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皈依已所学次第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三》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以上皈依的因、皈依的境以及如何皈依的内容已经宣说完毕。皈依之后,为使皈依心不退失并辗转增长,下面进一步宣说皈依后的学处。
丑四、既皈依已所学次第分三:一、《摄分》中出 二、教授中出 三、遣除不清净
【 第四,既归依已,所学次第分二:一、《摄分》中出;二、教授中出。 】
总的来说,本论按《瑜伽师地论·摄抉择分》宣说八种学处,按《涅槃经》宣说三种应遮的学处,按阿阇黎布玛莫札的《皈依六支论》宣说三种应学的学处,按阿底峡尊者的《道炬论自释》宣说六种共同学处,总共宣说二十种学处。皈依学处可分为应遮与应学两类,须知修学这些学处的目的有二:一、为了遮止皈依心生起之后退失;二、为使皈依心辗转增上。
【 今初 初中有二四聚。 】
《摄抉择分》中的皈依学处有两个四聚。
第一四聚,是亲近善士、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
【 初四聚中:亲近善士者,谓如前说善知识者,乃是一切功德依处,观见是已而正亲近。 】
第一个四聚中:亲近善士,就是如同前文所说,善知识是一切功德的依处,观察现见这一点后,真正去亲近善知识。这是第一个学处。
皈依佛之后,必须亲近善士的理由如下:
【 由归依佛即是归依示道大师,随顺此之正行,即是亲近示道师故。 】
因为皈依佛就是皈依开示正道的大师,而随顺皈依佛的正行即是亲近开示正道的善知识,所以皈依佛后必须亲近善士。
【 听闻正法及如理作意者,随其所应,谓当听闻若佛所说、若佛弟子所说法教诸契经等,及若作意何种所缘能息烦恼,即应作意。 】
听闻正法与如理作意,若依次解释:“听闻正法”,就是应当听闻佛陀所说或佛弟子所说的法教诸契经等 [1] 。“如理作意”,就是由作意何种所缘能止息烦恼,就应作意此种所缘,换句话说,心缘哪种法能使烦恼止息,就应缘这个法实际去作意。
皈依法之后,必须听闻正法与如理作意的理由如下:
【 由归依法,于教证法应当现证,此即是彼随顺行故。 】
因为皈依法之后,即应现前证悟教法与证法,而听闻正法与如理作意就是它的随顺行,所以皈依法后必须听闻正法与如理作意。
【 法随法行者,谓应随顺般涅槃法而修正行。 】
“法随”即随顺涅槃果法,“法行”即修行道法。
法随法行,即应随顺涅槃果法而修持正行,也就是应当勤修戒定慧或精勤闻思修。
皈依僧之后,必须法随法行的理由如下:
【 由归依僧,于趣涅槃补特伽罗应执为伴,其随顺行,谓应与诸趣解脱者共同学故。 】
因为皈依僧之后,应将趣向涅槃的补特伽罗执为助伴,而它的随顺行就是应和趣向解脱的行者共同修学,所以皈依僧后必须法随法行。
以上第一四聚可归纳为三种:“亲近善士”是皈依佛的随顺行,“听闻正法”与“如理作意”是皈依法的随顺行,“法随法行”是皈依僧的随顺行。
第二四聚,是诸根不掉、受学学处、悲愍有情、应时时间于三宝所勤修供养。
【 第二四聚中:诸根不掉者,谓根于境放散之后,意亦随逐,于境掉动,深见过患,令意厌舍。 】
第二个四聚中:诸根不掉,就是六根在六境上放逸散乱之后,第六意识也随逐外境,在外境上掉动散乱,自己深深见到散乱的过失后,令心厌离舍弃,使诸根不掉。
【 受学学处者,谓随力受学佛制学处。 】
受学学处,即随自己的能力受学佛所制定的学处。
【 悲愍有情者,谓佛圣教由悲差别,故归依此,于诸有情亦应悲愍,断除损害。 】
悲愍有情,即佛陀圣教由于大悲而有差别 [2] ,所以皈依圣教之后,对一切有情也应当悲愍,断除损害有情的意乐与行为。
【 应时时间于三宝所勤修供养者,谓应日日供养三宝。 】
应时时间于三宝所勤修供养,即应每天不间断地供养三宝。
供养的分类有很多种,以下按照《大乘庄严经论》宣说其中一种分类:供养可分为利养供养、恭敬供养、修法供养三种。利养供养,即对皈依境三宝供养法衣、饮食、敷具等,比如许多道友每天都在皈依境前供水、供香、供灯,此即日日以利养供养三宝。恭敬供养,即对三宝顶礼、合掌、赞颂等。修法供养,即以闻思修正法供养三宝。三种供养中,利养供养与恭敬供养是少供或粗供,修法供养是大供或微妙供。
“应日日”是要求供养的心念与行为必须相续不断,尽形寿乃至尽未来际都要勤修供养,这样才是三宝弟子的行为。譬如《竹窗二笔》中记载:明代有位袁居士,母亲张氏从小就恭敬皈依观音大士,在出嫁时,也是奉大士之像一起嫁到袁家。怀孕十月期间,张氏无一日懈怠延缓礼敬。此即对皈依境日日勤修供养,皈依心非常坚固。
第二四聚中,前三者——诸根不掉、受学学处、悲愍有情,是随法的学处;第四,应时时间于三宝所勤修供养,是对三宝的学处。
【 第二,教授中出分二:一、别学;二、共学。 】
“教授”就是窍诀。“别学”就是对三宝别别不共的学处,比如,有关佛宝的学处不同于有关法宝的学处等。“共学”就是对三宝共同的学处。
【 初中分二:一、遮止应学;二、修行应学。 今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