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轻重差别

《菩提道次第广论讲记五》 ︱ 宗喀巴大师.造 ︱ 法尊法师.译 ︱ 益西彭措堪布.讲述

申二、嗔恚尤为严重

又于恶行,若烦恼心,猛利恒长,其力则大,其中复以嗔力为大。《入行论》云:“千劫所集施,供养善逝等,此一切善行,一恚能摧坏。”

恶行方面,若起烦恼心猛利长时,恶业力就非常强大,在种种烦恼中,又以嗔心的业力尤为强大。《入行论》说:往昔千劫来修集的布施、供佛等一切善行,以一次嗔恚就能无余摧坏。

《华严经》中,普贤菩萨说:菩萨过失,莫甚于嗔心者,以前所积功德,虽多如森林,嗔火若生,一齐烧尽。

此复若嗔同梵行者,及嗔菩萨较前尤重。《三摩地王经》云:“若互相嗔恚,非戒闻能救,非定非兰若,施供佛能救。”《入行论》中亦云:“如此胜子施主 [1] 所,设若有发暴恶心,能仁说如恶心数,当住地狱经尔劫。”

而且,若嗔恚同梵行道友和菩萨,则比一般嗔恚更为深重。《三摩地王经》说:如果同梵行道友互相嗔恚,此异熟果不是以具戒能救护,不是以闻法能救护,也不是以禅定、居住静处或布施供佛能救护。《入行论》也说:如果有人对如此具德的菩萨发起暴恶之心,佛说此人生起多少恶心,就要在地狱中受多少劫的苦楚。

下面是对同梵行者生嗔而堕落的事例:

往昔,在迦叶佛的教法中,有一位沙弥职事。一天,比丘们对他说:“这里有少量清油炒过的锅粑,你把它放在臼器里用杵捣碎,再给我们。”沙弥当时很忙,就说:“稍等片刻,我再供养。”比丘们却大发雷霆,骂道:“我们如果能接触杵臼的话,应当把你放到臼器里捣碎。”后来,这些比丘全部堕入地狱,变成形状好像杵臼一样的众生。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曾经示现给僧众们看,并讲述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集学论》中引用《毗奈耶经》一段经文说,发起清净信心,以一切支(五体投地)顶礼如来发爪的佛塔,此善根极为广大。随着顶礼者身体覆盖的地方,往下经过八万四千由旬到达金轮,在这中间有多少粒微尘,就会获得此数量一千倍的转轮王位。当时,邬波离问佛:“如此广大的善根,以何种业能使它微薄、损减,乃至永远消尽?”佛说:“若有人与同梵行道友互生疮疱,我不见此人更有福德。因为由此能使如此广大的善根微薄、损减,乃至永远消尽。”

以密乘来说,入密之后应当守持金刚道友互相慈爱的三昧耶戒,若对金刚道友生起嗔恚、闹矛盾,罪业极为严重。以此原因,法王制定学院的纪律时,着重强调金刚道友之间应团结和合。此外,金刚上师是比菩萨更严厉的对境。《时轮金刚本续》中说:“密乘弟子对金刚上师生起多少刹那的恶心,必定会堕多少大劫的金刚地狱。”

巳三、此等之果分三:一、异熟果 二、等流果 三、增上果

午一、异熟果

第三,其果分三:异熟果者,谓十业道一一皆依事及三毒上中下品,有三三等。《本地分》说,此中上品杀生等十,一一能感生那落迦;中十,一一感生饿鬼;下十,一一能感旁生。《十地经》说中下二果与此相违。

第三,十黑业之果分三:一、异熟果;二、等流果;三、增上果。

十黑业道中每一种都按事与贪嗔痴三毒的上、中、下品,有上、中、下三品。由于业有三品,业所感的异熟果也就有地狱、饿鬼、旁生三种。按照《本地分》说:“于杀生亲近修习、多修习故,于那落迦中受异熟果,如于杀生如是,于余不善业道亦尔。”(对杀生亲近修习、多多修习的缘故,在地狱中受异熟果。如同杀生,其余不善业道也是如此。)总之,以上品杀生等十黑业一一能感地狱,以中品十黑业一一能感饿鬼,以下品十黑业一一能感旁生。《十地经》所说中、下二品业的感果情况与此相违,也就是,中品十黑业感生旁生,下品十黑业感生饿鬼。

午二、等流果分二:一、领受等流果 [2] 二、造作等流果

《入阿毗达磨论》云:“同类遍行因,得等流果。果似因故,说名为等。从因生故,复说为流。果即等流,名等流果。”(果与因相似,故名“等”。果从因生,故名“流”。果从相似因所流,故名“等流果”。)

未一、领受等流果

等流果者,谓出恶趣,次生人中,如其次第,寿量短促,资财匮乏,妻不贞良,多遭诽谤,亲友乖离,闻违意声,言不威肃,贪嗔痴三,上品猛利。

领受等流果,按照《本地分》所说,是指从恶趣中脱生为人时,仍须按十黑业的自性,依次领受相应的果报,即:杀生感得寿量短促;不与取感得资财匮乏;邪淫感得妻不贞良;妄语感得多遭诽谤;离间语感得亲友乖离;粗恶语感得闻违意声;绮语感得言不威肃;贪、嗔、邪见感得贪嗔痴上品猛利(以贪欲业增上猛利贪欲,以嗔恚业增上猛利嗔恚,以邪见业增上猛利愚痴)。

由此看出业力无欺的作用,以如是业便领受如是果,丝毫不爽。所谓“天道好还”,杀人者人恒杀之,骂人者人恒骂之,离人者人恒离之,此即是领受等流果。

《谛者品》及《十地经》中,于其一一说二二果,谓:设生人中,寿量短促、多诸疾病,资财匮乏与他共财,眷属不调或非可信妻、有匹偶,多遭诽谤、受他欺诳,眷属不和、眷属鄙恶,闻违意声、语成斗端,语不尊严或非堪受无定辩才,贪欲重大、不知喜足,寻求无利或不求利,损害于他或遭他害,见解恶鄙、谄诳为性。

《谛者品》和《十地经》则更具体地对每一黑业都宣说了两种等流果。

一、以杀生业感召寿量短促、多诸疾病。比如,有人出胎即死,有人几岁得病夭折,有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有人身体不健康,都是杀业的等流果。当今人类,在捕杀野生动物、宰杀家畜方面,杀业极度增长,按这种趋势发展下去,人类的果报不堪设想,人寿将不断递减,而且会出现种种奇怪疾病。

二、以不与取业感召资财匮乏、与他共财。“与他共财”,就是对财物没有自主权,只能与他人共同享用。世间有人生活贫困,连基本温饱都不能保证,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不能自在享用,必须与他人共享。这些都是不与取业感召的,如偷盗、挪用财物、抢夺等。

三、以欲邪行业感召眷属不调或非可信妻、有匹偶。“眷属不调”,即夫妻之间出现矛盾、互相怨恨;“非可信妻”,指妻不忠贞;“有匹偶”指有外遇。比如,许多现代家庭没有和睦之气,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不好,家不成家,都是造作邪淫业的果报。

四、以妄语业感召多遭诽谤、受他欺诳。妄语是隐瞒真相而欺骗他人,以此业感会受到他人的诽谤和欺骗。共业上,如果人们不守诚信,社会就会变成互相欺骗的恶业场,到处充斥着谣言、诽谤、欺诈等。

五、以离间语业感召眷属不和、眷属鄙恶。离间语是使彼此和睦的关系破裂,使彼此不和的关系进一步恶化。以此业将感召眷属彼此不和,勾心斗角,是非很多;或者眷属心不忠诚。

六、以粗恶语业感召闻违意声、语成斗端,即经常听到恶骂声,而且语言常常成为斗争起因。

七、以绮语业感召语不尊严或者非堪受无定辩才,即语言没有威严,听者心不尊重。“非堪受无定辩才”:语言没有决定的辩才,含含糊糊,语无伦次,即使说的正确,别人也不堪领受。

业力是微妙的,说多了绮语,就会摧坏语言的能力,有辩才的会失去辩才,出语威肃的会变得语无尊严。即使想表达有意义的话题,也会被业力所障,一出口就是啰啰嗦嗦一大堆,不能明确地表达。

八、以贪欲业感召贪欲重大、不知喜足,寻求无利或不求利,即一方面贪欲膨胀,无论怎样享受,都没有满足之时;另一方面,对无利益的事有追求欲,对有利益的事却无心寻求。

九、以嗔恚业感召损害于他,或遭他害。嗔心串习成性,会有处处想害人、损人的心理,或者常常遭受他人损害。

十、以邪见业感召见解恶鄙、谄诳为性。邪见即颠倒见,如果前世曾经串习了邪见而没有对治,那么这一世生在人中,就仍然以宿业的习气习惯于执持恶鄙见解,心随邪恶而转,压制一切白法,因此叫做“恶鄙”。“谄诳为性”:由执持邪见而造成谄诳的品性。人的品性并不是一世养成的,主要来自前世业力的影响。有些人生性谄诳,喜欢把正的说歪,把歪的说正,都是由串习邪见的力量所致。

以上十黑业领受等流果的内容,学习之后,应当在自己身上反观、思惟。我们这一生会遇到种种厄难,每当现前逆境的时候,要知道这唯一是自己造业的果报。比如,多病、贫穷、受人歧视、人际关系不好、说话无人理睬等等,看不到业果,就会怨天尤人、起嗔恨心、报复心等,宿业还没报尽,又造下了新殃。所以,遇到有这样的情况,就应当思惟领受等流果来修好自心。

比如,受人诬谤时,要想到:这一定是我前世妄语骗人的果报,既然是由自己说妄语招来的,就要欢喜地接受。进一步想到:他毁谤我,正是消我的宿业、摧毁我的我执,成就我的安忍,他是帮助我的善知识。这样作消业想、作善知识想。又比如,对眷属好言忠告,对方却不听从,这时也不应起烦恼,而应当自责:这是我往昔造作离间语的果报,是我自己没有德行,所以他才不听从。随后就要对宿世所造的恶业生起追悔心,励力忏悔,并且以自己修德来感化对方。能够这样想,确实除了自责之外,再没有任何可报怨的。

总之,以业果正见摄持自心,不论被打、被骂、被诽谤等,都“只认自己错,不见他人非”,对于一切逆境都欢喜顺受,这就是“随缘消旧业,不再造新殃。”从此以后,业障会逐渐消除,福慧会日益增长,不论顺缘、逆缘都成了修行的助伴。月称菩萨在《入中论》中教导我们思惟:既然已经明白由感受苦报能消尽往昔恶业的果报,为什么还嗔他而种下未来受苦的种子呢?像这些世俗修法的核心就是因果正见。大成就者持明无畏洲说:“怨敌反对亦使修行增,无罪遭到诬陷鞭策善,此乃毁灭贪执之上师,当知无法回报彼恩德。”(即使怨敌反对也能使修行增上,无罪遭人诬陷也是策励行善,这是毁灭贪执的上师,要知道对方成就自己的恩德无法报答。)

再比如,下岗生活出现贫困时,要自责:这是我前世造不与取的恶果,如果现在再不修持布施,未来会更加贫苦。这样思惟之后,发起勇猛行善之心。

或者,受到别人轻视时,要想到:这是以前我轻视他的回报,现在再不修持恭敬之行,将来就更加下贱。这样,一面生惭愧心,一面发愿改过。

又比如,身患重病时,就思惟:这是我往昔造杀业的报应,如果现在不发起救度众生的菩提心,怎么能解脱杀业的罪报呢?

像这样从果推因,见一切祸患都是由自己宿世造业所致,只有恐惧忏悔的份,哪里还敢怨天尤人?

下面是一则案例:

宋朝,有一位禅师年轻时喝醉酒与人争财,伤了人命。他畏罪逃走,出家苦修,后来开悟成了大禅师,座下有几百名弟子。

有一天,他忽然沐浴升座,对大众说:“你们不要动、不要说话,看我了结四十年前一桩公案。”

到了中午,有个军人突然进寺院,见到禅师就拉弓欲射。禅师合掌说:“我恭候你很久了。”

军人吃惊地问:“我与老和尚素不相识,为什么一见面就想动手?”

禅师说:“欠债还钱,欠命还命,公平交易。请下手,不必迟疑。”之后就交待弟子:“我死后,你们要好好招待施主,饭后送他回去,如果有半句嗔恨的话,就不是我的弟子。”

军人听了更加疑惑,坚持请问此事的缘由。禅师说:“你是两世人,自然不记得,我是一世人,怎么会忘记。”说完,就把往事告诉军人。

军人有所领悟,虽不识字,却忽然大声吟偈:“冤冤相报何时了,劫劫相缠岂偶然,何不与师俱解释,如今立地往西天。”说完,立地而化。

禅师下座为他剃头、换衣、入龛,告别大众后,端坐而化。

禅师亲见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因此欢欢喜喜地顺受,毫无怨尤。上文讲到的离越阿罗汉也是如此。他被人诬陷偷牛,坐了十二年牢房,换成一般人会大叫冤屈,想不通的甚至精神崩溃,而他却任劳任怨、安心顺受,因为他知道这都是自己造业招来的,能怪谁呢?心里想通了,喂马、除粪都是安乐的事,监狱也成了道场。

总之,在了达因果道理之后,对于宿业的果报,要随缘顺受,对于未来,要行善积德。平常不论发生什么事,都要归在业果上来思惟。能够想得通,就不会起烦恼,不平的心也会平静下来,而且会常生惭愧,勤求忏悔。能按这样思惟业果,转变自心,就有真实的受用。


[1] 胜子、施主:都是指菩萨。因为菩萨将身心奉献给众生,所以是一切有情的施主。

[2] 领受等流果:也译作同行等流果、感受等流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