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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惟苦谛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六》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金宇中创立的大宇集团,全盛时期名列韩国第二大财阀,在110个国家雇用了32万人。大宇集团所涉及的行业包括汽车、造船、航空、机械、建筑、电子、化工、金融、证券、保险等,甚至还为法国的葡萄酒业生产葡萄,在波兰、乌克兰、伊朗、越南、印度等国家建立了多个汽车工厂。金宇中缔造了大宇的神话,被韩国人视为民族英雄,获得无数的国家表彰。在许多国家,他都是受到国宾级的待遇。但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到了1999年10月,这个富可敌国的集团因为负债八百亿美元而倒闭。金宇中流亡到国外,被国际刑警组织发布国际通缉令通缉。五年多之后,他以欺诈、诈骗贷款、贿赂等罪名,而被韩国警方拘捕,锒铛入狱。

另一则事例要说到美国的猫王。这位二十世纪世界流行乐坛上最重要的人物,被称为历史上最伟大的演唱艺人。从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他的影响力持续了二十多年。他所唱的歌曲经久流行不衰,在全世界拥有数亿万计的歌迷和崇拜者,专辑销售量超过十亿张,是唱片业历史上销售量最大的歌手。在他家中的奖品陈列馆中,放满了金唱片和白金唱片,以及来自世界各国的各种荣誉。但是不到二十几年,他的事业就开始衰败,更可怕的是,在生命的后期,他沉溺于吸毒,私生活靡烂,精神狂躁,健康迅速恶化。最终由于吸毒过量引发心脏病而暴死,年仅42岁。

金宇中和猫王都是他们各自领域中的顶级人物,都是由不懈地努力,而获得了显赫的名声、地位和财富。但是结局又如何呢?月满则亏!水满则溢!登高必跌重!两位巨星被业风所吹,最终轰然倒地,一个沦为囚犯,一个靡烂而死。这就是轮回盛极必衰的苦相。

世上有三种人:第一种人,像金宇中那样,追求世间圆满达到狂热地步,被贪欲蒙蔽慧眼,看不到未来的衰败,这是目光最短浅的人;第二种人,智慧更深,能认识盛极必衰、祸福相倚,所以在享福时,会努力为未来种福;第三种人,智慧最深,明白轮回的安乐本是苦性,后患无穷。因此最初就能不被轮回迷惑,一心出离三界,为自他求证菩提。我们学习中士道,就要将自己转成第三种人。

此如《调伏阿笈摩》 1 云:“积集皆销散,崇高必堕落,合会终别离,有命咸归死。”

此颂有一段缘起。往昔,舍卫城有四位商人,各有所好。一位好积财,一位好建房屋,一位喜欢与亲友聚会,一位沉迷于养生术。世尊对应他们所求的轮回盛事,宣说了以下四句:积聚的最后际是消散,崇高的最后际是堕落,聚会的最后际是别离,有生的最后际是死亡。

世尊宣说这四类有为法的边际,是表示一切有为法都同以坏灭为结局,全无坚固自性。因此,在三有中本无真正的安乐。世人执著三有盛事而不肯放下,就是因为没有见到苦的真谛。

总结第五不断从高处堕下之苦:

理证:有情(有法)将不断升沉,由惑业力必须在三有中不自在地流转故。

比喻:如同水车。

酉六、无伴过患

无伴过患者。

第六,无伴过患,就是生来死去无依无怙的忧苦。

如云:“若能了知如是过,愿取三福灯光明,独自当趣虽日月,难破无边黑暗中。”

如同《亲友书》所说:假如你能认识生死的过患,那么愿你尽有生之年,努力摄取三种福德的光明,不然在死亡来临时,便须独自走入连日月光明也难以照亮的无明黑暗中。

这是劝诫世人,应当趁现在得人身、具有思惟能力的这一段时间,依靠教法精勤思惟,尽快破除内心存在的无明黑暗,否则,将来必定还要陷在无明黑暗中。

以下解释此颂的相关词句。

了知过者,谓当了知如前所说,须如是死,愿取福光。

“了知过患”,就是应当了知如前文所说必须如是而死,而愿摄取三福光明。

三种福者,谓三门善事,或施所生等三种善事。

“三种福”有两种解释:一是身善、口善、意善;二是施所生福、戒所生福、修所生福。

以六度而言,前二度对应前两种福,后四度——安忍、精进、禅定、智慧可以归摄在修所生福当中。这些是生死路上真正的光明,没有这些光明,生死之际将一片漆黑。

无边黑暗者,谓无明黑暗。

“无边黑暗”是指内心的无明。由于茫然不见所知法的真相,因此是黑暗。

无伴而趣者,如《入行论》云:“独生此一身,俱生诸骨肉,坏时尚各散,何况余亲友。生时独自生,死时还独死,他不取苦分,何须作障亲。”

“无伴而趣往后世”,即如《入行论》所说:独自一身漂零,俱生的骨肉身躯,死时尚且要散离,何况是身外的亲友眷属。生时是独自生,死时还独自死,他人并不能取受自己的一分苦。既然如此,何需对解脱作障碍的亲友呢?

这是说在生死之际别无依恃,只有靠自己努力修法,才能度过。《无量寿经》说:“人在爱欲之中,独生独死,独去独来,苦乐自当,无有代者。道路不同,会见无期。何不于强健时,努力修善,欲何待乎?”凡夫在生死之际,孤身来、孤身去,苦乐都要自己承受,无人替代得了。生死路上是各自随业漂流,所以执著亲友相伴,对解脱没有任何利益。为何不趁强健时努力修行,除此之外还能依靠什么呢?

总结第六无伴过患:

理证:有漏蕴身(有法)注定是无伴而死,因为为业所牵各奔东西的缘故。

比喻:如同各自搭乘开往东方和西方的火车。

1、《调伏阿笈摩》:《律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