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第三章 乐与苦皆由自心所造 愿力

  • 作者: 梭巴仁波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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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乐与苦皆由自心所造 愿力
乐与苦端赖自心,端赖自己的诠释。
它们并非源于外物,或他人。
所有的快乐及所有的苦,
皆由自己的心所造。
愿力
就如经论上所提及的——“万法依于一念”。所有的苦与乐亦复如是。事实上,地狱道的极苦,或一切种智的究竟乐,皆源于自心。
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为(如相关佛、法、僧的事)之外,凡是众生为世俗的利益而追求的现世快乐,其身口意业,都是不善的,只会导致痛苦。
相对的,凡是追求来世安乐的一切行为,都是善的、安乐的因。经由这些行为,将能在现世及来世中体验到安乐。凡为追求解脱自己的业障及妄念而做的身口意行为,都是善的、解脱的因。凡是希望为一切众生而成就正觉的一切身口意行为,不仅是善的,而且是善的因。本着这种态度,尽夜不断的行善,所有这些行为,都将成为一切种智的无上乐因。
这就是为什么佛陀的教法上说,万法依于一念的原因。一切法端赖于心,甚至暂时及究竟安乐也都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愿,取决于自心.不同的愿,得不同的结果。所有的苦都源自于寻求现世的快乐、轮回中的快乐,而这种快乐其实是找不到的。许下解脱的愿,能导致解脱。许下一切种智的原,能导致一切种智。轮回苦或究意乐全源于自己不同的愿,也就是源于自心,其道理即在此。
若回顾自己的生命,从经验中了解到,乐与苦端赖于自己的心,自己的诠释,并非源自外物或他人。所有的乐,与所有的苦,皆由自己所造,由自心所衍生。
苦与乐全依自己的心,例如,若心随瞋念,则会感受到痛苦。若心持慈、悲和忍辱,则会感受到安乐。人类的痛苦和快乐,其实是平日如何维系自心的结果。很明显的,快乐和痛苦,并非其他众生,或所谓的神佛所造成的。唯有自己才是快乐和痛苦的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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