又岂能说是无有果报?

比如:得了癌症,本应感受极大痛苦,但是通过治疗,连轻微小苦都不要感受,应当说已从根本拔除;但还需感受发烧等的小苦,也说明癌症不是没有果报。因此,只剩下轻微的果报与不善业果从根拔除并不相违。

辰五、教诫须在违品上勤修

虽未获得真能对治坏烦恼种,然由违缘令伤损故,纵遇众缘亦不感果,内外因果多是如是。故虽勤修众多善法,若不防护嗔恚心等坏善之因,则如前说。故须励力防护嗔等,精勤修习不善还出。

虽然还没有获得能真正摧坏烦恼种子的殊胜对治,但是由违缘能使烦恼种子的功能伤损的缘故,纵然遇上众多助缘,也必定不感果报,内有情与外色法的因果大多如此。因此,虽然勤修众多善法,如果不防护嗔恚等毁坏善根之因,则如前文所说,善根的果报将被从根摧坏。因此,必须励力防护嗔等发起,精勤修习不善还出的方便。

总之,为了使善果不被摧坏以及使恶报不得出生,应当在“缘”上修习,也就是:护善根方面,必须努力防护能坏善根的违品——嗔恚、邪见等;破恶业方面,应当精勤修习能破坏恶业功能的四对治力。

辰六、定业若能清净,为何经说唯除先业异熟

若能尽净有力之业,云何经说“惟除先业所有异熟”?

问:如果具有强大感果势力的定业都能得以净除,那么为什么经中还说“唯除先业所有异熟”?

谓感盲等异熟之时,现在对治难以净除。若在因位,尚未感果,则易遮止,密意于此。故如上说,无有过失。

答:经中所说“唯除先业所有异熟”,密意是说,在已经感发盲眼等异熟果时,现在对治则难以净除。如果是在因位尚未感果的阶段,则容易遮止。所谓“能无余净除有力之业”,其密意即在此处。因此,上述说法并无过失。

以下是出处:

《分别炽然论》云:“设作是云:若诸恶罪至极永尽,云何说除先业异熟耶?”

《分别炽然论》说:如果问:倘若诸罪业能彻底消尽,为什么又说唯一排除先业异熟?

“意谓已受生盲、一目、缺足、颠跛及哑聋等自性 [1] 因果,故作是说。何以故?以诸业果,若已转成异熟位体,非有功能,令其遍尽。若因位思、正造作者,获得所余思差别力,能令永尽。犹如开示指鬘 [2] 、未生怨、娑嚩迦、杀父及无忧等。”

答:所谓“唯除先业异熟”,是从已经领受生盲、独眼、缺脚、颠跛、聋哑等自性的因果的角度,而作此说,也就是要分开因位与果位,针对因位说能彻底消尽,针对果位则说难以净除。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业果已转成异熟位的体性,则没有功能使其消尽。但如果是处在因位思心所正造作积集善恶业的阶段,只要获得其余思差别力,就能使善恶业永尽。以不善业为例,在获得其它善法对治时,便能使罪业功能永尽,如指鬘、未生怨王、娑嚩迦、杀父及无忧等。

以下是比喻中所说的事例:

指鬘曾随外道老师学法,因为被外道念咒加持而生起恶心,杀了九百九十九个人,并取手指做成指鬘。正当他要杀母亲,以凑足一千数目时,佛显示神变教化他,使他从迷梦中惊醒。见到佛的金色身相庄严无比,他生起了净信,向佛顶礼,在佛前忏悔自责。佛为他稍微说法之后,他便获得法眼净,信心纯一,随佛出家。后来,佛又为他说法,他便证得了阿罗汉果。(详见《贤愚经》)

未生怨王为夺取王位而杀害了父亲。《普超经》上说,他依止文殊菩萨忏悔罪业,获得柔顺忍。命终之后,堕入宾吒罗地狱,即入即出。出地狱后,往生上方佛土,获得无生法忍。在弥勒佛出生时,他将再来此世界,名号为不动菩萨。后来做佛,号“净界如来”。

娑嚩迦的因缘:

往昔,在室罗筏城有一童子,在他刚出生时,父亲就离家出走,母亲一人含辛茹苦地把他抚养成人。有一天,童子想出去和一位长者的女儿私会。母亲知道之后,就把童子关在房间中,不许他出去。童子因欲火染心而生起大嗔恚,拔剑杀死了母亲。不久,童子明白自己造下了极重的罪业,心里不得安宁,便到处寻求灭罪的方法。

一天,他在逝多林听到比丘们念经:“若人作恶业,修善而能灭,彼能照世间,如日出云翳。”他想:“我现在应当出家修种种善业来灭除罪业。”便向比丘请求出家,受了近圆戒。从此以后,他精勤读诵教典,通达三藏,辩才无碍。别人问他为什么如此精进苦行,他说为了净除杀母的重罪。比丘们将此事禀告佛陀,佛告诉诸比丘,为了不坏佛法,杀母者应立即摈出僧团。

比丘被摈弃之后,并没有还俗,他前往边境定居下来,并且收弟子、讲经说法。弟子中有许多证了阿罗汉果。后来,他身患重病,知道自己即将死亡,就叫弟子为他建造浴室,供比丘洗浴。他死后立即堕入无间地狱,在地狱中被猛火逼身,而他误以为是在所造的浴室中。狱卒用杵击打他的头部,当时他发了善心,随即生在四天王天的天宫。

天人生天时能了知宿命,他见自己是由建浴室供比丘洗浴的福德力,而从地狱超升天宫。想到因世尊的善巧才得以升天,他便前去拜见世尊,以报谢恩德。于是,他来到佛前,听佛说法,证了初果。(详见《毗奈耶经》)

娑嚩迦以因位思造作了杀母恶业,在尚未转为异熟果的阶段,获得所余的善思之力,以猛利追悔心驱使而精进苦行、讲经说法,命终之前又建浴室供养僧众。虽然他造了无间罪业,但依靠三宝加持,在他堕入地狱之后,就立即生天并且证果。因此,由因位忏悔具足四力,能无余永尽罪业。

“杀父”也是一个童子。他想和一个女人做不净行,父亲知道后,便把他关了起来,他因此杀死了父亲。后来,他发露忏悔,净除了罪障。(详见《律本事》)

“无忧”,就是统一全印度的阿育王。最初,他奉行婆罗门教,非常残暴,杀戮兄弟、大臣、妇女,并建造牢狱残害无数人民。后来,他改信佛教,成为一名大护法,兴慈悲,行仁政,建立了八万四千大寺院和八万四千宝塔,并派传教师到四方传法,令佛教在国外广为宏传。

以上事例表明,由修对治便能净除罪障、获得见道等成就。


[1] “自性”应统贯前文,是指成为盲聋、喑哑等的自性。

[2] “指鬘”以下都是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