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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苦谛分了知人身为八苦自性而起厌患之心

《佛为阿难说人处胎会讲记》 ︱ 大唐三藏菩提流志 奉诏译丨智圆法师 讲解 ︱

在《入胎经》中说,还有一类薄福有情,以宿世业力受此苦时,胎身会动转,以动转的缘故,胎儿在母腹当中,或者横卧,或者倒立。在那种情况下,懂得如何调整的女人就要以酥油涂在手上,伸入母腹当中,缓缓地接触胎儿,使位置归正。其实,一接触到胎儿的时候,胎儿受到极大苦楚。对此,佛陀描述为犹如用利刃削破小婴儿的皮肉,再用灰撒在上面一样的苦触。

略说住胎,尚且如此可怕,何况堕在地狱去感受无法言喻的苦?哪个有智慧的人会喜欢落在这种生死大苦海里的五蕴之身呢?五取蕴身作为苦器,一直源源不断地出产各种苦。其中,最严重的表现就是掉落地狱。即使生到善趣人间,十月怀胎,如处胎狱,要受的苦也太大、太多、太无法忍受了。从这五取蕴所出生的连绵不断的苦流,如果有体相,尽虚空界都无法容受。如果真正能让人亲身去观察、体会一下这些苦,当即就晕倒,谁愿意待在这个生死苦海里呢?

二十八七日处母胎时,生于八种颠倒之想。何等为八?一乘骑想,二楼阁想,三床榻想,四泉流想,五池沼想,六者河想,七者园想,八者苑想。是故名为八种之想。

第二十八个七天在母腹当中,胎儿会生起八种颠倒之想,哪八种呢?即乘骑想,乃至苑想。也就是这时候胎儿会出现我是在马等的乘骑上的想法,或者想自己是处在一个楼阁上,或者想自己正在床榻上,或者想此处是泉流,或者想是池沼,或者想这是一条河,或者是一个园子,或者是林苑。实际没有此等境界,只是妄生分别,因此叫做颠倒想。

二十九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曰花条。由此风力,令此胎身光色润泽,诸相分明。皆由过去所造诸业差别不同,随其形类有种种色,或作白色,或复黑色,或不白不黑色,或作青色,或干枯色,或润泽色。如是色相而得成就。

第二十九个七天处在母胎,又感得一种叫“花条”的业风。以此风的动转力量,使胎身变得光色润泽,各种相也越来越分明。这都是由于过去所造业的差别,才会随着形体的类别出现各种不同的色,有些现作白色,有些显现黑色,有些现作不白不黑色,或者作青色,或者干枯色,或者润泽色。诸如此类的色相,在此期间得以成就,也都是花条业风所造。

三十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为铁口。由此风力,发毛爪甲皆得增长,亦复能现白黑诸光。从业缘起,而生此相。

第三十个七天处在母胎,又由业变起了一种叫“铁口”的风。以此风的力量,使胎儿身上的头发、汗毛、指甲、脚指甲都得以增长。七天之内,长到一定程度,就会在这些毛发、指甲上现出白色、黑色等的光。这些光也都是随业而现,或者说从业因缘中出现这些光相,是这一时期业风要做的工作。

三十一七日,乃至三十五七日处母胎时,身相长大,渐渐增广,人相具足。

从三十一个七天到三十五个七天,共五个星期的时间里,胎儿处在母胎,身体各部分都会逐渐长大,之后出现具足完整的人相。

要知道,这五周业风所作的事情就是让胎身变大,直至长成一个非常满足的胎儿形体。

三十六七日处母胎时,生厌离心,不以为乐。

当人相具足后,在三十六个七天住胎期间,生起厌离,不认为胎中是乐。

也就是说,分别心很奇特,当形体长成后,胎儿就已经不喜欢待在原处了,感觉很苦,想要出去。这也是灵性自然的反应。

三十七七日处母胎时,便起五种不颠倒想。何者为五?一不净想,二臭秽想,三囹圄想,四黑闇想,五厌恶想。其子处胎,生如是等厌离之心。

第三十七个七天处在母胎中,就生起五种不颠倒想。哪五种呢?即不净想、臭秽想、囹圄想、黑闇想和厌恶想。胎儿处在胎中,生起诸如此类的厌离之心。从前是八种颠倒想,认为是待在楼阁里,正躺在舒适的床榻上,或者坐在马上,旁边还有流水,或者处在园林、池沼等等。但此时的胎儿已经明白了处胎的环境,开始生起不颠倒想,才是对于真实状况的认知:环境太污秽了,臭气难闻,像是待在监狱里,实在逼迫、狭窄;或者黑洞洞地,什么也看不见。于是想:我再也不能待在这里,我要出去。

三十八七日处母胎时,复感业风名曰拘缘。由此风力,即便回转。复有一风名为趣下,能令其身头向于下,长伸两臂渐欲出生。

到了三十八个七的时候,胎儿处在母胎,由业力自然感现一种叫做“拘缘”的业风。以此风的动转力量,胎身自然头转向下。又有一种叫“趣下”的业风,能驱使胎身头往下方,两臂长伸,渐渐就要出生。

由于前世所积的善恶业,出胎也有两种情况:

然其此子或于前世,曾经积集堕落之业,令其此身手脚纵横不能转侧,恶业缘故于母腹中而便舍命。母于此时受大苦恼,或复命终。若于前世修诸善业,作长寿因,临欲生时母子安隐,无有如上恶业诸苦。

如果胎儿的前世曾经造过堕落业,此时自然会发动起来,让身体手脚横乱,不能转侧,以恶业的缘故在母腹中当即舍命。母亲在这时受大苦恼,或者也会因此命终,去往后世。如果在前世修过善业,造下长寿的业因,此时善业的力量就会帮助他,生产的时候母子都相当安稳,没有上述恶业造成的诸苦。

在《入胎经》中说到,胎儿死后如果有会接生的人,就要用暖酥油、榆皮汁,或者其他光滑物涂在手上,用中指夹着极薄如锋芒般锐利的刀子,直接从产道伸进去,数数用锋利的刀子去割截胎儿的身体,再一片片地抽出来。当时胎儿的母亲受此不称意的极度痛苦会以此命终,即使得以存活,也与死无异。从中可见恶业的力量。

过于三十八七日已,欲出胎时受种种苦方乃得生。是故当知,受此身者实为大苦。

经过三十八周后,快出胎时,又感受各种大苦才得以出生。所以,要知道受生此身实在是大苦。《入胎经》中详细讲到,生产时备极辛苦,业风使胎儿的双手交合、肢节卷缩,感受极重的压逼剧苦。比如,经过母亲的骨轮、产道等时,身体被压得青瘀,犹如初肿的皮肤般不堪触碰。出生时饥渴逼迫,心怀热恼,由业的因缘被风力推出。如是应知,受生此身实在是一种大苦。

2)了知出胎苦

凡是人出生就“呱呱”大哭,为什么呢?实际由于胎儿刚刚来到人世,受任何的接触都发生剧烈的苦。因此,是以受苦来做人的。

初出胎时,若男若女,适生堕地,或以手捧,或衣承接,或在床席,或在屋中,或复地上,或迥露处,或在日中,或冬夏时冷热风触,此身初生受大苦恼。

初出胎的时候,男孩、女孩刚刚落地,或者被人用手捧接,或者用衣服承接,或者放在床席上,或者放在屋里,或者放在地上,或者放在迥露处,或者在太阳下,或者冬夏时节冷风、热风触身。由于小儿身体最初出生,皮肤极为细嫩,稍有接触就会受大苦恼。

这种由触所生苦的状况,以譬喻来说明:

如生剥牛触于墙壁,或复露地,随在之处为虫所食,亦如有人而为蚊虻诸虫唼食,复加杖捶而鞭挞之。初出胎时,以暖水洗触其身时,所受之苦亦复如是。

就像活活被剥了皮的牛,接触墙壁时被墙壁上的虫子所吃;或者这牛在露地上,被各种虫子所吃;或者在树下、草丛处,被树、草上的虫子所吃。可以想像,裸露的身体被虫子直接咬噬血肉,非常疼痛。又如有人被蚊虻诸虫咬食,又加上被人用杖捶来鞭打。《入胎经》中也说,犹如麻风病人皮肤溃烂,脓血横流,还要遭受木杖捶打,那是非常切身的痛苦。而最初出胎的婴儿被人用暖水洗身,当温水触及皮肤时,所受的苦也是如此。其他用手触,或风触、毯子触、热水触等,更会感受剧烈的刺痛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