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中篇步上解脱道脱离轮回海

  • 作者: 东宝·仲巴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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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走向解脱的保证——持戒

一般人都知道,佛教有着许许多多的清规戒律,在普通人看来,那许多的清规戒律只是给人以限制,让人失去许多自由,剥夺了人享受诸多欢乐的权利,让人活得不自在,活得很累。这只是从今生迷惑人的暂时现象和片面的角度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如果我们从多生多世轮回的长程的角度全面地看问题,则会得出相反的结论。戒律不仅不限制人的自由,而且帮助人走向真正的自由;不仅不剥夺人享受欢乐的权利,而且使人获得真正的永恒的快乐;不仅不让人活得很累,是让人走向究竟的大自在——解脱。

戒律可用交通法规作比方来加以说明。交通法规规定驾车不可喝酒,行车要限速,要按道行驶,不可闯红灯等。如果一个人驾车为了所谓的“自由”而酒后驾车、横冲直闯,那么他马上就会大祸临头的。戒律便是修行人顺利通往成佛途中的“交通法规”。

一个人,如果不想做一个佛教徒而只想做一个好人,那么他也应该了解一下,知道如何减少痛苦,如何缔造幸福。如果要做一个佛教徒,即使他没有想到要受戒,他也应该了解“十善业”与“十恶业”,再了解一下基本戒律,他才能知道依教奉行,才知道做一个佛教徒应该做什么而不应该做什么。如果他想在今生修有所成,那么他应该持守戒律。

戒律,不仅是出家人的准则,也是在家修行者的规范。只不过在家众和出家众的戒律内容有所区别而已。其实,即使不信佛不修法的人,也应该戒除一切恶业。若以佛教的戒律作为社会行为规范,那么他会生活得更幸福,整个社会也会有更多的祥和、文明和昌盛,减少许多的暴力和黑暗,人们会有更多的幸福而少许多痛苦和恐怖。

应该说,戒律是我们获得快乐和解脱的保障,我们不应该以“不得已”的心态去守持,而应以感激和欢喜的心态积极主动地去守持。

持戒刚开始时会觉得它是一种负担,但是当我们的觉悟渐渐提高,习惯慢慢养成,我们便不再觉得它是负担和限制。这比如游泳,一个人开始学游泳时随意乱划似乎更易学会,要按规范的姿势便是一种束缚。但要成为游泳好手,则必须掌握正确的姿势。而一旦掌握便得心应手,规范的姿势成为助力。戒律也是我们通往幸福之路的助力。

(一)戒的分类

戒因修行者的身份和修学次第不同而设有九种。

(1)三皈戒:这是随皈依而设的,即不皈依邪魔外道;不皈依外道邪说;不皈依外道徒众。

(2)五戒:即①不杀生,②不偷盗,③不妄语,④不邪淫,⑤不饮酒。凡皈依三宝的在家男女信众可受五戒。在家信众受五戒中一戒或几戒之后可称居士。故在家戒又称居士戒。男女居士的梵文名称分别为优婆塞和优婆夷。未受戒的在家佛弟子不能称居士。

(3)八关斋戒:①不杀生,②不偷盗,③不妄语,④不淫欲,⑤不饮酒,⑥不以香涂身、不华鬘饰身、不歌舞(自作或听看他作)注[1],⑦不坐卧高广大床,⑧不过午食。男女居士五戒全持者可受八关斋戒注[2]。受持八关斋戒,可一天(24小时)单受或数天连受,受戒之始,须在清净比丘(尼)面前求受。详细情况,请参阅相关的戒律经典。

(4)沙弥(沙弥尼)戒:男女信众必须受十戒,才算正式的出家众。(在藏传佛教的传统中,除十重戒外还有二十六轻戒。)

(5)比丘戒:沙弥修行达一定次第,符合条件者可受比丘戒。共250多个条目。

(6)式叉摩尼六法:沙弥尼在求受比丘尼戒之前,还必须学习并受持的过度性的戒律。

(7)比丘尼戒:沙弥尼修行达一定次第,又经“式叉摩尼六法”考察合格者可受比丘尼戒。共360多个条目。

(8)菩萨戒:为优婆塞、优婆夷、沙弥、沙弥尼、式叉摩尼、比丘和比丘尼七众弟子均可受之戒。

(9)金刚乘戒:金刚乘特有的戒律。

这里着重介绍在家修行人应持守的戒律——居士戒。

(二)受居士戒的条件

凡皈依三宝者,除自破净戒或破其他持净戒者注[3]之人及犯五逆罪注[4]之人,皆可受五戒。对不同的戒,其受戒和得戒的条件不一样。这里仅简述五戒之求受与持守。要受戒,首先应明白五戒的条文(戒目)的内容和意义,然后虔诚忏悔今生及往昔诸恶业,以清净之身口意来受戒。

(三)受居士戒的方式

受戒的方式有二种。一种是自己在佛像前自愿并大声说出(心生口言)自己受何戒目。另一种是在上师前心生口言受持何戒目。两种方式皆可得戒。如果由上师设堂传戒,那受戒者同时可获更大的信心和加持。

五戒可以一并受持。如自身条件不完备,则可选择自己能守持的一戒或几戒来受持。五戒是终身受持的,即自受戒之日起尽形寿(生命的终结)不毁犯。没有把握的可暂时不受。精进修持,努力提高自身条件,争取早日五戒全受。

受戒或未受戒之人做了戒律禁止的事,都一样有相应于这一恶行的罪过,这种罪称“性罪”——这种行为本性即是有罪恶的。受过戒的人违犯戒条则除了有性罪之外还有毁犯戒律之罪,称“戒罪”——因发愿受戒而又违犯所产生的罪恶。未受戒之人不做戒律禁止之事本身没有功德,但受戒之人不做却有守戒的功德,即使没有任何行为发生,其受戒守戒之功德却与时增长,所以受持戒律的功德极其殊胜。相应的,毁犯戒律的罪过也是很重的。戒罪本身可能比性罪重成百上千倍,所以受戒决非儿戏,不可轻受轻毁。如遇环境所迫不得不做违戒之事,必须先舍戒。这样便可免犯破戒之罪。可五戒一次全舍,也可舍其中的一戒或几戒。事后应当虔诚忏悔,还可重新受戒得戒。舍戒的方法是:向一个能听懂话语的人说:“我现在舍某戒了!”

(四)居士戒的违犯与忏悔

犯戒根据其毁犯的程度而分为三种:①下罪可悔,②中罪可悔,③重罪不可悔。

现就五戒的毁犯及其戒罪分述如下:

1、犯杀生之戒罪:

杀生具足五个条件者犯重罪不可悔。a.所杀对象是人;b.人想—明知是人,蓄意杀害;c.杀心—有心(故意)杀,非误杀和(客观不可避免的)过失杀;d.兴方便—运用杀人方法(刀枪杀、药物杀、电击等);e.前人断命—被杀人在杀人者前因杀而死亡。

杀人不具备五条件之一,杀畜生和非人等犯中罪或下罪可悔。杀父母但不知或不确定是父母,杀他人作父母想,犯重罪不可悔。杀父母,知是父母,犯逆罪(无间罪)。

堕胎(不论胎儿成形与否)与杀人同罪。

2、犯偷盗之戒罪

偷盗,犯重罪不可悔:a.他物;b.他物想;c.盗心;d、兴方便取;e.值五钱(古代印度五个钱),相当于三分一厘二毫注[5]银子(一说八分);F.离本处—移动、变形、变色或损坏,致使物主有损失想。

盗三宝用品、庄严财物值五钱,犯重罪不可悔。盗公有财物、偷漏税、违反邮政电讯规定占便宜、吃回扣、报假帐、借而不还、受贿、贪污,值五钱且具足上述六个条件亦犯重罪不可悔。

不足上述六个条件之一的一切偷盗行为皆犯中罪或下罪可悔。

犯盗戒其性罪可因归还同价值之钱物而得赎,其戒罪则不可经此而赎。

3、犯邪淫之戒罪

犯邪淫具足四个条件犯重罪不可悔:a、非合法夫妇;b、有淫心—乐于行淫;c、是道—口道、阴道和肛门;e、事遂—造成行淫的事实(二根相入胡麻许,即使有安全套或子宫帽等隔物)。

合法夫妻之外的诲淫诲盗、打情骂俏、说粗恶淫欲语、拥抱接吻和性行为。合法夫妻间的肛淫、口淫,妻子斋戒期、孕期和哺乳期等时行淫,众人集会处行淫,道场圣地和近上师处行淫,合法夫妻间带强迫性而行淫注[6],夫妻行淫时将对方作他人想,手淫时意中想他人;女子以物具入女根自淫。以上为皆为邪淫,犯错中或下罪可悔。

自己受五戒而破其他净戒人梵行(指与之行淫犯“破净戒罪”),属重罪不可悔中最重者。未受五戒而破他人净戒,不犯戒罪,但永不得受一切佛戒。破净戒罪,破了一切受戒的根,又称边罪。

若遇冤家所逼成淫,若自已毫无淫欲乐受者不犯戒(如断尽我执的阿罗汉注[7]),若有丝毫乐受者犯重罪不可悔。

4、犯妄语之戒罪

妄语具足五个条件,犯重罪不可悔(即使未达说妄之目的):a.所向是人;b.是人想----确认对方是人;c.有诳心;d.说大妄语----未证圣果圣法说自己已证得,未得四禅定说自己已得,未见天人、龙神、鬼来而说其来;e.前人领解----对方领会所说之内容(不管他信与否)。说其余妄语(非大妄语),犯中罪或下罪可悔。菩萨为救护众生而说方便妄语,不犯罪(非为己、为亲友、为小团体利益而损害他人或更多人的利益)。

造两舌、恶口和绮语犯中罪、下罪可悔。

两舌:挑拨离间、传谣言、诬告;

恶口:毁谤、攻讦(讦诈不忠)、骂詈(骂人)、讽刺、尖酸刻薄语;

绮语:花言巧语、诲淫诲盗(引诱人淫盗之语)、情歌艳词、说笑搭讪、天南地北(漫无意义的瞎聊),言不搭意等语言。

5、犯饮酒之戒罪

酒本身并无罪恶,只为饮酒之后可能造成罪恶。为了遮止因饮酒造成犯戒而设饮酒戒。故饮酒戒属于斋戒。

饮酒具足三个条件,犯中罪可悔:a.是酒;b.酒想—明知酒是能醉人的饮料;c.入口—酒不可一滴沾唇,入口一咽,犯一中罪可悔。

也许有人说“饮酒不及乱性”便不致罪。这不对。佛在《四分律》中说饮酒有十种过恶。其中第十种过恶是“身坏命终堕三恶道”。佛既将酒设为戒,持戒之人自当滴酒不沾。在没有其他的药可治某病时,饮药酒不犯戒,但不能起欲乐受,否则犯戒。

不管犯何种程度的戒罪,应该及时在上师或清净的僧人前发露忏悔。犯有中罪、下罪可悔者所犯戒罪可经虔诚忏悔而得清净。所犯之性罪则不经此除。如犯重罪不可悔,当以“取相忏”的方式进行忏悔,即在佛像前礼忏,得见相好、见光华、见佛菩萨前来摩顶,所犯戒罪方可悔除。(这很不容易做到,对有些人甚至不可能。)

当今大德都有主张,现代社会新出现的所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毒品皆在“不饮酒”这一条目中。严格说来,香烟也在禁戒之列,因为其中有能麻醉神经的尼古丁,只是程度轻一点而已。

修金刚乘者,以修《净除恶业障碍金刚萨埵百字明咒仪轨》为最殊胜。

于“杀、盗、淫、妄”四条居士戒犯重罪(摧毁戒体)者,于其自身还有一个“死戒体”注[8],应如法舍戒,否则,每次犯该条戒目一次,皆获一次犯戒之罪。受持五戒的居士,破戒摧毁戒体后,经“取相忏”注[9],可得清净,然后还可重新受戒、得戒。

关于犯戒和忏悔的教律很复杂,这里因篇幅限制,只作简单介绍。有心了解戒律者,请阅读相关的律学经典,最好向持戒清净的比丘(比丘尼)请求开示。(五)受戒和持戒之功德

《华严经》云:“戒是无上菩提本”。菩提是一切佛之法教的宗旨。而戒是菩提之本,可以说,戒律就是圆证菩提佛果的护照。受戒持戒有着殊胜的功德。下面简述之。

(1)从现实的角度讲,受戒持戒给人一个强有力的约束,杜绝了恶行,也避免了恶行带来的恶果,也便没有了恶果给人造成的身心痛苦。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家有妻子的男人在外面有了情人,那么他便有可能坏了名声,可能产生家庭内外的纠纷,也有可能吃官司,还可能受到报复,甚至闹出人命来。即使侥幸这些恶果都没有发生,但他总是担心这些麻烦的到来而担心受怕,终日便在渴望、担忧和焦虑之中挣扎。为了掩盖真相,于是还得撒谎,说违心的话,办违心的事。这还会使本来愿做一个正直的“好人”的人丧失信念和信心,直至养成虚伪的坏习惯。人一旦处于自责和沮丧的困扰和烦恼之中,结果是身心不宁,苦不堪言。——这体现出“五蕴炽盛苦”。由此还可能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和苦恼:夫妻失和却冤家相对——“怨憎会苦”;情人相见总恨时日短,却时时别离——“爱别离苦”;最终常常是有情人难成眷属——“求不得苦”。婚外恋的风波之中,人生八苦便有四苦。同样,杀人招至报复和法律的制裁;偷盗、贪污、受贿等招来官司,妄语两舌招来失信、纠纷或官司;饮酒过度则肇事、破财、伤身。反之,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上,如果严格受持五戒则可杜绝上述种种痛苦和烦恼。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说,公民都持守五戒,符合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也有利于社会的民主化、法制化,可对社会的文明进步与安定团结起到重大的作用。

(2)从人天福报的角度来讲,受持五戒可不堕三恶道。因其戒力和善行可转生天道(即西方宗教说的“进天堂”),最高可生于欲界第六天。其中多生于四天王天至三十三天(仞利天)。如果要转生色界天或无色界天,则还须修禅定。当然,真修行者不应只求今生欲乐,也不该求人天福报。天道尽管长寿快乐,但终究还要落个“报尽再堕”的下场。我们应该将受戒的功德回向于与一切有情众生共同往生极乐净土,回向于与一切有情众生同证菩提圣果,更应当发宏大誓愿即生成佛。即使不能即生成佛或往生,也应保持人身,生生世世跟随自己的根本上师,护法修法,直至证得菩提,乘愿再来,普济有情。

(3)从究竟意义上说,受戒可得到来自佛祖,经由代代戒师相传不断的加持。而具体持守每一条戒律,便杜绝了受戒者犯下相关恶业的机会,杜绝了再种下果报轮回之因,保护行者走向成就之路——自利,同时持戒便杜绝了损害他人的行为。这也是“利益众生”这一宗旨的基本保证——利他。

不受戒而按戒律要求去做与受戒而持戒,其功德大不一样。这不仅是因为受戒之后可以更严密地持戒,更主要是因为一经受戒,便于尽形寿断除了戒律所禁止的恶行。此外,还有发愿尽形寿持戒这种强大的愿力所造的功德。不受戒而依戒而行,没有发愿尽形寿守持的愿力,做一分善行,有一分功德,不做善行时便不生功德。有了受戒的愿力,因为此愿力的连续不断,在不做善行时(如睡觉)功德也在增长。

(六)学佛的行者都应持戒

曾经有人建议我,对初学佛的行者不要讲戒律,更不要讲戒律的具体戒目,以免吓跑了那些对佛法信心不足而畏难情绪重的人。这种想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他的说法却是很不对的。

即使是不学佛的人,了解一些佛教的基本教理和戒律也是好的。尽管他们不受戒,甚至不相信因果与轮回,只要参照佛教的教理和戒律来为人处世,他们的人生也会更幸福祥和一些。因果报应并不因为一个人不相信而不存在。“信则有,不信则无”的想法,无异于掩耳盗铃。

只要你是真心想学佛,不管你是否愿意受戒,你也应该了解戒律。如果你不了解戒律,那么你可能就想不到去受戒。当你的心理环境准备好的时候,你自然便求受戒律了。从外相上讲,戒律是制约人的行为,但从本质上讲,戒律是戒心。受戒不应该是一种勉强的行为,而应该是自觉自愿的事。

对一个发大愿,决心修法成就的人来说,受戒就是必不可少的了。佛入涅槃前,弟子问:佛涅槃后,众生无导师,应该怎么办。佛陀的回答是:“以戒为师”。佛陀是真语者,是实语者,是明察一切的智者。末法时代,业力深重的众生,不以猛利之心,严持戒律,怎么去成就呢?

出家众应该严守出家的戒律,沙弥(尼)就应该持守沙弥(尼)戒,式叉摩尼,就应该持守式叉摩尼的戒律,比丘(尼)就应该持守比丘(尼)戒。在家男女众,也应该持守居士戒。上述七种戒律,属于“别解脱戒”,是防止做恶业的。修行就是要净业障的,修行人不愿受持戒律,还要做恶业,是讲不通的。只要是恶业,就有它本质上的罪孽——性罪,并不会因为不受戒而少一分一毫。

不仅如此,所有修行的人,都应该持守菩萨戒。佛教的精髓是菩提心,受持菩萨戒,即是为了长养菩提心。只是不做恶业,顶多是不堕恶道。要想成佛,还必须累积大量的善业,即集聚福慧二资粮。金刚乘的前行法是四加行,四加行的第一步即是“皈依礼拜、发菩提心”,一个开始修加行的行者不愿意受菩萨戒,那每天在发什么“心”呢?

有的人不愿意受戒,并不是还想做恶业,而是担心犯戒就有承担毁戒的罪——戒罪。这种想法似乎很有道理,其实不然。轮回中的众生由于过去世业力的牵引,都有做恶业的自然倾向,修行人如果不以戒律来约束自己,不受戒,只是想“我不做违犯戒律的事”是远远不够的。受了戒,肯定会有些许的违犯,只要不是故意违犯、不犯重罪而摧毁戒体,通过虔诚忏悔,是可以清净罪业的。只要你是认真持戒,持戒的功德肯定会大于过失的,不要因为害怕有一点点过失,就不去做一件大的善举。不受戒,不听佛陀的教诲,这难道不是过失吗?

[1]这是几项娱乐消遣,现代的娱乐消遣已远不止这些。洗桑拿、做美容、看电视、听音乐、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等无益于佛法修持的活动皆在戒除之列。

[2]有的戒律学者主张五戒未全受者亦可受八关斋戒。

[3]持净戒者——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弥、沙弥尼,以及持八关斋戒者于斋戒日。

[4]五逆罪——1、恶意出佛身血、2、杀父、3、杀母、4、杀阿罗汉、5、破和合僧。

[5]分,为十分之一钱,合零点五克。三分一厘二毫,相当于1.56克。%

[6]依冈波巴大师之教导,合法夫妻于白天行淫都属邪淫(见《米拉日巴大师集》下924页)。有的戒律书中认为父母祭日和佛菩萨诞辰和成道等日子行淫也为邪淫。

[7]阿罗汉——小乘的最高果位。见注“预流果”。

[8]死戒体——就好比一个人死后,其尸体还在。

[9]取相忏——深刻忏悔的过程中,见佛菩萨来摩顶,或见佛菩萨光华等相好。这对一般人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

附一:居士戒求受简轨

1、请戒师。

2、顶礼戒师

2、请戒师开示受戒之意义;宣说五戒的内容;教授五戒说词及其意义。

3、忏悔业障、清静身、口、意。

(1)念忏悔文:

往昔所造诸恶业,

皆因无始贪嗔痴,

从身口意之所作,

今于师前我忏悔。(三遍)

(2)念金刚萨埵百字明咒:

嗡本杂尔萨埵萨玛呀玛努巴拉呀本杂尔萨埵迭诺巴地叉者诶卓美巴哇速埵卡哟美巴哇速波卡哟美巴哇阿奴日阿多美巴哇萨尔哇悉地美扎呀查萨尔哇嘎尔玛速杂美积当希瑞以呀咕噜吽哈哈哈哈霍班嘎问萨尔哇达塔嘎达本杂尔玛美目杂本则以巴哇玛哈萨玛呀萨埵阿(三遍)

4、问遮难(戒师问求戒者是否有逆罪或破净戒之边罪)。

5、重宣皈依上师三宝:

皈依具恩根本及传承具德上师圣众,

皈依诸本尊坛城圣众,

皈依诸佛薄伽梵,

皈依诸正法,

皈依诸圣者僧伽,

皈依具有智眼诸勇父、空行、护法、守者众。(三遍)

6、宣戒相(心生口言):

我×××誓愿皈依上师三宝,尽形寿为×分优婆塞(夷)。

a、如诸佛尽形寿不杀生,我×××尽形寿不杀生;

b、如诸佛尽形寿不偷盗,我×××尽形寿不偷盗;

c、如诸佛尽形寿不淫欲,我×××尽形寿不邪淫;

d、如诸佛尽形寿不妄语,我×××尽形寿不妄语;

e、如诸佛尽形寿不饮酒,我×××尽形寿不饮酒。

7、发愿:

佛陀佛法圣僧众,

直至菩提我皈依,

以我布施诸功德,

祈愿众生成佛道。

8、劝嘱:戒师劝嘱持戒之事项及功德;犯戒之过恶及忏悔。

9、顶礼戒师

10、以此功德回向法界众生:

以此功德愿证佛自性,

降伏烦恼怨敌之过患,

生老病死汹涌之波涛,

愿度众生脱离轮回海。



附二、密乘十四根本戒

《三戒论》所说十四条根本戒

堪布索达吉译并讲授

内心诽谤或欺侮,以及扰心三上师,

诸罪门中此最重,是故彼者初宣说。

善逝教言明取舍,上师已说自了知,

若其轻毁行逆品,则成违教二条也。

若嗔总远近内友,恨嫉欺侮等三条。

若思众生离诸乐,内心舍慈四条也。

非时若以染污心,故意泄精于众生,舍发菩提心五条。

若谤寻道外道宗,以及入道声缘宗,大道大乘宗六条。

非器非圆非仪轨,失毁畏深五者前,若密传说违七条。

欺侮诋毁使生苦,五蕴五佛第八条。

基道果性本清净,生疑牵引即九条。

虽然降伏十怨力,不伏仁慈即十条。

分别衡量有无事,离名等义十一条。

不利引诱不护心,具三信众十二条。

资具受用誓言物,应时不依十三条。

称快正后面讥毁。总分智女十四条。

《三戒论》为宁玛派大德班玛汪各加布著,其中包括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和灌顶仪轨。其中十四条根本戒是所有经灌顶而入密乘的瑜伽士必须受持的。

1、所嗔谤的对象是上师,自身也应具密乘戒。自从内心起嗔,诽谤、行为不恭敬、欺诳、污辱、打骂或以各种方式将上师的心扰乱使生嗔,界限为上师不承认弟子,弟子也对上师生嗔而分离,失去师徒关系,弟子不忏悔,上师也不接受(非指轻微者及忏悔者)。因为密乘证悟全靠金刚上师的加持,而且金刚上师与佛无别,所以这是众多罪中最严重的,故首先宣说此条。(三恩师指对自己灌顶的、传密法的或传窍诀的三种上师。其中三者具足的为三恩德上师,缺一或缺二的为二或一恩德上师。)

2、违背佛和上师言教:释迦牟尼佛有三藏十二部,密教在《四续》和《六续》中已明确地开示了取舍,上师对你已讲,你已了知,反而违犯这些言教,一边轻毁一边相反而行。比如:“随他怎么说,我杀生堕地狱就堕地狱”,或指上师已说此事能否作或上师让你作何事,你觉得上师没有什么了不起,这样一边轻毁一边相反而行,为破戒。若行轻毁并反行逆品,二具则成违此条。若无轻毁不为全犯。如果佛和上师虽然已说而你却不知或因你愚痴未知佛和上师的本意而违犯,并非完全破戒,但也有一些过失。

3、违金刚道友:如果嗔恨一切的金刚道友(指所有众生都是菩提的道友)、远的金刚道友(指一切入了佛门的众生)、近的金刚道友(指入了密宗的,不分内外续)、内的金刚道友(指同一坛城中一个上师灌顶传法的叫密乘金刚道友,若是同得四灌者更重),这里真正指对内友生嗔,以仇恨之心,思维看他怎么样,嫉妒、诽谤或污辱等为犯。

4、如果不论敌友,对任一众生起心愿他远离安乐很好,内心舍慈悲心为犯。

5、非时以染污心故意泄露明点(有的解释还要轻毁)和对众生舍愿行菩提心。

6、外道指寻道者,寻白法者,即寻找比较好的道,他们也有善法,因为四乘最后都要变成密乘,故究竟对他们也有解脱的果,所以也不应以嗔心诽谤他们(也有的解释这里包括一切外道)。以及诽谤已入佛门的声缘宗派和入大乘道者。

7、对非器(指存邪见不信因果、非法器的)非圆(指灌顶未圆满的)非仪轨(指没有作过仪轨的)失毁(指入了密乘已破三味耶戒的)畏深(指畏惧甚深法的)这五种根基的众生传密法的仪、器、行为和法的意义,犯第七条。

8、上师在灌顶时已介绍五蕴实际本性上是五佛,是本来清净的,而你入密乘后不但不相信反而轻毁这种密法之理,并以各种行为污辱自身,使五蕴生苦(断肢、燃身等),或以语言诋毁自身为不净等犯第八条。

9、根道果所摄的一切诸法本性本来是清净的,每一众生都有光明如来藏,以不离不毁的方式存在。若对此生疑,或认为这是不了义的说法,是为了引导某些根基的众生而讲的,究竟上是不清净的,就违第九条。

10、虽然已具足降伏十怨敌的能力,不但不降伏反而生一平凡的大悲心对其摄受,即违第十条。一般人无此能力,但也不能给他传密法,也不能用慈悲心摄受这类人,若有能力就应对他降伏,免其造业。

11、以一般因明学的说法,用一般的分别念来衡量不可思议的法界,将胜义谛之清净法,执为如同柱子等的实有之物,或如同石女的孩子一样纯属莫须有的东西,或反执为口可言心可思的法,则犯此条。法界实为不可言思,以分别念不可衡量的,这是佛的各别自证智,若表达的话,只有以不可言思,不可思议而说。

12、具有精进心、意乐心和不退心这三种信心的众生本为法器,应当摄受。如果你有能力却不利他,不救度他,引诱欺骗他(如其求某法你却传另一法或以其他方式欺骗),不护他的信心,犯十二条。(但是否足三信心需经五、六年长时观察)

13、对于密乘可以使用的资具(如金刚铃、杵、扎马日阿、手鼓、佛像等)、受用的物品(如五肉五甘露)、誓言物(如会供、唱金刚歌、跳金刚舞等)应当用时而不享用,违此条。对此应分别根本,若根基不具足,则非应时,当以别解脱戒为主,对五肉五甘露不能受用,仅可观想,修行很高者需用。应看哪种方式可对治烦恼。

14、称快指心里很不满意地在当面或背后讥毁诽谤总的或分的(某个)女人。

忏悔之时机

◆别解脱戒犯者当忏悔,但不能得到完全清净,不能再得戒;菩萨戒犯后经忏悔(于四小时内)可清净,若犯密乘戒后,需忏悔,可获清净,然后再求灌顶,可重新得戒。

◆关于密乘戒:

一日不忏违密戒,一月不忏衰密戒

一年不忏过密戒,二至三年破密戒

三年之内可恢复,超过三年不恢复。

说明:佛教将每日分六时,一时有四小时,于第一小时犯戒者未超过此四个钟头即忏悔为不破。若超过四个小时即失戒,经忏悔后可再受灌顶而受戒,犯戒后若一天忏悔为违密乘戒属破戒,忏后可重受;一年不忏为过密戒,以大忏悔心可忏后重受戒;二、三年不忏为破密戒,需以大忏悔心并拼命作弘法利生事业可忏后重受戒。三年后也可忏悔,经力忏可能不堕地狱或受报较轻或受报时间短。但此生再不能受灌顶及密戒,否则灌顶者及受灌顶者皆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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