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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皈依已所学次第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三》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故于佛像不应说言:此如此类。于他所造诸佛像等,若因善妙,若量广大,不应讥毁及遮止等。

因此,对佛像不应妄加评论:这个像什么,那个像什么。对于他人所造的佛像等,如果原料很好或形量广大,都不应当讥毁与遮止等。“等”字包括其它不恭敬佛像的行为。

以下再引公案说明:

康熙初年,檀香特别昂贵,苏郡有一家制香的香铺,早年以三金请了一尊檀香的观音菩萨像,香铺家的人私下商量说:“如果将这尊观音像制成檀条出售,可得十六金。”于是要毁坏佛像,趁着檀香涨价赚一笔钱,但佣人害怕造罪,就劝阻他们。当时,香铺家的女婿准备接妻子回家而住在岳父家中,他对佣人说:“你是佣人,此事与你无关,你只要依言行事就可以了。”当晚,香铺家的女儿因为肚子不适,不能返回夫家,就在娘家逗留了三天,但是仍未好转。

第二天,街上有个六岁小孩忽然指着香铺问父亲:“那家的房屋为什么用红条封住呢?”父亲以为小孩看错了,就叫他不要乱说。这天晚上,香铺确实发生了火灾,香铺全家都葬身火海,大火却未烧及邻家。当时香铺家的女婿想从楼上房屋的孔中钻出,但是被一物拦住而死于大火之中。那位劝阻的佣人,当天早上被另外一家香铺强拉去做两天工,所以只有他逃脱这场灾难。

由此公案可知,佛像是非常严厉的对境,因此香铺家以佛像作为营利的商品,很快就遭到了报应。香铺家的女婿与佣人因为发心迥异,所以果报适反:女婿本要返家,却死于大火之中;佣人不想去他处,却被人强行雇佣而幸免此难。所以,将无上尊贵的佛陀身像作为营利商品,果报极其严重。因果丝毫不会错乱,对此应谨慎取舍。

未三、应学恭敬

大瑜伽师奉曼殊像于觉沃前,请观视云:“此善丑何似?若善妙者,可将绒巴迦格瓦所供之四钱金授予购取。”觉沃答云:“至尊妙音之身无所不善,师工中等。”说已置顶,于一切像悉如是行。

一次,大瑜伽师请阿底峡尊者鉴赏一尊文殊菩萨像,他说:“这尊像的形相胜劣如何?如果形相殊妙,我可以用绒巴迦格瓦供养的四钱金子来购买。”尊者回答:“至尊文殊菩萨的身像没有不善妙的,若论做工,应属中等。”说完之后,尊者就将佛像放在头顶上,祈求加持。尊者对所有佛像都是这样恭敬顶戴。

午二、恭敬经书之学处分三:一、真实义 二、以公案说明不敬经书之过患 三、以古德传记与语录说明

未一、真实义

虽于正法四句以上应离不敬,又应断除一切不敬,谓抵押经卷,贸为货物,置秃土地 [1] 灰尘险处,鞋袜并持及跨越等。应起恭敬,等如法宝。

对于正法,即使是四句以上的句义,都应当远离不恭敬,而且对于正法的所依——经书,应当断除一切不恭敬的行为,譬如:以经书作抵押、作为商品出卖,将经书放在地上或有灰尘、不安稳的地方,将经书与鞋袜一起持拿以及跨越经书等。应对正法的句义与经书发起恭敬,如同恭敬法宝一般。

“等如法宝”:以教法而言,听闻佛经的句义、读诵经典等,必须如同世尊现前为我们说法一般,极为恭敬。从证法来说,当我们耳闻、目睹文字所组成的教法时,应当要像对待教法所诠示的道谛与灭谛的圣境界一般,内心极为恭敬。

大恩上师宣讲《心性休息大车疏》时,着重强调恭敬经书。佛在世时,可以由佛亲自开示取舍及解脱之道。佛涅槃后,色身隐没,只有佛像与经书留存在世间,所以在末世,唯有依靠记录佛语的经书来为我们开示取舍、解脱之道。若无经书,我们就如盲人一样,不可能认识寂静的利益、断惑的方法。

具体来说,依靠佛经,我们才知道生命不只是现前一世,还有无始的过去、无终的未来,而且生死流转唯一是以业力推动,以善业将获得安乐,以恶业将感得痛苦,只有行持十善,才能获得后世增上生的安乐。若无佛经开示业果与三世,我们凡愚的眼光极为短浅,仅知今生而不知尚有无量生世,那么此生就会如同旁生一般,只是为追求现世八法而虚度人生,造集无量罪业,完全是无意义的人生,所以佛经对我们恩德极大。

通过佛经,我们才能明了四谛、十二缘起、世间与出世间的因果规律,由此方能发起出离心,如理取舍世出世间的因果,进而遮止生死之因——我执,断除生死轮回。否则,若无佛经指导,我们决定将系缚在轮回中,或以天道为究竟,或者虽想出离,却不知从何处断除生死的根源,而仍然在我执当中,无法解脱。

又因见闻大乘经典,我们才知道要发菩提心、行持六度四摄,由闻思串习空性的教法而解脱我执与法执。若无大乘经典引导,凡夫的心量极为狭小,完全是以自私自利为主,不可能发起为利有情而誓愿成佛的大菩提心,不可能趣入六度四摄的菩萨行,更不可能远离三轮二取的执著,所以大乘经典对我们恩德极大,远远胜过世间父母师长之恩德。而且,大乘了义经典开示法界如来藏,使我们了知:衣里明珠本来具足,只是被客尘所遮蔽;人天六道本来不是自家,唯有法界才是归宿。若无佛语指示,我们虽然本具如来藏也不会认识,仍会无端地枉受轮回诸苦。

因此,如来之教典是真正出离苦海的慈航,照破黑暗的明灯,养育婴儿的乳母。《金刚经》说:“若是经典所在之处,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又说:“在在处处,若有此经,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所应供养。当知此处,即为是塔,皆应恭敬,作礼围绕,以诸华香而散其处……须菩提!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佛也曾说:在末法时代,我将化作文字相来救度众生。所以,佛经是三世如来的法身舍利,恭敬佛经应当如同恭敬佛陀一般。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佛法很难得以听闻。佛在无量劫以前,为了寻求乃至一句一偈的佛法而舍弃身命、王位妻儿,历尽百般苦行。所以佛经中的字字句句,都饱含了世尊无量劫来求法苦行所付出的心血,因此我们如果对经书轻慢、不恭敬,就会造下深重罪业。

或者从比喻上来说,我们都会很恭敬地对待世间具有功德的人,会请他坐在高处、坐在舒适干净的地方,不可能让他坐在低处或不安稳之处,而且不可能从他的身上跨越,也不会以不洁净之物擦拭他的身体,更不会将他作为商品出卖。如今的经书正是佛陀化现的文字相,是如来的法身舍利,极为尊贵,所以若以经书作抵押、买卖,或者将它放在不干净、不安稳的地方,或者跨越等,决定不合情理,而且会因此造下轻慢法宝的弥天重罪。因此皈依法之后,想要获得佛法的实益,首先须从恭敬法宝做起,否则在法上不可能得到任何实益。

未二、以公案说明不敬经书之过患

武功县西边有一座寺庙,寺中有毁坏废弃的大藏经。康对山年少时,曾经和五位同学在寺内读书,当时正值隆冬天寒,四人用废经烧火取暖,一人用以烧洗脸水,康对山心中虽然责怪他们不敬经书的行为,但却不敢说出来。当天晚上,康对山梦见三位官员开堂,怒斥烧书之人,判烧经取暖的四人全家灭尽,判烧水洗脸的人考试不中,又指责康对山说:“你为何不劝阻他们?”康说:“我心知他们做法不对,但我年幼不敢说。”官员说:“一句话劝解,可免去五人的罪孽,现在姑且不追究你的过失。”康对山醒后,就将此事记在书本后面。不到几年,烧经取暖的四人全家得瘟疫而死,用经书烧水洗脸的书生多次考试不中,最后以教童生而告终。

佛经远远胜过世间一切书籍,能给予众生福德智慧,佛经中的一字一句,都具有极大的功德利益。一切离苦得乐的方便、轮涅万法的实相、修因证果的次第,都明文记载于佛经当中。公案中的人不但未对佛经恭敬顶戴,反而用佛经来烧火取暖、烧水洗脸,如此将会导致永世堕落地狱,在无量时中受苦。全家灭尽、穷困潦倒只不过是现世的果报,后世还须感受极为漫长痛苦的异熟果。

《感应篇注疏》中记载:

颖上的高天佑与两位考生一同前往江宁应考,因为听说鸡鸣山的守源禅师极富修持,他们就一起前去拜访。禅师说:“二位能考中,只有高君因为以《楞严经》做枕头而考不中。”高天佑听了很惊讶,良久才想起自己的行装中有《楞严经》,睡觉时没有取出而垫做枕头。发榜时,高天佑果然没有考中。

佛经是如来的大法,一切天龙八部都要领受奉行,与普通书籍根本不同,就如皇帝的敕命与普通文牒不同。所以对经书亵渎不敬,就会迅速消耗福报,后果极为严重,高天佑就是因为枕经折福而失去了名位。


[1] 秃土地:没有生长草木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