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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轨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一》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入行论》亦云:“此等应身行,唯言说何益,若唯诵药方,岂益诸病者。”

《入行论》也说:此等圣法是需要身体力行的,只凭着口说有何利益,只读药方而不服药,岂能利益病人?

以上教言都是教导学人应依法实修,不可流于空谈,诵一大堆治心的药方。

癸三、认定殷重之后教诫作殷重修

故于殷重修,应当发起疗病之想。言殷重者,谓于善知识教授诸取舍处,如实行持。

因此,对于殷重修应当发起疗病之想。“殷重”,是指对善知识教授的诸取舍处,如实地行持。

也就是,善知识教诫何者应行,就切实地去实行;教诫何者应止,就认真地去遮止。对任何应取和应舍的方面,都谨遵教授,如实行持,这叫“殷重”。

此复行持,须先了知,知则须闻,闻已了知所有须要,即是行持。故于闻义应随力能而起行持,是极扼要。

而且,要行持,就必须首先了解;而要了解,就必须首先听闻。听闻之后,了解了哪些是应做之事,就对这些去实行。因此,对所闻的法义,应当随分随力地行持,这是极关键的。

如是亦如《听闻集》云:“设虽有多闻,不善护尸罗,由戒故呵彼,其闻非圆满;设虽闻寡少,能善护尸罗,由戒故赞彼,其闻为圆满;若人既少闻,不善护尸罗,由具故呵彼,其禁行 [1] 非圆;若人闻广博,及善护尸罗,由俱故赞彼,其禁行圆满。”

如是,也如同《听闻集》所说:如果听闻广博,而不善护净戒,由不护净戒故,呵斥其人的闻法并非圆满;如果听闻寡少,而能善护净戒,由善护净戒故,赞叹其人的闻法为圆满;如果听闻寡少,又不善护净戒,由具足二种过故,呵斥其人的禁行并非圆满;如果听闻广博,又能善护净戒,由具足二种德故,赞叹其人的禁行已得圆满。(此中有四句:多闻不护戒;少闻而护戒;少闻不护戒;多闻且护戒。)

因此,下至听闻圣法一偈,能依教守护净戒,便是听闻圆满;上至听闻圣法十年,不依教奉行,听闻也不圆满。

又云:“虽闻善说知心藏,修诸三昧知坚实,若行放逸令粗暴,其闻及知无大义。”

《听闻集》又说:虽然听闻了善说,已经了知佛法的心要,也知道修持三昧是坚实,但如果行为放逸,使身心趣于粗暴,则闻与知全无大义。

“若喜圣者所说法,身语如之起正行,是等具忍友伴喜,根护得闻知彼岸。”

相反,若欢喜圣者所说的妙法,身体和语言遵照着妙法发起实行,则是具忍的人(能将妙法忍可于心坚定贯彻实行的人),他的修行将为诸友伴所欢喜。善护六根便是获得了听闻与了知的彼岸,也就是闻与知得到了实际。

《劝发增上意乐》亦云:“谓我失修今何作,殁时凡愚起忧悔,未获根底极苦恼,此是爱著言说失。”

《劝发增上意乐经》也说:愚人在临死时,心生忧悔:我空费了此生,失坏修行,现在该怎么办?因为未获根本而生起大苦恼,这就是爱著空谈的过失。

又云:“如有处居观戏场,谈说其余勇士德,自己失坏殷重修,此是爱著言说过。”

又说:如同看戏时,台下的观众喜爱谈论台上其他勇士的功德,自己却丝毫不具。如是,自己失坏了殷重修习,就是由爱著空谈造成的。

所以,不要只做佛法的评论家,要做菩提道的实行者。

又云:“甘蔗之皮全无实,所喜之味处于内,若人嚼皮故非能,获得甘蔗精美味。如其外皮言亦尔,思此中义如其味,故应远离言说著,常不放逸思惟义。”

又说:甘蔗外皮全无精华,人们所喜爱的美味都在蔗皮内。如果只去嚼外在的表皮,就得不到甘蔗的精美味。言说就如甘蔗的表皮,思惟内在的妙义好似获得甘蔗的美味。因此,应当远离耽著言说,恒时心无放逸,思惟法义。

这是教诫学人应安住在不放逸中思惟法义,不应耽著外在言说。

壬五、于如来所住善士想

于如来所住善士想者,随念世尊是说法师,发起恭敬。

于如来安住善士想,即随念世尊是演说圣法的法师,而发起恭敬。

佛陀出世,最根本的事业是转法轮,开启众生的智慧。我等生逢末世,不能亲见佛身,在这不幸中,却万幸地能有缘听闻佛法,因此应当像世尊亲自传法一样,随念世尊就是这位说法师,而发起恭敬。

壬六、于正法理起久住想

于正法理起久住想者,作是思惟:何能由其闻如是法,令胜者教久住于世。

于正法理起久住想,就是这样思惟:我应当如何听闻此法,而使世尊的教法久住于世?

这一点从两方面解释:

一、佛法久住世间依赖讲闻。学人以身作则,如法地听闻,就能带动他人进入听闻的正轨,由此能令正法久住世间。反之,无人遵守闻法规矩,正法就逐渐隐没。

二、佛法久住世间依赖佛子的住持。如果听法者能遵照闻思修的正轨受持佛法,就能使佛法久住人心,传续不断。就像一杯净水,倒在洁净、没有破漏的水器中,就能持住净水的品质,而且能传到另一个水器中;如果倒在污秽或破漏的水器中,就不能持住净水品质,也不能传到另一水器中。

所以,佛弟子应当对佛的圣法具有责任心。要能发出这样的心:愿以我的如理听闻,使圣法的讲闻兴盛十方;我听闻了这一段法,应当好好受持在心,不使圣法失坏。这就像世间的贤人在继承祖宗家业时,会想到:祖宗的家业传到我手上,不能因为我而败坏。佛弟子要像这样护持如来家业,尽力使佛陀的正法久住世间。如果连护持佛教的心都没有,怎么能称为佛弟子呢?

辛二、须对照自心而实修

复次于法若讲若听,将自相续若置余处,另说余法,是则任其讲何法事,不关至要,故须正为抉择自身而听闻之。

再者,无论讲法或听法,如果把自相续放置一边,认为是讲一种与自己无关的法,则会导致无论讲授何法,都不关至要。因此,听法时务必要对照自己、抉择自己而听闻。

“抉择自身”:以法为镜,向内对照自己、抉择自己、检点自己。

譬如欲知面上有无黑污等垢,照镜知已即除其垢。若自行为有诸过失,由闻正法现于法镜,尔时意中便生热恼,谓我相续何乃至此,次乃除过,修习功德,是故须应随法修学。

如同欲知脸上有无黑污等垢,在照镜见到有垢之后,就立即除去污垢,在听法时,如果自己行为有过失,由闻法而现在法镜中,这时心中便会生起热恼,想:我怎么成了这样!此后就遣除此过,修习功德。这就切中了关要。因此,一定要随法修学。

《本生论》云:“我鄙恶行影,明见于法镜,意极起痛恼,我当趣正法。”是如苏达萨子请月王子宣说法时,菩萨了知彼之意乐,成闻法器而为说法。

《本生论》说:我恶行的影像,已在法镜中明显地见到了,我心中生起痛恼。再不能如此了,我当趣向正法。这是苏达萨子请月王子说法时所说的话。当时,月王子菩萨洞察苏达萨子的意乐,知道他已成法器,就为他说法。

归纳:

闻法时,务必以抉择自心为唯一目的,因为:不能将自相续搁置一边,而缘一种无关的法听闻,否则,听闻就不能切中关要。

比喻: 欲知自己的脸是否干净,唯一要用镜子照自己。

辛三、于摄义应须作意

总之,应作是念发心,谓我为利一切有情,愿当成佛,为成佛故,现见应须修学其因,因须先知,知须听法,是故应当听闻正法,思念闻法胜利,发勇悍心,断器过等而正听闻。

总之,每一次听法时,都要按这样想而发心:我为利益一切有情,愿求成就佛果;为了成佛的缘故,就必须修学成佛的因;而要修学成佛的因,就必须首先了解因;而要了解因,就必须听闻正法。因此,我应当听闻正法,内心忆念闻法的殊胜利益,发勇悍心,断除法器三过等,如法听闻。

上述闻法的轨理可归纳为三点:(一)发菩提心;(二)忆念闻法利益;(三)以无倒意乐与行为听闻。

[1] 禁行:“禁”是禁止,“行”是行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