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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施波罗蜜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九》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若诸纸叶犹未书写,有来乞者,尔时菩萨应问彼言:‘汝今以此欲何所为?’若云‘转卖以充食用’,菩萨若是将此纸叶预书正法,则不应施。若有财者应施价值,若无价值,二俱不施,亦无有罪。若非预为写正法者,应即施与,令彼随意受用安乐。”】

如果纸张还没有书写时,有乞者来乞,菩萨应问他:“你要这些纸有什么用途?”如果对方回答“想转卖后得些钱买食物”,菩萨若是准备用这些纸来书写正法,就不应布施。菩萨若有钱,就应给乞者钱;如果没有钱,而不布施钱和纸,也没有罪过。如果自己不是预备用这些纸来书写正法,就应布施给他,让他随意受用而获得安乐。

【“如是若乞欲书最极下劣典籍,不施无罪。如欲书写极恶典籍,如是欲修中典亦尔。若欲书写最胜经典,不施求者,当知有罪。”】

如果乞求纸张是想书写邪论,这时不布施也没有罪过。与想要书写邪论相同,若对方乞求纸张是为了书写有关共同明的书籍,则不布施也没有罪过。但是,若对方是想书写三藏所摄、开示戒定慧的典籍,这时不布施便有罪过。

土三、就自身门不应施舍

【三、就自身门不应舍者。】

一、不布施的理由

【若自了知于经卷等其义未辨,又于经卷亦无悭垢而将经卷惠施求者,此不应施之理者,谓行如是法施,为成三种随一所须。若不施者,尚有后二殊胜所须,施则无故。】

如果明知自己对经卷等法义还没有辨明,而且对经卷也没有悭吝之心,这时把经卷布施给乞者并不合理。因为行持这个布施,总归是为了成办下面这三种所须:一、为了损害烦恼;二、为了圆满智慧资粮;三、为了爱念众生。如果不布施,仍有后二种殊胜所须,一旦布施则将失去这些利益,因此不应布施。

【初一所须已辨讫故,谓我自心都无悭垢,故悭烦恼不须更除。若不施者,见增众多妙智资粮,施则无之。若不施者,便能修集妙智资粮,利益安乐一切有情,即为爱念此一有情及余一切,若施惟是爱此一故。】

第一所须:已经辨明的缘故,即自己内心没有悭垢,所以不必再遣除悭吝烦恼。

第二所须:若不布施这些经卷等,我的智慧资粮将能辗转增胜,一旦布施则不能建立这些功德。

第三所须:若不布施,则能修集智慧资粮,由此未来便能利益安乐一切有情,这实际是爱念这位有情和其余一切有情;然而,如果布施,就只是爱念这一位有情。

相比之下,不布施并不会有悭贪烦恼,而布施则会失去“圆满智慧资粮”和“爱念一切有情”这两种所须,因此不应布施。

【《菩萨地》中所须轻重如是宣说。】

《菩萨地》中是这样以需要的大小而宣说应不应布施的。这是说,上述内容出自《菩萨地》。

【《入行论》亦云:“为小勿舍大。”故不施此非仅无罪。】

《入行论》也说:不应为了微小的利益而失去广大的利益,即不要“因小失大”。因此,此时不布施经卷等,不仅没有罪过,而且也根本不能布施。

二、不布施的方法

有人想:不布施还有方法吗?直接说“我不给”不就可以了吗?

身为菩萨心不能粗糙,不给也要有方法,要拒绝得巧妙得体,让众生不失欢喜。

【不施方法者,不应直言此不施汝,要当施设方便善巧,晓喻遣发。】

不布施的方法:菩萨不应直接说“我不能给你”,而应施设善巧方便,委婉开导之后,才让他离开。

唐译为“不忍直言遣来求者,谓我不能惠施于汝”,由此更能看出菩萨对众生的慈爱。菩萨不忍心直接拒绝众生,因此要施设善巧方便,不让众生不悦。

以下具体说明如何施设方便。

【方便善巧者,谓诸菩萨先于所有一切资具,以净意乐回向十方诸佛菩萨。】

“方便善巧”,即菩萨首先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资具,为了作净的缘故,以清净意乐舍给十方诸佛菩萨。

【譬如,苾刍于法衣等为作舍净故,舍与亲教、轨范师等,而守持之。由如是舍,虽复贮蓄众多资具,亦名安住圣种菩萨,增无量福。】

譬如,比丘对自己的法衣等物,为了作净的缘故,而舍给亲教师、轨范师等,然后才守持。同样,菩萨由此清净施舍的因缘,虽然积蓄了众多资具,仍然称为“安住圣种菩萨”,并能增长无量福德(即对此常常思惟的缘故,一切时中福德都在增长)。

此处“圣种”是指四种圣者种性:一、随所得衣喜足圣种(随所得的衣服欢喜知足的圣者种性);二、随所得食喜足圣种(随所得的饮食欢喜知足的圣者种性);三、随所得卧具喜足圣种(随所得的卧具欢喜知足的圣者种性);四、乐断乐修圣种(爱乐断爱乐修的圣者种性)。安住这四种无贪性中,称为“安住圣种”。

有人问:菩萨积蓄了众多上妙资具,为什么说他安住圣种,产生无量福德?

答:菩萨将所有资具都奉献给诸佛菩萨,而安住于舍心中,当然是安住圣种。而且,由于菩萨每天如是回向,虽然积蓄资具,但不仅不会被享用信财的罪业染污,还能增长自己和施主的福德,因此是“增无量福”。

【此于如是一切资具,如佛菩萨所寄护持。】

这样对一切已作净的资具,都像诸佛菩萨寄存一般地护持。

既然一切都属于诸佛菩萨,自己只是佛菩萨的保管员,因此有人前来乞求时,应当善加观察施舍给他是否合理。

【见乞者来,若施与彼此诸资具,称正理者,应作是念:诸佛菩萨无有少物不施有情,思已而施。】

见到乞者来乞求,如果布施这些资具给他,与正理相符,则应想:诸佛菩萨没有一物不施给有情,这些是诸佛菩萨的财物,我作为保管员应当代施。这样思惟之后再布施。

【若不称理,即当念先作净施法,由已舍故,告言:“贤首 1 ,此是他物,不许施汝。”软言晓喻,或以纸价二倍、三倍施与遣发,令他了知菩萨于此非贪爱故不施于我,定于此经不自在故,不能施我。】

如果布施给他不合理,则应忆念先前已作净的布施法,因为先前已经施舍的缘故,就可以告诉他:“贤首!这是别人的东西,不能施舍给你。”如此以柔软、温和的语言开导他,或者以纸价两倍或三倍的财物布施给他,让他知道“菩萨并非对此贪爱而不舍得给我,一定是他对此无权支配才不布施给我的”。

【如是行者,是巧慧施。】

这样做,就不会让众生心生恶念,这是菩萨巧慧行施。

1 、贤首:对来者的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