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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略宣说修持轨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二》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须知,凡是由贪欲引发的一切行为,都是罪业。贪欲一旦发动,人们心中所思、口中所说以及身体所做的,悉为染污的恶性。这样一生当中只会积累深重的业障,临死时唯有热恼相随,死后也只有堕落恶趣。

通过以上五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即可了知,追求饮食具有无量过患,饮食爱实为无量恶业和痛苦的来源。

有人疑问:“既然饮食的过患如此巨大,吃饭似乎成了很大的罪业,那么是否只有禁食才不致于染上罪恶?”

答:饮食本身并没有罪性,唯一是以动机决定其罪性。饮食的动机若是庸俗的贪欲,则饮食确实将成为罪业;然而,若能把心念转为高尚无私的发心,饮食将为我们行持自他二利提供纯净的能量,有如此殊胜的利益。下文紧接着就说明这个问题。

子三、善加行持的利益

虽乃如是,然亦略有少许胜利,谓由饮食安住其身。若唯为此故,依止饮食,不应道理。

追求饮食虽然具有如上所述的过患,但饮食也略有少许利益,即通过饮食可以让身体安住。倘若仅仅为了养身而依止饮食,则不合道理。

饮食的利益,是让众生的身寿能够安住。如《瑜伽师地论》中说:“复次饮食受用者,谓三界将生已生有情,寿命安住。”四种食中,触食、思食、识食三者,能让一切三界有情的寿命安住,而这里所说的饮食是指第四种“段食”,其利益是让我们欲界众生的寿命能够安住。

虽然饮食能让身寿安住,但若只是为了养身而受用饮食,则不合理。因为旁生也有为其自身觅食的本能,身为人类,若仅仅为了养身而进食,则与旁生无异。人类因其智慧和善心而成为万物灵长,以其向上、向善的心力而显示身为人之可贵。因此,为了成办自他二利而受用饮食,才是高尚之人所应具有的发心,具有如此高尚的发心,方不愧为人,不愧为大乘行者。

饮食最大的利益,是让我们有活力去成办自他二利的大业。因为饮食的作用是养身,养身的作用是让寿命能够安住,而令寿命安住的目的,则是为了更长久、更广大、更有活力地成办自他二利的大业,所以仅仅为了养身而依止饮食,则不合道理。

比如:自己拥有一辆昂贵高档的车,但自己只是天天保养它,却不让它充分发挥作用,人们都会觉得这种做法很不合理。同样,对于能够成办二利大业的人身,假如仅仅用饮食去养护它,而不利用人身行持自利利他的事业,则不合理。

因此,受用饮食的发心,应当是为了成办自他二利,而要引发如此高尚的发心和行为,关键即在于“善思惟”,所以接下来就进一步说明“善思惟的内容”。

子四、善思惟的内容

故应善思而后受用,谓由身住,我当善修清净梵行。施者施主 [1] 亦为希求殊胜果故,榨皮血肉而行惠施,亦当成办彼等所愿,令得大果。又应忆念《集学论》说,应当思念饶益施主及身中虫,现以财摄,于当来世,当以法摄。又应思惟当办一切有情义利,而受饮食。

所以,饮食之前首先应当善加思惟,然后再受用,即当思惟:由于依靠饮食能让身体安住,所以我应当利用它好好修持清净梵行;而且施主们供养我,也是为了求得殊胜的果报,才榨取自己的皮肉作惠施,所以我应当利用这个身体好好修行,以便成办施主的愿望,让他们获得长寿、健康、福德增上等大果报。此外,应按《集学论》所说,心中作意:我以受用饮食来饶益施主和身体内的八万四千虫,现在以财食摄受他们,将来应当以法摄持。又应思惟:我为成办一切有情的义利而受用饮食。

此处,宗大师依据大小乘经论,宣说了受用饮食之前所应思惟的四种内容。

前二种即应思惟:依靠饮食能使身体具有活力,由此应当好好修持梵行;而且,为了报答施主辛劳惠施之恩德,应当努力修行以成办他们的愿望。此二者是根据《瑜伽师地论》、《亲友书》、《律藏》等,依别解脱戒而宣说。后二种即应思惟:现在我依靠受用饮食来饶益施主和身体中的小虫,以及为了成办一切有情的利益,故我受用此食。这是依据《集学论》,按大乘利他精神而宣说的。

每次进餐之前,不要无意识地端起饭碗便吃,首先应当反观自心,通过善思惟调整动机,将饮食的能量导向高尚无私的目标,如此才能升华自心,超越俗欲。比如,每次吃饭之前应想:通过吃这顿饭菜,能使我的身体具有活力,由此我应当把从饮食中所摄取的能量,完全利用在修行上;或想:这顿饭菜是由施主缩衣减食所提供的,我如果没有功德,如何能够消受!为了回报施主的恩徳,我必须好好修行,并将修行功德回向给施主,使他们得到利益。常言道:“施主一粒米,大如须弥山,今生不了道,披毛戴角还。”如果自己没有功德消受信施,来世就需披毛戴角而偿还。接着,还应发起利他之心:我依靠受用此食来饶益施主和身中小虫,现在诚心以食物饶益,将来必定以法饶益;或者心想:为了成办一切众生的义利,我应当从这份饮食之中摄取能量。这样思惟之后,便能将饮食转为道用。因此,清净的饮食习惯,是首先如理思惟,然后受用。

《亲友书》亦云:“应知饮食如医药,无贪嗔痴而近习,非为骄故非慢故,非壮唯为住其身。”

龙树菩萨在《亲友书》中也说:应当了知饮食就像药物一样,受用时必须依止无贪、无嗔、无痴的善心而串习,也就是心想:我受用饮食之目的,不是为了炫耀自己,不是为了胜过别人,也不是为了让身体健壮,唯一是为了住持这个身体。

“无贪嗔痴而近习”:“无贪嗔痴”,是指受用饮食所应具有的善心,即进食的时候,内心安住没有贪嗔痴的状态。“近习”,是依止的意思,指日常生活中应这样串习,养成良好的习惯。仁达瓦尊者对“骄、慢、壮”三者如是分析:“为骄”、“为壮”主要是由贪心所引发,“为慢”是由嗔心所引发。

总之,受用饮食并不是为了满足贪欲,不是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不是为了胜过他人,也不是为了强身美容,唯一是为了从食物中摄取能量,以便有精力为自他谋福利。

癸四、精勤修习 悎寤瑜伽,于眠息时应如何行分六:一、睡眠时间 二、睡眠善妙的利益 三、真实的睡眠行为 四、以何种意乐睡眠 五、教诫爱惜 六、统一交待正修与座间的修行

子一、睡眠时间

精勤修习悎寤瑜伽 [2] ,于眠息时如何行者,《亲友书》云:“种性之主 [3] 于永昼,夜间亦过初后分,眠时亦莫空无果,具足正念于中眠。”

“精勤修习悎寤瑜伽,于眠息时应如何行”,《亲友书》中龙树菩萨教诫乐行王:种性之主,在整个白天以及夜间的初、后分,你都要投入修行,即使中夜分睡眠的时间也不要白白空过而没有果利,由于睡眠异转的缘故,你应当在具足正念当中睡眠。(依睡眠等起意乐之差别,而使睡眠转为种种善、不善、无记,故称睡眠为“异转”。为什么睡眠时应具善法的正念?因为睡眠时异转的缘故,睡时若具善法的正念,依此将使睡眠转为善性,故应具足正念而眠。)

[1] 施者施主:“施者”,指实行或执行布施的人;“施主”指布施的财物主。

[2] 悎寤瑜伽:“悎寤”即觉悟的意思;“瑜伽”即相应之义,《瑜伽师地论》云:“言瑜伽者,受持、读诵、问论、抉择、正修加行。”

[3] 种性之主:龙树菩萨对乐行王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