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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轨理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一》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什么是“有罪”呢?比如,听闻世间邪说,引生邪见,是观的违品;听靡靡之音,贪嗔散乱,是止的违品。都有罪垢。如果不缘正法而缘邪法,当下就为罪所染。明见此理后,应尽量不接触染缘声色,一心只缘佛法。

作是思惟,即是思惟听闻胜利。

按这样思惟,就是思惟听闻正法的殊胜利益。

己二、于法法师发起承事分三:一、随《地藏经》略说 二、随《菩萨地》广说 三、随《本生论》摄义

庚一、随《地藏经》略说

于法法师发起承事者。 如《地藏经》云:“专信恭敬听闻法,不应于彼起毁谤,于说法师供养者,谓于师起如佛想。”应视如佛,以狮座等恭敬利养而为供事,断不尊敬。

于正法及法师发起承事者,如《地藏经》所说:“用专一、信心、恭敬来听闻正法(即闻法时应具三心——专心、信心、恭敬心,有专心则不散乱,有信心则不怀疑,有敬心则不轻慢),不应对法和法师起毁谤心。所谓供养说法师,就是对法师发起如佛想。”应将法师视如佛陀,以狮子座等恭敬、利养而供养承事,断除一切不尊敬的行为、语言和态度。

《般若经》上记载,当年,常啼菩萨为了求得般若波罗蜜多法门,受尽艰辛困苦,最后才见到法胜菩萨。

常啼菩萨和五百女众首先作了供养。当时法胜菩萨宣讲了一段《诸佛无来无去品》之后,返回家中,七年之中,入于甚深禅定。

在此期间,常啼菩萨和五百女众始终不睡不坐,唯一以站立、行走两种威仪度日。他们一心盼望法胜菩萨早日出定,为他们传法。

七年快过去了。一天,天人对常啼菩萨说:“还有七天,法胜菩萨就要出定传法。”常啼菩萨听到后,与五百女众到传法处洒扫。当时因魔王干扰,得不到任何水。常啼菩萨为了恭敬佛法和法师,刺破身体所有脉管,以鲜血洒地压尘。其他眷属也效仿随学。

之后,他们摆设了狮子座,一切陈设都如法、圆满。法胜菩萨开座演说般若波罗蜜多,常啼菩萨当下即证得六百万禅定门,现见无量诸佛。此后,梦中也不离见佛。

由于常啼菩萨对圣法和法师极为恭敬,因此速疾与般若法相应,得大加持。可见用恭敬心闻法是极重要的。

汉地慧可大师向达摩祖师求法的公案,极为感人。当年,慧可得知达摩祖师在嵩山时,就前去参拜。当见到祖师时,祖师面壁端坐,一言不发。

慧可心想:“古人为求佛道,敲骨取髓、刺血布施,我是何人?”

该年12月9日晚,天降大雪,慧可立身雪中,丝毫不动。

翌晨,雪已过膝。祖师哀怜,问:“你许久立在雪中,想求什么?”

慧可泣言:“唯愿和尚慈悲,开甘露门,广度群品。”

祖师说:“诸佛为求无上妙道,长劫精勤,难行能行,难忍能忍,岂可凭小德、小智、轻心、慢心,希冀无上真乘?”

慧可取刀斩断左臂,放于祖师眼前。

祖师知是法器,说:“诸佛最初求道,为法忘躯,你现在断臂求法,也算可以。”因此为他取名为“慧可”。

慧可问:“诸佛法印,可得听闻?”

祖师答:“诸佛法印,不从人得。”

慧可说:“我心不安,祈师安心。”

祖师道:“将心来,与汝安。”

慧可良久,答:“觅心了不可得。”

祖师道:“为汝安心竟。”

慧可当即大悟。

从以上公案可以看出,人至诚恭敬,为法忘躯,就能与师长及圣法相应。金刚乘中,有无数修行人,因为生起了视师如佛的恭敬心,而终得大成就。学人应当把握好这个关键。

《涅槃经》云:“法是佛母,佛从法生,三世如来皆供养法也。”佛在宣说《般若经》时,亲自敷设法座,也是表达对圣法的恭敬。

《胜天子经》云:“若有法师流通此经处,此地即是如来所行,于彼法师当生善知识尊重之心,犹如佛心。见是法师,恭敬欢喜,尊重赞叹。”

《梵网经菩萨戒本》中对如何供养、承事法师,开示说:“若佛子,见大乘法师,大乘同学、同见、同行,来入僧坊、舍宅、城邑,若百里千里来者,即起迎来送去,礼拜供养,日日三时供养,日食三两金,百味饮食,床座医药,供事法师,一切所须,尽给与之。常请法师三时说法,日日三时礼拜,不生嗔心患恼之心,为法灭身,请法不懈。”

如果能恭敬、供养法师,必定得大利益。《正法念住经》云:“若人供养说法法师,当知是人即为供养现在世尊,其人如是随所供养,所愿成就,乃至得阿耨菩提,以能供养说法法师故。”又云:“何以故?以闻法故,心得调伏;以调伏故,能断无知流转之暗。若离闻法,无有一法能调伏心。”

庚二、随《菩萨地》广说

应如《菩萨地》中所说而正听闻,谓应无杂染、不应作意法师五处。

应当按照《菩萨地》所说,无颠倒而听闻。也就是,应当心无杂染及不作意法师五处。

“无杂染”,是指内心远离高举及轻蔑的杂染。

离高举者,应时听闻,发起恭敬,发起承事,不应忿恚,随顺正行,不求过失,由此六事而听闻之。

“远离高举”有如下六相:

一、应时听闻:按时听闻不迟到。如果事先不做准备,闻法时迟到,或匆忙而至,则是不敬法的表现。世间好的仆人,做事准时,凡事都提前做好,就是由谦下心所致。听闻正法应当具有如奴仆般的谦下心,提前准备,身心稳重,按时听闻。

二、发起恭敬:听闻正法时,身、语、意发起恭敬,远离轻慢。

三、发起承事:行为上发起承事正法和法师。以奴仆心,殷勤侍奉师长。

四、不应忿恚:不应嗔恚法和法师。

五、随顺正行:按照法师所说,随顺法师的心意而行。

六、不求过失:不寻求法师的过失。

具足上述六相,便是远离高举。听闻正法时,内心和行为谦下,就能得利益。相反,不应时听闻、三门不敬、身语不承事、内心瞋恚、不随顺而行,或者寻求法师的过失等,都是由傲慢心引起的邪行,导致颠倒闻法。因此,要努力具足上述的六相而听闻。

离轻蔑杂染者,谓极敬重法及法师,及于彼二不生轻蔑。

“离轻蔑杂染”包括四相,即敬重正法、敬重法师、不轻正法、不轻法师。应行方面,具足两种恭敬;应遮方面,具足两种不轻。

“极敬重正法”,即想:“依于正法,我能得极大利益。一切利乐从法生,法是我慧命之母。”如是敬重正法,将正法视为无上敬田。

“极敬重法师”,即想:“父母生养我色身,法师生育我法身,饶益我生生世世,恩德无量。”由内心感恩,而敬重法师。即使法师与自己平等或不如自己,也不应生轻慢心,而恒守恭敬。

“轻法”,比如想:“我是上根利智,听此低法没有意义”、“我已通达,不必要听”。

“轻视法师”,比如认为法师不如自己,或法师种性低贱、表达能力差等等。总之,种种轻视法和法师的心态、行为,都要一律遮止。

不应作意五处所者,谓戒穿缺、种性下劣、形貌丑陋、文辞鄙恶、所发语句粗不悦耳。便作是念:不从此闻,而弃舍之。

按照唐译《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四》所说,菩萨欲随善友听法,应当以清净心专注听闻,不应作意法师五处。

一、于坏戒不作异意:不应作意法师为破戒者、不守律仪者,而不随彼听法。

二、于坏族不作异意:不应作意法师种姓卑贱,而不随彼听法。

三、于坏色不作异意:不应作意法师形貌丑陋,而不随彼听法。

四、于坏文不作异意:不应作意法师不善辞藻,而不随彼听法。

五、于坏美不作异意:不应作意法师语言粗恶、心怀忿恚、不以和美语言宣说妙法,而不随彼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