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代受苦难(十二)——(十四)

  • 作者: 阿康仁波切
  • 文章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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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三种实修法:〈代父母及亲戚受苦(十二)〉,〈代国家、朋友及动物受苦(十三)〉,以及〈代敌人受苦(十四)〉,一步一步逐渐深入我们的利他之愿。此三法使得我们愿意面对我们的不良情绪而净化之,以致能释出对一切众生的悲心。一旦悲心醒觉,我们就必须以代他人受苦的方式化悲心为行动。我们无法以凡夫之身做到这一点,我们需要有具足正觉与大悲之佛的清净彩虹身才行。从前面几种实修里发展出来的“自信是佛”,为以下几种观修所必须。若具正解,则修行仍可观想为“金光球”,但内心必须深信“我是佛”。因此,那变通的“金光球”虽仍可为好之者所修,但于此三法中不提。你若在目前对自己是佛尚无完全信心,那就跳过此三法,先修列为第十五的“彩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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