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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已正行进止之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五》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巳三、能遮止罪恶力分二:一、正说此力及其利益 二、须诚意防护

午一、正说此力及其利益

第三力者,谓正静息十种不善。《日藏经》说:由此能摧所作一切自作教他、见作随喜杀生等门三门业障、诸烦恼障及正法障 [1]

第三力——能遮止罪恶力的体性,就是真实静息十种不善业道,也就是发誓从今天开始即使遇到命难也绝不再造此种罪业(即断相续心)。其利益,如《日藏经》所说,由静息十种不善业道,能摧坏自作、教他作、见作随喜杀生等方面以身口意三门所摄的一切业障、烦恼障和正法障。

午二、须诚意防护

“诚意防护”,是真正下决心遮止罪业,而不是虚言。

《毗奈耶广释》 [2] 中说:若无诚意防护之心,所行悔罪,惟有空言。 阿笈摩中是故于此密意问云:“后防护否?”故防护心后不更作,至为切要。

《毗奈耶广释》中说:若无诚意防护之心,所作的忏悔就只是空言。因此,《律本事》中以此密意考问说:“以后能防护吗?”因此,防护自心不复再造极为切要。

《三聚经》云:“今后必断,且受律仪。”《极乐愿文》云:“后无戒心罪不净,发誓此后遇命难,亦不造作不善业。”大慧杲禅师说:“有一种人,早晨看经念佛忏悔,晚间纵口业骂詈人,次日依前礼佛忏悔,卒岁穷年,以为日课。此乃愚之甚也。殊不知,梵语忏摩,此云悔过,谓之断相续心,一断永不复续,一忏永不复造。此吾佛忏悔之意。学道之士,不可不知也。”

能生此心,复赖初力。

生起防护心又依赖于初力——能破坏现行力。

比如:人在服毒后能否防护以后不服,关键看他的追悔心是否强烈,如果追悔心强,自然能遮止再犯。也就是能深刻了解毒品的过患,就能生起防护之心。同理,能否发起强烈的忏悔心与防护心,完全依赖思惟黑业的过患。对此没有思惟到量,忏悔心就不会被猛利引发。所以,思惟业果与忏悔有密切的关系。

以上四力中,能破坏现行力和能遮止罪恶力是关键。大小乘忏法中,无一例外都要求具足这两个条件。因此,应殷重修习。

《业报差别经》中说:“若人造重罪,作已深自责,忏悔更不造,能拔根本业。”“深深自责”,即追悔心,是能破现行力;“更不造”,即断相续心,是能遮止罪恶力。二者具足,就能拔除根本罪业。《摩诃止观》云:“忏名陈露先罪,悔名改往修来。”“陈露先罪”,是能破现行力;“改往修来”,是能遮止罪恶力。

巳四、依止力

第四力者,谓修归依及菩提心。

第四力——依止力,是修习皈依和菩提心。

原因:了知三宝具有救护堪能而诚心依投,便成为依止力。发起菩提心能灭无量罪业,也成为依止力。《入行论》云:“如人虽犯极重罪,然依勇士得除畏,若有速令解脱者,畏罪之人何不依。”

此中总之,胜者为初发业虽说种种净恶之门,然具四力,即是圆满一切对治。

总之,佛虽为初学者宣说了种种净罪法门,但总的来说,具足四力,便是圆满一切对治。

由学习以上四力对治及种种对治现行力,可以体会到大师佛陀大慈大悲,为罪重众生开了许多自新之路。如果没有甚深经典、密咒、名号等胜妙方便,造作五无间罪、四根本罪等,确实只有永堕地狱。因为仅凭自己的力量,欲短期内拔除罪业高山,极为困难。

又由对治现行力的六种方便,能看出外在所依三宝的助缘圆满具足,比如:读诵、受持甚深经典,趣入无我光明法性等,是依止法力而忏;诵密咒、名号,建佛像,是以佛智悲力为所依而忏;供养殊胜对境,是以三宝为所依而忏。因此,关键是自己能不能具足内因。若能自具猛利的追悔心和防护心,外有三宝加持,忏悔的力用将不可思议。

汉地寺院朝暮功课,有念楞严咒、大悲咒、准提咒、药师咒、七佛灭罪真言,有八十八佛忏,有念佛,有皈依、供养、回向,有念般若心经,有普贤十大愿王,从法的角度来说极为圆满,只要如法熏修,就有积资净障的极大功用。

以密宗而言,其不共之处是有将果转为道用的特殊方便,即明观金刚萨埵本尊身相、降下甘露、本体为佛无二智慧、甘露从行者头顶融入、清洗相续中的业障,将所净罪垢观为烟汁、炭汁等形象等等。此外,在修持四对治力的方面与显教完全相同。

卯四、有关恶净之理的难答分八:一、由修者力之大小、对治是否圆具等,净障有上中下种种差别 二、顺定受业亦能完全清净之理 三、定业可清净与其定义不相违 四、凡夫以四力亦能遮止受报 五、教诫须在违品上勤修 六、定业若能清净,为何经说唯除先业异熟 七、驳斥以往昔案例不决定之理 八、针对某些不决定亦无过失之理

辰一、由修者力之大小、对治是否圆具等,净障有上中下种种差别

恶净之理者,谓诸能感于恶趣中极大苦因,或令变为感微苦因,或生恶趣然不领受诸恶趣苦,或于现身稍受头痛,即得清净。如是诸应长时受者,或为短期,或全不受。

恶业清净之相:从受苦程度而言,能感恶趣中极大痛苦之因,或变为感受小苦之因,或受生恶趣而不领受诸恶趣苦,或仅于现身稍受头痛便能清净(重报轻受)。从受苦时间而言,本应长期受报之业,或变为短期受报,或根本不受报(长报短受)。

此复是由净修之人力之大小、四力对治圆不圆具、势猛不猛及时相续恒促等门,故无定准。

而且,由修者净修力的大小、四力对治是否具足、势力猛不猛利、时间相续恒久或短促等方面,净罪的效果也有种种差别,不能一概而论。

辰二、顺定受业亦能完全清净之理

诸契经 [3] 中及毗奈耶 [4] 皆说:“诸业纵百劫不亡”,意谓未修四力对治。若如所说而以四力对治净修,虽顺定受,亦说能净。

经藏和律藏中都说:“诸业纵经百劫也毫不空亡”,其密意是针对未修四力对治而言。若按以上所说,以四力对治净修,即使顺定受业,也说能得清净。

以下引印度狮子贤论师所造的《八千颂大疏》而作解释。《八千颂大疏》是以《般若八千颂》对照《现观庄严论》,而解释《现观》的大疏。下面对此疏文分段解释:

《八千颂大疏》中云:“谓若凡是近对治品,可损减法,彼由成就有力对治,能毕竟尽如金秽等。”

《八千颂大疏》中说:凡是近对治品都可损减违品,而由成就有力对治,则能毕竟除尽,如金秽等。

“近对治品”:对治方面增上。近对治品的作用是“可损减法”——能损减罪垢。“成就有力对治”,即对治增长到具有势力而圆满的程度。其作用是能毕竟除尽罪垢。“如金秽等”:如金上污垢,近对治品是火烧、水洗。依止近对治品,能损减污垢。若经倍加洗炼,成就有力对治,则能去尽污垢。

“正法障等一切,皆是如所说法。”

谤法障等一切罪垢,都可由对治圆满而毕竟除尽。

“由此正理,则妄执心所作堕处,可无余尽。”

由此正理可知,凡是以妄执心所作的堕处(会堕落之处),都能以四力对治无余消尽。

“此正理”,即近对治法可损减法、对治成就可毕竟除尽罪垢的道理。

辰三、定业可清净与其定义不相违

“诸经说云:诸业虽百劫等者,应知是说,若不修习能对治品。若不尔者,则违正理及违多经。”

问:若按你所说,顺定受业也能清净,岂不与“诸业纵经百劫亦不亡”的说法相违?

答:诸经所说“诸业虽百劫”等,要知道,仅是就“不修习能对治品”而说。不然,此说法就与正理及众多经中所说相违。

“说顺定受,应知亦是如此所说。”

问:顺定受业是决定受果之业,此处却说顺定受业亦能清净,岂不与它的定义直接相违?

答:要知道,说“顺定受”也是按照这样说的。即只是就“作已增长而无对治”说为顺定受业。

“说不定者,虽不修习能对治品,然亦应知不定感果。”

问:这样的话,顺定受与不定受就毫无差别,因为二者都是“修对治则不决定受果”。

答:两者实有差别:顺定受业不修对治,就必定受果,而不定受业纵不修对治,也不决定受果。因此,二者存在“不修对治时一者决定受果,而另一者不决定受果”的差别。


[1] 正法障:谤法、舍法的业障。

[2] 《毗奈耶广释》印度亲友论师所造。

[3] 契经:经藏。

[4] 毗奈耶:律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