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圆满法

饶益有情九观察

  • 作者: 慈诚罗珠堪布
  • 文章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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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益有情九观察

今天要讲的题目,叫做《饶益有情九观察》。也即菩萨利益众生之时的九种观察方法。

一、观察的必要

为什么要观察呢?菩萨利益众生的时候,虽然发心是为了度化一切众生、饶益一切有情,但事情的结果能不能真正利益众生,还需要一定的善巧方便。如果没有善巧方便,则虽然发心很好,出发点也很纯正,但结果却未见得很理想,所以,在饶益众生的时候需要观察!

我们都是修大乘佛法的人,而大乘佛法的中心思想,就是利益众生。做任何一件事情,首先考虑的是利他,然而,在此过程当中,许多人会被遇到的各种问题所困扰,不知道该做不该做,如何才是正确的取舍。经常也会有人问类似的问题,我想,学习了这九种观察方法以后,大体上能够解决这些问题。

《饶益有情九观察》,出自华智仁波切之手,是作者的一个笔记。华智仁波切,是宁玛派的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大成就者。他的名字,有些中文书里翻译为“巴楚仁波切”,还有些翻译为“巴珠仁波切”等等,虽然有各种各样的称呼,实际上是一个人。此文言简意赅、通俗易懂,非常适合我们学习。

华智仁波切在这个笔记中讲到:任何一个修学大乘佛法的人,自从发了菩提心以后,唯一的工作,就是直接或间接地饶益有情。无论是听闻、思惟、念经、磕头等等,中心就是饶益有情,出发点就是利益众生,然而,就像刚才提到的,虽然出发点或者动机相当不错,但凡夫在做任何一个事情的过程当中,也会发生很多问题。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就不一定能真正地饶益众生,非但如此,同时还极有可能会对众生造成不同层次的伤害,所以,大乘修行人需要有智慧,需要理性的取舍,假如没有智慧而盲目行事,即使想利益众生,也会遭遇诸多问题而难以辨别,因此,学习九种观察尤为重要!

阿底峡尊者曾经说过:利益众生的人,最好能有神通。

虽然大乘佛法不会专门追求神通,不过也强调神通,因为利益众生需要有神通。如果有神通,就能对一件事的结果和过程了如指掌。通过神通观察,认为某件事情对众生有利益,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做,否则就可以放弃。要有这样的抉择能力,必须具足神通。

阿底峡尊者又接着说:如果没有神通,就应该精通比较灵验的圆光术。

什么叫圆光术呢?圆光术属于占卜打卦的一类,西藏到现在还有,非常灵验,比普通的打卦还要灵。通过它可以看到未来的一些事情,不是算出来的,也不是通过打卦而得来的,而是利用一个镜子,由修法成功的圆光师或瑜伽师修持念咒以后,就可以从镜子里看到未来将要发生的一些预兆。

圆光术并不是有些人解释的所谓“封建迷信”,“用来欺骗钱财、麻痹民众的一种手段”。虽然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用我们的常识无法解释清楚,然而却真实存在。当然,除了佛陀的智慧以外,任何一个神通,或者类似于圆光术之类的占卜打卦,都会有漏洞,不会百分之百地准确。不过,由修成了的人去观察,绝大多数能达到很高的准确率,结果多半不会有错。

如果既没有神通,又不懂圆光术,像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想去饶益众生,该怎么办呢?唯一的方法,就是运用我们自己的智慧,去分析某件事情的过程和结果,然后做出取舍,认为该做就做,不该做就不做。这是比较适合我们的一个理想方法。

我们都正在发菩提心,尽管不一定每个人都有相当标准的菩提心,但大家都很向往菩提心,欢喜大乘佛法,愿意发心去做饶益众生的事,因此就更应该懂得这些观察方法。

二、观察的方法

(一)第一个观察,是观察自他利害。

1、总的原则。如果对自他双方都有直接和间接的利益,原则上任何事情都可以做。

为什么说原则上呢?因为我们往下还要观察一些其他内容,所以只是强调原则上可以做。

大小乘的原则是不一样的——如同一个倒立的金字塔,顶宽下窄。小乘戒律制定得清清楚楚,只要超越了这个范围,不谈什么对众生有利或是无利,不允许的就是不允许,因此在每一个言行举止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而大乘佛法的重点,就是利益众生,只要没有任何自私心,纯粹为了利益众生,无论是戒律也好,做任何一件事情也罢,各个方面都有一定的宽松,都留有余地。不过,这个宽松度需要有菩提心作基础,有了稳固的菩提心基础,做起事情来,从表面上看无论是善还是恶,实际上都是大乘佛法。尽管如此,这个余地我们一定要清楚,不是说大乘佛法不需要戒律,而是强调它需要有菩提心的基础!这是第一句话。

2、任何事情,只要对自己或他人有伤害,即便看起来是善法,原则上都放弃。这里讲得比较笼统,详细的细节,下面还要分析。

3、任何事情,如果对自己有利,却对众生有害,原则上要放弃。无论是做这件事的过程,或者是最后的结果,只要对众生造成伤害,原则上不能做。

大乘佛法一再强调自轻他重,自轻他重不是一个口号,也不是一个理论,它是一种高尚、切实的行为。只要是修学大乘佛法的人,都应该了解并修持这个修法。

4、任何事情,在做的过程当中,假如对自己有伤害,但是对众生却有利益,我们选择做还是放弃呢?也许很多人会说:“要做!”,但实际上面对这个难题,我们还是需要慎重考虑。

虽然从高层次的大乘境界来说,如果对众生有利,则哪怕对自己有伤害也应该做,然而,倘若从细节上详细分析,则佛也没有这样要求所有的大乘行人。

佛的意思,是要让我们根据自己学佛的层次来判别决定,观察自己属于哪一个阶段,然后再作不同的选择。大乘修行人的修行境界,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刚刚起步学习大乘佛法,正准备发菩提心的时候。像我们这里的很多人一样,还没有进入到大乘的资粮道、加行道,目前还不属于真正的大乘修行人,但也许不久的将来,会成为一个真正的大乘修行人;第二个阶段,是处于大乘资粮道和加行道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从一地到十地的菩萨。十一地,就是佛。佛是不需要这样观察的,除了佛以外,其他的大乘修行人都可以有不同的选择。

停留在第一个阶段的人,虽然听闻了很多大乘佛法,内心也很羡慕大乘修行人,喜欢大乘修法,但毕竟自己还没有发起标准的菩提心,还没有真正走上大乘道,连资粮道都没有开始,更谈不上五道十地了。即使不久的将来,会很快在心相续中生起世俗菩提心,可是,现在还不是菩萨,只是一个预备的菩萨,是还不具备标准菩提心的凡夫。

佛告诉我们,处在这一阶段的人,就好比是一棵刚刚生长出来的药树苗芽,需要好好保护。如果能善加保护,使它茁壮成长,将来它长大以后,就可以制药,解决许多人的病苦。

打个比方说,假如一个病人患了一种特殊的病,需要吃一种特别的药才能治好他的病,然而,在任何一个药房里,都没有现成的这种药,只有栽培药苗并使其长大以后,病人才有机会服用这个药。那么,在这个药苗还没有长成之际,保护这个苗芽是不是为了保护这个病人呢?回答是肯定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出于纯粹自私的目的——为了偷懒,或者因为害怕麻烦,而把自己说成是药苗,这是不合理的。只有有了菩提心,才可以说“保护自己是为了保护众生”,这才符合实际情况。

换言之,这一阶段的人首先不要急着去饶益众生,保护自己最关键,因为这个阶段的人,还没有太多的能力去利益众生,利益众生的结果也不是很理想,不但起不到很大的作用,反而会在饶益众生的过程当中,因众生的不理解等等,而使自己受到伤害。而且这个伤害很可能会成为根本上的伤害——使自己生起厌烦心,认为大乘佛法发菩提心利益众生很难,进而退失大乘发心,转修小乘佛法。

一旦退失,就不一定有再次修学大乘的机会了,至少在这一生当中不一定有修学大乘的机会了,这的确非常可惜,所以,停留在这个阶段的人,还是尽量不要伤害自己。这里所说的“不伤害自己”,并不是说不要自己受苦,不要自己辛苦,而是要保护自己学佛的积极性,保护自己的菩提心、慈悲心,这才是最关键的问题所在!这一点非常重要!你们一定要记住。

譬如说,本身财布施是很简单、容易的,不过,假如在财布施的过程中遇到了骗子,我们能做到他要什么我们就给什么吗?肯定做不到。如果做不到,是不是就违背了大乘佛法的原则呢?如果是。那我们这些刚刚起步的人,就根本没有办法修学大乘佛法了?于是,我们就会被这些问题困扰住。

再举个例子,如果有人向我们索要车子、房子等贵重物品,我们即便给他了,在物质生活方面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真的要忍痛割爱把房子、车子给别人,心里还是没有办法接受。

因此,有些人会觉得学修大乘佛法与现实生活之间,不但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处处充满了矛盾,此时,学会如何保护自己就显得异常重要了。

其实,大乘佛法留有这样的选择余地,需要这样的过程,并不是说今天发了菩提心,就一定要马上将身体等所有自己最珍惜、最喜爱的东西布施出去,而是根据自己的心力,能够承受多少,就布施多少。这样选择回避,并不违背大乘佛法。

当有一天我们心里生起了真正标准的菩提心,证悟了空性,得到了菩萨一地的果位,那时,连自己的肉体都可以欣然布施,其他身外之物就更不在话下了。从那以后,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利益更多的众生了。

第二个阶段,就是菩萨五道十地里面的资粮道和加行道。停留在这个阶段的人,虽然也是凡夫,但已经有了标准的菩提心,对空性等大乘观点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具备了丰富的修行经验与体会,虽然还没有达到一地以上的菩萨境界,但相对第一阶段的人来说,利益众生的条件也比较成熟。

如果这一阶段的人在发心过程中受到损害,就需要观察自己与众生的利害轻重。

比如说,如果做一件事情对众生有利,对自己有害,但自己的菩提心却不会因此而退失,修学大乘佛法的积极性也不会受影响,只是在生活上或其他方面受到一些伤害,然而对众生不单是生活上的帮助,而且对他以后走上解脱道、获得佛的果位有相当大的利益,那么就一定要去做。

下面讲第二、第三个观察时,还要针对这一情况作详细讲解。

第三个阶段,就是菩萨、圣者的层次,大乘佛法的圣者,是已经超越了凡夫境界,证悟了一地以上的菩萨。

菩萨无论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完全不考虑自己。因为菩萨已经真实地证悟了空性,所以不会有太大的痛苦,即便有也不会退转,学习大乘佛法的积极性永远也不会受到损坏,只要对众生有利,任何事情都可以做。

以上所述,是第一个观察的内容。第一个观察告诉我们,停留在第一个阶段的人,可以回避许多事情,尽管对众生有利,还是可以不做。即使不做,也不会违犯大乘戒律。佛也允许在这个阶段保护自己,这一点对我们来说比较重要。

(二)第二个观察,是观察利害轻重,也即观察对自己与众生损益的轻重大小。

1、如果一件事情直接或间接对众生有极大的利益,但对自己也有一些伤害,不过伤害不是很严重,不可能从此就不发菩提心、不学大佛法或者干脆不学佛了,无非是在身体、心理上,或者生活方面上受到一些伤害,既然利益大于损害,那么无论任何事情,理应选择去做。

我前面提到过一些原则性的选择,但此处是详细的剖析。

2、如果做一件事情,对众生有利,对自己有害,但是对众生的利益微不足道,而自己受到的伤害却非常严重,则可以考虑放弃。

那么,其中严重不严重的界限在哪里呢?虽然也可以考虑如果钱全部布施出去了,生活上会遇到一些困难等因素,但最关键的,是要看菩提心会不会受到伤害,学佛的积极性会不会受到影响,有没有因果取舍上的疑虑。如果这些有问题的话,就可以选择不做。

此时的保护自己,实际上就是保护众生。不像现在有些人所说的:“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这句话虽然听起来很好,非常符合佛教的宗旨,但如果再深入分析一下,他们所谓的“保护动物”,其实就是先让他们多多繁殖,以后自己可以吃更多动物肉,用更多动物皮,或者让更多的动物来帮自己解决一些问题,这个说法的立足点,完全出于自私自利,丝毫没有利他心。

我看过一个纪录片,片名叫做《为什么不能吃它们?》。想必你们都看过了吧!在看了里面的有些内容以后,我感觉很失望!他们请了很多专家、学者来分析,怎么样保护动物,怎么样保护环境等等,说到最后有些人还是认为,吃动物是正大光明、天经地义的,只是吃法上应该人道一点。

还有一个纪录片,纪录了电视台邀请很多专家、学者,分析人应不应该吃野生动物的过程。我听出来的结论就是,除了野生动物之外,其它的动物吃不吃根本不需要讨论,吃是理所当然的。

此处所讲的,是真正的利他心,没有丝毫的自私动机,否则就不叫大乘佛法。符合大乘佛法的所有言行举止,都应从纯粹的利他心出发,无论通过哪种表达方式,只要有自私心的成分,就不能称为大乘佛法。

3、如果一件事情对众生的伤害和对自己的伤害一样大,该怎么取舍呢?那就要看自己的境界了。

假如是停留在最底层境界的人,也可以考虑不做。即使不做,也不会犯菩萨戒,不但不会犯菩萨戒,而且也是一种很理性的选择,这很重要。

如果是停留在第二个阶段的人,则可以考虑做这件事情。尽管对众生的利益没有超过对自己的伤害,但自己的菩提心却不会因此而退转,修学大乘的积极性也不会受到影响,所以有理由考虑以利益有情为重。

如果是第三阶段的登地菩萨,就根本不需要观察了,菩萨随时随地、面对任何事情,首先都是考虑众生,无需考虑自己,因为菩萨已经证悟了无我空性,对他来说,名利、钱财等等都是可有可无的过眼烟云,即使在名利、地位、身体等任何方面受到损害,菩萨也根本不会像凡夫那样受到很严重的伤害,根本不会妨碍他利益众生的事业。

(三)第三种观察,是观察生命的等次。

也许有人会问:佛教不是主张众生平等吗?尤其是,佛陀还提倡任何众生都不允许伤害,所有有情都要度化,那为什么要观察生命的等次呢?

当然,如果两个生命需要救助,而我们也有能力和条件营救两个生命,这种情况就不需要观察两个众生的生命等次了,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譬如说,在两个众生当中,我们只能救一个,又该如何选择呢?

再举个例子,假如有人在海上航行时,不幸掉落海中,而救生艇只能载两个人,却有七、八个人急需救援,如果此时救援的人是学大乘佛法的佛教徒,他是没有选择地随便救两个人,还是有选择地观察呢?佛告诉我们,此时还是需要有所取舍。如何取舍呢?就是观察生命的等次。

生命的等次以什么来区分呢?

1、在六道轮回中,当然人是高等的生命,除了人以外,旁生、饿鬼、地狱众生,都是低等的生命,从某种角度来说,天人、非天也是低等的生命。因为人有智慧可以修行,可以选择解脱道,如果能走上解脱道,自然可以自利利他,而其他道的任何一个生命,都不如人类,只能得过且过、随波逐流地完成自己的世间生活,无法自由地选择出世间的解脱道,更谈不上度化众生了,因此,佛陀便以此来区分生命的高等和低等。

从小乘佛教来说,无论是居士戒,还是出家人的戒,都有杀、盗、淫、妄、酒的禁忌。其中的杀生,指的就是杀人,只有杀人才会犯根本戒。

为什么杀人犯根本戒,杀动物不犯根本戒呢?在小乘戒律里面,这是个很关键的问题,这说明,小乘佛法也认为生命有层次。

盗戒亦是这样,只有偷人的东西,才会犯根本戒,偷动物的东西不犯根本戒,其中也是这个原因。

当然,从生命本身来说,无论是人也好、动物也好,都最珍爱自己的生命,但是,对整个人类或者整个众生来说,某个生命的存在,对其他生命产生的影响和奉献却是不尽相同的。佛陀曾明确地说过,在整个宇宙生命界当中,如果人的因缘条件成熟了,不但可以解决自己的生老病死,还可以自利利他,可以引导其他生命解脱,因此,人生的机会非常非常难得,从这个角度来说,人与动物的生命价值有点不一样。

有人会问,佛教强调的众生平等,意义又是什么呢?众生平等是从众生自己的角度而言的——无论他的生命或是他的存在,对所有众生或者人类有没有贡献,他都会非常珍爱自己的生命,害怕失去自己的生命,就此而言,我们要尊重每一个生命,哪怕是蚂蚁、蚯蚓、飞蛾,都应平等相待,不能伤害任何一个众生,这就是佛教所特有的“众生平等观”。在这一点上,其他宗教并不这样认为。

佛陀出于全方位的考虑,确定了什么时候众生是平等的,什么时候众生是有等次之分的,分得相当清楚,不同的情况下,应该有所取舍。

这种区分方式,与生物进化论里面讲的“因为一些动物还没有来得及进化,人已经进化了,所以人类才是高等动物”的观点是完全不同的。很显然,其中高等、低等的界定,并不是根据进化的程度,而是看能不能自利利他。

2、如果需要营救的生命同样是人,也需要观察:对整个生命或人类社会有贡献的,是高等的生命;只能养活自己而没有任何奉献的,就是低等生命。

应该先救哪个人呢?当然要去救对众生有利益、有奉献的人了。

在学佛的人与不学佛的人之间,只能选择救一个人的话,救谁呢?可以肯定的说,要救学佛的人。当然,这不是因为学佛的人是我们的同伴才去救,佛早已证达了自他平等,不会有这种片面、偏私的看法。但是,得到人身是很难得的机会,而信仰佛教,走向解脱道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此时我们不救他,却救了不学佛的人,岂不是太可惜了?!对另外一个人来说,他只是出于本能地珍爱自己的生命,从未有过修行的境界,只是普通的人身而已,即便失去以后,还会有机会得到,虽然机会不多,但还是会有的。比较而言,修行的机会却稍纵即逝,因此还是要救学佛的人。

如果同样是两个学佛的人,又该如何选择呢?那就要看对方是修学大乘还是修学小乘的了。虽然学小乘的人跟普通人有着很大的差别,机会也非常难得,但与学大乘佛法的人比较而言,还是有着高低差异的。

学大乘佛法的人如果能继续活下去,能有继续修行的机会,他的修行会给许多人带来幸福、带来解脱,而学小乘的人即使修行成功,最高的境界也就是自己的解脱,对众生的解脱没有太大的利益,所以首先要选择学大乘的人。

3、笔记当中还说,无论做任何一件事,如果对畜生等一些低等生命有帮助、有利益,却对人类有伤害,这件事情做不做呢?佛说,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原则上不做,但假使从细节上考虑的话,就需要有一些前提条件和要求。

反过来说,如果一件事对高等众生有利益,却对低等生命有伤害,这件事情做不做呢?原则上可以选择做,但是要观察。譬如说,以我们的能力、条件,只能救一个众生,是不是肯定要救人而不救动物呢?这个不一定,需要通过观察来决定。如果被救者是个坏人,得救后对其他生命有着极大的伤害;而动物尽管对人类或其他生命没有什么贡献,却也不会破坏其他众生的生存、生活,可以说无利无害,那么,如果有机会的话,还是宁可选择救动物。虽然救人一命是很光彩的事情,但如果后果对人类和其他生命不利,就要放弃,所以,特殊情况一定要经过慎重观察而决定。

事实上,从佛教的角度来看,确定营救对象的衡量标准,就是对整个生命或人类的贡献与伤害。

(四)第四个观察,是观察生命的数量。

无论做任何一件事情,如果对一群人有利益,对另一群人有伤害,况且双方的条件是相同的——同样是人类,同样是学佛的,同样是学大乘或是学小乘的,或者都是不学佛的,而且在境界、贡献、层次上面也没有任何差别,这时,该如何取舍呢?应该观察生命的数量。

1、如果这件事对大部分人有利益,对小部分人有伤害,佛的意思,是要选择去做。

2、如果这件事对多数人有伤害,对少数人有利益的话,原则上不做,但要考虑前面讲的轻重情况。

比如说,假如通过这件事,可以让少数人得到很大的利益——解除了他们的巨大痛苦或是让他们走上解脱道等等,但是对多数人有伤害,不过伤害并不严重,只是让他们受到无足挂齿的一点影响,这种情况就一定要做。

在生命的档次选择上也是这样,要区分轻重缓急。譬如,如果今天有人想吃鱼,而市场上却只有一条鱼,我们是不是为了避免伤害那个高档生命,为了让他吃到鱼,而选择不买鱼放生呢?当然不是这样。

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能错误理解,虽然鱼和人的生命档次有所不同,但利害轻重却有着很大差别。如果今天这个人吃下这条鱼,虽然暂时满足了他的口腹之欲,可是当下就会给这条可怜的众生带来极大的痛苦,这是直接的伤害;同时也间接地伤害了这个人——因为该恶业,此人来世必定会惨堕地狱,感受无量果报。

换言之,我们的放生活动也有两方面的意义:表面上看,是直接利益了这些动物;另一方面,也是间接地、逐渐地利益了更多的人。

比如说,我们买的一筐泥鳅有五十斤,这五十斤里面有多少条生命啊!如果我们不买,他们就会被卖到馆子里面,这样就会有许多人造作恶业:首先是乡下的捕捞人,然后是中间做买卖的鱼贩子,接下来是餐馆老板,还有所有的餐馆员工——包括厨师在内的所有在这个餐馆拿工资的人,最后是吃泥鳅的人,他们都同样具备了杀害这么多生命的罪过。可以想象,一条鱼或一条泥鳅的生命,前前后后涉及到那么多的人,如果我们从中间拦腰救下来的话,第一个,在田里捕捞的人虽然也有罪过,但没有卖给餐厅那么严重,而后面所有人的罪过都全部取消了,否则,上述一连串的人都会造业,假如造业又不懂得忏悔,肯定是要堕地狱的,所以,我们的放生能让众生得到直接和间接的双重利益。

总而言之,九种不同的观察应该完整地结合起来考虑,只有这样,才能无误地取舍,否则肯定会犯很多错误。

3、如果某件事利益与伤害的众生数量一样多,原则上还是要做,但在做的过程中,要想尽一切办法降低伤害的程度。利益众生的时候,需要有善巧方便,这就需要各位运用智慧了。

(五)第五个观察,是观察今生与来世的利益。

1、如果一件事情对今生来世都有利益,就应该去做。

2、如果一件事情不但对众生的今生没有利益,恐怕来世也从中得不到什么利益,则无论外表再怎么伟大,也理应放弃。

实际上,佛也一直反对形式化的东西,对众生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只是注重形式,则无论表面上仪式再隆重,显得再高尚,佛也并不赞叹。

3、如果一件事对今生有利益,对下一世却有伤害,该如何选择呢?应该选择放弃。因为,一旦做出违背因果的事情,今生也许会得到暂时的利益,然而,因果丝毫不爽,在来生因缘成熟之时,我们却要感受成千上万倍的果报,所以,要以下一世的利益为主。

比如说,假设我有一个仇人,要是不杀掉他,我肯定会被他杀死;而杀了他,我也许会多活几年,但下一世的果报就不可思议了,投生到地狱、饿鬼道的痛苦绝对是无法回避的,只能无奈地忍受,到时有没有解决的办法和能力就很难说了,所以,在面临这种抉择的时候,我必须选择来世。

再比如,如果我今生穷困潦倒、一贫如洗,倘若偷到一、两万块钱,就能彻底解决目前的窘迫现状,即便如此,我还是不能选择偷盗。因为,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挣到这笔钱,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我毕竟生活在人的世界中,总会有办法生存下去,但二者来生的果报就全然不同了,因此,比较今生与来世的利益,应该忽略今生而以下一世为重。

4、任何一件事,如果对今生有伤害,却对来世有帮助,就绝对可以做。

这个问题大家比较容易理解,刚才也讲过,如果因为饥不可耐而杀生吃肉,果报成熟之时,不仅是下一世,在将来的五百世当中,都要偿还血债——长久地感受地狱的难忍痛苦。所以,我们宁可选择使其今生受苦,即使今生会感到痛苦,然而,与下一世的痛苦相比较的话,也就微不足道了。

应该强调一点,笔记中主要讲的,是利益他众时候的选择,也即以观察对众生的利益与伤害为主。

笔记中继续说道,作为大乘行者,自从发了菩提心,受了菩萨戒以后,饶益众生就是今后唯一的工作,除了饶益众生以外,他没有其他该做的事情。佛给他布置的唯一功课,就是饶益众生。

饶益众生的方法各式各样,大概可以归纳为六度——六波罗蜜多。《入行论》中讲得非常透彻,在六度里面,包含了很多利益众生的方法。佛经云:六度当中的每一度,都分为三种,布施也不例外,有法布施、财布施和无畏布施三种。其中的法布施、无畏布施,又可以分为很多种,这些都是饶益众生的方法。

做任何一件事情,想真正具足六波罗蜜多,需要具备两个或三个条件:

第一个,是发菩提心。虽然基督教等一些外道也有布施、忍辱的修法,但是不具备发心;小乘佛法虽然不太强调布施,却十分强调忍辱,但他们的忍辱却不具备菩提心,因此也不算大乘的波罗蜜多。

第二个,是要证悟空性。做任何事,都应在证悟空性的前提下进行。比如,在布施的当下,最好能精通三轮体空,三轮清净,通达与布施有关的所有显相,都是如幻如梦的,如果能证悟这一点,才能纳入六度的范畴。

第三个,是要有回向,并且要是大乘的回向,也即回向成为成佛之因。回向的意思,就是把善根赠送给众生。在藏文里面,回向和赠送是一个字,实际上也是同一个意思。

有了这三个条件的话,修禅定可以变成禅定波罗蜜多,修忍辱可以变成忍辱波罗蜜多,其他以此类推。如果缺少了一个条件,就不能成为波罗蜜多。事实上,回向可以归纳在发心当中,有了发心也就是有了回向,因此,三个条件也可以算为两个。

弥勒菩萨的《经庄严论》,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论典,它囊括了所有大乘佛法的含义。在这部论典当中,又增加了一个条件。也就是说,需要四个条件,才能成为波罗蜜多。

哪一个条件呢?举例来说,如果有人需要经济上的帮助,一些普通人也会毫不犹豫地慷慨解囊,但是,在资助以后,其他的事情普通人就不会管了。大乘佛法就完全不同,它更注重目的性。大乘佛法认为,资助钱财解决众生生活上的问题,只是临时性的目标,而非最终的目标。我们最终唯一的目的,是通过布施让对方学习佛法,走解脱道,并最终证悟空性。必须要有这个结果,才算是布施波罗蜜多,因此,弥勒菩萨在《经庄严论》中强调了四个条件。在具备这四个条件的前提下,布施、持戒等等才会成为波罗蜜多,否则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的善行而已。

四个条件当中,通过努力,世俗菩提心是可以发起的;回向也没有多大问题;虽然通过布施等行为,不一定能最终让对方信佛、修法,但可以将其作为一个努力的方向;唯有证悟空性的境界,恐怕比较困难。不过,我们可以争取达到最低的限度。比如说,在布施钱财以后,可以静下来思维一下三轮体空:运用中观的逻辑,从施者、受者、所施物三个方面去观察、推理,最终理解到这三者都是空性,都是造作心的显现,如同梦境一般没有任何实质。能够做到这样的话,四个条件我们基本上就具备了。从今以后,无论放生也好,念经也好,都应该尽量努力地具足这四个条件。

本来我们有着很多饶益众生的机会,但往往却因没有重视而错过了;即使没有错过,也会因为缺少了一些条件,而不能成为波罗蜜多或成佛之因。

波罗蜜多跟成佛之因其实是一回事,都是指到达彼岸。此岸是指整个轮回,乃至菩萨十地以下,都叫此岸,佛的果位才能称为彼岸。

不过我觉得,从理论上认识这四个条件,大家都可以做到,事实上,大家所缺少的,是实际的修持。我以前讲的菩提心修法,就有广的、略的等一个完备的系列;《入菩萨行论》,更是最完整的一套大乘见解与修法。从闻思的角度而言,学习了《入行论》,已经相当充足了,如果学了《入行论》还没有菩提心,就再没有什么更好的可以学的了。

今天你们可以自己观察一下,自己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菩提心,可能很多人还没有生起,更遑论证悟空性的境界了,它本身就不是容易的事情,比菩提心还要难得多,从文字上理解空性相对要容易些,中观论典中的论证、推理方法都非常丰富,讲得很透彻,但真正证悟空性却很难,如同做任何事情都要具备这四个条件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一样。因此,讲解、闻思都不是最重要,修才是最重要的。当然,修要从闻思而起,不闻不思修什么,但是,如果不修的话,闻思又有多大的意义呢?所以,今后我们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要好好修行!

(六)第六个观察,是观察戒律和十不善。

犯戒和十不善的罪过,就是与持戒和十善相反的行为。比如,在受了不杀生戒以后,心相续中就有了不杀生的戒体。倘若再去杀生,就既是犯戒又是行持了十不善之一;反之,假如坚持不杀生,则既是行善,又是持戒,此时的行善与持戒是一体的;而对未受过不杀生戒的人来说,如果不杀生,也仅仅是不造罪,而不能说是持戒。

在饶益众生之时,如果自己的戒律与十不善发生冲突——如果选择饶益众生,就不能守戒;或者是如果选择饶益众生,就必须做十不善之一,届时,应该如何取舍呢?

小乘佛法强调,无论何时、何地、做任何事,都不能杀、盗、淫、妄,甚至念头一起,本质上就是罪业了,所以,小乘佛教永远都不开许做杀、盗、淫、妄这十种不善业。

大乘佛教却与此不同,在某些真正能利益有情的特殊情况下,大乘佛教可以开许作十不善当中的七不善[1]。

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开许呢?必须具备三个或两个条件:

第一、是绝对没有丝毫的自私心。掺杂了自私目的的杀盗淫妄,就属于十不善,也是永远不被开许的;

第二、非但没有自私心,而且对对方有着极其强烈的慈悲心。

第三、造作者的境界一定要超过普通的初学者。

一定要在这样的基础上,才开许作一些表面的不善业。否则,假使是在贪心、嗔心,或者愚痴无明的支配下造作杀、盗、淫、妄,就与世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差别,实质上就是罪业,这样作对众生不会有任何利益,大乘佛法亦不会开许。

总之,只要具有强烈的慈悲心,没有丝毫的自私心,至于有没有其他条件,已经不重要了。

释迦牟尼佛在还没有成佛之前的因地时,曾多次有过这样的抉择,佛经里有很多这种公案,其中有个公案是这样讲的:

一次,有五百个商人去远洋取宝,满载而归的路上,其中一个人企图私下将五百个人都杀掉,然后自己独呑珍宝。

他们的船长在得知此事之后想到:这五百个人虽然表面上看来都是在家商人,实际上却是发了菩提心的菩萨,如果杀害了这五百个人,首先,被杀的每一个人都会面临很大的痛苦,而更严重的,是杀人者必将堕入地狱……

再三斟酌之后,船长最后决定:如果杀掉那个人,虽然我自己将独自承担惨堕地狱的后果,却可以在救护五百个菩萨的同时,也保证了此人不堕地狱。

于是,他当机立断地杀了那个人……

事实的结果是,他不但没有堕落,反而圆满了多劫的福德资粮。这是一个非常出名的公案,大家应该都知道。

当然,佛经当中还有许许多多类似的记载,通过这些公案,我们可以了解到:大乘教义认为,为了让众生免堕地狱而情愿牺牲自己去杀人的情况,就不是罪业。无论是杀人还是偷盗等等,都要看当事人的动机。

比如说,如果一个人很富裕,却既舍不得布施又舍不得供养,实际上他的钱对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利益。而与此同时,又有很多人正饥寒交迫,面临着濒临饿死的困境,此时,作为一个菩萨,他可不可以去偷这个富翁的钱,然后布施给贫困的人呢?

大乘佛法不但允许,而且认为菩萨就应该这样做。虽然为了贫穷的人去偷盗,也许有人会认为这个人是抢劫犯、小偷之类的坏人,他的名声会受到损害,甚至还会为此而堕入恶趣,但考虑到众生的利益而去偷盗,就不仅不会造罪,而且还是应该鼓励的事情。

在十不善当中,除了七不善以外,三种“意”造的罪,有没有开许的时候呢?

大乘佛经中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说不允许,只允许身、语造作的罪业;另一种说法认为,不但是身、语造作的,就算是意造的罪业,只要是建立在没有自私心的慈心和悲心的基础之上,就不仅开许而且是应该做的。其实,这只是两种不同的说法而已,实际上是一样的,并不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主张不开许意业的意思是说,假如是真正标准的意造罪业,那就很严重,对众生不会有利益;而主张开许意造罪业的说法是指,虽然表面上允许意造的罪业,而实际上却不是真正标准的意造罪业。很显然,真正标准的意造罪业,是永远也不会开许的。

有个关键之处必须引起注意,那就是,虽然某件事当下会对某种众生有利,但如果事情的结果会出现下述问题,就不能作。第一、引起很多社会争论;第二、僧众内部出现很多矛盾。佛陀非常强调僧众的团结,所以,虽然某些人能得到一定的利益,但如果有这方面的负面作用,还是不能做;第三,引发很多众生的不理解,并为此而退失信心,甚至对佛法或是修行人产生很大邪见,就只有放弃不做;第四、如果是初学者,也不能做。因为初学者虽然动机不错,却没有修行境界,遇到一点点痛苦或不顺,在自利与利他之间,还是会选择自利,因此不适合做这类事情。初学者应该像前面讲的一样,把自己当作一棵药苗来保护,在这个基础上好好修行,这样在不久的将来,才可以利益更多的众生。不然的话,就很有可能退失道心。无论是显宗、密宗,都鼓励初学者老老实实地持戒、修行等等,如果现在就自不量力地去做杀盗淫妄等十不善,就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密宗也不推崇甚至反对初学者去修一些深奥的修法,或者行持一些禁忌的行为。为了利益众生而不顾及自己的前程,不考虑现世的名声、地位,后世的因缘果报等等,虽然是很伟大的行为,但在这个伟大的行为背后,有可能会出现不伟大的结果,因此,佛陀认为,初学者不要去做这些事情,应像小乘佛教所要求的一样,以不杀、不盗、不妄等等为原则。

(七)第七个观察,是观察布施的利害。这个观察是专门针对布施的,可以从财布施、身体布施、法布施、无畏布施四个方面来讲:

1、首先是财布施,可以分为三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当遇到真正需要帮助的穷人向自己索取钱财时,自己拿出五块、十块钱,也不会对自己构成什么伤害,对自己的闻、思、修也没有影响,此时,应该毫不犹豫地布施。布施之后,还有一个最关键的工作,就是如果有能力、有办法,条件也比较成熟,就要想方设法让对方学佛行善,相信因果;

第二个选择,如果布施行为一方面会对自己的身体、生命或者闻、思、修等形成违缘,另一方面对这个穷人的利益也不是很大,那给不给呢?原则上可以不给。当然,假如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布施一点点,然后让他到别处去向某某人要。

比如说,一个山上的修行者,本来就没有多少粮食,又遇到有人索要,假设把仅有的一点粮食布施出去,自己就只能下山去化缘,那样会对闻思修造成违缘;或者布施以后,再也化不到缘等等,当然,这种情况很少见,如果有,也可以选择不布施,这是从自己的角度来讲的;从他人的角度来说,虽然给他布施了一点东西,但对他来说,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对他也没有太大的利益,这样就可以选择放弃。

第三个选择,虽然布施的行为对众生有利,但却对布施者自己有着同样的伤害,该如何取舍呢?面对这种情况,应当将物品一分为二,一半自己留下来,一半做布施。

财布施是佛陀针对在家人而言的,佛陀要求出家人主要以法布施为主,财布施可以不做。

2、身体的布施

在《百业经》、《贤愚经》等大乘经典中,有很多这样的故事,释迦牟尼佛当年未成道时,也遇到了很多索要身体的人。如果发生此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取舍呢?

位于资粮道与加行道的凡夫菩萨,直接或真实地把身体布施出去的时机还不成熟,此时布施身体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反而会对自己的修行造成违缘,所以,佛陀不会要求凡夫真实地布施身体,但凡夫可以在内心做身体布施。

五加行里有一种古萨里修法,就是通过观想、回向,而把自己的身体上供下施;另外,也可以通过发愿来布施身体:尽管我今天还没有真正达到布施身体的境界,还不具备这样的勇气,但是,我愿意不久的将来能有能力将自己的身体布施给众生。譬如,如果有一天世上出现了严重的流行性瘟疫,只有一种特殊动物的肉才能治愈此病,否则全世界多数人都会死掉,愿我在当时能够成为这个动物,以我的身体、血肉遣除众生的痛苦,治愈众生的疾病!每天都要这样发愿,这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假如慈悲心非常强烈,也有凡夫为了众生布施身体且不后悔的先例,我在讲《修心七要》的时候,也提到过一位上师的事迹,他虽然是一个凡夫,却无私地布施了肉体,最后在梦中见到了观音菩萨,自己的痛苦也无余遣除。不过,这只是特殊情况,在通常情况下,佛不会赞成没有证悟一地的凡夫去布施身体,我们目前只需通过发愿来做身体布施。

我们都是没有证悟一地的凡夫,自然不用担忧身体布施的困难,因为还没有轮到我们,仅仅在内心轻轻松松地发个愿就可以了。

3、法布施

虽然佛在经典中说过,法布施胜过任何其他的布施,因为法布施能够解决众生生老病死的大问题,但即便如此,我们仍然要观察法布施的利害关系,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有四个选择,每一个选择都要观待自他两个条件。

1、必须时机成熟。

什么叫时机成熟呢?需要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行持法布施应对自己的禅定、修行没有损坏;第二个条件,如果遇到根机比较成熟的求法者,我们称其为法器,就一定要尽力做法布施,而且越多越好。当然,根机成熟有高低不同的层次,至少要非常愿意听这个法,并且对法充满信心,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2、对自己的禅定、修行只有一点损失,但却有根机比较成熟的求法者,就应该做法布施。

3、讲经说法对自己的禅定有一定的损失,也没有根机比较成熟的求法者,就不做法布施。

譬如一个人正在闭关修行,出来讲法会对他的禅定有一定的损害和影响,佛也不赞叹此时做法布施。

修行者在闭关专修禅定的时候,不要说世间的事情,就算出世间方面的讲经、说法、磕头等任何其他事情,都会变成禅定的违缘,所以都不能做,而必须专心专意修持。

可以设想,如果法布施变成了修行的违缘,第一个条件就不具备了;假使听法的人中虽然有人在听,却没有一个真正对佛法有兴趣或者是希求解脱的人,就算讲了法对他们也没有多大利益,第二个条件也不具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绝不能做法布施。

4、虽然讲经说法对自己的禅定没有影响,但是第二个条件却不具备,也就是听者虽然在听,却不但对佛法没有兴致,没有信心,反而会在听法以后制造各种各样的违缘,甚至故意无中生有地找寻这个法或者某个论典的缺点,以达到观过诽谤的动机,虽然佛法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缺陷与漏洞,但此时我们也应选择不做法布施。

更重要的,是虽然自己不懂佛法,却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不懂装懂地讲法,这非但不是法布施,对自他没有利益,反而有非常严重的过失;假如自己有能力讲法,却因为对法有吝啬心,不希望别人了解修法的窍诀而不愿意讲,也有很大的过失;或尽管没有如此罪恶的动机,却因为懒惰而随随便便不讲,错过了许多讲法机会,也有很大过失。

如果在自他两方面条件都具备,且杜绝了上述过失的情况下做法布施,其功德是无量无边的。

4、无畏布施

无畏布施范围比较广,不仅仅是放生。大乘修行人如果有能力做无畏布施,应该毫不犹豫、尽己所能。

首先,如果无畏布施对自己和其他众生没有造成伤害,即使自己能力很小,仍然要尽力去作可怜众生的怙主!

如果作无畏布施,自己会受到伤害,虽然原则上可以选择不做,但也要观察利害轻重:虽然自己有能力做无畏布施,但对众生没有太大的利益,而对自己却有很大伤害,也可以不做;如果对众生有很大利益,即使自己受到一些伤害,也一定要做;如果自己的伤害和众生的利益轻重同等,大乘修行人还是要义不容辞地去做。

(八)第八个观察,是观察众生的根机。

众生的根机千差万别、不可思议,但归纳起来,有八种不同的根机:第一种,对下一世的解脱或者人天福报没有任何兴趣。如今社会上有许多这种人,他们只管眼前的现实生活,除此之外从不希求解脱,也不希求下世的人天福报,小乘佛教称这种人为断根人,大乘佛教不认为其为彻底断根的人,而只是临时断根的人——临时阻断了解脱的种子,临时断绝了慧根与福根;第二种,虽然不希求解脱,但是希求人天福报;第三种,希求声闻的自我解脱果位;第四种,希求缘觉的自我解脱果位;第五种,希求菩萨道;第六种,希求大乘密宗法门;第七种,希求无上大圆满诀窍或类似于无上大圆满的教言;第八种,无定根机。就是根机不确定,遇到大乘的善知识,就可能成为大乘修行人;遇到小乘善知识,也可能趋向小乘的人。

其中除了第一个断根人和第八个不定根机的人以外,对其他的人,都应因材施教,对大乘根机人传授大乘佛法,对小乘根机人传讲小乘佛法,千万不能混乱、不能强迫。

比如说,我们不能勉强那些对大乘佛法没有兴趣,一心一意修小乘佛法的人去学大乘佛法,如果很勉强、很无可奈何地被迫学习,最终还是有可能会退转,因此佛认为,众生属于哪一种根机,就修哪一种法,不合适的法不能强加于人。

从原则上来讲,只允许向上引导,不允许往下引导。换句话说,在自愿不勉强的情况下,如果其他条件都允许的话,我们可以向小乘根机的众生介绍大乘佛法的特点,诸如菩提心的功德等等,令其趣入大乘,但绝对不允许劝导修大乘佛法的人转趣小乘;对于不定根机的人,一定要讲大乘佛法,因为对方可能会因此转变,进而修学大乘佛法。一般而言,对断根人讲经说法暂时没有用处,大乘显宗所采用的办法,就是为他们发愿、回向——愿我将来有机会度化他们、利益他们,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办法。

(九)第九个观察,是观察自己闻思修的增长或减少。这是九观察中最重要的一条,可分为三个选择。

1、不管是直接或间接饶益众生之事,虽然当下对众生有一定利益,但如果对自己的闻思修会带来很大违缘,则任何事情都可以暂时不做。

我前面讲过的几个观察,基本上都强调过初学者要保护自己,原因就是,作为一名大乘修行人,其所有的闻思修,都是为了度化众生,如果闻思修三方面不受到任何违缘,自己能如理如法地修行,则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利益更多的众生。如今自己不仅不具备饶益众生的能力,在此过程中,自己还会受到一些伤害,虽然饶益众生的发心纯正,但一遇到挫折,闻思修就会受到影响,那样损失就相当大了。

在面临上述抉择的时候,虽然暂时选择逃避,会对众生带来一些损失,但磨刀不误砍柴工,通过自己的精进修行,自己有可能在比较短的时间当中就会成就,就会具有相当大的饶益众生的能力,到那时,以成熟的因缘,可以利益无量无边的众生,虽然时间上晚了一点,但也是值得的。如果现在就急于去利益众生,不仅当下不会成功,即便将来也难以成办饶益众生的大利,因此,观察轻重十分关键。

2、如果某件事对众生有一定利益,同时对自己的闻思修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则任何事情都要尽心尽力去做。

当然,普通凡夫利益众生,肯定不会像佛陀传法一般,当下会让成百上千的人受益——有人发心了,有人登地了,有人证悟阿罗汉果位了等等,但如果仍有很多众生受到不同层次的利益,就一定要去做。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是要观察二者的轻重:如果对自己的闻思修有一些影响,但是却能让众生得到较大的利益,还是应该选择去做;如果自己的闻思修受到比较严重的伤害,而众生的利益并不大,则可以选择暂时放弃,暂时回避,但并不是彻底放弃,而应发愿:当自己各方面条件成熟之时,一定要饶益众生!

3、如果某件事对自己的闻思修行所造成的伤害,与对众生的利益是同等的,就应该牺牲自己的闻思修,去做饶益众生之事。

到此,九个观察全部讲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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