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现观庄严论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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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二、彼之因——抉择分:
开阐假法性,无违相为暖,
顶由达色等,无减等所显,
忍由内空等,不执色等故,
色等无生等,相为第一法。
通达(开显)了显现色等的有法唯是名言假立(无违相)即是加行道暖位;顶位通达了色等空性之法性胜义无增无减;忍位由通达色等双运本体现空何者也不执著;通达色等平等法性无生灭相的特点即是世第一法位。以上从了知缘觉道不可得的加行道为主的角度宣说了四种。
辛三(了知菩萨道之见道道智[见道道智:道智十一法中的第四法——大乘见道。])分三:一、略说本体;二、广说十六种忍智之差别;三、摄义。
壬一、略说本体:
由谛与谛上,忍智四刹那,
说此道相智,见道具功德。
菩萨道之见道道智的本体是现见不共菩萨道无所得的现观。所缘之差别:即是四谛,从界的角度来说,由缘下界断治之四谛与上界断治之四谛的差异,行相也有法忍、法智、类忍、类智,如此忍、智每一个都分四刹那,经中说了知菩萨道的这一道智,是证悟见道功德的十六刹那智慧。
壬二(广说十六种忍智之差别)分四:一、苦谛之四相;二、集谛之四相;三、道谛之四相;四、灭谛之四相。
癸一、苦谛之四相:
真如与诸智,互无能所依[互无能所依:原译为“无互能所依”。],
故不许差别,广大无能量,
无量…
现见欲界之苦谛的无间道境(真如)与有境(诸智)无二无别,相互之间无有能依所依的关系,因此不承许有差别,证悟了这一点就是苦法忍的智慧;同样,证悟了现见欲界苦谛的解脱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广大胜义的实相,是法智;证悟了现见上界之苦谛的无间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而无有能量的实相,即是类忍;证悟了现见上界苦谛的解脱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犹如虚空般无量的实相,即是类智。
癸二、集谛之四相:
…无二边,住彼于色等,
执为佛自性,无取无舍等,
慈等…
证悟了现见欲界集谛的无间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无常断二边的实相,即是集谛法忍;证悟了现见欲界集谛的解脱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自性涅槃的实相,即是法智;证悟了现见上界集谛的无间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无取无舍的实相,即是类忍;证悟了现见上界集谛的解脱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具备慈心等方便的实相,即是类智。
癸三、灭谛之四相:
…及空性,证得佛陀性,
遍摄诸净法,除遣诸苦病。
证悟了现见欲界灭谛的无间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法性空性的实相,即是灭谛法忍;证悟了现见欲界灭谛的解脱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证得究竟(佛陀)果位的实相,即是法智;证悟了现见上界灭谛的无间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对治遍摄一切净法的实相,即是类忍;证悟了现见上界灭谛的解脱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遣除所断疾苦的实相,即是类智。
癸四、道谛之四相:
灭除涅槃执,诸佛守护等,
不杀害生等,一切相智理,
自住立有情,所修布施等,
回向大菩提。
证悟了现见欲界道谛的无间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灭除对涅槃执著的实相,即是道谛法忍;证悟了现见欲界道谛的解脱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具足十方诸佛守护之功德的实相,即是法智;证悟了现见上界道谛的无间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具有(不杀害众生等,自己安住并将有情安置于一切相智的境界中)成办自他二利作用的实相,即是道谛类忍;证悟了上界道谛的解脱道境与有境无二无别、具有一切善根回向大菩提作用的实相,即是道谛类智的智慧。
壬三、摄义:
是道智刹那。
以上就是道智的见道忍、智的十六刹那。
一般来说,关于见道十六刹那的安立,虽然《俱舍论》、《大乘阿毗达磨》、《摄抉择论》、中观宗各派都有不同说法,但是千万不要把《般若经》的密意与下面宗派的观点混淆起来,必须按照解释佛经密意的祖师龙树、弥勒的意趣来讲解。
按照龙树菩萨的意趣,现量见到对境空性胜义涅槃法的智慧没有不同刹那的差异,因为所证的法性没有差别的缘故。《六十正理论》中云:“现法即涅槃,亦所作已辨,设若法智后,于此有差别,有为法极细,谁计自性生,彼即非智者,不见缘起义。”月称菩萨在《六十正理论释》中说:“现见无生涅槃也是它的体性,因此只是一种现观而已。”所谓的法智也并不是法忍法智中所分的法智,有法世俗所摄的三谛与法性胜义(灭谛)无二无别的实相,称为了知灭谛涅槃法。月称菩萨说:“所谓法智者,即称为涅槃。”又说:“因为了知法之对境即称为法智的缘故,现见三谛缘起的体性无生涅槃也就是它的体性。”然而,从(引导不同根基众生的)必要角度而承许有十六种反体分类。《六十正理论释》中说:“如此,修道十六种,为了欲求解脱者安立道,是为了知真如进一步修习经观察而安立的。真如只是一个本体而已。”
弥勒菩萨的意趣就是承许隐义现观次第断治的反体有十六种,就像见道的一个智慧,以有法的差别而从反体角度分为两种无我智慧一样,见道对治的一个智慧,从所缘的角度来说,证悟有法四谛的实相有四个反体。这四种反体一一从界的角度,以上界下界谛的差别,都分为法、类两种反体,共有八种;从断除所断方式的角度,见道的一个无间道同时断除所有见断,因此由所断的差异,从断除上下界谛的颠倒执著反体的角度来说有八种忍;断除它的解脱道从断的反体角度来说,有十六刹那忍智,而十六刹那并不是次第生起的,这一点务必要明白。
虽然其他论师说:一般而言,十六智慧是合理的,而说成十六刹那不合理,但是以第七品的刹那加行证明这种说法是不一定的。从所断的反体而言,理所应当安立为十六种忍、智,比如见道对治的一个智慧从断除所断四种分别的反体角度,在第一品中安立了见断对治的四种资粮修行;第五品中安立了见道四种顶加行。为此,本论刚刚讲的第二品中以及下文即将讲的第三品、第四品的差别相和不退相、第五顶加行品的见道忍智都是从十六刹那的角度来宣说的。彼等均是分成对治、所断的十六种反体,没有一个说是十六刹那本体次第生起。尤其是在第五品见道顶加行品当中,“一刹那之忍,所摄此见道”直接说明了所有无间道本体由一刹那忍智所摄。由此一来,解释般若密意的二大祖师意趣要点完全一致。此外,也有人认定第五品(顶加行)的忍唯一是苦法忍,尽管它同时断除一切所断,然而在它的后面,法智等无间道与解脱道的自性忍、智的所有智慧是次第生起。也有诸如此类的观点。
庚二(已见修行之现观修道道智)分二:一、修道之作用;二、具作用之真实修道。
辛一(修道之作用)分二:一、本体;二、分类。
壬一、本体:
修道作用的本体是具有大乘修道的殊胜作用。
壬二(分类)分二:一、能依修道之作用;二、所依补特伽罗之超胜作用。
癸一(能依修道之作用[能依修道之作用:道智十一法中的第五法——修道功用。])分二:一、暂时之作用;二、究竟之作用。
子一(暂时之作用)分二:一、成办顺缘之作用;二、遣除违缘之作用。
丑一、成办顺缘之作用:
遍息敬一切。
1、内在的因——心拥有自在而普遍息灭分别妄念。
2、敬礼外缘——宣说取舍的善知识等一切大德。
丑二、遣除违缘之作用:
能胜诸烦恼,祸患[祸患:原译为“怨敌”。]不能害。
3、能克胜贪心等烦恼之因。
4、果痛苦之祸患不能侵害。
子二:究竟之作用:
菩提…
5、能成就究竟果位圆满菩提。
癸二、所依补特伽罗之超胜作用:
…供养依。
6、安住于如此修道的所依补特伽罗连所住的处所也成了供养之依处。
修道道智总共有以上六种作用。
辛二(具作用之真实修道)分二:一、后得福德自性有漏修道;二、入定智慧自性无漏修道。
壬一(后得福德自性有漏修道)分三:一、后得资粮自性未生令生之因——胜解修道;三、已生令不退之因——回向修道;三、未退令增长之因——随喜修道。
癸一(后得资粮自性未生令生之因——胜解修道[胜解修道:道智十一法中的第六法。])分二:一、真实宣说;二、宣说彼之功德。
子一(真实宣说)分二:一、总说本体;别说彼之分类。
丑一、总说本体:
胜解谓自利,俱利及利他,
当知此三种。
胜解修道的本体是殊胜胜解的修道后得智慧,对于智慧波罗蜜多的对境,胜解为自利法身的源泉;胜解为二利不住涅槃的源泉;胜解为利他色身的源泉。我们应当了知有以此为例的三种胜解。
丑二、别说彼之分类:
各有下中上,别别为三品,
又以下下等,复各分为三,
共二十七种。
以上三种胜解每一种,各有根本分类的下中上三品。三品的每一品分支的类别又以下下、下中、下上等再分为三种,如此一来,胜解中自利胜解有九种,二利胜解有九种,他利胜解有九种,三类九品合计共有二十七种。
子二、宣说彼之功德[宣说彼之功德:即是道智十一法中的第七法——胜解修道功德。]:
般若波罗蜜,于诸胜解位,
由三种九聚,赞事及称扬。
如此般若波罗蜜多,令处于如理如实诸胜解位的胜解修行者菩萨生起欢喜的缘故,圆满佛陀赞叹根据对境胜解的差别,由三类九种的角度,承许对自利胜解位评说功德的九种赞事、对二利胜解位九种如理恭敬,以及对他利胜解位的九种称扬。
癸二(已生令不退之因——回向修道[回向修道:即道智十一法中的第八法。])分二:一、略说本体;二、广说分类。
子一、略说本体:
殊胜遍回向,其作用最胜。
回向修道的本体是殊胜回向的修道后得智慧,所回向的资粮差别是普皆回向一切善根;能回向本体的差别就是依靠殊胜方便智慧;回向果的作用是回向成为最胜道果之因。
子二(广说分类)分三:一、所回向资粮之分类;二、能回向方便智慧之分类;三、回向殊胜作用之分类。
丑一(所回向资粮之分类)分二:一、智慧资粮;二、福德资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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