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第七十七节课

  • 作者: 索达吉堪布译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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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继续学习《量理宝藏论》,现在讲共称相违。昨天解释共称相违的时候讲到,陈那论师有一句话"不共之故无有比量,与名词已成之共称相违,是故彼相违也非宗法。"这句话有两种解释方法。第一种解释方法分了两个部分,现在讲认清名词已成共称。

巳二,认清名词已成共称:

可共称于事成立,然依名称与说意,

名词若成即说成,故谓名成之共称。

依于共称比量证,相违不误不可能。

首先我们要认识名称共称,然后了知名称共称也有比量。

"可共称于事成立",前面我们讲了,通过分析,任何一个名称可以用于任何一个事物,我们将月亮这个名称用在世间任何一个法上都没有违害。当然从已共称的角度来讲,可能有些人不承认;把瓶子叫牦牛,牦牛叫柱子,这与人们已经有的传统和习惯相违,现在用起来恐怕有世间共称的违害。但是从可共称的角度来讲,这种共称在任何一个事物上都可以成立。当然成立也要有个条件或者原因。那原因是什么呢我们对某个法可以共称(用另一个名称)的原因是它可以用这个名称,因为名称完全是凭人们的想像而安立的。所谓的"说意",就是凭想像或意图可以对任何一个法随便安立名称。这样一来,一个名称在任何一个事物上都可以成立,这就叫做名称共称。名称共称就是这样成立的。

我们对任何一个法可以加上另一名称,为什么呢因为人们凭借想像可以在这个法上建立名称。这种名称可不可以用呢从真正名言正理的角度来讲,这是可以的。前面也分析过,任何一个法没有理由不能叫其他名称。比如我们对月亮以其他任何名称都可以称呼,如果不能,那么怀兔者以月亮这个名称来表示也同样不合理。

名称共称其实是一种比量,比如:"任何法可以用月亮来共称,人们凭自己的想像可以安立之故。"我们用这种推理进行论证也是可以的,这种推理就叫做共称比量。也就是说对任何一个法,用其他任何一个名称都可以代替,可以共称之故。那这种共称会不会有另一个比量对它有害呢比如对"月亮这个名称在任何法上都可以用,这是以世间名称(共称)比量成立之故",会不会有另一个真实的比量说明在这个法上只能用月亮来表示,而其他的任何名称不能用,有没有这样的真实比量来违害呢没有。

"相违不误不可能",如果有相违,那当然两个相违的比量不可能论证一个事物。一个比量说月亮的名称可以用在任何一个法上,任何一个法用月亮都可以表示;而另一个比量说月亮只能对怀兔者使用,而在其他的法上不能使用。如果有两个比量互相冲突,那当然不能证实一个正确的结论,但是这种情况是没有的。我们通过论证,通过名称共称的比量,可以说明任何法都能用其他名称来表示。

学习这个道理之后,可以打破对名称的实执。以前在中观论典中也说了,我们对名称,对世间语言的相还是很执著的。其实,这种相只不过是分别念和习惯这两者结合起来后,引生的迷乱而已,真正言词的相在事物自相上是不存在的。比如一个人赞叹我,赞叹我的言辞在我身上不一定存在;如果存在,那么这种赞叹只能在我身上用,在别人的身上不能用。如果这种赞叹只是一种虚无缥缈的言辞,那不仅在我上可以用,在别人方面也可以用。对别人诋毁也罢,赞叹也罢,或者给别人取吉祥的名称,不吉祥的名称,这些完全都是以众生的分别念来假立的。

米拉日巴尊者的传记中讲,尊者跟扎普瓦格西交流的时候,当时格西特别傲慢,他想:如果我给米拉日巴顶礼的话,他应该会还礼。于是他向米拉日巴尊者顶礼,结果尊者没有向他顶礼。后来格西不高兴,就用因明的方式与尊者辩论。尊者说:所谓的因明辩论实际上就是为了摧毁世间八法的欲望,如果说深一点的话,里面确实有甚深的内涵……与法相师达罗辩论的时候,米拉日巴尊者也说:其他的因明我是不懂的,调伏自相续就是所谓的因明。尊者的教言中,也有这样的内容。

因此所谓的因明,如果我们说得深一点,那所有的辩论归根结底就是为了调伏相续。如果我们以因明的正理推出一切名相除了虚假根本不存在实质,这样的道理如果领悟的话,那么事相上的辩论也不是特别重要。

有些论师在显现上并没有用论式,没有用比量进行论证,而是以对话的方式摧毁别人的邪分别念。这种情况也是有的。以前倓虚大师跟一个外道进行交流,对方对自己的上师非常恭敬,他说我的老师境界非常高,他修道的功夫非常不错。大师问,你所谓的道到底是什么对方说我们的道超越你们的佛教,我上师的道是怎么样呢有几个方面,第一是七天当中他不吃不喝,很厉害;第二是夏天的时候可以穿皮袄;第三是冬天的时候可以在雪地里赤脚而行,而你们佛教有没有这样的道啊……后来大师淡淡地对他说,一方面你们的大师也很了不起,但是你所说的这些不一定是道。为什么呢因为这种现象在自然界中相当多。比如说不吃不喝,一般来讲知了(蝉)在地下很多年不吃任何东西,后来因缘成熟的时候它就从地下钻出来,它的身体成熟后整天都在树上叫,它的生活除了风和露水以外什么都不享用。所以七天不吃饭也不一定有道,也许过了七天以后吃得更多了(因为七天当中肚子一直空空的,那七天后可能吃得更多,他也会补充的)。这是第一个道理。第二个道理,夏天穿皮袄也不一定是道的征相,世间的狗每天都是穿着皮袄,但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众生已经热死了;还有冬天赤脚也不一定有道,因为鸭子冬天也在冰冷的水里游泳,还高兴得呱呱叫,还有麻雀等也是一生下来就赤脚而行,而且它们趴在电线上不会触电,这种现象在旁生界相当多。它们与人在业力方面有一些差别。所以佛教所谓的道不一定体现在外面的形象上,像几天不吃不喝或者作比较特殊的行为等。这一点,大师说的确实是对的。

现在很多特异功能者具有一些世间神通,以前古印度很多婆罗门和仙人也具有诸多的神通变化,但是这并不是很关键的。最关键的是什么呢就是从内心当中真正为了利益一切众生而发大乘菩提心,尤其是断除自相续中贪嗔痴的烦恼,这就是所谓佛教的道。这种在内心调伏方面能够起到很大作用的道,在别的宗派是没有的。所以我们佛教中,无论是学习因明,还是修一些其他的法,目的都在于此。很多居士对外境很执著:这个人能飞!这个人有特殊的功能!现在很多人就是对事物的外相比较执著,实际上对佛教的信心相当薄弱。他们觉得,佛教的真正特点就是在外面显现出一个比较特殊的境相,这就是道。其实,这种观点不一定正确。

总之,我们应该明白,这样的名称完全是以世间共称(名称共称)来成立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可以驳倒我们的正理。认为这个法只有这个名称来表示而其他的名称不能用或者这种名称在其他法上不能用,这样有力,正确的道理谁也说不出来。如果无误比量不合理,相违的话,那这种无误比量不可能涉及到所有的法,可是这一点是不能承认的。因为这样的无误比量——共称比量可以涉及任何一个法,在轮涅所摄的一切法上用不同的名称来称呼完全是可以的,这一点是没有妨害的。

有时候我也这样想,以因明详细分析的时候,我们也担心与世间的传统,规矩相违。但是真正按照法称论师的理论来分析,其实没有相违。当然从世间的共称,人们已经习惯的角度来讲可能有违害。但是,不要说以胜义的空性,我们以名言的正理观察,真正以智慧分析也没有什么相违的。一个人叫吉祥,人们平时都叫他吉祥,当有一天称呼他不吉祥时,可能他很不高兴:为什么叫我不吉祥我从母胎出生以后一直叫吉祥。我们回答说,从以前你来到世间之后共称的角度来讲是这样的,但是以后我们用不吉祥这个名称,对你来讲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们有些道友以前在家的时候用一个名称来表示,出家以后用法名来表示,名称完全变了。这可不可以呢完全可以。所以,一个名称在任何法上都可以用。而我们在脑海中有一种共称的习惯,以前人们一直都这样称呼,现在一下子改变适应不过来,但是从正理上考虑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这是以第一种情况来解说《集量论》教义,下面以第二种情况来解说。

卯二(第二种说法)分三:一,宣说事理比量是可说共称以外异体对境;二,破他宗之观点;三,说明阿阇黎之意趣。

辰一,宣说事理比量是可说共称以外异体对境:

共称若由事理成,如比量境成决定。

依欲说意所命名,诸名无有何不用。

共称如果以事理而成或者说在事物的本体上存在,那么就像比量一样,它的对境完全成为决定性的了,但并不是这样的,世间共称的名称并不是决定的。比如具有项峰垂胡的动物叫黄牛,如果这个动物只能叫黄牛不能叫其他名称,那么它的对境已经固定了。这要以事势理成立或者在事物的本体上存在。就像火的本体中产生烟或者火的本体中产生热性,这不是分别念假立的,而是真正在事物的本体上存在。如果我们的名称也像外道所说的那样,与事物的自相有密切的联系的话,那一个事物只能有一个名称,除此之外不能有任何其他的名称。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共称名称的对境也会像真实比量的对境一样,决定成为唯一。

大家都知道,真实比量的对境决定是唯一的。以彼生相属来推理,如火和烟之间的关系,烟唯一是在火中产生,而在蚂蚁窝等其他法中不能产生,可见比量的对境是固定的。柱子的无常和所作之间是同体相属的关系,这样的比量的对境也是固定的。因此,比量推理的对境决定是固定性的。

但是共称比量的对境并没有固定,为什么没有固定呢因为它是依靠自己的意乐和想像力发挥而命名的。任何一个名称不可能存在无法应用于某法上的情况,它可以用在任何一个法上,而且没有世间的违害。当然,这是从将来可共称的角度来讲的。

大家应该知道,归纳起来共称比量就是前面所讲的比量。但是如果从不同角度来分,可分为真实比量和共称比量,共称比量的对境并不是固定的,它是可以变动的。因为名称是人们凭借想像来安立的,这种安立没有任何理由。最开始的时候这个红色的东西叫做柱子,这是最初的立名者安立的。但是这样立名有没有什么决定的理由呢绝对不会有,只是凭他自己的分别念安立的。这样的名称叫做世间共称。这跟真实比量在对境上还是有一定的差别。这样一来,我们要理解月亮对任何法都可以安立:人可以叫做月亮,牦牛也可以叫做月亮。这样的道理我们一定要明白。

其实,因明正理真正以自己的智慧详细分析并不是特别难懂,不像中观一样。前一段时间,有一位日本居士到这里来听了几天课。他回去以后跟我说:"你们的因明课真的非常难懂。我原来认为自己是世间最聪明的人,不管国内还是国外的语言,我学多少种都不成问题。可是我那两天听因明课的时候,好像在云里雾里,不知道自己在听什么。"我觉得也没有那么困难吧。我们在座的很多道友,只要自己稍微精进一点,尤其是把自己的思维方式理顺的话,也不是那么难。但是如果以前比量现量什么名词都没有听过,这次猛一听到这些名词,可能会有陌生的感觉。其实任何一个知识都是这样的,比如我们从来没有听过物理,中间听一两堂课的话,可能也是不好懂。前一段时间开法会的时候来了一些居士,他们恐怕也是这样的。虽然现在我讲因明的时候,很多人都好像是很有信心一样——双眼一直盯着我,但是到底听懂了没有,我也不是特别清楚。因为在中间才开始学的话,那任何一个知识都会有一定的难度。

但不管怎么样,通过因明断除自相续中的傲慢,增益,在这方面确实起到相当大的作用。以前很多人很傲慢,学了因明以后才觉得自己的智慧不是特别尖锐,与法称论师的智慧比较起来可能还差一点。因此,自己相续中的傲慢很容易就摧毁了。再加上以前自己对佛教的很多道理不理解,误认为用真理来观察的时候这些都难以成立,这只不过是佛教中的传统说法而已,这是一种教条的东西。如果有这种分别念的话,通过因明的推理也可以打破,因为这完全是一种逻辑推理,不掺合任何宗教的信仰色彩。完全依靠正理进行判断的时候,如果得不出结论,你就完全可以承认自己所运用的推理是不正确的。不管是东方逻辑还是西方逻辑,大家都是以正理为主,在这种情况下,那即使是哲学家,他也不得不承认。所以因明的好处和优越性最主要在正理或者说推理上,如果连正理都不承认,那这个人已经成为疯狂者了,根本不是智者。

辰二(破他宗之观点)分二:一,声论派之因成为不共因;二,宣说自宗内道之其他说法不合理。

巳一,声论派之因成为不共因:

若谓涉及一切故,共称于境不适用,

此说他喻难寻觅,非共同因如所闻。

我们前面所讲的世间共称,实际上涉及一切万法。虽然从已共称的角度讲,月亮的名称只有怀兔者才能用,但是从可称呼的角度来讲,对任何一个法用月亮来称呼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它可以涉及一切法。于是对方说:"共称于境不适用",也就是说世间共称只能在固定的对境上适用,而万法中的其他法并不适用。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因为你们根本找不到同品比喻。可见,你们外道所承认的这样的推理其实是不共不定因,就像"声音无常,它是所闻之故"一样是不合理的。

你们认为怀兔者不能用月亮的名称,这样的说法是不合理的。为什么呢如果"怀兔者不能用月亮来代替,因为它存在之故"是一个真正的推理,那凡是存在的法都不能用月亮来代替,但这种推理的同品比喻根本找不到。所以说你们这种说法完全是一种不共不定因,当然不定因是相似因,它并不能证成任何一个正确的道理,所以说这种说法不合理。

巳二,宣说自宗内道之其他说法不合理:

内教中有些解释《集量论》的个别论师认为:阿阇黎前面的教证只是说明月亮的名称只能用在怀兔上,其他上面不能用。(如果怀兔者不能用月亮的名称,那么这完全与世间共称相违。)可见,可说共称本身不存在比喻,是不共不定因。

实际上因明前派这种说法也不合理,下面进行驳斥:

乃为讲说共相时,怀兔作为比喻已,

说明遍及诸所知,达哲非树等亦同。

怀兔这个名称,在词藻学里面经常会用到;《藏汉大词典》中也是用的怀兔,但法尊法师翻译的时候并没有这样用,他译为有兔。可能他担心,如果用怀兔,那别人会不会理解成月亮已经怀孕了——怀兔子了,可能法师的想法是这样的,所以他译成有兔。怀兔也好,有兔也好,都可以。好像能海上师也是用其他一种名称来翻译的。

刚才他们说月亮的名称只能用在怀兔者上而不能用在柱子,瓶子等法上,这种说法不合理。为什么不合理呢因为在这里是宣说共相,也就是共称之共相,宣说共称之共相的时候并没有说唯独这个事物才可以用月亮这个名称,也就是说月亮的名称只能用在这个事物上面,别的上面不能用,这样的自相法在这里并没有分析。其实,陈那论师的《集量论》只不过是用怀兔者和月亮作个比喻而已,并没有说明月亮只能用在怀兔者上,这种道理是没有的。其实,《集量论》中用这个比喻的目的是为了说明,这样的名称可以用在一切所知上。

月亮的名称用在天空中的月轮上也可以;而诗学里经常用它来形容脸非常白的漂亮小伙和姑娘,脸圆圆的,白白的,就用满月来比喻,比如说面如满月等。如果月亮只能代替天空中的月亮,而地上的人不能用它来比喻的话,那这些叫法就不合理了;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它可以遍及世间的一切万法。当然,这是从相同的角度来讲的,诗学里面相同的角度还有很多很多的比喻。如果不从相同的角度来讲,那就可以随随便便取名。比如藏族人叫月亮的相当多,如藏地有月称的父亲的说法,等等;印度人也有,如月称论师,其实月称论师是月亮共称的意思;汉地有没有月亮的名字(下面弟子回答:有,明月法师。)由此看来,月亮还是可以遍于所有的所知法。如果命名者愿意取这样的名字,那不但人可以这样称呼,就是瓶子等其他法也可以用月亮来代替。

如果有人说不能用月亮来代替,那就有世间共称的违害。比如说达哲本是一种树的名称(这种树可以作药物用),如果我们说达哲不是树,那就有世间共称的违害。这就像说松树不是树,檀香树不是树一样,人们都会说你错了。同样的道理,如果我们说未来的任何法不能用月亮的名称来代替,那就像说达哲树不是树一样,会有世间共称的违害。

可见,这里也有一些比较深的道理在里面。因此用这个比喻的时候,大家也应该注意。当然怀兔者不是月亮肯定有世间共称的违害,对此大家也清楚。但是,有些人心中始终都觉得:柱子不能叫月亮,柱子叫月亮会有世间共称的违害。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这样解释:虽然从已共称的角度来讲是这样的,但是从可共称的角度来讲,柱子不能叫月亮也有世间共称的违害,就像达哲不能叫树一样。分析这个比喻的时候,可能要稍微转个弯,才能理解其中的意义。

辰三,说明阿阇黎之意趣:

冰片以及水银等,以月亮名共称他,

彼作比喻而证成,具凉光月共同因。

阿阇黎法称论师的真正密意应该是这样的:怀兔者可以用月亮的名称,这一点完全是合理的,没有什么不合理;而且,除了怀兔者以外世间其他很多法都可以叫月亮。做香的时候月亮的名称也可以出现,因为配制香的过程中有一种专门的原料也叫月亮,它的颜色是白色的。还有,避谷术的修法需要一些原料,其中也有月亮的名称。避谷术是一种断食的窍诀,修这个窍诀需要以一些原料配制药丸,这些原料中就有一些白色的东西叫月亮。这些法以月亮的名称都可以表达。

其实在世间上,不仅是天上的月亮,地上的很多事物都可以用月亮的名称。比如藏药中白色的花等也以月亮表示,但有些人根本不知道它们用月亮来代替;而密宗修法中的日月,则代表红白菩提。可见,月亮的名称在世间各处运用得非常多。在词藻学里面,因为月亮能发出一种非常清凉的光,所以月亮也叫凉光者。凉光者实际上就是指天上的月轮。世间有些医生的名字也叫凉光,月光等。这样一来,月亮的名字只能用在怀兔者上而不能用在其他法上的说法就不合理。

总而言之,这种名称在怀兔者上可以运用的缘故,在其他任何法上都可以用,这一点就是法称论师的究竟密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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