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现观庄严论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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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具体分别包括四种:
6、将现见前所未证的法性执为见道假有补特伽罗的分别。
7、将修行已见之义执为修道假有补特伽罗的分别。
8、将修行更进一步殊胜执为胜进道假有补特伽罗的分别。
9、将道究竟之果执为无学法假有补特伽罗的分别。
正如前文刚刚讲的实有能取分别的分类一样,假有能取分别也有九种类别。
在《现观庄严论》的注释中,关于所取分别与能取分别的差异,说对基和对治所包含的法执著是所取分别;而依实有、假有的所依执著为补特伽罗是能取分别,这也是本论颂词直接宣说的意义。而且,圣解脱部与狮子贤二位论师的注释中也明明说“依有情实有与士夫假有所依……”,可是其他人却说这两种分别的差别是以我与我所、无情法与心识、境与有境来分,诸如此类没有掌握要点的说法各种各样。
对于以上的这些分别,承许是多重与单一两种分别中的单一分别,而多重分别是不合理的,因为与教义理证相违的缘故。承许是遮破与建立两种分别中的建立分别,因为是分别法与补特伽罗存在的心,并不是遮破分别,因为不是分别法与补特伽罗不存在的心,这一点是决定的(周遍),因为遮破分别与建立分别的差异执著相是凭借呈现出破立行相来辨别的。由此可见,所有这样的分别是在道位的所断中具足,而不是在本体中具足,因为加行道的本体是修行法无我与人无我的智慧相合法的安忍,而又怎么是这里讲的分别呢?此处宣说的四种分别,依靠加行道能予以摈除,又怎么会是修行它的本体呢?可以说,这里讲的四种分别完全是见道修道的所断二障包括的。
下面讲如何具足及如何断除的道理:对法实执的现前所取分别及执著补特伽罗是实有的现前实有能取分别这两种,是凡夫具有的,而圣者是没有的,因为他们已经现量证悟了无实的缘故。除此之外的所有现前假有能取分别,圣者才有,而凡夫是没有的,因为他们尚未现量证悟无我的缘故。凡夫相续,因为实执极其显著致使无法现前假有能取分别。当然一般来说四种分别的种子,凡夫是具有的,作为圣者,在断除自地所断的同时,下地所断的种子也荡然无存,而上地的一切所断的种子是作为将来的所断。
如何断除的分界:分别决定有遍计、俱生与极细随眠三种。遍计分别是依靠见道来断的;俱生分别是由修道九地断除,极细随眠是由金刚喻定断除。特别是实有能取分别,遍计的部分由见道断除,俱生种子部分由前七地断除,即圆满断除烦恼障;它的随眠作为所知障,由三清净地断除。如此也脱离了修道的修行资粮与修道顶加行的四分别不齐全的过失。而认为实有能取分别从一地就已经断除的论师们,很难以解释修道对治的修行资粮与修道顶加行这两者,因为颂词中说“见道修道中,各有四分别,四种能对治”。
壬三(广说所依两种摄持)分三:一、分类;二、断除逆缘违品;三、彼等之摄义。
摄持的本体就是能受持不堕轮回、寂灭之边。
癸一(分类)分二:一、内摄持;二、外摄持。
子一、内摄持:
心不惊怖等。
作为因的内摄持具有方便智慧特点,也就是说,依靠智慧而对甚深空性心不惊惶、毫不畏惧等,间接引出依靠方便大悲而对广大利他事业不惊不惧,身体力行。
子二、外摄持:
宣说无性等。
作为缘的外摄持,智慧的差别:(上师)宣讲无本性等,间接引出不离开方便差别的大悲方便,如此宣讲殊胜方便。
癸二、断除逆缘违品:
弃舍所治品。
彻底抛弃这两种摄持的违品——远离内在的方便智慧以及外在的魔知识。
癸三、彼等之摄义:
应知为摄持。
(我们应当知晓)以上就是所有内外摄持的特点。
庚三(修行所依之种姓[修行所依之种姓:遍智十法中的第四法——修行所依。])分二:一、真实宣说;二、遣除诤论。
辛一(真实宣说)分二:一、本体;二、分类。
壬一、本体:
种姓本体就是修法的根本——心的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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