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月灯·法身·第二十二章 身

  • 作者: 创古仁波切
  • 文章来源: 网络
  • 点击数: 1020
  • 分享到:


第二十二章 身

第二十二章是,阐述关于寻常之身的事实。在此章中,佛陀说:修习三摩地并希望迅速觉醒而得获圆满证悟之菩萨摩诃萨,应该不过于执著或爱恋此寻常之身。

我们都听说过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人身极为珍贵,价值非凡且无法衡量。拥有人身是极大的福报,更甚于拥有满愿宝。为何如此?因为,具足八有暇及十圆满的人身,可以让我们达到利己及利他的双重成就;因此,珍视人身的真义并不是爱恋它、不让它经历寻求二利事业的艰苦。拥有此珍贵人身而不善用它,是多么浪费、多么可惜!这就是为什么佛陀说:“切勿过于执著你的身体及生命!充分利用它!利用它来修持佛法,利用它来圆满利己利他的事业!”我们的肉体及其生命力应该被用于佛法的目的,为其他任何目的而承受的艰苦都不会带来真正或有意义的结果,因此,不要贪执肉身及生命。

我们听过许多关于佛陀如何于过去生修持布施的故事,例如,当他生为无垢王子(PrinceVimala)时舍身喂虎,又在身为月光王子(PrinceChandraPrabha)时布施他的头。我们凡夫是否应该效法佛陀而依样牺牲我们的肉身及生命?不,我们不须如此。寂天菩萨说:“我们不应该基于不清净的慈悲心而牺牲肉身及生命。”在证得初地菩萨的果位之前,我们所升起的慈悲心都不是至为清净的慈悲心。以不全然清净的慈悲心而牺牲肉身及生命,并不能产生极大的功德。

与其冒然牺牲自己的生命,我们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肉身来修持甚深的佛法——尤其应该修习胜妙三摩地,并藉此成就圆满的利己事业。基于己身的成就,我们将能于未来具持利益一切众生的究竟功德,远超过仅只牺牲肉身的暂时性功德。所以,当我们仍然处于无法真正利益众生的阶段时,不应该冒然牺牲自己的肉身及生命。目前,布施肉身及生命的最佳方法,是基于利益一切众生的动机而努力,彻底了解佛法——尤其是甚深三摩地教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